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师实务》课程第一讲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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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律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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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适用法律的特殊案例,包括仲裁管辖、司法管 辖等。
涉外法风险和应对措施
分析企业在涉外活动中会面对的种种风险,包括政 治和司法风险,和应对措施。
涉外法律的咨询和规划
如何咨询和规划企业在涉外活动中的法律合规问题, 避免法律风险。
总结与展望
涉外法律的现状和趋势
全球化持续发展,逐渐改变 了涉外法律的发展方向,未 来将出现哪些新的发展趋势。
涉外法律知识的学习和 应用建议
如何学习和应用涉外法律知 识,让其真正为企业的国际 化战略服务。
涉外法律职业发展和前 景展望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涉 外法律领域的人才需求将会 越来越大,职业发展前景广 阔。
从古代国家之间的条约到现代多边协定,涉外法律 在历史长河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涉外法律主体
国家与国际组织
国家国际交往活动以及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参 与国际事务时的法律地位与规定。
外国政府和外国公民
外国公民在本国境内的权利与义务以及与本国政 府、公民之间的相关法律关系。
国家和地方政府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在涉外法律中的作用与职责, 涉及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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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事故和国际海事争端
各种与海上事故和争端相关的法律知识,
包括救援合同、船舶遇险事件等。
涉外知识产权争端及 到专利、商标、著作权、保护等。
涉外法律制度
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
国际法和国内法之间复杂的关系,包括国际条约在 内的法律适用问题。
涉外法律的适用法律和司法管辖
《涉外法律讲座》PPT课 件
今天,我们将带您领略涉外法律的奥妙。在这个多元化、全球化的时代,掌 握涉外法律知识至关重要。我们的讲座将帮助您理解这些法律常识,避免不 必要的法律风险。

《涉外法律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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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商务部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调查,结 果显示,2006年我国有15.22%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 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遭受直接损失金额达758亿 美元,同比增加9.7%;企业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 所增加的生产成本262亿美元,同比增加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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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有四个特点:
美国实行这一标准后,我国彩电行业基本不掌握这些 专利。加上所有的中国彩电企业都不是ATSC的成员,能 够与美国专利持有人互换、抵消的专利相当有限。中国彩 电企业目前在数字电视技术上获得的专利至少有70%的专 利都是与外观、工业设计联系在一起的,而ATSC标准中 的专利都是与调制解调、信号编译、数字接口有关的,两 方面的专利比较起来,并不具备太大的可抵消性。
——国际技术贸易,包括专利、专有技术、商业秘密、 外观设计、商标、版权及相关权等知识产权的转让或许可 使用交易。
——在传统的货物易货交易等有形贸易的基础上,发 展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如安全、卫生、食品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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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国公司利用专利技术优势对我国产品 出口制造障碍。
2001年的6C诉我国DVD案,导致国内一些大型企业 转产,小企业退出生产行列。
05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是13万件,其中一半来自外 国的跨国公司,日本企业占了大多数。 另外一半发明专 利来自国内。有40%左右是个人申请,其余60%即4万件 左右是学校、科研、企业申请。这4万件里又有一半左右 来自三资企业。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只有2万件左右。 这2万件也就是国外大的高科技公司一年的申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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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的专利以发明专利为主,申请的含金量高
发明专利的含金量是最高的。日本企业的申请以发明 专利申请为主。其中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2004发明专利 申请为2423件,占其所有专利申请量的86.14%。其他日 本企业的申请比例也均超过50%。而我们国内的企业申请 专利类型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主(正好截然相反)。 这个现象值得我们企业的深思。

律师涉外业务培训制度范本

律师涉外业务培训制度范本

律师涉外业务培训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律师涉外业务水平,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交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涉外业务,是指律师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涉及外国法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法律问题的业务。

第三条律师涉外业务培训的目标是:使律师掌握涉外法律基础知识,熟悉国际惯例和外国法律,提高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能力。

第四条律师涉外业务培训对象: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以及有意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实习生和律师助理。

第五条律师涉外业务培训内容:(一)涉外法律基础知识,包括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二)外国法律,包括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法律适用、司法实践等;(三)国际惯例,包括国际贸易惯例、投资惯例、仲裁惯例等;(四)涉外法律实务,包括涉外合同、知识产权、国际贸易、跨境投资、国际诉讼和仲裁等。

第六条律师涉外业务培训方式:(一)面授课程,包括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模拟实务操作等;(二)网络课程,包括在线讲座、视频教学、远程辅导等;(三)实践锻炼,包括实习、实训、参与涉外案件处理等;(四)学术交流,包括境内外研讨会、论坛、考察交流等。

第七条律师涉外业务培训周期:每两年为一个培训周期,律师需在周期内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

二、培训组织与管理第八条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共同组织律师涉外业务培训,建立协作机制,共享培训资源。

第九条律师协会设立涉外业务培训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考核培训成果等。

第十条律师协会聘请具有丰富涉外业务经验的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学教授等担任培训讲师,建立专业化的培训师资队伍。

第十一条律师协会定期发布涉外业务培训课程目录,供律师自主选择学习。

第十二条律师协会对完成培训的律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涉外业务培训证书。

三、培训保障与激励第十三条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为律师涉外业务培训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一)

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一)

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一)颁布方: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按语:为了加强对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指导,统一执法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写了《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一)》,供各级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参考。

现将该问题解答予以公布。

各地在执行中遇有问题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联系。

第一部分涉外商事程序部分一、管辖1、如何理解“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理解“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应当综合考察当事人住所地、登记地、主要营业地或营业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诸多因素。

2、当事人的协议管辖违反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何处理?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的规定,选择我国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果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不符合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办理。

有关案件已经由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的,受理案件的法院应当按照级别管辖的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3、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已经在外国法院起诉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何办理?答:对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涉外商事案件,一方当事人已经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

4、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已经在外国法院起诉,在该外国法院做出判决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何办理?答: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已经在外国法院起诉,在该外国法院做出终局判决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办理。

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外国法院判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8条的规定处理;在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外国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根据《涉外法律适用法解释(一)》修订勘正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根据《涉外法律适用法解释(一)》修订勘正

3,M
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则和我国有关法律ꎬ 当发生我国缔结且未作保留的条约条款与我国相关
国内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ꎬ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07 / 1 / 32) 〔 1 〕
A 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ꎬ 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何者优先适用
B 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ꎬ 则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ꎬ 知识产权领域例外
系法律适用法第 4 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 劳食反外环)

正文第 133 页 “ ( 三) 2 ” 修改法条条数
2 最高人民法院 « 涉外法律适用法解释 ( 一) » 第 9 条规定: “ 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
涉外民事关系的连结点ꎬ 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ꎬ 人民法院
应认定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ꎮ”
正文第 137 页 “ [ 重点法条] ” 修改法条条数
[ 重点法条]
« 涉外法律适用法解释 ( 一) »
第 4 条 [ 意思自治的法定性]

适用中国法律ꎬ 不能 驳回 当
解释 (一) » 也作出了详细规定ꎮ 其第 15 条第 1 款规定: “ 人民法
正文第 132 页 “2 (2) ” 修改法条条数
(2) 最高人民法院 « 涉外法律适用法解释 ( 一) » 第 8 条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ꎬ
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 无需通过冲突规范指
引而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行政法Hale Waihona Puke 的规定ꎬ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涉外民事关
久居意愿的居住地为住所ꎮ 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的
住所为住所ꎮ 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为其惯常居所ꎮ ( 惯常居所地从口语化理解ꎬ 等同于经

涉外法治前沿问题研究读书笔记

涉外法治前沿问题研究读书笔记

《涉外法治前沿问题研究》读书笔记一、关于涉外法治的基本概念及重要性部分学习心得:理解涉外法治的重要性,掌握涉外法治的基本内涵和特征在阅读《涉外法治前沿问题研究》时,我对涉外法治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学习。

在这一过程中,我对涉外法治有了更深的理解,并对其重要性有了更为明确的认知。

涉外法治的基本概念涉及到与国际法律事务相关的法律活动和实践。

它涉及国内法律和国际法律的交融,涵盖了国际法律环境下的各种问题与纠纷处理。

在这个过程中,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与制度、司法实践与原则都必须面对国际化的发展趋势,考虑到国际化的各种要素,保证在国际事务中的合规性和权益保护。

从基本的层面理解,涉外法治是保证对外经济活动正常有序开展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制度框架。

它不仅保障了企业利益、公民权益,也维护了一个国家的国际形象和声誉。

掌握涉外法治的基本内涵和特征至关重要,涉外法治的内涵包括了国际法和国内法的交融使用、对国际法律规范的理解和应用以及对本国法律的涉外适用性等方面的内容。

特别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涉外的经济交往和合作日益频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足够的涉外法治知识和能力,能够妥善处理各种涉外法律问题。

涉外法治的特征也体现了其独特性和重要性,它涉及到跨国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法律适用的多样性以及国际法律规范的不确定性等特点。

这些特征使得我们在面对涉外法律问题时,需要更加注重法律的适用性和灵活性,以及结合具体情况作出恰当的法律判断和决策。

理解涉外法治的重要性也是不可忽视的,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涉外经济交往已经成为国家间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种背景下,涉外法治不仅关系到国家之间的公平贸易和互惠互利合作,更是保障本国企业海外利益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对于个人而言,了解涉外法治也能够帮助我们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掌握涉外法治的基本概念和特征对于适应全球化趋势、维护国家利益和个人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涉外律师条件(3篇)

涉外律师条件(3篇)

第1篇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涉外法律事务的需求也不断增加。

涉外律师作为连接国内外法律事务的桥梁,其专业素养、语言能力、实践经验等方面都要求较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涉外律师的条件。

一、专业素养1. 法律知识:涉外律师应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熟悉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法律规范。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等。

2. 法律实务经验:具备一定的法律实务经验,能够熟练处理各类法律事务,如合同审查、纠纷调解、诉讼代理等。

3. 跨境法律知识: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司法实践以及国际惯例,具备较强的法律比较分析能力。

4. 国际贸易知识:熟悉国际贸易规则、惯例以及相关政策,能够为国际贸易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二、语言能力1. 外语水平:具备流利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法律文书撰写、沟通谈判等工作。

2. 第二外语能力:根据实际需求,具备一定水平的第二外语能力,如西班牙语、法语、德语等,以便更好地服务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客户。

3. 法律英语:掌握法律英语的词汇、语法和表达方式,能够准确翻译法律文件、合同等。

三、沟通能力1. 沟通技巧: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能够与客户、法官、律师同行等进行有效沟通。

2. 情绪管理:具备良好的情绪管理能力,能够应对各种压力和挑战。

3. 团队协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与同事共同完成项目。

四、实践经验1. 实习经验:具备在律师事务所、法院等法律机构实习的经历,了解法律实务操作流程。

2. 项目经验:参与过各类涉外法律项目,如国际贸易、投资、并购等,具备实际操作能力。

3. 培训经验:参加过相关法律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

五、职业操守1. 诚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2. 独立性:独立思考,客观公正地处理法律事务。

3. 私密性:严格保守客户隐私,不泄露客户信息。

4. 社会责任感: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人大版涉外律师法律英语参考答案

人大版涉外律师法律英语参考答案
Sustain can be used in every context. Sustain combines with the nouns conviction, decision, injuries, costs, fees, and damages.
The following verbs can be used in place of sustain: 1. support 2. suffered, incurred(rare) (Suffered also collocates with emotional distress, loss, and harm as well as damages.) 3. upheld (referring to a decision by a lower court)
5. 首席大法官每年向国会递交一份关于联邦法庭体系状况的报告。
Chapter 8 Jury Trial
I. Choose the best answer to the following questions. 1-5:ABDCA; 6-10:DCACD II. Incur, Suffer, support, sustain, uphold
Good is used in Excerpts 3 and 5 to offer an opinion on the quality of a law. In this case, bad is its opposite or antonym, as in Excerpts 2, 5, and 6. Notice that in Excerpt 5, the dissent uses the opposites good and bad together to refer to the quality of th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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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涉外律师实务基础知识主讲:金杜合伙人黄滔1.律师、法官和法学教授的区别?
2.已知条件:中国公司和印度公司是买卖双方,DP(付款交单),CFR,印度公司在到货后声称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

这里需注意到付款交单。

要么是承运人无单放货,要么是印度银行借出了单据。

律师意见:马上联系中国银行,让中国银行问明单据是否在印度银行。

如果不在,则是印度银行借出了提单(信托收据等),可直接告银行;如果在,则是承运人违约无单放货,查明船在哪里,申请扣船。

通过这一步,先把钱要回来。

再看质量标准是什么?质量不合格是谁的原因?CFR风险越过船舷转移,保险公司的责任是什么?
还要查明印度买家实力如何?
3.金杜国际贸易领域:
(1)海关法和其它进出口事务
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海关根据相关WTO协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大大提高了管理体制的透明度。

海关方面的事务也日益受到海内外客户的关注。

金杜已在海关法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海关归类和估价、原产地规则、进出口许可、保税区和加工贸易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基于在WTO等国际贸易协定方面具有的专业技能,金杜还可以为企业提供国际贸易规则方面的法律咨询。

按照商务部发布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如果企业发现其它国家存在贸易壁垒,可向商务部提出贸易壁垒调查申请。

如果商务部经过调查认定存在贸易壁垒,商务部可视情采取双边磋商和多边争端解决等措施以消除贸易壁垒,维护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的正当贸易利益。

(2)贸易救济
在1997年中国的首起反倾销案件中,金杜代表两家加拿大客户应诉。

随后,金杜参与了中国调查机关提起的多起重要反倾销案件。

在这些案件中,金杜帮助客户制定应诉策略并为客户赢得了满意的结果。

通过参与这些前沿性案件,金杜
的优质法律服务事实上也促进了中国贸易法律体系的日趋完善。

在代表客户应诉境内反倾销案件的基础上,金杜将其反倾销业务拓展到代表国内客户应诉境外反倾销案件的领域。

到目前为止,金杜已代表国内客户应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埃及、印度尼西亚等国提起的反倾销调查,并为客户赢得了良好应诉结果,有效地维护了客户在这些重要贸易市场上的出口机会。

2001年,金杜代表十几家中国钢铁出口商参加美国针对钢铁产品提起的全球保障措施调查(201条款调查)。

2002年,金杜代表外国出口商应对中国政府提起的钢铁保障措施调查。

此外,金杜还代表中国政府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提起了针对美国全球保障措施钢铁案的争端解决程序,包括专家组程序和上诉机构程序。

中国出口商而言,外国政府反补贴调查是最近出现的新威胁。

加拿大在2004年接连对中国提起了三起反补贴案件。

金杜在其中的两起案件中代表五家中国出口商和生产商应诉,并成功地在两起案件中取得最低的税率。

金杜在反补贴调查领域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我们在参与WTO补贴争端案件中积累的丰富经验以及对中国法律制度和商业实践的深刻理解。

(3)美国337条款调查
在代表中国客户应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起的337条款调查领域,金杜也居于前列。

我们的律师自2005年起代表中国客户参加了若干起重要的337条款调查。

国际贸易业务团队的律师熟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调查程序,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及敏锐的洞察力在调查中有效地维护了客户的利益。

此外,金杜拥有中国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中规模最大的知识产权业务部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由于337条款调查同时涉及贸易救济和知识产权领域,金杜凭借其国际贸易部和知识产权部的跨部门合作成为这一领域的佼佼者。

(4)WTO争端解决
金杜在WTO争端解决事务方面走在了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前列。

早在中国加入WTO以前,金杜就已经广泛地研究了与WTO相关的法律问题。

中国成功加入WTO为金杜利用这些专业知识服务客户提供了机会。

2002年,金杜代表中国政府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起了针对美国全球保障措施钢铁案的争端解决程序。

这是中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首次参加WTO争端解决程序。

在提出第一起WTO争端解决案件之后,中国开始越来越活跃地参加WTO争
端解决程序,包括作为第三方参加了大量争端解决案件。

到目前为止,金杜已代表中国政府作为第三方参加了十几起WTO争端解决案件。

另外,截至2009年2月,中国作为申诉方或被申诉方的WTO争端解决案件已达17起。

作为这一法律服务领域的领跑者,金杜在其中过半数的案件中担任中国政府的代理律师。

4.要求合同全面履行的抗辩
损害不可预见
Mitigation的义务?从何时产生,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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