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经济不等于民营经济
党认识与领导民营经济发展的经验总结与启示

党认识与领导民营经济发展的经验总结与启示作者:宋新海来源:《前进》 2019年第1期□ 宋新海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压舱石”、吃了“定心丸”,也要求我们对党长期以来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认识与实践进行总结,由此促进民营经济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党领导民营经济发展的认识和实践过程事实上,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民营经济的认识与实践也贯穿了中国共产党90多年发展的历程。
深入分析、思考党领导民营经济发展的认识和实践过程,积极探索新的历史起点上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践途径,对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也是现实实践中深化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
早在土地革命后期,我们党就形成了保护民族工商业的政策,抗日战争爆发后,毛泽东在1942年提出“实事求是地发展民营经济”的要求,在此之后,党关于民营经济的政策也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保护民族工商业成为党在民主革命时期三大经济纲领的重要内容,保护根据地的私营经济、鼓励私营经济发展、争取国营经济对私营经济的领导等,也构成了新民主主义时期对民族工商业采取的基本政策。
取得全国政权之后,我们党对民营经济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反复曲折的过程。
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体上看我们对民营经济发展实行了基本正确的政策,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社会通过社会主义改造成功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原因。
但是,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由于受日益严重的“左”倾思想的影响,对社会主义建设的认识逐渐脱离了中国的国情,未能真正从实际出发,视非公有制经济为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所有制结构上曾一度追求“一大二公”,排斥民营经济的发展,并由此造成了实践中的重大挫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对社会主义的不同发展阶段重新科学定位,并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形成了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科学认识。
原创教案: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高一政治上册教案:第二课第一节第二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四川省中江县仓山中学唐成虎(原创)一、从容说课:本课讲的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主要内容一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 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所以 , 这一问题是本课的重点。
为使学生很好地把握重点 , 在教学方法上 , 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主要是教师讲解引导与学生阅读、讨论相结合 , 以期极大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具体做法如下 :首先 , 让学生谈谈家庭成员的工作及所在单位的性质 , 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求知的欲望 , 然后引出本节主题。
教师也可以了解学生对社会现象的关注程度并适时激发学生注意观察、思考社会现实。
其次 , 对于几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学习 , 教师具体设问 , 指导学生自学 , 在此基础上 , 师生共同归纳 , 利用图表直观展示 , 以达到培养学生对比分析能力的目的。
第三 , 设置情景 ( 如幽默故事 " 父亲的无奈 ") 引发讨论 , 吸引学生主体参与 , 在争论中获得知识。
图表总结 , 体现知识之闹的联系 , 使学生不仅把握知识 , 而且能掌握学法。
总之 , 激发学生兴趣 , 活跃课堂气氛 , 提高学生能力 , 教会学生学习是本节教学的主体风格。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高考解析)该考点内容主要考查这样几个问题:①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及其各自的地位及作用。
②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的表现。
③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必然性二、教学目标1、知识方面:识记我国现阶段的主要非公有制形式,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及其依据。
2、能力方面:通过教学培养学生认识事物本质的能力,辩证地看问题的能力。
3、觉悟方面:帮助学生增强改革意识,逐步树立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观念。
2021高考政治考点解析 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考点突破1.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因为:第一,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使整个社会生产过程发生了根本变化。
社会生产目的不再是追求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而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社会成员之间不再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而是平等劳动、走向共同富裕的关系。
第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和由此产生的社会成员之间根本利益的一致性,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为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所以,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2.国有经济(1)国有经济的性质:国有经济,也称全民所有制经济,是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
它是同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
(2)国有经济的范围(见课文)(3)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这是本课的重点内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①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居于主体地位,不要把“主导作用”和“主体地位”混淆。
②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第一,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
学习时要注意抓住“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支配地位”等关键词,不能认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各部门都必须占支配地位”。
这样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保证国民经济有正确的发展方向。
第二,国有经济要提高自己的整体质量和竞争力,引导和影响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在竞争中不断壮大。
③为什么要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只有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才能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④国有经济怎样才能起主导作用?即国有经济要提高自己的整体质量和竞争力,在国内外竞争中不断壮大。
论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民营经济

论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民营经济近年来,混合经济在我国已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亮点。
多种经济成分通过股份制、公司制等现代企业制度互为交融。
外资、个体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出现互相渗透、相互融合的趋势,促进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形成。
其中,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结构中最具有活力和生命力的一个增长点,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多年来保持高速发展的重要源泉和推动力量。
混合所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民营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由不同的资本联合、融合或参股而形成的经济成分。
一般采取股份制的资本组织方式。
它以社会中存在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为前提,通过各类性质的产权在市场中以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自主流动和重组形成,并适应竞争的需要不断变化资本结构。
按公有制经济成分与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企业中的地位来划分,可以把混合所有制经济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以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体的占主导力量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第二类是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为主体的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民营经济占据重要地位。
民营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它是从企业组织形式或微观经济运行方式来讲的。
民营不是所有制概念,而是以经营主体不同而划分的概念。
民营与国营相对应,除了国营以外全是民营,既包括民有民营,也应包括国有民营,如股份制等。
但民营经济不单是指股份经济,也包括私营、合伙经济。
它是以非国有经济为基本构成,是完全的非国有经济,是公有与私有混合的经济。
因此,民营经济不等于私营经济,民营经济也不等于非公有制经济即私有经济。
在我国,民营经济大体上相当于非国有国营经济的共有7种类型:第一种是个体经济;第二种为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第三种为外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以上三部分经济属于民营经济中的非公有制经济;第四种是民营科技企业;第六种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第七种为国有民营企业。
20多年来,中国民营经济的兴起,为中国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体现在:。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一、非公有制经济介绍非公有制经济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从广义上来讲,只要不是国家独资的或国家控股的,都被视为非公有制经济。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最好用国有、国家控股和非国有、非国家控股的概念,这样更容易区分。
而狭义的非公有制经济,是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
非公有制经济与民营经济这两个概念是交叉的关系,前者是说资产的性质,后者是说经营者的身份。
民营的概念是相对于官营的,过去官营就是国有的、政府的,民营是私营、个体的还包括集体的。
在国务院2月份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采取了《宪法》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概念,其非公有制经济指的主要是个体和私营经济。
二、非公经济组织非公经济组织是由(非公经济)公司、集团、商行、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慈善机构、代理商、社团、私募基金或上述组织的部分或组合。
非公经济组织按中国的经济按所有制的性质划分,可以分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
1、是分为单一的所有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
单一的所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包括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资经济(独资除外)、港澳台投资经济(独资除外)等。
2、是分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
非公经济组织示例:(非公经济)公司、集团、商行、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慈善机构、代理商、社团、私募基金或上述组织的部分或组合。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黄文夫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有联系,但更有明显区别。
因而不能把民营经济与私营经济或非公有制经济混为一谈。
改革开放的实践已充分表明,发展民营经济不等于搞私有化。
这个争论了40年的话题应当结束了针对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有的人发表了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习近平总书记于2018年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再次重申:我们党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上的观点是明确的、一贯的,从来没有动摇。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制度。
任何否定、怀疑、动摇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行都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都不要听、不要信!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
对于这个问题,党的十三大已经有了明确的回答: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
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在近代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下,不承认中国人民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机械论,是右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以为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就可以越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空想论,是“左”倾错误的重要认识根源。
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是一个什么样的历史阶段呢?这个初级阶段有多长呢?十三大报告告诉我们,它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我国从上世纪50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编者按:中国改革开放源于思想解放,40年的改革开放进程中,确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无疑是一项重大成就。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
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民营经济发展现状民营经济发展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个人、家庭或民间组织所组成的非公有制经济。
在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过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首先,民营经济的规模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迅速,目前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中国民营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了70万家,占到了全国企业总数的70%以上。
同时,民营经济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也在不断提升,已经超过了60%。
可以说,民营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中坚力量。
其次,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崭露头角。
随着中国科技实力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投入到科技创新中,并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和成果。
比如,华为、阿里巴巴等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声誉,并在人工智能、5G技术等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这些企业的成功不仅推动了中国科技产业的发展,也为民营经济在国际上赢得了更多的认可。
此外,政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并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
比如,降低征税额度、提供贷款担保等,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资金和资源。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为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创新环境。
这些措施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基础。
然而,民营经济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市场环境不完善。
虽然政府加大了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但在市场竞争中,民营企业还是面临一定的不公平待遇。
比如,国有企业在资源配置和政府采购方面仍然存在优势,对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仍然较多。
其次是融资渠道不畅。
相对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相对较为狭窄。
这给民营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综上所述,目前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处于稳步上升的阶段。
它已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也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就。
民营经济发展宪法思考

民营经济发展宪法思考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民营经济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营经济,成为了我国经济面临的重大挑战。
因此,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应该与宪法思考相结合,探讨其中的规范性要求和政策支持,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民营经济的基本特征和现状民营经济是以私人和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它的基本特征是自主经营、竞争市场、利润导向。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民营经济逐渐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具有重要作用。
截至2019年,民营企业数量已超过19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70%以上,实现了产值、利润和税收等多个指标的快速增长。
同时,民营经济还为国家提供了注重创新、具有难以替代的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等方面的发展潜力。
二、宪法对民营经济的规范性要求宪法作为我国的最高法律,对于民营经济的发展和运行有着一系列明确的规范性要求。
首先,宪法明确规定了保障私营经济自由发展的权利和利益,保护私人财产权,明确规定私人财产不受侵犯,保证了企业的独立运行和自主决策权。
其次,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不得歧视民营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性质、规模和司法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对私营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采取有力的支持和保护措施,使其能够更好地发展。
第三,宪法还规定了国家财政和金融制度的公开、公正和透明,能够保证民营经济能够在资金筹措、融资等方面得到公平的待遇和机会。
从宪法的角度来说,我国政府应该进一步落实宪法中的各项规定以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
三、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应该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从而能够更好地发挥其自身优势,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政策支持包括多方面的方案和政策,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税收、金融、市场化等方面的支持,以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制订完善的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转化和应用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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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
党的十五大、特别是十六大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逐步为社会公众所认识,其社会地位也在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为了鼓励、引导、支持本地区的非公有经济发展,都出台一些切实的政策,撤除遏阻其发展的羁绊,非公有制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在此期间,经济界和各地对非公有制经济,有不同的理解和定位。
一些人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就是民营经济,一些人则认为非公有制经济与民营经济不同。
在各地政府出台的有关文件中也有不同的称谓,一些地方称"非公有制经济",一些地方称"民营经济"。
究竟何为"非公有制经济",何为"民营经济"?笔者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是两个不同概念,两者有联系又有区别,但其实质是不同的。
非公有制经济。
党的“十五大”提出:“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根据十五大精神,国家统计局于1998年制定了《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从企业组织形式的角度,把企业分为四类23种,一是独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独资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5种,二是合作、合伙企业包括股份合作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其他内资企业、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9种,三是股份有限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种,四是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
公司(内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5种。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划分组织类型,个体经营单位和个人独企业归入私营独资企业。
从资产所有权角度,把经济成分分为两类五种,即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两种,非公有制经济包括私有经济、港、澳、台经济和外商经济3种。
公有制经济包括纯公有制企业和混合经济单位中公有制经济成分。
纯公有制企业是指全部资产为国家和集体投资主体所有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非公有制经济包括纯非公有制企业和混合经济单位中非公有制经济成分。
纯非公有制企业是指全部资产为非国家和集体投资主体所有的单位,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混合经济单位中公有制经济成分。
混合所有制单位类型包括三类10种:一是合作、合伙企业中其他联营企业、其他内资企业、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4种,二是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份有限公司(内资)、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种,三是有限责任公司中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内资)、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3种。
从文件规定可看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划分是依据所有制性质进行的,而经营方式是从组织形式考量的。
具体到一个基本单位考察其经济成分,也要观察其资产所有权的情况,若其资产中
国家、集体、国内私人、港、澳、台商和外商多种投资,那么该单位就含有五种经济成分,若五种投资中国家、集体单个投资最大,该单位就认为是公有制单位,若五种投资中国内私人、港、澳、台商和外商单个投资最大,该单位就认为是非公有制单位。
但有一特例,即使一单位中国内私人、港、澳、台商和外商单个投资最大,若协议规定由国家或集体控股的,是公有制单位,其经济成分认定为公有。
河南省试行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方案"中即作了上述规定。
一般来说,一个基本单位都由投资额占比重大者为主选择某种组织模式经营,独资企业多采用单独经营模式,混合所有制企业多采用合作、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模式。
但由于我国特殊国情,非公有制单位经过协议由国家控制,国有单位采用股份制、承包、租赁等形式,由公民个人或非国家经济主体经营的情况大量存在。
公民个人或非国家的经济主体经营是否就是民营呢?
民营经济。
这是在经济学界一个长期争论问题。
其之所以能为社会公众普遍接受,是与我国经济体制变革分不开的。
我国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经营方式,即组织形式划分也经历了一个沿革过程。
实行前两种经济体制的时期,我国的所有制形式比较单一,以国营经济为主,其它经济形式较少,且不占主导地位,所有制形式和单位的组织形式基本上是一致的。
所以前两个时期在所有制和组织形式上没作区分,统一描述为经济类型。
经济类型由建国初期的国营经济、农民和个体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公私合营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五
种类型,发展到改革开放以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9种类型,又到现在的按资产所有权划分经济成分,按组织形式划分单位组织类型。
国营单位和国营经济在人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因此,民营经济被重新提出时,能为各界和社会公众普遍接受。
普遍认为民营经济是相对于官(国)营经济而言的,民营经济就是非国有经济。
笔者认为民营经济强调的是经营组织形式,与国家经营相对应,其实质是非国家经营的经济形式。
其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以盈利为目的,二按照市场规则安排单位组织结构、人员使用和进行分配。
其内涵按照是否适用国民待遇原则,包括宽严两个不同层次,严格的民营经济是指符合常驻原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公民集体在境内、境外、为个人或集体利益经营(组织)所有经济主体,具体包括内资非国有单位(经过协议由国家经营的除外)、由公民个人或非国有的经济主体经营的国有单位,公民和公民集体在境外经营(组织)非境外常驻单位;宽泛民营经济概念,考虑国民待遇原则,包括内资非国有单位(经过协议由国家控制的除外)、由公民个人或非国有的经济主体经营的国有单位,港、澳、台商投资经营企业(单位)和外商投资经营企业(单位)(经过协议由国家控制的除外)。
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区别与联系。
无论按照宽泛的或严格的民营经济内涵,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区别在于,非公有制经济是指非国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成分,民营经济是指非国家经营的经济组织形式,非公有制经济是不一定是民营经济,民营经济不完全是非公
制经济。
经过协议由国家控制的内资非公有制单位和港、澳、台商、外商投资企业(单位),视为公有制单位,列为公有制经济成分,民营经济包含集体经济和由公民个人或非公有的经济主体经营的国有单位。
两者在范围上有区别又有交叉。
其交叉部分是非公有制经济中由公民个人或非国有的经济主体经营的单位。
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区别与联系表
说明:▲标识表示即是非公有制经济又是民营经济,△标识各类组织类型,若为国家或集体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即为非公有制经济,若非国家经济主体,即公民和公民集体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内涵1)或公民、公民集体、港、澳、台商和外商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内涵2)组织类型为民营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