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业务的种类及特征
第六章 租船运输业务

2、航次租船(程租船)的形式
根据船东和租船人约定应该完成的航 次数,可将程租分为: 1、单航次程租:只租一个航次的租船。 船舶所有人负责将指定货物由一港口运往 另一港口,货物运到目的港卸货完毕后, 合同即告终止。 2、往返航次租船:洽租来回航次的租船。 在完成一个单航次后,随即在卸货港(或 其附近港口)装货,驶返原装货港(或其 附近港口)卸货,货物卸毕合同即告终止。
二、报盘 报盘也称报价,是租船人或船东,向 对方提出一定的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 些条件达成租船合同的一种表示。 报盘一般由对上述询租单有兴趣的船东报 盘,若租船人先行报盘,压价的余地就比 较小。 报盘分实盘(附有有效时间的规定)和 虚盘两种。
三、还盘 还盘也称还价,就是部分地接受对方的 报价。还盘也是对原报盘的拒绝,也是受 盘人对原报盘人做出的一项新的报盘。 还盘也有虚实之分,还实盘时一经对方 接受,合同即告成立。还虚盘时必有附带 条件,待这些条件双方协商一致后合同才 能成立。 因此,对于一个还盘,要分清对方还的 是实盘还是虚盘。在租船过程中,一般要 经过报价还价几个回合才能成交。
(二)定期租船:又叫期租,是以租赁期 限为基础的租船方式,是船舶所有人把船舶 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方式。在 这个期限内,承租人可以利用船舶的运载能 力来安排货运。租期内的船舶燃料费、港口 费以及拖轮费等营运费用,都由租船人负担, 船东只负责船舶的维修、保险、配备船员和 供给船员的给养和支付其他固定费用。 期租船租金在租期内不变,支付方法一般 按船舶夏季载重线时的载重吨每吨每月若干 货币单位计算。
第六章 租船运输业务 Tramp shipping
第一节 租船运输业务概述
一、租船运输概念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是根据 双方协商的条件,船舶所有人将船舶的全 部或一部分出租给租船人使用,以完成特 定的货物运输任务,租船人按约定的运价 或租金支付运费的商业行为。在租船条件 下,船东出租的和租船人租用的是船舶的 使用权,是一种无形贸易,它的贸易商品 就是船舶运输服务。
简述租船运输的基本特点

简述租船运输的基本特点
租船运输是一种通过租赁船舶来进行货物运输的方式。
其基本特点包括:
1. 灵活性:租船运输可以根据需求选择适当的船舶类型、尺寸和数量,以满足货物运输的需求。
根据货物的种类、大小和运输距离,可以选择货运船、集装箱船、散货船等不同类型的船舶。
2. 成本效益:相比于购买船舶进行货物运输,租船运输可以减少运营成本。
租赁船舶可以节省船只购买和维护的费用,还可以降低船舶停泊、燃料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成本。
3. 专业服务:租船运输通常由专业的船舶租赁公司提供,这些公司拥有丰富的船舶租赁经验和专业的船舶管理团队。
他们能够提供高质量的船舶和相关的服务,确保货物能够安全、及时地到达目的地。
4. 灵活的航线选择:租船运输可以根据需求选择适当的航线。
租船公司通常有多条常规航线可供选择,也可以根据特定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航线安排,以满足货物运输的要求。
5. 保险和风险管理:租船公司通常会提供船舶保险和风险管理服务,以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他们会为船舶和货物购买适当的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如船舶损坏、货物丢失或货物受损等。
总之,租船运输具有灵活性、成本效益、专业服务、航线选择和风险管理等特点,使其成为一种重要的货物运输方式。
国际货物运输-租船运输

第四节 租船合同
关于滞期费的练习
某船于6月5日星期二16点抵达装货港,并于16 点40分递交N/R,6月6日8点开始装货,直至6月 12日12点装货完毕,其中6月7日零点至4点,因 下雨停工。该船6月24日星期四16点抵达卸货港, 并于16点40分提交N/R,6月25日星期五8点开始 卸货,至6月26日星期六20点卸货完毕。合同规 定“可用装货时间和卸货时间分别为3WWSHEXEIU 滞期费率每天3000美元,速谴费率为1500美元。 下午递交N/R,次日8点起算装卸时间”。请按装 卸时间平均计算方法统计滞期费和速谴费。(按 滞期时间连续计算方法和节省全部工作时间方法 计算)
答 案
第四节
二、期租合同的主要条款
租船合同
1.船舶说明 建造年份、船籍、载重吨(容积)、吃水、船级等 2.租期 暗含伸缩 :如六个月 明确暗含伸缩 :如六个月,20天伸缩 规定没有或暗含没有伸缩: 如最少二个月,最多四个月
3.交船
船过某一位置 满足条件:装货准备就绪 船舱干净 船上设备存油量等符合规定 必须适航 4.租金 每30天或每月夏季满载吨位,如每30天 每吨的租率为8美元,则每天的租金为: 25000×8÷30=6666美元
(2)船方不管装卸
(3)船方管装不管卸 (4)船方管卸不管装
定程租船货物的装卸费用的负担
①船方负担装货费和卸货费,又可称为 “班轮条件” (Gross Terms) ,船货双 方一般以船边划分费用。 多用于木材和包装货物的运输。 ②船方管装不管卸 (Free Out, FO) 。即 船方负担装货费,但不负担卸货费。
第四节
租船合同
8.许可装卸时间
(1)连续日:24小时 (2)工作日 (3)晴天工作日 (4)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 目前采用
水路货物运输管理—租船运输业务

① 由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分别指定的租船经 纪人进行洽谈;
② 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共同指定同一租船经 纪人进行洽谈。
二、租船经纪人 • 租船经纪人在某项租船签订了船舶合同后,就可以获得佣金。通常有关佣金的
支付有三种规定。
图3-14 租船经纪人佣金的支付
第三节 租船运输业务
本节点睛
租船运输 业务分类
租船经纪人
租船运输 业务程序
本节点睛
• 租船运输几乎是水路运输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而各种租船方式均有其各自 的适用范围。
一、租船运输业务分类 • 在实际租船业务中,采用的主要租船经营方式有:
航次租船
定期租船
包运租船
光船租船
一、租船运输业务分类
(一)航次租船 • 航次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
三、租船运输业务程序 • 租船运输业务流程主要有询价、报价、还价、接受和签订租船合同。
询价
报价
还价
接受
签订租船合同
课后大作业
• 班轮货物运输运费的计算: • 利用网络资源或图书馆资源进行自学,完成作业并上交,该项大作业满分为10
分,作为期中考试成绩的一部分。(作业可以交电子打印稿,也可以交手写稿; 第九周第一次课交作业。)
法,并规定延滞费和速遣费的标准。
一、租船运输业务分类
(二)定期租船 • 定期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将
一艘特定的船舶出租给承租 人使用一段时间的租船方式。 这种租船方式不是以完成航 次数为依据,而是以约定使 用的一段时间为限。 • 定期租船有其自身的特点。
图3-11 定期租船的特点
一、租船运输业务分类
(三)包运租船 • 包运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提
租船运输知识点总结

租船运输知识点总结在国际贸易和物流运输中,租船运输是一种常见的方式。
通过租用船只,货主可以将货物运输到世界各地,从而满足市场需求。
本文将从租船运输的类型、租船合同、租船运输的风险与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知识点总结。
一、租船运输的类型1. 整船租赁整船租赁是指承租方租用整艘船只进行货运。
整船租赁的优点是灵活性高,承租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船只和运输时间。
同时,整船租赁可以降低货物运输的成本,特别是大宗货物的运输。
2. 分船租赁分船租赁是指承租方只租用船只的一部分进行货运,通常是根据舱位来进行租赁。
分船租赁可以帮助货主更灵活地安排货物运输,根据货物的数量和种类选择合适的船只和运输方案。
3. 时间租赁时间租赁是指承租方按照时间租用船只进行货运,一般按照月份来计算。
时间租赁的优点是可以确保在一段时间内拥有稳定的船只资源,确保货物的及时运输。
4. 杂货船租赁杂货船租赁是指承租方租用一艘能够运输各种类型货物的杂货船进行货运。
杂货船租赁适用于货物种类繁多,运输路线复杂的情况。
5. 散货船租赁散货船租赁是指承租方租用一艘专门用于散装货物运输的散货船进行货运。
散货船租赁适用于散装货物,如煤炭、矿砂、粮食等的运输。
二、租船合同1. 租船合同的内容租船合同是指承租方和船东之间签订的关于船只租赁的协议。
租船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内容:租船方和租船人的基本信息,租船船只的基本信息,租船期限,租金和支付方式,船只的使用和维护等。
2. 租船合同的签订在签订租船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租船期限、租金和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确保双方权益。
同时,在签订合同时,需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租船合同的风险在签订租船合同时,双方应当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如货物的丢失或损坏、船只的损坏、运输延迟等。
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责任和赔偿方式,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解决问题。
三、租船运输的风险与管理1. 船只维护与管理在租船运输中,船只的维护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租船业务的种类及特征

一租船业务的种类及特征国际上众多的船公司,主要经营方式看来还是租船运输方式所占比例为多。
这种运输方式的经营人有可能是经营船舶的所有人,也有可能是从其他船公司租进船舶进行租船运输经营的二船东。
也有一些靠租进和租出船舶为业,既不拥有船舶,也不拥有货物的中间租船人或称第二船东(Disponent owner),以中间差额为盈利目的从事租船业务。
租船运输所具有以下的基本特点:(1)定航线,不定船期(2)租船运输适宜大宗货(3)租金率或运费率是根据租船市场行情来决定(4)装卸费的分担根据租船合同商定的条款决定何方支付(5)一般通过船东的经纪人和租船人的代理人洽谈成交租船业务(6)各种租船方式均有相应的标准合同格式(7)租船合同条款由船东和租船人双方自由商定(8)租船合同条款涉及法律性的较少,大多数为技术性的条款。
一、租船运输的几种经营方式船公司经营不定期船的方式不外于将船舶以航次或定期或光船这三种租赁形式,出租给租船人使用该轮的运输能力。
国际上船舶租赁方式可分为三大类:航次租船(Voyage /Trip charter);定期租船(Time charter);光船租船(Bareboat/Demise charter)。
上述三大类中,由于航次数或时间或某些特殊规定,又可再分不同的细类,具体分法如下:光船租船:光船租船(Voyage/trip charter)和光船租购(leasing and purchase contract);定期租船:定期租船(time charter)和航次期租船(time charter on trip basis)。
航次租船:单航次租船(Single voyage charter)、往返航次租船(Return voyage charter)、连续单航次或连续来回航次租船(consecutive single or consecutive returnvoyage charter)、包运合同(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二、各种租船方式的性质和特点(一)、光租租船方式的性质和特点光船租船又称租船。
简述租船运输的特点

简述租船运输的特点
租船运输是指租船人向船东租赁船舶用于货物运输的一种运输方式,其特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灵活性:租船运输可以根据租船人的需求选择合适的船舶,包括船舶的类型、大小、运载能力等,以满足特定货物的运输要求。
租船运输还可以根据运输航线、货物数量和运输时间等因素灵活安排运输计划。
2. 独立性:租船人在租赁期间对船舶具有一定的控制权和决策权,可以自主安排货物的装卸、运输路线和航速等。
这种独立性使得租船运输更适合处理特殊货物、特定航线或满足租船人的特殊要求。
3. 适用范围广:租船运输适用于各种货物的运输,包括散货、液体货物、大件货物等。
无论是干散货、原油、液化天然气还是大型机械设备,租船运输都可以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4. 成本控制:租船运输的成本通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租船合同的条款进行协商和控制。
租船人可以根据货物的价值、运输时间和市场运价等因素来谈判租船费用,以达到成本效益的最佳平衡。
5. 风险分担:在租船运输中,船东和租船人共同承担运输风险。
船东负责船舶的维护和运营,而租船人则负责货物的装卸和运输安排。
这种风险分担的机制使得双方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各自的风险。
租船运输的特点使其成为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运输方式之一,租船运输对于那些有特定运输需求、需要更大灵活性和控制能力的企业来说是一种重要的选择。
租船方式5种

租船方式租船方式主要有定期租船和定程租船两种,最近几年也发展了一些其他形式。
(1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
又称期租船,是指按一定期限租赁船舶的方式,即由船东(船舶出 租人)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在规定期限内使 用,在此期限内由租船人自行调度和经营管理。
租期可长可短,短则数月,长则数年。
这种租船方式不以完成航次数 为依据,而以约定使用的一段时间为限。
定期租船 的特点是:在租赁期间,船 舶交由租船人管理、调动和使用。
货物的装卸、配载、理货等一系列工作都由租船人负责,由此 而产生的燃料费、港口费、装卸费、垫舱物料费等都由租船人负担。
租金是按月(天或日历月)以每一夏季载重吨为 计算单位计收。
租金一经约定即固定不变。
船方负担船员薪金、伙食等费用,并负责保持船舶在租赁期间的适航状态(Seaworthy )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船舶保险费 用。
所谓适航状态一般 是指使船舶能够正常运转,具有航海安全能力,能够适用接受和保管货物。
(2)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 Tip Charter )。
又称程 租船或航次租船,它是根据船舶完成一定航 程(航次)来租赁的,租船市场上最活跃,且对运费水平的波动最为敏感的一种租船方式。
一般可分为:按单航次、来回航次、连续单航次和连续来回航次等 方式租赁船舶。
在国际现货 市场上成交的绝大多数货物(主要包括液体散货和干散货 两大类)都是通过航次租船方式 运输的。
程租船的 租期”X 决于航次运 输任务是否完 成,由于航次租船并不规定 完成一个航次或几个航次所需的时间,因此般舶所有人对 完成一个航次所需的时间是最为 关心的,他特别希望缩 短船舶在港停泊时间。
而承租人与船舶所有人对船舶的装卸速度又是对立的,所以在签订租船合同时承租双方还需约定船舶的装卸速度以及装卸时 间的计算办法,并相应地规定延滞费和速遣费率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定程租船 的特点是:无固定航线、固定装卸港口和固定 航行船期,而是根据租船人(货 主)的需要和船东的可能,经双方协商 ,在程租船合同中规定;程租船合同需规定装卸率和 滞期、速遣费条款;运价受租船市场供需情况 的影响较大,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的其他 权利、义务一并在程 租船合同中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租船业务的种类及特征国际上众多的船公司,主要经营方式看来还是租船运输方式所占比例为多。
这种运输方式的经营人有可能是经营船舶的所有人,也有可能是从其他船公司租进船舶进行租船运输经营的二船东。
也有一些靠租进和租出船舶为业,既不拥有船舶,也不拥有货物的中间租船人或称第二船东(Disponent owner),以中间差额为盈利目的从事租船业务。
租船运输所具有以下的基本特点:(1)定航线,不定船期(2)租船运输适宜大宗货(3)租金率或运费率是根据租船市场行情来决定(4)装卸费的分担根据租船合同商定的条款决定何方支付(5)一般通过船东的经纪人和租船人的代理人洽谈成交租船业务(6)各种租船方式均有相应的标准合同格式(7)租船合同条款由船东和租船人双方自由商定(8)租船合同条款涉及法律性的较少,大多数为技术性的条款。
一、租船运输的几种经营方式船公司经营不定期船的方式不外于将船舶以航次或定期或光船这三种租赁形式,出租给租船人使用该轮的运输能力。
国际上船舶租赁方式可分为三大类:航次租船(Voyage /Trip charter);定期租船(Time charter);光船租船(Bareboat/Demise charter)。
上述三大类中,由于航次数或时间或某些特殊规定,又可再分不同的细类,具体分法如下:光船租船:光船租船(Voyage/trip charter)和光船租购(leasing and purchase contract);定期租船:定期租船(time charter)和航次期租船(time charter on trip basis)。
航次租船:单航次租船(Single voyage charter)、往返航次租船(Return voyage charter)、连续单航次或连续来回航次租船(consecutive single or consecutive returnvoyage charter)、包运合同(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二、各种租船方式的性质和特点(一)、光租租船方式的性质和特点光船租船又称租船。
船东在租期内将一艘空船出租给租船人使用,并将船舶的控制权和占有权也一并交给租船人。
租船人按合同规定在租期内按期向船东支付租金,负责提供船员、供应和装备船舶、船舶的营运管理和费用。
租船人在租期内成为该船临时特定的船东(shipowner pfo hac vice)使用船舶。
这种租船方式一般具有下列特点:1、光船租船方式是由船东和租船人的特殊目的而形成。
首先船东的目的,他们仅把船舶作为投资的对象。
他们本身不是常规的航运公司,没有一套经营航运的管理人员。
他们造好船后就将船舶长期光租给航运公司,以此收取租金作为投资回收和赚取利润。
另外,一些不愿经营运输业务的船公司,也有可能将船舶以光租形式出租给其他船公司,因为他们的经营管理能力可能较差,不愿冒竞争的风险。
虽然出租利润不高,但稳定的租金收入有保证,比自己经营保障更大。
对于租船人来说,愿意光船租进而非期租该轮的原因之一可能是他们在某段时期内缺少船舶或希望扩充船队而又是不愿化大笔钱去买船,或者贷款有困难而买不起船舶;原因之二是对租进的船舶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包括控制船舶的航行驾驶和管理。
2、这是一种财产租赁方式,并不具有运输承揽的性质。
这种方式如同房东将空房出租给房客一样。
光船租船合同完全是一种财产租赁合同,它与上海货运合同有许多不同之处。
船东对出租的船舶仅拥有财产所有权,而无对船舶的控制权和占有权。
船东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和费用不负责,例如,对承运货物的责任、风险和费用等不负责。
3、租船人负责雇佣船只,负担船员工资和伙食等。
一般情况下,船长和船员都由租船人雇佣和任命。
这是标准的光船租船方式,英文为Bareboat Charter,这意味着出租的是一艘船壳。
在国际上偶尔也有一种做法,即船东自己雇佣和任命船长,其余高级船员和普通船员则由租船人雇佣。
这样,船东通过自己雇佣的般长对船舶也有所掌握,可维护船东得益。
这种形式当然也是光船租船,但英文只能称为Demise Charter,而不能称为Bareboat chatter。
4、租船人负责船舶的调度和营运安排,并负担所有营运费用。
时间的风险在租船人一边。
船东只按期收取租金,因此船舶的使用效率与船东毫不相干。
5、租金率的确定是根据船舶装载能力和租期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定下。
租金支付方式通常以每月或每半月预付租金率乘以一个月时间为一次预付的租金数。
6、若光租的船舶是一艘船厂要建造的新船,那么船东和船厂的造船合同及建造规范必须事先征得租船人同意才可与船厂签约建造。
另外在建造中,未片得租船人同意,船东不能自作主张与船厂更改船舶的规范标准。
作为船东,在考虑租金率时,上述所承担的费用应为作起码的保本费率(break-even bareboat charter rate),再加上预期盈利来洽谈租金率。
8、光船租购方式是指在光船租船合同中规定一条分期付款协议(Hire/Purchase Agreement)或叫租购协议。
一旦船舶租期届满,此船就被认为已卖给租船人。
(二)定期租船的性质及特点定期租船的含义是船舶所有人将船舶租给人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方式。
它以约定的某段期间为租期,在此租期内船东收取租金,租船厂人使用该船的运载能力。
它具有下列一些特点:1、这种方式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租船人在某段期间需要船舶承运货物或补充船队运力不足,例如,派作班轮用等,又不想投大笔资金购买船舶以及不想承担船舶的驾驶管理责任,从而向船东租进船舶为自己。
2、定期租船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还是运输合同在国际上还存在解释分歧。
有人认为定期租船下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非常相似于财产出租;但也有人认为,船东对船舶仍然拥有控制,对驾驶和管理船舶负有责任。
船东提供船舶为租船人在一定的租期内独家承运货物来来赚取租金。
当期租船人为货主时,船东很明显是承运人,这时的合同性质体现运输承揽更明显。
然而当期租船人将租船承揽运输他人货物时,根据国际上判例和仲裁案例,船东和期租船人为共同承运人,船东对承运的货物仍承担部分责任和风险。
这也部分体现承揽运输的特点。
3、船东对船舶仍然有占有权和控制权,因为船东通过自己配备的船员来行使对该轮的占有和控制。
船东负责船员的工资和伙食,负责船舶的驾驶和管理责任。
租船人在租期内拥有使用船舶运力的权利,负责船舶的调度和营运。
租船人既运输自己的货物,也可承揽他人货物运输赚取运费。
他在租期内按约支付船东租金。
因此时间的风险在租船人一边。
4、租金率的确定是以船舶的装载能力为基础,结合市场行情等因素洽谈。
有些合同规定租金率为每天每载重吨XX美元,也有不少规定每天租金率为XXXX美元。
同时对租金的支付期限也在合同中规定下来,有规定每半个月预付一次,或每一日历月预付一次,或每30天预付。
5、期租船经营费用划分联合国贸发会议出版《租约》一书将定期租船中船东和期租船人应负担的费用作如下划分:对船东来说,上述负担费用是考虑租金率时的最低保本费率(Break even Time Charter Rate)所应包括的,再根据市场行情以及自己的谈判地位来定报价的租金率。
6、租期较长的合同中常订有“自动递增条款(Escalation clause)”。
因为租金率一旦在合同中确定后,整个租期内将一成不变,然而船舶的各种劳动费用日后可能会增长,如船员工资,船舶修理费,保险费等。
船东日后就有可能盈利损失,甚至赔本。
那时候他却不能中途毁约来摆脱这一赔本合同。
因此精明的船东在洽谈长期的定期租约往往力争订进“自动递增条款(Escalation clause)”来保护自己,避免在订约后因费用上升而减少盈利的风险。
该条款能说明当租期内船东费用上涨,租金率也应相应提高或者由租方补偿船东所增加的费用部分。
7、定期租船中有一种特殊的方式称为航次期租(TCT)。
它以一个航次运输为目的,按完成该航次的日数和合同规定的日租金率计算并支付租金。
以一个固定的航次为限,将货物从装货运用卸货港的形式来看好似航次租船方式。
它是定期租船方式,只不过租期的时间以完成一个航次为限。
合同格式采用期租格式。
(三)航次租船的性质和特点航次租船是船东负责提供一条船舶,在指定的港口之间或区域之间(多个装货港或卸货港)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承运租船人指定的货物,租船人向船东支付相应运费的租船运输方式。
它一般有下列特点:1、船东占有和控制船舶,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工作。
租船人指定装卸港口和货物。
2、租船人向船东支付运费(Freight),不称租金(Hire)。
运费的确定以货物品种、数量、航线和装卸港条件好坏、租船市场行情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每吨货物的运费率或者采用包干运费(Lumpsum)方式,不按每吨费率计收运费,而提出一笔总运费,让租船人装足完止。
若租船人装不足该轮也得支付包干总运费。
在承运某些难以精确计算吨位或容积的货物时,船东往往喜欢包干运费,如木材运输等。
3、船东负责营运费用,除装卸费由谁支付可协商之外的营运费用都是船东负担的。
例如,船员工资和伙食、维修保养营运费、物料、供应品及设备、润滑油、燃油费、港口使费、船舶保险费、淡水费、船舶折旧费、公司管理费、扫舱费、垫舱费、代理费、佣金、货物索赔等等。
4、航次租船中都规定可用于在港装卸货物的时间(laytime),装卸时间的计算方法,滞期及规定(demurrage and despatch)。
这是因为船东要控制该轮在港装卸约需多少天,这与航次的经济效益有关。
若装卸时间超过规定的天数,租船人要支付滞期费,反之,船东则要向租船人支付速遣费。
但双方也可以同意CQD(Customary Quick Despatch),即不规定装卸时间而按港口习惯装卸速度,由船东承担时间风险。
5、航次租船方式根据双方约定的航次数又可分下列几种分支:(1)单航次租船这是仅仅洽租一个单程航次的租船方式。
船东负责履行将指定的货物从一个或几个装货港运往另一个或几个卸货港,货物运抵卸货港,卸货完毕合同即告终止。
航次租船中以单航次租船为多。
(2)来回航次租船它是洽租一个往返航次的租船。
所租用的船舶在完成一个单航次后,即在本合同中的卸货港装上回程货运回原装货港,卸完货后合同才告终止。
由于货物流向以及船舶适宜货载等因素,对租船人来说,回程货一船厂不易找到,因此这种来回航次租船很少见。
(3)连续单航次或连续来回航次租船:这是洽租连续完成几个单航次或几个来回航次的租船。
这种方式下,同一艘船舶在同一航线上连续完成合同规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航次或来回航次,则合同终止。
一般,连续完成几个单航次的合同占绝大多数,空放回程航次的费用就由船东负担。
当然也往往会有给予船东指定另一船(但要大致相同)或作代替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