经济补偿金及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合集下载

2021年补偿金计算公式

2021年补偿金计算公式

超过3倍限 额
1、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计算,工作N年支付N个月工资,N不足整数时, 不足整数部分是>0.5的情况则按照1个月计算,<0.5的情况按照0.5个月计算。 另外N<=12
2、月工资标准按照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平均工资按照应付工资(工资=基本工资+补贴+加班费+其他)计算
补偿金计算表
数据填写区↓
上年月平均工资
12,613.33
北京
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2,320.00
工作年限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5
月平均工资
38,000.00
计算区↓(自动计算)
月平均工资
补偿金实际月平均工 资
补偿金年限
38,000.00 37,840.00
12
实际发放补偿金 需缴纳个税收入
456,000.00
1,920.00
3、个人平均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标准。 个人平均工资>市平均工资3倍,按照市平均工资3倍计算
4、超过上年平均工资3倍部分(上年平均工资是指年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5、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 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 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6、个税计算公式:按补偿金/工作年限-免征额*税率-扣除率*工作年限

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3篇)

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3篇)

第1篇一、引言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关系中,当一方因特定原因离职或终止合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定金额。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劳动关系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分析其法律依据和实际应用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该解释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支付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1.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指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使用的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2.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3.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 = 工资× 工作年限。

其中,工资是指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

四、经济补偿金计算中的实际问题1. 工资标准不明确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工资标准不明确,导致经济补偿金计算出现争议。

加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加班工资按照职工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

【加班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标准工资】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243号第二条规定:关于“标准工资”的含义问题。

“标准工资”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职务)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

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

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劳动中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中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中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在劳动关系中,经济补偿金是一个常见且重要的概念。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那么,经济补偿金到底是如何计算的呢?这可不像做简单的算术题那样一目了然,其中涉及到不少具体的规定和计算方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一般来说,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里的“平均工资”包括了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项目是不纳入计算范围的,比如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等。

假设劳动者张三在过去的一年里,每个月的工资收入如下:1 月份8000 元,2 月份 7500 元,3 月份 8500 元,4 月份 9000 元,5 月份8800 元,6 月份 7800 元,7 月份 9200 元,8 月份 8600 元,9 月份8000 元,10 月份 7500 元,11 月份 8500 元,12 月份 9000 元。

那么他的月平均工资就是将这 12 个月的工资总和除以 12,即:(8000 + 7500 + 8500 + 9000 + 8800 + 7800 + 9200 + 8600 +8000 + 7500 + 8500 + 9000)÷ 12 = 8350 元接下来,我们看看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

工作年限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比如说李四在某公司工作了 3 年 7 个月,那么他的工作年限就按照4 年计算。

如果王五在某单位工作了 1 年 3 个月,工作年限同样按照15 年计算。

还有一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就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国家劳动争议赔偿标准计算表

国家劳动争议赔偿标准计算表

国家劳动争议赔偿标准计算表
本计算表旨在协助雇主和劳动者计算劳动争议赔偿标准。

请注意,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具体情况,赔偿标准可能有所不同,此计算表仅供参考。

劳动争议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步骤一:确定劳动者的工龄和月工资
1. 工龄:劳动者在当前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不包括无薪休假期间。

2. 月工资: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争议时的月实际工资。

步骤二:计算劳动者的劳动争议赔偿金额
1. 计算赔偿基数:赔偿基数 = 工龄 ×月工资 × 1.5。

2. 计算赔偿金额:赔偿金额 = 赔偿基数 ×相关系数。

相关系数表
示例
假设劳动者A在公司B工作了5年,月工资为5000元。

A提起劳动争议纠纷,纠纷类型为经济补偿。

根据上述步骤,我们可以计算出赔偿基数和赔偿金额:
- 赔偿基数 = 5(年)× 5000(元/月)× 1.5 = (元)
- 赔偿金额 = (元)× 3 = (元)
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赔偿标准计算表,劳动者A可获得元的经济补偿。

请注意,以上示例仅为演示目的,实际计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劳动法律顾问,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免责声明
本计算表的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咨询或法律意见。

使用本计算表时,使用者应自行承担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一)计算基数中工资的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为标准,其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此中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

然何为工资?何为应得工资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

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

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

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等,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

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二)计算经济补偿中劳动者工作年限的确定《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开始计算。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工伤+工亡+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二倍工资+加班费等项目计算基数一览表

工伤+工亡+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二倍工资+加班费等项目计算基数一览表

工伤+工亡+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二倍工资+加班费等项目计算基数一览表劳动争议中所有项目计算基数汇总(上海市为例)项目工资计算基数法规及案例经济补偿金基本概念: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资计算基数为:为应得工资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金、税费、工会会费,包含各类补贴津贴、奖金、提成,但是应当扣除加班费、报销费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应以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为计算杯准。

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与实得工资的主要差别在于各类扣款和费用,包括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金、税费或工会会费等。

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金、税费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代缴义务。

因此,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一并予以考虑。

参考案例:(2016)沪01民终12179号参考案例:(2020)辽11民终12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赔偿金基本概念: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工资计算基数为:为应得工资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金、税费、工会会费,包含各类补贴津贴、奖金、提成,但是应当扣除加班费、报销费用。

与经济补偿金一致未签劳动合基本概念: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参考案例:(2020)沪02民终307号:二倍工资的立法本意是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倡导和谐用工关系的建立,计算同双倍工资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

员工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

一、引言劳动合同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本文将对员工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二、补偿金的计算标准1.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月工资。

其中,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月数换算。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月工资包括以下部分:(1)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等。

(2)奖金:包括全勤奖、年终奖、效益奖等。

(3)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4)加班费: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

2. 经济补偿金的倍数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倍数为:(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的,应当按照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费应缴纳数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特殊情况下的补偿金标准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医疗期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济补偿金及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很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被解除或劳动合同终止时往往因经济补偿的计算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通常是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由于对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基数理解不一,导致劳动争议的发生。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11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

基本工资通常是指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

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

实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

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加班费的支付基数
对于计算加班费工资基数的工资标准,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一般有两种:
1、按照基本工资确定。

基本工资是劳动者工资报酬中的一部分,它是工作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最基本的薪酬待遇,反映的是员工所在岗位或者所具备的技能中相对固定的价值。

采用基本工资作为加班费支付基数的法律依据是劳办发289号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44条规定:“本条的“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

”实践中,大多数人的工资待遇远远高于基本工资,如果按照基本工资支付加班费,似乎有点不公平,因此由出现了下面的一种方式,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2、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关于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问题,一些省、市、自治区有自己的规定。

例如,在北京就有特殊规定。

具体参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第四十四条,“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是按照以下原则:a、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b、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c、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依照前款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各种假期
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第二十八条规定:二十八条: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从其约定。

但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

勤劳的蜜蜂有糖吃
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
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Ppt课件制作设计,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
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