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管理办法

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分包行为,保证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分包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分包活动。
二、分包的定义和范围(一)分包的定义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二)分包的范围分包范围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一般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将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如钢结构、消防工程等分包给专业承包单位;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将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如砌砖、抹灰等分包给劳务企业。
三、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资格审查(一)选择原则分包单位的选择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分包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技术能力、报价等因素。
(二)资格审查1、对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进行审查,确保其合法有效。
2、考察分包单位的类似工程业绩,了解其施工能力和质量水平。
3、了解分包单位的信誉情况,包括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存在法律纠纷等。
四、分包合同的签订(一)合同内容分包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范围、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二)合同审批分包合同签订前,应按照公司的合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公平合理。
五、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一)质量管理1、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质量计划,明确分包工程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要点。
2、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3、分包工程完工后,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二)进度管理1、总承包单位应制定总体进度计划,并将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纳入其中。
2、定期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分析进度偏差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
3、要求分包单位按时提交进度报告,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
(三)安全管理1、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和培训。
2、监督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整改。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

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整版本分包管理是指总包单位将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工作委托给其他承包商承担的管理方式。
为了规范分包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以下是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完整版本。
一、分包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分包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承包商的专业技术优势,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2.原则:分包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2)公平竞争:公开透明地选择分包商;(3)成本控制:对分包工程进行合理的成本控制;(4)风险管理:对分包商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5)合同履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6)质量控制:对分包工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7)信息共享:及时分享关于分包工程的信息。
二、分包管理的流程:1.需求确认:总包单位确定需要分包的工程内容,并制定相关需求和标准。
2.分包策划:总包单位根据分包需求和标准,制定分包策划方案,并明确分包方式和分包工程的范围。
3.分包商选择:总包单位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分包商,充分保证公平竞争。
4.分包合同签订:总包单位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约定的工程内容。
5.分包工程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实行全方位的管理,包括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管理等。
6.进度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符合预期。
7.质量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和控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8.成本控制: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成本进行预算和管理,确保在预定的预算范围内完成工程项目。
9.风险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商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分包商能够履行合同和工程要求。
10.信息共享:总包单位和分包商之间进行及时的信息共享,保持沟通畅通。
三、分包管理的责任和权益:1.总包单位的责任:总包单位有责任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管理,承担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分包管理办法(范文)

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分包环节的组织监控管理,使分包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成本,控制风险,明确责任,堵塞漏洞,防止公司经济利益及声誉受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分包。
工程分包分为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第三条公司工程中心负责公司工程分包的管理、监督工作,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工程分包的实施工作。
公司内审部负责公司工程分包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应当遵守总包合同约定,应当订立书面分包合同,应当严格接受公司的经营管控。
第二章分包申请与审批第五条项目中标后(非招投标项目,项目合同签订后)实施前,工程部门编制施工成本预算,报送内审部审核,内审部审核后标明核价,报送财务部并同时抄送总裁一份。
财务部收到内审部审核的施工成本预算、采购成本预算后,结合财务成本情况,汇总形成《项目预算表》,报总裁审批。
总裁审批后,财务部将审批结果抄送采购部、工程部门、内审部及相关部门。
第六条工程部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任务等情况需要,从工程进度、成本控制、质量、安全、资源配置等方面分析拟定分包方案,填写《工程分包申请表》提出分包申请,由部门内逐级审核确认后,经采购部、内审部、财务部部门等审核、分管副总裁或总裁审批。
第三章分包商的甄选与确定第七条分包商资源库(一)工程部负责搜集分包商档案信息并建立分包商资源库。
1、分包商来源可以由各部门推荐,推荐人需填写《施工单位推荐表》,并由推荐人签署推荐意见。
《施工单位推荐表》由工程部负责收集并对其经营范围、资质等级、市场信誉、施工经验、历史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择优甄选。
档案库内的分包商基数至少保持在20家范围内管理。
2、分包商档案信息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法人、联系人、技术等级和能力,包括经营资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及近几年已做工程经历、合作项目、项目规模、质量等级等;及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关的施工队伍的人员素质、劳动保险、特殊工种的等级证书情况等。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部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集团公司《工程分包管理暂行规定》和我局《在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部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一)工程项目分包:是指在我部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部(定义如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所述),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部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工程施工功课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施工设备和劳务优势,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中某些机械功课任务或劳务功课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施工设备或劳务进行现场功课,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现场施工组织。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部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
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维护企业和各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各类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
三、分包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分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分包、转包、挂靠。
2. 优质高效:选择具有良好信誉、技术实力、管理能力的分包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3. 公平公正:分包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各参与方公平竞争。
4. 依法依规: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分包管理职责1.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分包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分包计划,监督分包实施。
2. 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分包工作,对分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监督分包单位执行合同。
3. 分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3)具有相应的技术力量和施工设备;(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五、分包程序1. 编制分包计划: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效益等因素,编制分包计划,经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 发布招标信息:项目部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发布招标信息,邀请符合条件的分包单位参与投标。
3. 组织投标:项目部组织投标单位进行投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4. 签订分包合同:中标单位与项目部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场施工,项目部进行监督管理。
六、分包监督管理1.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2.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分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3. 对分包单位违反合同、存在质量、安全等问题的,项目部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处理。
分包商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分包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包商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进度,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分包商的资质要求第二条分包商应当具备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和注册登记,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分包商应当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技术实力,在类似工程项目中有成功施工经验,并能提供相关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
第四条分包商应当具备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包括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协同配合和有效沟通。
第三章:分包商的评选和合同签订第五条委托人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分包商的评选,明确评选标准和程序,并依法发布招标公告。
第六条分包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料,并参加开标,按照评标办法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分包商。
第七条中标分包商和委托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明确工程范围、工程量、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工程报酬等主要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四章:分包工程的管理第八条分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委托人交付的分包工程。
第九条分包商应当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队伍和资源,并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
第十条分包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和互检,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五章:安全与环保管理第十一条分包商应当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分包商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使用资源,防止环境污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三条委托人负责监督分包商的安全和环保工作,指导分包商制定和落实安全和环保措施,并协助分包商解决相关问题。
第六章:分包商的权益与义务第十四条分包商有权依法获得合同约定的工程报酬,并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十五条分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的责任,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一)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一)引言概述:分包工程管理办法是指在总包工程中,将部分工程任务委托给其他承包方进行实施,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的一种方法。
本文将从分包工程选择、分包合同签订、分包工程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等五个大点进行阐述,旨在帮助读者深入了解和掌握分包工程管理的要点。
正文内容:一、分包工程选择:1.根据工程特点和总包需求,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和要求。
2.评估潜在分包承包方的资质和经验,选择具备实力和信誉的承包方。
3.考虑分包工程对总工期的影响,合理安排分包工程的实施顺序。
4.与分包承包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明确工作责任和双方权益。
二、分包合同签订:1.明确分包工程的合同条款和工作范围,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2.明确分包工程的工期、质量要求和支付方式等关键约定。
3.约定好分包工程的监理和验收机制,确保工程的顺利交付。
三、分包工程管理:1.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和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2.分配专人负责分包工程的监管和协调工作,确保工程按计划有序进行。
3.对分包承包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工作符合要求。
4.及时跟进分包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情况,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四、质量控制:1.明确分包承包方的质量责任和要求,确保工程的质量得到保证。
2.建立质量检查和评估制度,对分包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对分包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工艺规范和施工质量。
五、安全管理:1.与分包承包方共同制定和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对分包承包方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总结:分包工程管理办法是总包工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合理选择分包承包方并签订明确的分包合同,实施有效的工程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能够确保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总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
要注意沟通协调以及定期检查和评估,以提高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

分包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分包结算工作,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及时性,保障公司和分包商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分包结算活动。
二、分包结算的原则1、合同原则:分包结算必须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包括工作内容、单价、计量方式、付款方式等。
2、公正公平原则:结算过程应公正、公平,对待所有分包商一视同仁,确保结算结果真实反映分包商的实际工作和投入。
3、准确性原则:结算数据应准确无误,计量和计价应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
4、及时性原则:分包结算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及时支付分包商款项,以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分包结算的流程1、提交结算申请分包商在完成分包工作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格式向项目经理部提交结算申请。
结算申请应包括完成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质量验收情况等相关资料。
2、审核结算申请项目经理部收到分包商的结算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1)工作内容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2)工作量的计算是否准确;(3)质量验收是否合格;(4)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
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分包商沟通并要求其补充或修改相关资料。
3、现场核实对于重要的分包项目或存在争议的结算内容,项目经理部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现场核实的重点包括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工程量的真实性等。
4、编制结算报告审核通过后,项目经理部的造价人员应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分包结算报告。
结算报告应包括分包商的基本信息、结算金额、计算过程、扣款情况等。
5、内部审批结算报告编制完成后,依次提交项目经理、工程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中,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对结算报告进行审查,确保结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6、与分包商沟通确认审批通过的结算报告应与分包商进行沟通确认。
分包商如有异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7、结算支付双方确认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分包商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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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博重庆空港物流中心项目Ⅰ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分包管理办法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目录一、分包管理目标 (2)二、分包管理的原则 (2)三、分包管理的程序和内容 (3)3.1分包管理的工作流程 (3)3.2分包管理的过程控制程序 (3)四、分包管理实施细则 (4)4.1、总则 (4)4.2、进场须知 (4)4.3、教育培训 (5)4.4、组织管理规定 (6)4.5、教育培训 (8)4.6、组织管理规定 (10)4.7、组织管理规定 (12)4.8、组织管理规定 (13)4.9、组织管理规定 (21)4.10、文明施工管理 (23)4.12、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27)4.13、生活区后勤管理规定 (29)4.14:其他 (31)五、EPC总承包工程报验样表 (31)一、分包管理目标工程管理目标二、分包管理的原则在工程管理中,坚持“公正”、“科学”、“统一”、“控制”、“协调”原三、分包管理的程序和内容分包管理的工作流程3.1分包管理的工作流程3.2分包管理的过程控制程序四、分包管理实施细则4.1、总则4.1.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业主及EPC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实现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4.1.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本项目现场内的任何一家分包单位。
4.2、进场须知4.2.1. 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4.2.2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2)、参与本工程的组织机构表及通信联络表(3)、入场人员花名册(4)、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5)、进场施工机械一览表(6)、进场安全物资一览表4.3、教育培训2.工人素质教育4.3.2.1教育培训工作由分包负责。
4.3.2.2由分包单位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我项目要求的及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同时应做好记录,并报项目部备案。
4.3.2.3所有分项工程开工前,由分包主管工长主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教育,使工人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充分了解。
要求工人知道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施工方法,施工要点,工程做法,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要求。
未对工人进行教育的分项工程不允许开工。
4.3.2.4各分包必须配一名素质较高的专职质量员,且必须给其足够的权限,以保证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
4.3.3. 安全教育4.3.3.1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由项目部门注册登记后才能上岗。
4.3.3.2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3.4. 记录:(1)安全教育记录(2)(2)班前安全活动交底记录(3)(3)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4.4、组织管理规定4.4.1. 在施工中分包商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
4.4.2. 经确定认可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不得兼任本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的职务(除经允许)。
4.4.3.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不经批准不得更换,离开现场必须经批准。
4.4.4. 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要求。
4.4.5.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4.4.6. 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EPC工程总承包、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分包单位如与EPC工程总承包、业主、监理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则视情节处以200元~2000元罚款,如情节严重构成侮辱、诽谤甚至身体伤害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4.7.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我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4.4.8.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单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所罚款项必须按时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4.4.9.分包的人力、物资、机器设备、工具等生产资源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视为项目生产资源,受项目统一管理。
其生产资源的进退场应该提前与EPC工程总承包联系,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
4.4.10.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批准的施工计划。
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我项目部批准。
4.4.11对于我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之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
4.4.12. 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计划,并经我项目工程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4.4.13. 任何零星用工及合同外用工的发生,都必须在同时得到我项目部的批准和项目部的确认书后,方可实施(缺一不可),否则一律无效,后果自负。
4.4.14. 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并及时上报项目部。
4.5、现场管理规定4.5.1.所有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佩戴安全帽、胸卡,违者罚款50元/人.次。
4.5.2. 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内所建的临时设施(包括现场料场)必须符合我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要求,施工前须先得到我项目部的批准,按EPC工程总承包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
4.5.3.所有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不得留长发,注意举止行为;严禁在现场内大声喊叫、打闹。
4.5.4.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
4.5.5.不在指定的吸烟区吸烟,罚款50元/人.次。
4.5.6.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随地小便罚500元/人.次,随地大便罚1000元/人.次。
4.5.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如有损坏,将负责赔偿损失,并处以两倍于损失的罚款。
4.5.8.必须保证所悬挂标牌的完好、整洁,标识颜色清晰无退色。
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必须有完整封闭围挡。
4.5.9.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严禁赌博、酗酒闹事行为,否则对分包单位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并将有关人员驱逐出场。
4.5.10. 现场办公室管理规定4.5.10.1各分包单位应于进场后在业主指定的地方修建临时设施。
EPC工程总承包根据具体情况可不提供办公、宿舍等临时设施。
4.5.10.2各分包单位须按方案无条件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随意占用办公用房。
4.5.10.3办公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桌净、窗明、文件图纸按顺序编号,按类归档。
4.5.10.4工作时间,禁止串室闲谈,禁止在办公区大声喧哗,保持肃静。
4.5.10.5办公室应悬挂标牌,规格尺寸按我公司要求制作。
4.5.10.6妥善保管办公室内的贵重物品,下班后关窗锁门,防止盗窃。
4.5.10.7禁止私拉电线,私设开关,禁止长明灯,做到人走灯灭。
4.5.11.仓库必须按项目部统一要求进行布置,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物资应码放整齐并挂标牌。
4.5.12. 堆料场所的划定必须按EPC工程总承包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并且码放整齐,不得私自乱堆,并按项目部要求进行标识。
4.5.13.现场的临水、临电设施,分包在使用时要爱护。
根据各分包单位生产的需要,EPC工程总承包将动态指定具体的临水使用点。
各分包应对自己负责的临水使用点负有维修及保护负责。
发现破坏情况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否则一切修理责任自负。
对临水临电的改动应报EPC工程总承包批准后进行,不得私自改动水管、乱拉电线。
违者将处以罚款。
4.5.14.现场临时道路由EPC工程总承包进行统一维护,分包在使用中要保护道路,若有损坏,相应分包要立即恢复,EPC工程总承包依情节情况将处以经济处罚。
分包在道路上遗撒杂物,分包要及时清理,同时不得将垃圾、杂物遗撒在场外。
4.5.15.围墙、大门、旗杆等由EPC工程总承包进行统一布置,分包在生产过程中不得破坏。
4.6、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4.6.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交底书、技术交底书、材料使用得到批准、安全设施齐全无隐患。
管理者及操作者经过教育,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否则不得开工,。
4.6.2.所有施工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提供齐全、有效的技术保证及质量评定资料,否则返工重新施工,一切损失自负。
4.6.3.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我项目将书面通知限时配足,超时未配合者。
我项目有权对分包单位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4.6.4. 因分包单位的原因导致我项目必须修改施工方案或采取特殊技术措施的,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分包单位支付,所需生产要素分包单位必须及时配置。
4.6.5.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其施工组织、安排必须按我项目的要求完成,我项目部负责协调、监督、解决方案或设计的技术性问题。
如需修改方案或设计,由分包单位书面通知我项目技术部,我项目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任何人无权擅自修改方案和设计。
4.6.6.分包单位所使用材料及供应商必须是经我项目审批同意使用的,否则一律严禁使用,已进场的必须清退出场,并要向项目报告其处理结果及去向。
4.6.7.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我项目其它分包单位的施工,不得无故刁难,否则将处以罚款,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6.8. 周计划(下周一至下周日)由各分包单位于每周日下午5:00之前上报项目部;项目部于次日召开生产会时确定周计划的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周一开始按照审批修改意见执行;周一生产会上同时讲评前一周计划实施情况。
各家施工单位现场经理及相关工长必须准时参加。
4.6.9.月计划由各分包于每月23日报月计划(本月25日至下月24日)到项目部,当月24日确定月计划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25日开始实施。
并在该周项目生产例会上讲评上一月计划执行情况。
现场各家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
4.6.10.项目部对周计划进行考核,每周计划完成率在90%以上视为合格,未完成需由分包出具书面原因分析及抢工措施。
4.6.11.为了迎接各方面的检查,各分包应积极配合项目作好各自工作面的清理工作,及各种安排。
4.6.12.月计划未按期完成时,如没有合理的工期拖延理由,每延误一天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
4.7、函件处理规定4.7.1.我项目资料室统一负责对分包单位函件的收发工作。
4.7.2.分包单位必须重视我项目所发的正式函件及便函,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超时未复者,即为确认接收,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
4.7.3. 分包单位所有关于图纸、方案、进度计划表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材料审批、申请索赔、预决算书等发生质疑,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否则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