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访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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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来访人员管理制度

接待来访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来访人员管理,维护单位秩序,保障来访人员合法权益,提高接待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来访接待工作,包括内部来访和外部来访。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依法、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接待范围第四条内部来访:1. 本单位员工及其家属;2. 本单位聘请的专家、顾问、顾问团成员;3. 本单位合作伙伴、供应商;4. 本单位下属单位、分支机构。

第五条外部来访:1.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 媒体记者;3. 公众代表、社会人士;4. 其他需要接待的人员。

第三章接待程序第六条接待前准备:1. 接待人员应提前了解来访人员的背景、目的和需求;2. 根据来访人员的身份和需求,安排相应的接待人员;3. 准备接待所需的资料、设备等。

第七条接待过程:1. 接待人员应热情、礼貌地迎接来访人员;2. 询问来访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来访目的;3. 根据来访人员的需求,安排会见、座谈、参观等活动;4. 认真听取来访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5. 对于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或转达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接待结束:1. 向来访人员表示感谢,并确认其离开;2. 对接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形成接待报告;3. 对接待过程中涉及到的保密事项进行保密处理。

第四章接待纪律第九条接待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条接待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一条接待人员应尊重来访人员,不得歧视、侮辱、刁难来访人员。

第十二条接待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外来到访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到访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来访人员管理,确保来访秩序,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保障来访人员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到访人员,包括单位内部员工邀请的外来人员、社会公众及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来访登记第四条来访人员进入本单位,应主动向门卫出示有效证件,如实登记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来访事由、来访时间等信息。

第五条门卫应认真审查来访人员的证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第六条来访人员登记后,门卫应予以放行,并将来访登记表存档备查。

第三章来访引导第七条来访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按照指定路线前往目的地。

第八条单位工作人员应主动引导来访人员,确保其安全、便捷地到达目的地。

第九条如遇特殊情况,单位工作人员应协助来访人员妥善处理。

第四章来访管理第十条单位内部员工邀请外来人员来访,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并告知来访人员来访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来访人员应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二条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保密区域或涉及国家秘密的场所。

第十三条单位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来访人员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遵守本制度,积极协助单位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来访人员,单位可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扰乱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来访人员,单位可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禁止入内等处罚。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本单位的来访人员管理将更加规范,有助于保障来访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来访人员的管理制度

来访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来访人员管理,确保单位内部秩序,保障来访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来访人员,包括单位内部人员、外部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等。

第三条来访人员管理遵循合法、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来访登记第四条来访人员进入单位前,必须进行登记,填写《来访登记表》,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来访目的、联系方式、来访时间等。

第五条来访登记应由专人负责,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第六条来访登记表应妥善保管,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第三章来访接待第七条单位应设立来访接待室,负责接待来访人员。

第八条接待人员应热情、礼貌地接待来访人员,主动了解来访目的,引导来访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

第九条来访接待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认真倾听来访人员的诉求,耐心解答疑问;2. 维护来访人员合法权益,不得歧视、侮辱来访人员;3. 对来访事项保密,不得泄露单位内部信息;4. 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来访情况。

第四章来访引导第十条来访接待人员应根据来访目的,引导来访人员到相应的部门或科室。

第十一条对需要办理手续的来访人员,接待人员应告知办理流程,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对需要预约的来访人员,接待人员应告知预约流程,协助其进行预约。

第五章来访处理第十三条对来访人员的诉求,接待人员应及时转达相关部门或领导,并跟踪办理进度。

第十四条对来访人员的合理诉求,相关部门或领导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第十五条对来访人员的非法诉求,接待人员应予以劝阻,并告知其违法后果。

第六章来访安全第十六条单位应加强来访安全管理,确保来访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来访接待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监控设备、报警装置等。

第十八条来访接待人员应掌握来访人员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街道来访人员管理制度

街道来访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街道来访人员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街道所有来访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确保来访人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章来访登记第四条来访人员进入街道办公区域,应主动向接待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如实填写《来访登记表》。

第五条接待人员对来访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来访事由、来访时间等。

第六条来访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来访人员保存。

第三章来访接待第七条接待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耐心倾听来访人员的诉求,做好记录。

第八条对来访事项,接待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 对符合接待条件的,及时安排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接待;2. 对不属于接待范围的事项,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引导来访人员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3. 对重大、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及时报告街道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处理。

第九条来访接待过程中,接待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2. 不得接受来访人员的馈赠;3. 不得收受来访人员的财物;4. 不得对来访人员施加压力或恐吓。

第四章来访处理第十条对来访事项,相关部门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 对合理诉求,依法依规予以解决;2. 对不合理诉求,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引导来访人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3. 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一条处理来访事项,相关部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审查来访事项,确定处理方式;2. 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取证;3. 制定处理方案,报街道领导审批;4. 做好跟踪回访,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五章来访反馈第十二条处理完毕的来访事项,相关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来访人员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街道领导或相关部门反映。

第十四条街道领导或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对不合理诉求予以纠正。

机关单位来访人员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来访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来访人员管理,维护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保障来访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来访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投诉、举报、参观、学习等目的的人员。

第三条来访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来访人员合法权益;(二)公开透明,便于来访人员了解和监督;(三)便民利民,提高工作效率;(四)严格审批,确保来访秩序。

第二章来访登记第四条来访人员进入机关单位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向接待人员登记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联系方式、来访目的、来访时间等。

第五条接待人员应认真核对来访人员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六条来访登记信息应完整保存,以便查询和追溯。

第三章来访接待第七条来访接待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耐心解答问题,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八条来访接待人员应严格按照来访人员管理制度,对来访事项进行初步了解,并告知来访人员接待程序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对来访事项涉及敏感或保密内容的,接待人员应告知来访人员有关保密规定,并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反映问题。

第十条对来访事项涉及需要进一步调查处理的,接待人员应告知来访人员相关流程和时限。

第四章来访秩序第十一条来访人员应遵守机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扰乱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二条来访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等物品进入机关单位。

第十三条来访人员不得在机关单位内大声喧哗、争吵、聚众闹事。

第十四条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关单位内部区域,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拍照、录像。

第五章处理与反馈第十五条对来访事项,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员陈述,做好记录,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来访事项的处理结果,应在规定时限内告知来访人员。

第十七条对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如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的,应及时转交相关部门或单位处理。

第十八条对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如涉及本单位工作,应认真研究,及时整改。

来访人员管理制度

来访人员管理制度

来访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管理制度一、来访人员的分类与管理1. 来访人员一般分为正式来访人员和临时来访人员两类。

2. 正式来访人员指的是有关部门或单位派驻我单位正式工作的人员,他们需要提供有效的派遣证明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登记和接待。

3. 临时来访人员指的是短期来我单位参观、考察、交流的人员,他们需要提前向我单位提交来访申请,并在来访时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和接待。

二、来访人员的登记与备案1. 来访人员必须提前向我单位提出来访申请,并提交个人有效证件以及来访事由的相关材料。

2. 我单位接到来访申请后,将其登记并备案,同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工作。

3. 对于正式来访人员,我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派遣单位确认,并向派遣单位通报接待情况。

三、来访人员的接待与管理1. 来访人员到达我单位后,需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领取访客证或门禁卡。

2. 来访人员应严格遵守我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干扰我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3. 来访人员在我单位进行工作、参观等活动期间,需与所属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操作。

四、来访人员的保密与安全管理1. 来访人员应严守我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擅自采集、复制、传播我单位的机密信息。

2. 来访人员在我单位的活动期间,应注意个人财物和保管,并妥善保管好来访证件和门禁卡等物品。

3. 对于需要进入我单位涉密区域的来访人员,需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身份确认和安全检查。

五、来访人员的意见反馈与解决1. 我单位将定期组织来访人员满意度调查,了解其对我单位接待工作的满意程度,并依据调查结果进行改进。

2. 来访人员对我单位的工作存在疑问、意见或建议时,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我单位的接待人员提出,并将及时回复和解决。

六、来访人员管理的执行与监督1. 来访人员管理制度由我单位事务部门负责执行,并定期向领导汇报相关工作进展和问题。

2. 监督部门对我单位的来访人员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行政单位来访人员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来访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行政单位的管理工作,规范来访人员的接待流程,确保单位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单位所有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第三条职责1.来访人员:遵守本制度,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服从接待人员安排。

2.接待人员:负责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确保来访登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办公室(或接待室):负责来访登记的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

第四条来访人员分类1.单位内部人员:包括本单位员工、离职员工、实习生等。

2.外部人员: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

第五条来访登记1.来访人员需在进入单位前,主动向接待人员出示身份证件,进行来访登记。

2.接待人员应认真核对来访人员身份,登记以下信息:(1)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2)来访事由、目的;(3)来访时间、预计离开时间;(4)陪同人员信息(如有)。

3.接待人员应确保来访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对登记信息负责。

第六条来访接待1.接待人员应热情、礼貌地接待来访人员,主动了解来访目的,协助解决问题。

2.对于内部人员,接待人员应引导其到相应部门或办公地点。

3.对于外部人员,接待人员应向其介绍单位基本情况,引导其到相关科室或部门。

第七条特殊情况处理1.对于重要来访人员,接待人员应立即上报领导,并按照领导指示进行处理。

2.对于无预约、无证件、不遵守纪律的来访人员,接待人员有权拒绝接待。

3.对于来访人员提出的涉及保密、敏感等问题,接待人员应按照保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条来访记录1.接待人员应做好来访记录,包括来访时间、来访人员信息、接待内容等。

2.来访记录应妥善保管,便于查询和统计。

第九条检查与监督1.办公室(或接待室)定期检查来访登记、接待工作的执行情况。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办公室(或接待室)有权进行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条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办公室(或接待室)负责解释。

来访人员进出单位管理制度

来访人员进出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管理,确保单位安全稳定,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来访人员进出单位的规范管理。

第三条单位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来访人员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来访人员登记第四条来访人员进入单位前,必须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由门卫进行登记。

第五条门卫应详细登记来访人员的姓名、性别、单位、联系方式、来访事由、来访时间等信息。

第六条来访人员登记信息应准确无误,如有疑问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核实。

第三章来访人员接待第七条来访人员进入单位后,由接待部门负责接待,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核实来访人员身份,确认其登记信息与实际相符;(二)了解来访人员来访事由,引导其前往相关部门;(三)确保来访人员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进入非指定区域;(四)妥善处理来访人员的咨询、投诉等事宜。

第四章来访人员离场第八条来访人员完成来访事项后,需办理离场手续。

第九条来访人员离场时,由接待部门进行确认,并在登记簿上注明离场时间。

第十条来访人员离开单位后,门卫应确认其离场,并及时清理登记簿。

第五章临时通行证第十一条需进入单位特定区域或参与单位内部活动的来访人员,可申请临时通行证。

第十二条临时通行证由接待部门审核,单位领导批准后发放。

第十三条临时通行证有效期限由单位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临时通行证持有者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将通行证转借他人。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单位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单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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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人员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加强来访人员管理,规范来访人员接待程序,加强公司安全秩序,保护公司人员财产安全,做到热情主动接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公司各部门。

三、来访人员的分类
1、重要访客:公司高层来访客人、公司重要客户、政府职能部门领导。

2、一般访客:一般客户、供应商、应聘者、员工亲属。

3、其他访客:广告推销者、无明确拜访对象的。

4、有人员来访时,值班前台应先询问来访人,界定来访人员属于哪一类别并做好相续衔接工作。

四、重要访客来访
1、若来访人员为重要访客,来访人员不需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并立即电话通知受访,受访对象不确定时直接通知行政部经理,由被访问人亲自下到一层做好迎接工作。

2、来访人员至前台时,由前台文员引领访客在会客接待处等候而受访或行政部经
理在接到前台受访电话通知时,也应立即前往前台主动接待访客,必要时,由前台直接带领访问者送至被访问者办公室。

3、若公司高层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事先有约定来访时间的,可事先打电话到前台门
岗进行交代来访者的身份或单位,以提醒前台做好接待准备。

4、若访问者所访问对象为董事长,由行政部人员按接待程序负责接待并全程做好
各项服务工作。

五、一般访客来访
1、若来访人员为一般访客,前台应询问来访事由、部门、受访人等信息,并电话告知受访部门或受访人员,在征得同意后,来访人员须详细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2、《来访人员登记表》填写完毕后,由前台引领、安排访客进入一楼接待室等待,由受访人带领来访人员进入相关部门洽谈室会客。

3、一般来访事务,受访人只能在开放式接待室(一层接待室、二层办公室、五层
会议室、副总各自办公室)与来访人员会谈,根据来访需求和目的只可以带领来访人员进入和业务相关的区域,不能带领来访人员进入无相关的办公区域和场所,尤其公司研发部门禁止一切不相干人员驻足参观。

4、若来访人员需要参观其它办公区域等部门,参观前须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分管副总),经同意后才能带来访者参观。

5、若受访人员不在公司,也没有及时委托公司其他人员代为接待,前台应让来访人员留言或留下联系方式,待受访人员回公司后由前台转告,坚决杜绝来访人员随意进出公司。

6、若可以确定受访人员在公司,但一时无法联系到受访人员本人时,请来访人员进入一层接待室稍坐等候,前台人员则通过拨打受访人手机或部门固定电话等其他途径联系受访人员。

六、其他访客来访
若来访人员为其他访客,前台须婉拒对方的各项要求;对不听解释或劝说无效,仍强行进入公司的,前台直接电话告知行政部经理,由行政部经理妥善处理,可根据事态严重程度拨打报警电话(110),请当地辖区公安机关出面帮助处理。

七、访问结束
1、访问者结束此次访问后,均由被访问者亲自送至一楼离开。

2、应聘者由行政部人员送至电梯后,并告知前台应聘者人员离开,如遇特殊情况,由前台及时进行反馈。

八、附则
1、以上条款,请公司各部门参照执行。

2、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拟定并解释。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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