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管理牌板
辅助运输封闭式管理牌板样式

副斜井“封闭式”运输管理牌板长度526m 坡度-23°提升方式JK-2.5×20/31.5绞车阻、挡车方式阻车器、挡车栏、防跑车装置封闭区段副斜井井口——井底车场封闭时段15:00—21:00;24:00—5:00 封闭方式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行人时段5:00—15:00;21:00—24:00分管矿长郝甦伟分管科长许传娣科室负责人许传娣区队负责人张文革说明:牌板为横卧式,规格尺寸45×75㎝,两块。
防水材料,不锈钢框架,有四个位置的固定耳,牌板标题为红字,其余为黑字。
中部车场“封闭式”运输管理牌板长度101 坡度水平牵引方式JD-1绞车阻、挡车方式阻车器、挡车栏封闭区段轨道大巷封闭时段15:00—21:00;24:00—5:00封闭方式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行人时段5:00—15:00;21:00—24:00分管矿长郝甦伟分管科长许传娣科室负责人许传娣区队负责人张文革说明:牌板为横卧式,规格尺寸45×75㎝,两块。
防水材料,不锈钢框架,有四个位置的固定耳,牌板标题为红字,其余为黑字。
211采区轨道下山“封闭式”管理牌板长度359m坡度-120提升方式JTPB1.6×1.2/20绞车阻、挡车方式阻车器、挡车栏封闭区段211采区轨道下山封闭时段15:00—21:00;24:00—5:00封闭方式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行人时段5:00—15:00;21:00—24:00分管矿长郝甦伟分管科长许传娣科室负责人许传娣区队负责人张文革说明:牌板为横卧式,规格尺寸45×75㎝,两块。
防水材料,不锈钢框架,有四个位置的固定耳,牌板标题为红字,其余为黑字。
211采区轨道上山“封闭式”管理牌板长度675m坡度+160提升方式JSDB-25绞车阻、挡车方式阻车器、挡车栏封闭区段211采区轨道上山封闭时段15:00—21:00;24:00—5:00封闭方式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行人时段5:00—15:00;21:00—24:00分管矿长郝甦伟分管科长许传娣科室负责人许传娣区队负责人王宏伟说明:牌板为横卧式,规格尺寸45×75㎝,两块。
一通三防各类牌板悬挂要求及标准

一通三防各类牌板悬挂要求及标准1、瓦斯检查牌板牌板统一悬挂在检测点行人道一侧;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包括“一炮三检”牌板,在放炮时取出,放炮后重新悬挂在指定地点)悬挂在迎头以外20m(机掘)、50m(炮掘)范围内(随工作面进尺移动);回风侧牌板在距回风口10-15m处悬挂;机电硐室和水泵房检查牌板悬挂在检测点5-10m范围内;临时作业地点悬挂在作业地点醒目位置;临时停风地点、挡风墙、盲巷密闭墙、采空区密闭墙牌板固定在栅栏上;高冒处悬挂在高冒点;水仓悬挂在进风侧或回风侧;机电设备处悬挂在回风侧;矿井一翼进、回风及总进、回风巷悬挂在测风站处的巷道帮;其他检测地点瓦斯检查牌板悬挂在检查点3-5m 附近。
牌板悬挂要求: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底边距巷道底板高度为130cm,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2、测风牌板三旬测风牌板悬挂在各测风站或测风点下风侧2m范围内行人道一侧,与瓦斯检查牌板并排悬挂;掘进工作面单次测风牌板悬挂位置为距迎头不大于50m处。
悬挂要求:距底板130cm,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3、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悬挂在局部通风机前5m范围内,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距底板高度为130cm,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严禁悬挂在局部通风机机体上。
4、密闭墙管理牌板悬挂在密闭墙前栅栏中上部。
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吊挂高度根据现场栅栏高度调节悬挂。
5、风门管理牌板每组风门悬挂2块牌板,每道风门各悬挂1块,牌板均悬挂在每道风门外行人侧的风门墙或巷道帮,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距底板高度为130cm,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6、调节风窗管理牌板悬挂在风门进风侧的风门墙或巷道帮,与风门管理牌板悬挂平行一致。
7、甲烷检测三对照牌板悬挂在甲烷传感器设置点2m范围内的行人侧巷帮处,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距底板高度为130cm,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8、粉尘防治牌板、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告知牌、职业危害告知牌板根据测点布置情况,悬挂在测点行人侧的巷道帮醒目位置,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距底板高度为130cm,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规格600×800主扇风机房管理牌板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机房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标牌。
2、非工作人员不许随便进入,外单位参观人员及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必须有机电部门领导陪同,否则不准入内。
3、检查和参观人员,要认真填写登记簿,并填上带领人的姓名及出入时间。
4、机房内不准有明火,工作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措施。
5、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光线要充足,使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要存放整齐,禁止机房内放其他物品,保持机房、设备整洁。
6、使用的棉纱和其他易燃品及工具灯要存放好,不准乱放。
机房内要配备防火用具,灭火器、砂箱、且水源要充足。
7、值班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持证上岗,严守岗位,不得脱岗。
岗位严禁吸烟,并不得有明火,确保安全。
主扇司机岗位责任制1、负责主扇风机的操作及运行监视、保证矿井正常通风。
2、遵守《主扇风机司机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3、司机每小时应将通风机运转状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
如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主要通风机在停风期间,必须打开立井防爆盖和有关风门,必须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4、按规定的路线和项目每小时对运转风机和备用风机巡回检查一遍。
5、必须持证上岗,杜绝三违,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对主扇风机的正常运行负有操作、巡检、隐患汇报等责任。
6、保持备用风机时刻处于备用状态,备用风机有故障,要立即向机运部值班人员汇报,并进行处理。
7、坚持检修后按“试机”方式进行试机,试机正常,验收签字后,方可准许检修工离开检修现场。
8、负责对检修后的设备及检修部位运行的监视工作,重点监视其温度、声音、振动、气味、各仪表指示等的变化情况,监视时间不少于一个班,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矿调度室、机运部值班人员。
9、规范填写各种记录报表,字体工整,填写及时,表达清楚,并负责牌板、记录本的整理摆放。
10、对设备的运转状态、故障现象及经过负有详细记录汇报的责任。
11、负责对机房内设备、物品及环境卫生班班清扫,无油迹污垢,并对机房内的设施、工具、材料等的存放负有保管责任。
煤矿各类管理牌板制作尺寸标准之欧阳治创编

260挡风墙管理牌板地点
建筑材料墙厚米建筑时间管理单位
墙前禁放杂物
320
材质:铝板贴反光膜白底红字:单位:mm
260监测监控设备管理牌板设备名称监控地点
型号报警点
断电点复电点
标校时间管理人
320
材质:铝板贴反光膜白底红字:共做50块400隔爆水袋管理牌板
使用地点断面(㎡)
水袋长度(米)
剩余掘进进尺米验证钻探情况
1000×800
单位:mm
安全出口280mm
400mm
单位:mm
探放水管理牌板(钻探)
地点:年月日
探水时间钻孔
编号
钻孔及钻深情况钻孔方位钻孔倾角钻孔深度岩性有无出水
1 度度米
2 度度米
3 度度米
4 度度米
5 度度米
距()号基准点米超前距米允许掘进进尺米本班掘进进尺米累计掘进进尺米剩余掘进进尺米
钻探人员
钻孔验收人员驻矿安监员
1000×800
材质:现场订贺白底:共做10块
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
安装地点局扇型号
风筒规格(mm)风筒长度(m)
安装时间每班运行检查
(签字)
吸入风量(m3/min)
倒
台
试
验
试验情况
排出风量(m3/min) 试验人员(签字)
局扇管理人检查时间
500
4。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电气设备管理牌板电气设备管理牌板。
煤矿管理规定牌板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第1条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第2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在规划煤矿长远发展的同时规划安全生产,制定煤矿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同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第3条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实行民主管理,采取相应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鼓励职工参加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第4条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矿每年制定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内容包括:1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2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重大非人身事故; 3保证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4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考核和奖惩;第5条纳入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计划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1不发生死亡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2重伤事故率;3 矿井安全隐患整改率;4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全员培训率;5矿井质量标准化达级;6设备完好率;7遵章守纪,制止“三违”;8煤矿软件管理和安全设施投入;各项管理目标值不得低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没有规定的,不低于上年实际或计划水平;第6条制定和落实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矿与区队或班组以签订合同或责任状等形式,将各项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并逐级按季、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2区队或班组安全管理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4遵章守纪,制止“三违”情况;第7条煤矿鼓励职工参与安全目标管理,对完成安全管理目标好的区队、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第1条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第2条煤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等,应随时召开;第3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特殊情况下,由矿长授权的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或总工程师主持;第4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各副矿长、值班矿长和安全检查人员,必要时可吸收相关工种负责人和区队或班组长参加;对应参加会议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无故旷会的,除提出批评外再给予经济处罚;第5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是研究企业安全生产,研究分析矿井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工种和人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2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3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4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奖惩、表彰等事项;5研究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事项;第6条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应当有准备,抓住重点,讲究实效;并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通知与会人员;第7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设规范的专门会议记录;1准确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记录人、会议主题内容、会议决定事项,按发言顺序如实记录发言人的姓名、职务和发言要点;2会议结束,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审阅签字;3会议记录保存2年,不准缺页、涂改;安全奖惩制度第1条为了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和安全奖惩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第2条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坚持以精神鼓励和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的原则,引导职工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搞好安全生产;第3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依照本制度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第4条职工必须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义务,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职的安全工作负责;职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本矿规章制度的,不论是否产生后果,均应承担责任;第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队、班组和个人,由矿给予奖励:1完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单位的负责人;2有技术革新或发明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个人;3由于个人行为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5提出合理化建议明显改善安全状况的个人;6其他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矿给予经济处罚: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2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3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4未完成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或个人;5对生产安全事故负直接或间接责任的;第7条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职工实施经济处罚,根据违章情节和危害后果,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处罚前由安全检查人员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矿长批准后实施;对职工实施安全处罚,允许职工陈述和申辩;1违章情节较轻或尚未产生不利后果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后果较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直到给予行政处罚;2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或经常违章违纪屡教不改的,由矿依法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8条玩忽职守,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的,除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外,还将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经矿长批准,赔偿金额可酌减;第9条建立违章登记记录;凡在各类检查中被查出违章现象或行为的,必须进行登记;第l0条区队长、班组长、安全检查人员和其他对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人员,应当依照本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而不制止的,按违章给予处罚;第11条依照本制度,矿另行制定职工“三违”处罚规定,与本制度一并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第l条为了规范安全技术审批工作,落实技术审批责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所称技术审批,是指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的审批;第3条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依照本制度编制和审批;编制、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第4条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省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的,如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要变动时新编的设计等,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按程序上报;第5条经批准的设计、措施、报告,如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的通风设计、安全措施,矿井瓦斯等级、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报告,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等,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第6条煤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采区设计方案、矿井反风演习计划、采区水文地质探查设计等,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按规定的程序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备案;第7条其他由矿批准的,如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修改采掘作业规程、补充安全措施、巷道贯通的安全措施、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的停风措施等,由矿总工程师审批;第8条采区设计方案,采区、采煤工作面设计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要求;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符合采区设计和工作面设计;第9条设计、规程和措施应当符合实际,内容全面、具体,体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可行、安全可靠的原则;第10条设计、措施和规程的编写,应条文清晰,语言精当,数据准确,表达简练;计量单位、计算方法及比例尺的使用符合要求;文本要字迹清楚、图表清晰、装订整齐;第11条经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规程,总工程师必须向参与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传达贯彻;传达贯彻结束,接受传达的人员签字;未参加传达贯彻的人员要补课;第12条超越技术审批权限进行技术审批的,要及时纠正;设计、安全措施、作业规程等有严重缺陷,审批人员未能认真履行审批职责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编制、审批人员的责任;第13条本制度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有抵触时,按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安全检查制度第1条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2条煤矿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依照本制度进行安全检查,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第3条对政府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检查,矿长或生产副矿长负责安排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监察时,区队或班组及有关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第4条矿长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安全检查负全面责任;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负责;第5条由矿长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2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是否将安全放在生产的首位;3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适宜,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处于执行状态;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4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否满足管理需要并发挥作用,职工是否树立了安全生产意识,是否形成了全员参加的管理网络;5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否落实隐患治理措施;第6条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矿每月至少进行1次,定期安全检查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和安全检查人员参加,分别对井上下作业现场、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第7条矿长定期检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订、修改;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每半月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分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问题;第8条对生产作业现场、设备、安全设施和人的行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1矿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和值班矿长下井指挥生产,必须同时检查安全工作; 2安全检查人员要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3区队长或班组长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4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对作业环境、使用的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第9条安全大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检查前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中应认真依照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填写;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第10条作业人员必须按“三大规程”要求,实行标准化作业,做好岗位责任范围内的检查和自保、互保工作;第11条安全检查人员日常监督检查,应当检查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三违”行为;现场检查应当全面,突出重点;检查地点、时间、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要如实记录;安全检查员对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能够解决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场所,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对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处罚意见;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矿长或有关负责人报告;第12条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或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事故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处罚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经济处罚;第l3条安全检查记录要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一年以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第1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及矿井周边所存在的可能危及矿井安全,导致事故的危险情况;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类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改;第4条矿长对本矿存在的事故隐患负有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的责任;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第5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相关人员的职责是:1矿长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2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对主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3区队长或班组长负责职权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4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管理;第6条煤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例会制度,保证每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一次;煤矿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矿长及有关部门报告;班组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并向当班调度室或值班矿长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级别、隐患类别、风险程度、治理前的防范措施、治理措施、资金情况等内容;第7条对煤矿事故隐患实行分类掌握、分级管理;1根据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隐患分为l0类: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2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事故隐患分为3级:A级: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需要停产整顿的;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须由矿限期解决的;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区队或班组能够且必须解决的;第8条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确认事故隐患的类别和级别,同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重大事故隐患还要落实项目、资金和施工队伍;第9条排查出的A、B级隐患,由矿治理,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落实整改、保证资金;C级隐患由区队或班组立即解决;第10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必须有由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矿长批准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必须加强对隐患的监控,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否则,不准从事相关作业;第11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存入事故隐患管理档案;第12条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建档制度,实行事故隐患跟踪管理;第l3条煤矿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监控,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防范事故发生;第14条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第1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煤矿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每两年对煤矿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将安全评估报告报送煤炭主管部门备案;评估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或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第3条煤矿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第4条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由煤矿矿长负责,总工程师和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日常监控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人员必须熟知重大危险源的危害程度、特点和预防措施;对监控工作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第5条在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第6条监控人员必须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监控,并做好监控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矿长及上级主管部门;第7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第8条煤矿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第9条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详尽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预案;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一第1条为了做好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制度;第2条开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旨在使职工了解、掌握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了解、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具有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能力,保证安全生产;第3条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在职培训和业余培训、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资质培训和素质培训相结合,保证职工都有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机会;第4条职工应当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义务,参加煤矿安排的各种安全教育与培训;第5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第6条矿长依本制度要求,组织制定、审批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对所需经费给予保证;第7条其他各有关人员,依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履行相应的职责;第8条各区队或班组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协助矿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实施;第9条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国家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任职,上岗作业的人员,按要求参加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第10条新工人入矿,按照国家安监总局52号令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要求,新招入矿的其他从业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并经考核合格,方可入井作业;第11条作业人员转岗,应按照新岗位的安全要求,对其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从事新岗位的作业;第12条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试验和使用前,由矿总工程师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相关作业人员学习,经过教育与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l3条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当包括:政策法规教育、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操作技能训练方面的内容,实施时区别不同人员分别安排;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二1矿长、副矿长和总工程师应学习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管理知识,了解国内外安全生产发展趋势,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明确本身在安全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2对特种作业人员重点进行安全知识、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操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操作技能训练;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明确本人的职责和从事的作业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了解作业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应急措施,能够熟练操作;3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标准,安全管理与技术知识,有关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要求;4对其他职工进行一般安全知识普及教育,重点帮助其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必要的操作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安全素质;第15条根据上级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每年2月底以前制定出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1教育与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培训对象、时间、内容、要求、目标以及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职责;2年度培训计划,应能保证上级安排的培训任务;3教育与培训计划由矿长批准后实施;第16条特种作业人员,按上级计划要求,按时参加培训;第17条每次培训结束,都要按照培训计划和教学内容要求,对培训对象进行认真的考试、考核;安全知识、技术知识考试以笔答形式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在作业现场进行;考试、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第18条各类人员的培训情况由煤矿指派专人负责记录并进行年度培训工作总结;第19条建立职工安全培训档案,切实加强职工培训、考核、发证和存档管理;第20条副矿长、总工程师和安全检查人员在进行业务检查或安全检查时,对各项培训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三违”处罚制度第1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2条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党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矿各项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规程要求作业、操作,努力把措施、制度落实在生产全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程、措施、制度对现场干部职工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第3条充分发挥各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职能,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第4条要认真组织各工种及班组职工经常进行思想教育和规章制度学习,增强安全意识,规范作业行为,自觉遵章守纪,抵制“三违”;第5条要有计划组织要害工种及岗位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增强业务保安能力;要组织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事故案例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第6条各生产班组必须以确保“三不伤害”为目的,以规程、措施、制度为依据,认真抓好具体工作的安排、组织、施工,坚持“安全第一”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第7条各级管理人员包括矿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生产技术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抓“三违”,对“三违”个人行为必须当场制止,并讲清其“三违”事实及危害,及时进行追查处理;各级管理人员抓“三违”要有记录;第8条煤矿管理干部及职工要正确行使举报权,履行职责、义务,积极主动检举揭发“三违”人员,矿负责对举报人员保密,并对举报“三违”、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一次性给予奖励;第9条加强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培训;1、矿对“三违”人员实行每月一次的集中培训学习;2、学习期间,“三违”人员不得休班、请假和上班,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3、培训结束后,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试,合格的上岗,不合格的继续学习;第10条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理力度;1、一般性“三违”行为,个人第一次出现进行罚款处理,第二次出现加倍处罚,连续出现给予开除处分;2、典型性“三违”行为,如斜巷蹬钩头、爬重车、放飞车等,给予开除处分;3、当班跟班管理人员晚下井、早升井,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排除,无措施等强令职工生产,职工可以拒绝作业;4、各级管理干部要认识到带着隐患生产就是违章,对不具备安全条件,强行指挥,安排生产的,视其情节给予罚款或免职处分;5、要害工种、岗位人员出现“三违”,一律加倍处罚,视其情节给予调离岗位、下岗、开除;6、“三违”事实影响较大,或因“三违”造成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给予开除,直至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因个人蓄意“三违”破坏安全生产设施造成的自身伤害,医疗、医药费自理,不享受工伤待遇;对班组长和带班领导也要给于相应处罚;。
井下各类标志牌板管理规定

井下各类标志牌板管理规0、牌板要求:–0.1、吊挂要求:0.1.1、牌板上平面高度为2.0m,要求牌板吊挂在同一垂直面上,上下端对齐。
0.1.2、煤巷牌板采用两个8#铁丝做的“S”钩悬挂,“S”钩形附图。
0.1.3、岩巷牌板要求采用射钉或道钉钉挂在巷道帮上。
0.2、卫生、完整要求:牌板的卫生要求干净,没有积尘,没有涂痕,字迹清晰,要保持完整。
0.3、牌板设计、加工、审批、发放由生产科、企管科、供应科负责,使用单位负责内容的提供、牌板的运算和吊挂。
1、采煤工作面的牌板1.1、数量:综采工作面共使用牌板为15块。
1.2、牌板规格材料:外框规格为:1800mm×800mm,材料为不锈钢外框;内容材料为喷绘布。
1.3、牌板内容为:工作面简介、煤机进刀方式、工作面支护示意图、劳动组织图、循环作业图、经济技术指标图、避灾路线图、通风系统图、运输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供电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煤质管理图、上岗持证图、工区管理网络图。
1.4、牌板的吊挂位置:牌板吊挂于工作面材料道出口向外人行道一侧,用8#铁丝悬挂于巷道帮上。
2、井下固定牌板管理规定2.1、牌板名称:绞车操作牌板、皮带司机操作牌板、刮板及司机操作牌板、斜巷说明牌板、行车不行人牌板、人行车管理规定牌板、立井信号工操作牌板、立井把钩工操作牌板、斜巷把钩工信号工操作牌板、安全文化牌板等。
2.2、牌板规格材料:规格由生产科标准办主任统一规定,外框规材料为不锈钢外框;内容材料为喷绘布。
2.3、吊挂位置:2.3. 1、《绞车操作牌板》离绞车0.5~1.0m,《信号把钩工操作牌板》距信号硐室不超过2.0m,“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牌板为于上下变坡点前后的安全门处;2.3.2、《皮带机司机操作程序》、《皮带机操作规程》牌板吊挂在皮带机头前后5m范围内。
2.3.3、综掘施工的巷道牌板吊挂:《锚网工操作程序》、《综掘机司机操作规程、程序》等牌板吊挂在距迎头50m开外,要求每月移动一次。
中央变电所安全管理制度牌板

中央变电所要害场所管理制1、井下中央变电所是井下供电的场所属要害场所,非本岗位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本单位全体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保卫,严防破坏,保护电气设备不受损失。
3、门口悬挂“工作重地,闲人免进”字样警示牌,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4、外宾参观及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必须有本矿领导带领方可入内,并认真填写记录。
5、观察人员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否则谢绝参观。
6、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入内,高压操作用具妥善保管,加强防火器材的管理,定期检查灭火器,要做到有备无患。
7、非本机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动用室内的一切设备,否则对于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破坏论处。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为了保证矿井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结合上级有关规定和矿井生产的特点,特制定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1、矿机电系统领导要定期对本岗位的劳动纪律、各项记录、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抽查。
2、机电副矿长、副总对本岗位每月检查一次;科长对本岗位每旬检查一次;机电队长、副队长每周检查一次。
3、上岗时要认真填写查出的问题,处理意见,做出限期处理决定,并签写上岗人姓名。
4、对本岗位人员,有“三违”现象的要及时通报批评。
中央变电所配电工岗位责任制1、凡值班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搞好环境卫生和电器、设备、卫生,保证设备,无尘,无油垢,无积水,无杂物。
3、精心操作,业务熟练责任心强,按时记录电压电流温度的变化情况,严格遵守规程,停送电安全准确,严禁各种违章作业。
4、确保灭火器材、性能良好,过流漏电保护灵敏可靠,工具备件齐全,电话畅通。
5、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凡参观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及有关人员的带领方可入内,并且履行登记手续。
6、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请示汇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妥善处理。
7、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对由“三违” 造成的事故,值班人员对此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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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min
出口风量
m3/min
工作面风量
m3/min
局扇额定风量
m3/min
测风日期
测风员
局扇开关附近20m范围内CH4浓度
%
局扇开关附近20m范围内CO4浓度
%
瓦斯员
检查时间
年月日时分
管理负责人
检查时间
年月日班
局部通风机切换试验记录牌
局扇型号
切换时间
风筒型号
CH4浓度
%
切换人员
CO2浓度
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
测点
测值
工作面
回风流
局扇前
打眼中
一炮三检
装药前
放炮前
放炮后
第一次
时间
CH4(%)
CO2(%)
第二次
时间
CH4(%)
CO2(%)
第三次
时间
CH4(%)
CO2(%)
第四次
时间
CH4(%)
CO2(%)
第五次
时间
CH4(%)
CO2(%)
瓦斯员:检查时间:年月日班次:
瓦斯巡回记录牌
地点
日期
年月日
次数
一
二
三
时间
CH4(%)
CO2(%)
瓦检员点班
密闭管理牌
地点
类型
CH4(%)
CO2(%)
温度
编号
。C
施工负责人
施工时间
验收负责人
验收时间
检查人
检查时间
调节风窗管理牌
地点
调节方式
管理人
通过风量
检查日期年月日
局部通风机管理牌
安装地点
供风地点
安装时间
年月日
型号功率
Kw
供风距离
m
全风压供风
m3/min
%
风电是否闭锁
是否有循环风
负责人
安装地点
隔爆水棚管理牌
编号
安装地点
巷道断面
m2
水袋容量
L
水袋个数
个
总水量
距工作面距离
m
类别
负责人
检查人
年月日
水幕管理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