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危孕产妇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评估、管理和救治工作。
第三条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全程监控、及时救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
第二章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分级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制度,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
第六条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内容包括: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卫生习惯、生活习惯、环境因素、孕产史等。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筛查结果进行记录,并按照风险严重程度进行分级,分别为绿色(低风险)、黄色(较高风险)、橙色(中等风险)、红色(高风险)和紫色(传染病风险)。
第八条对筛查结果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医疗机构应当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制度,对筛查结果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进行信息报告。
第十条高危孕产妇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孕产妇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婚姻状况、孕产史、既往史、家族史、筛查结果、评估结果、管理措施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向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上报高危孕产妇信息。
第四章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筛查结果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管理,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并提供全程指导。
第十三条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管理内容包括:定期产检、特殊情况下的转诊、分娩地点的选择、分娩过程中的监测和救治等。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为高危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医疗资源和专业技术支持,确保母婴安全。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一、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高危孕产妇管理,提高孕产妇医疗保健水平,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本制度所称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期和产后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或死亡的孕产妇。
三、组织机构1.成立高危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实施的领导和监督。
2.设立高危孕产妇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
四、工作流程1.筛查与评估(1)各级医疗机构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了解孕产妇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等,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
(2)对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
2.信息报告(1)各级医疗机构应将高危孕产妇的信息及时上报高危孕产妇管理办公室。
(2)高危孕产妇管理办公室对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反馈给各级医疗机构。
3.妊娠风险管理(1)对低风险孕产妇,提供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
(2)对较高风险孕产妇,加强监测和随访,必要时转诊至有条件的上级医疗机构。
(3)对高风险孕产妇,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和急救预案,确保母婴安全。
4.产后风险评估与管理(1)对产后孕产妇进行常规访视,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填写《孕产妇产后风险评估表》。
(2)对产后出现并发症的孕产妇,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母婴安全。
五、质量控制1.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高危孕产妇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督查,确保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各级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高危孕产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高危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
附件:1.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2.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3.孕产妇产后风险评估表4.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记录5.高危孕产妇随访登记表6.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流程图七、工作职责1.高危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实施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对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_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_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认真落实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各项措施,努力减少危重孕产妇的发生,切实保障孕产妇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和范围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
高危妊娠分一般高危和重度高危两大类(其范围附后)。
二、高危妊娠筛查和保健管理程序1、高危筛查与复评。
按《松阳县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常规》的要求,在孕妇建卡时要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B超、化验等辅助检查进行高危初筛评定。
每次产前检查均应进行高危复评,及时掌握高危因素变化和发现新的高危因素,并详细填写“异常情况处理栏”,记录高危因素发生、治疗、转归的全过程。
高危妊娠必须在“孕产妇保健册”封面盖上“高危”妊娠印章和上墙标示,以引起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重视。
做好县级高危筛查的宣传告知和动员工作,每位孕妇在孕16周后至少有一次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筛查评定。
2、高危妊娠的监护、转诊与处理。
高危妊娠的监护包括各种高危因素对孕妇、胎儿健康状况的影响,高危因素的动态变化,通过监护并采取干预措施,促进高危因素向预期转化,以减轻或消除高危因素对孕妇、胎儿健康的不良影响。
实行高危妊娠分级管理,一般高危由孕妇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妇幼医生针对不同的高危因素进行追踪、随访,负责做好监护治疗、随访结案等工作。
重度高危实行县乡联管、专册登记、专人负责、专案管理。
对重度高危必须做到严密追踪随访,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对超过预约时间三天的要及时催诊或上门随访,对动态重度高危应每周随访一次以上,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妇幼保健所。
重度高危转诊由妇幼医生填写三联单并护送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作进一步诊治,妇幼医生应掌握诊治具体情况,并做好后续的追踪、随访等工作。
3、高危妊娠健康宣教。
认真做好高危因素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危害等方面知识的宣教,提高孕妇及家属的卫生保健和安全防范意识,使她们能够主动接受保健管理和健康干预措施。
高危妊娠管理流程

高危妊娠管理步骤邵杰杨柳(沈阳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沈阳, 110032 )高危妊娠是孕产妇在妊娠期间患有合并症、并发症及其它疾病总称, 是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关键原因。
孕产期保健经过对孕产妇个案进行系统管理, 筛查出高危原因, 经过三级妇幼保健网络亲密衔接使每一位孕产妇最大程度得到良好医疗保健服务, 最终达成母婴安全目。
1 孕前期管理立刻了解和掌握早孕妇女人数, 可经过两个路径来实现: ①与小区干部亲密配合, 立刻掌握本小区内三新(新婚、新孕、新生)情况; ②1次/月了解本小区内育龄妇女申请生育指标情况, 并登记建册, 立刻发觉并督促还未在孕12周内建立《辽宁省孕产妇保健手册》早孕妇女到小区医院建册进行定时产前检验。
2 孕早期高危妊娠管理2.1 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小区(乡)医院医生为孕妇在12周前建立保健手册后, 进行首次产前检验, 筛查高危原因, 尽早发觉合并症及并发症, 及早干预。
2.2 病史、体格检验和辅助检验2.2.1 问询病史包含孕妇本人基础情况、月经史、现病史、既往史、婚育史、家族史等。
2.2.2 体格检验①通常情况: 发育营养情况、精神状态、身材体态, 步态。
②全身情况: 血压、体重、身高, 观察全身皮肤有没有皮疹、黄染, 心、肺、肝、脾等脏器是否异常, 有没有乳房发育异常、脊柱及下肢畸形等。
③妇科检验: 外阴及阴道有没有炎症、畸形、肿瘤, 阴道窥器检验有没有宫颈糜烂、息肉、有没有子宫肌瘤等, 双合诊了解软产道和内生殖器官有没有异常以及子宫大小。
2.2.3 辅助检验依据情况行宫颈癌检验。
其她检验还包含血常规、尿常规、肝功效等; 有妊娠糖尿病高危原因进行首次筛查。
2.3 终止妊娠如遇下述情况应立刻终止妊娠。
①全部传染病急性期; ②慢性重度高血压, 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 慢性高血压合并心、脑、肾功效损害者; ③糖尿病已经有严重合并症, 如视网膜病变、肾脏、心脏功效损害者或合并末梢血管、神经病变者; ④肾脏疾病, 不管何种肾病, 凡肾功效已受损者, 妊娠后母婴预后差; ⑤心脏病变较重, 心功效Ⅲ~Ⅳ级, 既往有心衰、肺动脉高压、右向左分流先心病、严重心律失常、风湿活动期、细菌性心内膜炎、围生期心肌病遗留心脏扩大病等; ⑥甲状腺疾病: 凡应用131I诊疗或诊疗六个月之内者; 甲状腺功效亢进需用大量抗甲状腺药品诊疗且病情不稳定者; ⑦服用对胚胎胎儿有致畸或损害作用药品(D类或X类)者; ⑧严重血液系统疾病者。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一、目的和背景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孕期、分娩期和产后期存在各种风险因素,可能导致母婴死亡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
为了降低高危孕产妇的死亡率,提高母婴健康水平,我国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一系列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以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断、治疗和护理。
二、管理制度1. 高危孕产妇筛查与评估(1)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对首次就诊的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并定期进行随访和评估。
(2)高危孕产妇筛查内容包括:孕妇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家族病史、生活习惯、孕期并发症等。
(3)根据筛查结果,将孕产妇分为低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和传染病风险四个等级,并用不同颜色进行标识。
2. 高危孕产妇管理(1)对筛查结果为低风险的孕产妇,提供正常的孕产期保健服务。
(2)对筛查结果为较高风险的孕产妇,加强孕期监测,必要时转诊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
(3)对筛查结果为高风险的孕产妇,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确需继续妊娠的,应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4)对筛查结果为传染病风险的孕产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3. 高危孕产妇救治(1)各级医疗机构应设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和专业人员。
(2)对确诊为危重孕产妇的患者,立即启动救治预案,组织多学科团队进行救治。
(3)救治过程中,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
4. 质量控制与培训(1)各级医疗机构应定期对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和优化。
(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高危孕产妇识别、诊断、治疗和护理能力的培训,提高救治水平。
(3)开展高危孕产妇救治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救治成功率。
三、工作流程1. 首诊筛查孕妇首次就诊时,由首诊医生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填写《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并将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孕产妇保健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高危妊娠工作流程

高危妊娠工作流程
一、对每位首次就诊的孕产妇,首诊医生应认真填写《孕产妇保健手册》,详细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开具必要的实验室检查项目,筛查有无高危因素,发现高危因素者,则根据妊娠风险的高危因素转诊至相应的高危专病门诊。
二、开设孕产妇高危门诊,由主治医师以上出诊
红色预警主任医师门诊
橙色预警副主任及以上医师门诊。
紫色,黄色预警主治及以上医师门诊。
三、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对首次发现的每例高危孕产妇实行登记。
将患者信息录入高危电子信息管理档案,对“红”“橙”“紫”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延误诊治,认真填写“高危妊娠报告卡”,特别是孕产妇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及时上报。
橙色预警,72 小时上报
红色预警,24 小时内上报
黄色预警,每周一次上报
紫色预警,根据传染病要求上报
四、产检过程中发现异常,及时高危妊娠重新评估,对病情加重的患者,应及时更改颜色预警,并将新的颜色标识覆盖在旧标识上。
如果合并传染病的孕产妇,将紫色标识贴在保健册封面的反面上。
五、高危妊娠门诊要针对每位孕产妇的高危因素,定期检查,监护与
处理,严密观察病情的变化情况,认真记录并预约下次产检日期,必要时转诊或收入院治疗。
每次对筛查的高危孕产妇所进行的产前检查及监护,都要认真填写入《孕产妇保健手册》。
六、对未按约定时间复诊者,并进行电话追踪,对随访两次仍未复诊者要及时反饭至当地妇幼保健院,由当地妇幼保健院负责,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追踪随访,定期电话联系,在随访本上记录,落实随访结果。
七、适时安排高危孕产妇入院待产,由主治以上医师接诊,危重病人由副主任医师以上接诊,制定高危妊娠诊疗计划。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和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和流程一、制度第一条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评估、管理和救治工作,提高孕产妇健康管理水平,保障母婴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开展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评估、管理和救治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专人负责:为高危孕产妇指定专责医师和护士,负责全程管理。
(二)早期干预:对高危孕产妇进行早期筛查、评估和干预,防止病情进展。
(三)动态管理: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定期随访和评估,根据病情变化调整管理措施。
(四)多学科协作:高危孕产妇的救治涉及多个学科,应加强多学科协作,共同制定和实施治疗方案。
(五)信息共享:及时报告和反馈高危孕产妇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救治效果。
第四条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评估(一)首次产检时,对所有孕产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了解既往病史、家族史、生育史等信息。
(二)根据筛查结果,对高危孕产妇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三)定期对高危孕产妇进行随访,了解病情变化,调整评估和干预措施。
第五条高危孕产妇的管理(一)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管理,制定个性化的管理计划。
(二)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教育,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三)定期召开高危孕产妇管理会议,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高危孕产妇的救治(一)对高危孕产妇实行救治绿色通道,确保及时救治。
(二)组织多学科团队,制定和实施救治方案。
(三)加强对救治设备的配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一)建立高危孕产妇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定期进行质量评估。
(二)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管理水平。
(三)开展高危孕产妇管理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人员素质。
第八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所有。
二、流程第一步:筛查与评估1. 首次产检时,对孕产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了解既往病史、家族史、生育史等信息。
高危孕妇产后服务流程

高危孕妇产后服务流程介绍:本文档旨在提供高危孕妇产后服务的流程,帮助医护人员能够有效地提供产后护理和支持。
以下是高危孕妇产后服务流程的详细步骤。
步骤一:术后监测1.高危孕妇在手术结束后需要进行监测,以确保其生命体征和病情稳定。
2.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高危孕妇的体温、心率、血压和呼吸等生命体征,并记录相关数据。
3.如有异常情况出现,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并向医生汇报。
步骤二:产后护理1.高危孕妇的产后护理需要与普通产妇有所不同,医护人员应根据妇女的具体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护理。
2.需注意高危孕妇的伤口护理,定期更换伤口敷料并观察伤口情况。
3.提供适当的疼痛管理,并及时给予镇痛药物。
步骤三:心理支持1.高危孕妇常常面临心理压力和焦虑情绪,医护人员应提供积极的心理支持,帮助妇女恢复情绪平衡。
2.鼓励___孕妇与家人进行沟通和交流,促进情感释放和团结。
步骤四:产后教育1.医护人员应向高危孕妇提供相关的产后宣教,包括婴儿护理、哺乳技巧、营养饮食等知识。
2.对于特殊情况的高危孕妇,根据其病情提供特别的教育指导。
步骤五:复诊和追踪1.根据高危孕妇的具体情况,定期安排复诊,以监测其恢复情况。
2.医护人员应确保高危孕妇按时复诊,并记录妇女的病例资料和检查结果。
步骤六:记录和报告1.医护人员需进行详细的护理记录和报告,包括高危孕妇的手术过程、术后护理、特殊情况等内容。
2.相关报告应及时传达给医生和相关部门,以便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评估。
以上是高危孕妇产后服务流程的详细步骤,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这些步骤进行护理和服务,以确保高危孕妇的安全和健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全国组织所进行的国际研究新观点认为:高危孕产妇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
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
(一)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所有的孕妇应在当地村卫生室(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卡(册),建卡(册)时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外、妇科病史。
医疗保健机构在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内科病史的采集和检查,同时要认真做规范的产前检查和记录,早期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
产前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筛查,评分在10-30分以上者到县级以上机构分娩。
(二)高危孕产妇首诊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建档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三)高危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
村级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
卫生院负责管理全乡(镇)高危孕产妇,及时将评分在10分以者报县妇幼保健院,对高危孕妇进行动态管理;县级医疗机构定期报告给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动态管理。
(四)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的乡(镇)卫生院;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定期下村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
(五)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
负责转运的医务人员和接诊人员应有在转动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转诊时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
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
上级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