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管理办法最终版
2024版劳务派遣管理规定

2024版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管理规定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定义和术语第二章:劳务派遣单位资质2.1 资质要求2.2 资质审查2.3 资质变更与注销第三章:劳务派遣合同3.1 合同的订立3.2 合同的主要内容3.3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第四章:劳动者权益保护4.1 劳动者基本权益4.2 工资支付4.3 社会保险与福利第五章:劳务派遣用工管理5.1 用工范围与条件5.2 用工期限5.3 岗位安排与调整第六章:费用与结算6.1 服务费用6.2 结算方式6.3 费用调整第七章:争议处理7.1 争议解决机制7.2 争议处理程序7.3 法律责任第八章:监督管理8.1 监督检查8.2 违规处理8.3 信息公开第九章:附则9.1 规定解释权9.2 施行日期9.3 其他事项签字栏甲方(劳务派遣单位)代表签字:______ 乙方(用工单位)代表签字:______签订时间:______签订地点:______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管理规定目的为规范劳务派遣活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劳务派遣活动的单位及个人。
1.3 定义和术语1.3.1 劳务派遣1.3.2 用工单位1.3.3 劳动者第二章:劳务派遣单位资质2.1 资质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专业管理人员等。
2.2 资质审查劳务派遣单位资质由______进行审查,并颁发资质证书。
2.3 资质变更与注销劳务派遣单位资质变更或注销,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并及时公告。
第三章:劳务派遣合同3.1 合同的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应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订立,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2 合同的主要内容3.2.1 合同期限3.2.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2.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3.3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应严格履行。
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

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精选7篇)而今社会,需要规章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对于员工来说,规章制度的确立,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保障。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由我给大家带来的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精选篇1)为进一步改善大家工作环境,激发我们的工作热忱,12月24日公司搬迁至双铁城,大家的办公环境有了质的转变。
好的环境还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以下几点请大家务必遵守:1、工号牌:上班请佩戴好工号牌,桌位/桌位牌支配好、张贴好后请不要移动。
2、空调:空调开启时间段9:00-18:00,开启温度冬天建议在26-27摄氏度。
下班后请关闭,极少数人员加班请尽量不开启空调。
3、灯光:请做到人走灯关。
晴朗天气请不开启。
4、绿植:自己桌位上的绿萝自行浇水,公共区域上的每周五人事支配人负责。
5、卫生:自己桌面请准时整理,公共地面请保持洁净干净。
垃圾桶卫生每组自行倒至洗手间大垃圾桶内。
饮水机地面请看到有积水就清理。
最终一个离开公司的请检查全部的电源并关闭。
劳务派遣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精选篇2)一、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
二、上班打卡后不得私自外出办私事。
三、不得将无关人员随便带人公司,上班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公司员工上班时须衣着干净、得体。
除午休时间外,一律着西装。
女士不得穿着过于明丽花哨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准穿着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配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
五、办公时间不得因私会客;午休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内搞文体消遣活动;因私打电话必需简短。
六、办公区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谈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七、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干净,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随便摆放鞋、雨伞及其他私人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八、按规定时间到食堂用餐,不得饮酒。
九、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须关闭全部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珍贵物品、现金等须锁人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劳务人员按管理制度

劳务人员按管理制度
首先,劳务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这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保
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尊重公司的领导和同事等。
劳务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公司的规章制度,
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公司的规定,做到言行合一,忠于职守,维护公司形象。
其次,劳务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
公司通常会规定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要求劳务人员按时到岗上班,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考勤流程进行签到和签退。
劳务人员
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规定,不能随意迟到早退或旷工,必须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此外,公司还会制定奖惩制度,对劳务人员的表现进行评价,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优秀的劳务人员可能会被提拔晋升,获得奖金或其他福利待遇;而表现不佳的劳务人员可
能会被降职或解雇。
劳务人员应当珍惜机会,努力工作,争取得到更多的奖励和认可。
此外,公司还会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能力制定晋升制度。
劳务人员如果表现优秀,能够胜任
更高层次的工作,公司可能会给予晋升的机会。
劳务人员应当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技能和
知识,争取获得晋升的机会,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目标。
总之,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了规范和管理劳务人员的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劳务人
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遵守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奖惩制度,争取得到晋升的机会。
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发展目标,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
公司劳务派遣流程最终版

第一部分劳务派遣定义劳务派遣是由宁夏佳合众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作为员工的法定雇主,用工单位同宁夏佳合众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负责派遣员工的工作管理,宁夏佳合众拓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派遣员工的人事管理,即用工单位将人事行政管理的大部分工作,通常包括为派遣员工办理录用退工手续、工资发放、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福利发放、档案接转、户口落实等双方约定好的工作。
为用工单位实现"用人不管人,用人不养人,增效不增支"的最大人力资源管理效益。
第二部分劳务派遣流程一、业务洽谈1.与用工单位沟通,介绍本公司性质、劳务派遣的特点、劳务派遣能够给企业带来的优势等;2.初步了解双方合作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了解双方公司基本信息及要求;二、分析考察1.根据用工单位的用工岗位和具体状况,到现场实地了解工作场所和劳动防护情况;2.了解用工单位对劳务人员要求、劳务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以及在用工单位享受的福利待遇等;3.判断此项业务是否可行。
三、提出派遣方案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四、洽谈方案双方协商、确定劳务派遣方案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五、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见附件1)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分清法律权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组织实施人员提供服务(一)人员登记及培训1.劳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的员工登记表(见附件2)。
2.对于劳务人员根据用工单位及实际岗位的需要进行用工制度及岗位培训。
(二)要求劳务人员提供的资料1.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毕业证(初、高中毕业生需持技能培训证)、身份证复印件;2.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应提供:报到证、就业审批表、户口迁移证或身份证;3.下岗人员应提供:职工调动审批表、委托管理档案合同书、下岗证;七、签订劳动合同1.向用工人员解释公司、劳务用工单位、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及相关情况并回答用工人员的问题;2.宣讲外派劳务人员规章制度;3.用工单位提供派遣服务。
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

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建设项目中劳务工人的工作行为,保障劳务工人的权益和安全,提高项目的管理效率和施工质量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1. 劳务工人管理- 招聘与录用:明确招聘程序和要求,对劳务工人进行面试和考核,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 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务工人的工作内容、工资福利、工作期限等条件。
- 岗位培训: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确保劳务工人具备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 职业培训:鼓励劳务工人参加职业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 绩效评估: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定期对劳务工人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或改进指导。
- 劳动保护: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确保劳务工人的工作安全和健康。
2. 劳动关系管理- 劳动纪律:明确劳力工人的工作纪律和规范行为,对劳务工人的违纪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惩罚。
- 工资福利: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支付劳务工人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 加班管理:合理安排劳务工人的工作时间,加班按照法定标准进行,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 请假管理:明确劳务工人的请假制度和程序,对合法请假的劳务工人给予支持和调配。
- 社会保险:按照法律要求为劳务工人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其社会保险权益。
3. 安全管理- 安全教育:对劳务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 安全督导: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员,对劳务工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
- 事故报告和处理:要求劳务工人对施工现场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调查。
以上是一些建设项目劳务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完整版)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
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反规定的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第五条根据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员工的条件要求,公司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面试、筛选,对符合条件要求的,经用工单位面试合格并确认后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第六条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由公司委托用工单位进行招聘、面试、筛选,用工单位确定录用名单后,由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手续并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三)劳动合同管理第七条公司建立派遣员工名册,并根据我省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用工备案。
第八条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时,用工单位应核实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第九条派遣员工派遣期满、用工单位继续使用的,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
如派遣员工逾期办理,视为派遣员工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此产生有关责任由派遣员工承担。
第十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协商一致并书面通知公司后,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如派遣员工逾期办理,视为派遣员工已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及其变更内容,由此产生有关责任由派遣员工承担。
劳务收方管理制度

劳务收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劳务收方的管理,规范劳务收方行为,保障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公司委托提供劳务的收方。
包括但不限于外包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劳务分包商等。
三、管理原则1. 诚实守信原则:劳务收方应当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保护公司利益。
2. 规范经营原则:劳务收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职责,规范经营,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3. 安全生产原则:劳务收方应当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4. 合法合规原则:劳务收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四、管理机构公司设立劳务收方管理部门,负责对劳务收方进行管理和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事务。
五、管理措施1. 合同签订:公司与劳务收方签订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服务内容、报酬标准等。
2. 日常监督:公司对劳务收方的经营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 财务核查:公司对劳务收方的财务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款项的使用合理合法。
4. 定期评估:公司定期对劳务收方的绩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做出相应的奖惩措施。
5. 培训管理:公司对劳务收方的员工进行培训,提升员工的素质和技能。
六、奖惩制度1. 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劳务收方给予奖励,如提升服务费、延长合同期限等。
2. 处罚机制:对违规行为的劳务收方进行处罚,如停止合作、解除合同等。
七、附则1. 劳务收方应当配合公司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2. 劳务收方如有异议,可向公司申请复议,公司应当及时处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劳务收方的管理全部参照本制度执行。
劳务分包管理方案(最终版)

劳务分包管理⽅案(最终版)⽬录⼀.⽬的 (2)⼆.适⽤范围 (2)三.进场须知 (2)四.教育培训 (3)五.组织管理规定 (5)六.CI及现场管理规定 (7)七.施⼯管理规定 (9)⼋.函件处理规定 (11)九.安全⽣产管理 (12)⼗.消防、保卫管理 (17)1.治安保卫 (17)2.消防保卫 (18)3.安全⽤电 (19)⼗⼀.⽂明施⼯管理 (21)1.⽂明施⼯⼯作的考评标准 (21)2.⽂明施⼯检查及考评形式 (21)3.⽂明施⼯处罚 (22)⼗⼆.质量管理规定 (22)⼗三.技术管理规定 (26)⼗四.物资管理规定 (27)⼗五.商务合约规定 (29)⼗六.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29)1.成品保护的责任 (29)2.成品保护的期限 (30)3.成品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0)4.成品保护⼯作的奖惩办法 (30)⼗七.项⽬经理部会议安排 (31)⼗⼋.后勤管理规定 (32)1.本规定就下列区域的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32)2.后勤检查制度 (33)3.各项规定 (33)⼗九.附表 (35)⼀.⽬的为了搞好星耀五洲⼯程施⼯总承包管理⼯作,依据合同和相关协议,贯彻“总包对业主负责、分包对总包负责”的精神,科学合理的安排各项施⼯管理⼯作,使在本项⽬承担施⼯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作满⾜本⼯程项⽬管理要求,确保施⼯管理的各项⼯作有序、受控,确保该⼯程安全、优质、⾼效、低耗、顺利地建成,实现本项⽬的管理⽬标,特制定本管理⽅案。
⼆.适⽤范围本管理⽅案适⽤于进⼊本项⽬管理现场内的所有分包单位或分包⼈。
三.进场须知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总包指挥部所签发的进场许可证,⽅可进场。
1.办理⼊场许可证的条件(1)本项⽬的施⼯合同(协议)书已签署。
(2)与总包已签订安全施⼯协议。
(3)管理押⾦及政府规费已交总包。
(4)以下资料已向总包提供:1)企业资质证书;2)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概况介绍;4)现场管理⼈员名单及分⼯任职、岗位职责、通讯⽅式〔主要⼈员(项⽬经理、技术负责⼈、质监员、安全员、施⼯员等)附法⼈委托书或任命书〕;5)参加本⼯程项⽬管理⼈员的简历;6)⼊场⼯⼈花名册(抱括姓名、性别、籍贯、⾝份证号、家庭住址、技能证书号、所在岗位及班组、⼯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进出场⽇期等)(必须盖单位公章);7)本单位当年年审过的安全施⼯许可证;8)外省市施⼯单位进津施⼯许可证;9)天津市劳动局核发的有关劳务、就业等证件(劳动协议、劳动保险、外来务⼯就业证等且上述证件与⼯⼈花名册相符);10)本项⽬管理⼈员的资格或上岗证件,项⽬经理证书及法⼈委托书、安全员、质量员的证书原件,技术⼈员的职称证书;11)负责本项⽬施⼯的特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机械⼯、电⼯、电⽓焊⼯、架⼦⼯、起重⼯等);12)⼊场⼈员⾝体检查表复印件;13)进场的机械机具⼀览表,及其安全证明(如合格证);14)进场的电缆(注明长度、型号等)、电箱(配接线图)⼀览表;15)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单位安全部提供《物资⼀览表》,经总包安全部确认后⽅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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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管理办法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建筑工程分公司2010-10-1目录1、总则 (3)2、劳务公司资质审核与核心成员识别 (3)3、劳务承发包管理 (4)4、劳务分包工程招投标工作要求...................... (5)5、劳务合同管理与备案..................................... (6)6、项目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 (7)7、劳务分包队伍档案建立与管理 (12)8、劳务动态管理…………………………………............ ……….. (13 )9、考核评估与违章处罚 (15)10、日常监管措施 (16)11、附则 (16)12、附件............................................................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施工生产需要,合理有序地使用外施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加强施工项目劳务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企业合法利益,针对公司各施工项目劳务管理现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京内所有使用劳务企业施工作业队伍的项目部,亦适用于与各用工项目合作的劳务、专业队伍。
(京外公司劳务队伍的管理执行所在地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劳务队伍的作业人员是第一生产力,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是一项基础性的管理工作,是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
各用工单位要对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给予必要的重视,认真执行劳务管理有关规定。
第四条、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用工原则,和“依法用工、稳定关系、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用工宗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选好、用好、管好劳务队伍。
第二章劳务公司资质审核与核心成员身份识别第五条、企业资格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拥有与其资质等级相符的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经营管理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队伍资格文件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人员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证、施工人员花名册、安全环保协议书、队伍信用等级证书等证明文件。
第七条、参建的劳务企业营业执照要在有效期内,每年年检记录完备,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上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注册号、成立时间等项要相符,安全生产许可证要在有效期内,承包工程的范围与资质等级要相符。
第八条、劳务企业要在市建委备案并建立管理档案,企业市场评价记录要齐全。
第九条、劳务企业在京启用的印章印模要有市建委备案记录。
第十条、劳务企业要有在市建委备案的施工队长信息记录,派往工程项目的施工队长要在施工队长信息记录表中,并有劳务企业出具的法人委托书,并与施工队长的身份信息、职业资格证书信息相吻合。
第十一条、劳务分包企业要提供其“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的信息,未完成帐户建立工作的在进场后立即完成。
第十二条、劳务企业派往工程项目的管理班子要完善,队伍负责人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安全、质量、现场管理、劳动力管理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需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岗位证书及培训证书,真实有效,并报项目部存档;不容许派往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所报的职业资格证书不相符或无证上岗。
第三章劳务承发包管理第十三条、选择劳务队伍进行招投标时,项目经理部应将拟选的劳务企业名单在招投标15日前将工程立项表报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审核。
第十四条、《合格施工分包方名册》内的外施企业可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名册外的外施企业,由项目部经理将有效的企业资质文件和队伍的资格文件,报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报外施企业的办事处及在施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做好书面记录,将考察审核结果,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公司所使用的劳务队伍(包括新引进的外施队伍),必须持有信用等级评定的有效证书。
第十六条、参加招投标劳务企业应具备二级以上相应《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档案管理手册》,以上资质文件需经年检合格并加盖企业章。
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对所属劳务人员实行有效管理,确保队伍的整体素质。
劳动力管理员、安全员需持证上岗,其配备参见市建设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能保证队伍的稳定,跨年度调整率应小于20%,技术工人调整率应小于10%。
第十八条、企业对所属施工队伍必须实行有效监控,并有能力协调和解决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问题。
第十九条、劳务企业所属队伍必须满足“实名制”管理要求。
第二十条、参加招投标劳务队伍应具备的条件:1、劳务队伍有健全的管理班子,队伍负责人必须持有有效企业法人的正式授权的委托书、具备施工队长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队伍信用等级证书。
技术、安全、质量、现场管理、材料、机械管理、财务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各管理人员需有相应的从业资格岗位证书及培训证书,治安消防、生活管理等应配专职或兼职人员。
2、劳务队伍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相关的保证措施(必须有工期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职业健康措施及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等管理制度),队伍应具有自我约束能力,具备按合同约定条款履约的能力,有具备保证安全、工期、质量、环境管理达到要求的能力。
3、劳务队伍必须具备规模,原则上结构队不少于300人,装修队不少于150人;水、电队不少于50人,队伍的技工比例不应少于70%。
4、不提倡劳务队伍使用跨省施工作业人员,以避免纠纷。
公司在劳务队伍选用时,优先考虑未使用跨省施工人员的队伍。
5、劳务队伍应考虑队伍的自身规模,没有公司的认可,原则上不允许劳务队伍同时承接二个以上(含二个)在施工程。
考虑施工的连续性,在上一个工程接近收尾时,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确保充足的情况下,报公司审批后,方可进入下一个工程施工。
6、保证队伍稳定,农忙期间离岗人员不应超过全员的10%。
7、北京市的劳务队伍必须持有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对其颁发的队伍信用等级评定的有效证书,否则不予考虑使用。
8、所有工程项目,需要经过招投标来确定选择劳务队伍时,招投标具体过程参见第四章内容。
评标工作由公司评标委员会小组进行评审。
根据外施队伍的管理能力、社会信誉、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施工业绩及经验、投标报价、安全、质量、工期保证、环境保护管理达到要求等因素,综合评比,视优确定。
9、分包工程与重大安全健康和环境因素有关的,必须与总包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协议书》,并附于合同后,一并审核。
10、劳务企业签订合同需要备案,通过后,进场施工。
第四章劳务分包工程招投标工作要求第二十一条、项目发包劳务作业时,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企业。
第二十二条、禁止劳务企业将承包的工程项目再次转包。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施工分包作业活动进行非法干预。
第二十四条、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与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管理规定》京建法〔2000〕606号文件要求,在京施工项目必须遵照以下规定:1.凡是承接劳务分包工程在100万元(含)以上、专业分包工程在200万元(含)以上(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项目中,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并须将有关招投标各项资料上报市交易中心备案。
承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劳务分包工程项目,无需办理招投标备案手续,但在选择施工队伍时,必须通过招标来确定,分包工程应具备《施工许可证》和《开工证》。
2.招标文件由项目部制作报公司经营管理中心、项目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下发。
3.开标工作须在公司进行,用工单位在满足开标条件的情况下,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公司项目管理中心,上报集团公司劳务管理部、经营部和工程部约定开标时间。
4.招投标资料备案应提交的申办材料:(1)专业、劳务分包工程招投标方式抄报表;(2)开标会议签到表;(3)劳务工程开标记录表;(4)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5)评委计分表;(6)评标得分统计表;(7)评标报告;(8)劳务项目投标书;(9)投标人的法人委托书;(10)分包中标通知书;(11)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标、经济标);(12)总包中标通知书;(13)招标文件;(14)拟选投标人名单;(15)中标企业队伍信息登记表;5.合同备案及施工人员花名册注册应提交的申办材料:(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一式三份);(2)中标通知书;(3)发包方项目经理法人委托书;(4)四大员岗位证书(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复印件;(5)施工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加盖企业法人章及企业所属省市驻京建管处审核专用章);(6)合同备案交易费3‰,及代缴费申请单(加盖企业红章)。
6.京外劳务发包工程由公司自行招投标,外埠建委有要求的执行当地的标准,没有标准的执行公司规定。
第五章劳务合同管理与备案第二十五条、劳务企业中标后,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合同文本一律执行公司制定的施工分包合同文本。
1.合同形成后,合同价款不能轻易变动,如确因现场施工需要,必须有设计变更或洽商文件来支持价格的合理调整。
2.双方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务费的支付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民工工资支付。
3.支付劳务费时,只向劳务企业支付,不向施工队长支付;各项目劳务费统一由公司财务部进行发放,公司财务部对劳务费支付全权负责。
4.依法用工,劳务企业无视政策和私招乱雇人员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经济损失,均由劳务承包方承担。
严禁转包工程,发现有转包工程的,一律予以清退。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变更和终止与劳务企业签订的《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1.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2.工程因故停建或有重大变更,短期内不能继续施工的;3.由于不可抗拒因素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过失,但又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4.劳务队伍无故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工程任务的;5.因劳务队伍发生重大违纪事件或重大工程质量、人身伤亡事故,给项目造成不良影响而不能继续使用。
第二十八条、因一方擅自终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合同签订后,由项目管理中心按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十条、北京市的劳务、专业分包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订立后7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与劳动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进行合同备案。
备案工作由网上备案和书面备案两部分构成。
承包人将备案资料统一报送到公司项目管理中心,由集团公司劳务管理部在网上备案后,将书面备案资料递交到市交易中心办理书面备案,分包方不得自行去市交易中心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