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财产会涉及的纠纷有哪些

合集下载

夫妻财产分割问题

夫妻财产分割问题

以离婚为前提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无效的法律冰冷,却难得公正,婚姻法亦如是,它不陪人风花雪月,却在人跌落云端时给予人底限的公平,读懂法律、理解法律或能让人在选择婚姻时更有理性。

想尽心投入家庭,但是又怕权益受损?那么制定一份婚前协议则势在必行。

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律师卫新认为,我国的婚姻法实行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优先、无约定适用法定财产制度的原则。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主要是对法定财产制度的解释和完善,如果夫妻双方认为法定财产制度不适合自己的情况,完全可以自行约定夫妻财产制度。

这种约定既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内,只要有明确书面的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一旦涉及离婚,就应当按照约定进行夫妻财产的分割,而不是适用司法解释(三)的规定。

只要这份婚前协定是完全自愿协商的,依据双方的自由意志,无损害国家和他人的利益,就可以自由处分。

一份反映双方心意的婚前协议也并不是功利,别对婚姻幻想,它总不会让你失望。

婚后做了离婚协议,太太还是拿不到房子?案例:王先生王太太在结婚之后拟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表明如果离婚,房子归王太太所有,但当他们真的离婚时,王先生却反悔了,王太太还是没能拿到房子。

司法解释(三)提到: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

婚前协议和离婚时分割财产协议是两码事婚后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中注明“以协议离婚”为前提的话,那么这份财产分割协议是无效的。

婚前财产协议或婚内财产约定,与离婚时分割财产的协议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婚前财产约定是对婚后取得的财产权属的事先约定,或者对婚前财产的权属的界定,而离婚分割协议是在离婚协商时,对已经明确权属的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这样的分配是以离婚作为前提的,所以离婚未成,当然协议是无效的。

举个例子,男方与女方就离婚进行协商,达成协议,承诺若双方离婚,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屋全部给女方,结果在离婚诉讼中,男方反悔,法院仍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将房屋均分给夫妻双方(因为,房屋本来就属于双方)。

家事案件法律讲堂(3篇)

家事案件法律讲堂(3篇)

第1篇一、引言家事案件,是指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等民事案件。

在我国,家事案件一直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一类案件。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结构、家庭关系日益复杂,家事案件的数量也在逐年上升。

为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效率,本讲堂将围绕家事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讲解,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对家事纠纷。

二、家事案件的种类1. 婚姻家庭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之间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纠纷。

主要包括:(1)离婚纠纷: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要求离婚。

(2)婚姻无效纠纷:因违反法定结婚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关系无效。

(3)夫妻财产纠纷:夫妻双方因财产分割、财产继承等问题产生的纠纷。

(4)抚养纠纷: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产生的纠纷。

2. 离婚案件离婚案件是指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

主要包括:(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

(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协议存在争议。

3. 收养案件收养案件是指因收养关系产生的纠纷。

主要包括:(1)收养关系确认纠纷: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因收养关系是否成立产生的纠纷。

(2)收养关系解除纠纷:收养关系成立后,因各种原因导致收养关系解除产生的纠纷。

4. 遗产继承案件遗产继承案件是指因遗产继承产生的纠纷。

主要包括:(1)法定继承纠纷: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之间因遗产继承份额、继承顺序等问题产生的纠纷。

(2)遗嘱继承纠纷: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继承人之间因遗嘱内容、遗嘱效力等问题产生的纠纷。

三、家事案件的管辖1.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管辖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户籍所在地;被告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夫妻财产纠纷案例

夫妻财产纠纷案例

夫妻财产纠纷案例夫妻财产纠纷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财产分割、债务纠纷、财产归属等问题产生的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案例丰富多样,下面列举了10个典型案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该问题。

1. A夫妻离婚后,双方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归属问题发生争议。

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应归个人所有,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房产归A 个人所有。

2. B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了一辆汽车,但在离婚时双方都希望获得该汽车的所有权。

法院最终判决按照汽车购买款项的贡献比例,将汽车所有权划分给B夫妻。

3. C夫妻在婚后共同开设了一家公司,但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公司亏损。

在离婚时,双方对公司的债务承担问题产生争议。

法院最终判决C夫妻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对债务进行承担。

4. D夫妻在婚后购买了一处房产,并将该房产进行了装修。

在离婚时,双方对于房产装修费用的分配问题发生争议。

法院最终判决按照双方财产比例分配装修费用。

5. E夫妻在婚后共同经营一家饭店,但在离婚时双方对于饭店的归属问题产生争议。

法院最终判决按照饭店收入的贡献比例,将饭店归属给E夫妻。

6. F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并进行了装修。

在离婚时,双方对于房产和装修费用的归属问题产生争议。

法院最终判决按照房产和装修费用的贡献比例,将房产归属给F夫妻。

7. G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了一辆名贵轿车,并且将其作为家庭用车。

在离婚时,双方对于轿车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产生争议。

法院最终判决按照轿车的购买款项支付比例,将所有权和使用权划分给G夫妻。

8. H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商业房产,并出租给第三方。

在离婚时,双方对于商业房产的租金分配问题产生争议。

法院最终判决按照商业房产租金的贡献比例,将租金分配给H夫妻。

9. I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家公司的股权,并参与了公司的经营。

在离婚时,双方对于公司股权的分配问题产生争议。

法院最终判决按照公司股权的购买比例,将股权划分给I夫妻。

10. J夫妻在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处农田,并种植了农作物。

婚姻法解读如何处理夫妻间的经济纠纷

婚姻法解读如何处理夫妻间的经济纠纷

婚姻法解读如何处理夫妻间的经济纠纷婚姻是两个人一起走过一生的承诺和约定,但在这个过程中,夫妻间难免会发生一些经济上的纠纷。

为了维护夫妻间的和谐关系,婚姻法对于夫妻间的经济纠纷有明确的解决办法和规定。

本文将对婚姻法中相关条款进行解读,并提供一些应对夫妻经济纠纷的建议。

一、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和保护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间共同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婚前双方所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不纳入共同财产。

而婚后财产是指婚后夫妻共同努力所得的财产,应该共同享有。

在处理夫妻间的经济纠纷时,应根据财产的性质和归属进行划分和保护。

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对财产进行划分,也可以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划分。

在协议约定划分财产时,应注意保证公平和合理,避免一方因财产划分不公而产生经济纠纷。

如果夫妻间无法达成一致,可以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进行财产划分。

在划分财产时,要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和努力,以及各种具体情况,确保划分结果公平合理。

另外,婚姻法还规定了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处理办法。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共同财产的处理可以通过离婚协议书进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确保对夫妻双方的权益进行保护,避免给一方带来经济上的不公平。

二、夫妻间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决当夫妻间发生经济纠纷时,除了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进行财产划分外,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调解和解决。

婚姻法鼓励夫妻双方在纠纷发生后,通过协商、调解等和解途径解决经济纠纷。

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选择通过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进行谈判和调解。

在经济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双方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以婚姻和家庭利益为前提,寻求一个和解的解决办法。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经济纠纷,可以通过上诉等法律途径解决。

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

在法律程序中,要依法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案例: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事实经过:某某先生和某某女士结婚多年,他们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作为婚后共同财产,并存款在一起的银行账户中。

但是,他们在婚后关系破裂后决定离婚。

某某先生主张该房产和存款应该由他独立所有,而某某女士则要求按照法律规定,以平等方式分享这些财产。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款第一款的规定,夫妻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取决于婚前、婚后的所得、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处理个人财产的方式等因素。

对于两人共同购买的房产以及共同存款,根据婚姻法第十款第二款的规定,应当视为夫妻固有的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享。

建议:在这个案件中,某某女士有权要求以平等分享的方式处理房产和存款。

律师建议某某女士可以通过与某某先生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在婚后双方应当明确财产的归属关系,可以签署财产协议,以避免类似纠纷。

案例:遗嘱纠纷事实经过:某某先生在生前立下了一份遗嘱,规定其财产将由其妻子某某女士继承。

然而,某某先生的亲属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并且提出了争议。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遗嘱是法定继承之外,合法有效的继承方式之一。

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且未被撤销,那么其内容应当受法律保护。

在这个案件中,某某先生的遗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其妻子有权依照遗嘱继承财产。

建议:在面对亲属对遗嘱真实性的质疑时,律师建议某某女士提供遗嘱的有效归档证据,如公证书、见证人证言等,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亲属提起诉讼,可以委托律师代表自己进行辩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被剥夺继承权问题事实经过:某某先生在其父母生前因违反法律规定被判处刑罚,并且被剥夺了继承权。

然而,某某先生的亲属对此提出质疑,认为剥夺继承权的判决违法。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继承人可以依法放弃或者被依法剥夺继承权。

在这个案件中,某某先生因违反法律规定被剥夺继承权的判决是合法的。

婚内财产约定的法律案件(3篇)

婚内财产约定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婚内财产约定作为一种新型的财产关系形式,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夫妻所接受。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对婚内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认识不足,导致了许多法律纠纷。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婚内财产约定案件为例,分析婚内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及相关法律问题。

(一)案情简介原告张先生与被告李女士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双方于2013年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价值500万元。

2015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

在离婚协议中,张先生与李女士约定:离婚后,房产归张先生所有,李女士放弃对房产的所有权。

离婚后,李女士发现张先生在离婚前隐瞒了部分财产,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房产。

(二)争议焦点1. 婚内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2. 婚内财产约定与离婚协议的效力关系;3.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法律适用。

二、案例分析(一)婚内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在本案中,张先生与李女士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产归张先生所有,李女士放弃对房产的所有权。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该婚内财产约定合法有效。

(二)婚内财产约定与离婚协议的效力关系《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本案中,离婚协议是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离婚协议中的婚内财产约定与离婚协议的效力关系需要区分。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婚内财产约定具有独立性,不因离婚协议的生效而失效。

因此,在本案中,即使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婚内财产约定的效力依然存在。

大学生婚恋法律案件分析(3篇)

大学生婚恋法律案件分析(3篇)

第1篇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步入大学校园。

大学生群体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婚恋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然而,在大学生婚恋过程中,法律纠纷也随之增多。

本文将对大学生婚恋法律案件进行分析,以期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促进和谐婚恋关系的建立。

一、案件类型及特点1. 案件类型(1)婚前财产纠纷:涉及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

(2)婚后财产纠纷: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争议等。

(3)婚外情纠纷:涉及婚外情对婚姻关系的影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4)离婚纠纷:因夫妻感情不和、家庭暴力、出轨等原因导致的离婚案件。

(5)继承纠纷:涉及遗产继承、财产分配等问题。

2. 案件特点(1)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大学生婚恋法律案件往往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如婚姻关系、财产关系、继承关系等。

(2)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大学生在婚恋过程中缺乏法律意识,对相关法律规定了解不足。

(3)证据收集困难:由于大学生婚恋关系的特殊性,证据收集难度较大,如婚外情证据、家庭暴力证据等。

(4)案件调解难度大:大学生婚恋法律案件涉及情感因素较多,调解难度较大。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婚前财产纠纷案情简介:李某与张某在大学相识相恋,毕业后结婚。

婚前,李某有一套价值30万元的房产,张某有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车。

婚后,双方共同购置一套价值50万元的房产。

婚后不久,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张某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婚前财产。

分析: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仍归个人所有。

本案中,李某的房产和张某的车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张某无权要求分割李某的婚前财产。

2. 案例二:婚后财产纠纷案情简介:王某与赵某结婚后,共同购置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

婚后,王某因工作调动,需将房产出售,所得款项用于支付新房款。

赵某认为王某出售房产损害了自己的利益,要求分割房产。

家庭纠纷法律案例(3篇)

家庭纠纷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一对夫妇的离婚纠纷,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男方甲与女方乙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丙。

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家庭观念差异等原因,夫妻关系逐渐恶化。

2018年,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案件事实1. 婚姻基础与夫妻关系:甲乙双方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丙。

起初,双方感情较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性格差异和家庭观念的差异逐渐显现,导致夫妻关系紧张。

2. 财产状况:甲乙双方在婚后共同购置了房产一处,登记在甲名下。

此外,甲乙双方还共同经营了一家店铺,店铺的收益归双方共同所有。

3. 子女抚养:丙现年8岁,甲乙双方对于丙的抚养权存在争议。

4. 离婚原因:甲认为,乙性格暴躁,经常与其发生争吵,导致家庭氛围紧张。

乙则认为,甲自私自利,对家庭不负责任。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相关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四、法院判决1. 离婚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乙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准予离婚。

2. 财产分割:关于房产的分割,法院认为,房产为甲乙双方共同购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考虑到甲乙双方对丙的抚养权存在争议,法院判决房产归乙所有,甲支付乙房产折价款。

关于店铺的收益,法院判决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但甲需支付乙相应的折价款。

3. 子女抚养:关于丙的抚养权,法院考虑到丙年幼,且乙在家庭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判决丙由乙抚养。

甲每月支付丙抚养费。

五、案例分析1. 离婚纠纷:本案中,甲乙双方因性格不合、家庭观念差异等原因导致夫妻关系恶化,最终走向离婚。

这提醒我们,在婚姻生活中,双方应相互理解、包容,共同维护家庭和谐。

2. 财产分割:本案中,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充分考虑了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

房产归乙所有,既考虑到了乙在家庭中的付出,也考虑到了丙的抚养权问题。

店铺收益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但甲需支付乙相应的折价款,这体现了公平原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夫妻个人财产会涉及的纠纷有哪些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夫妻个人财产会涉及的纠纷有哪些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夫妻,个人,财产,涉及,纠纷,哪些,夫妻,个人,财产,涉及,,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教师教学中查看更多范文。

夫妻个人财产会涉及的纠纷有哪些
夫妻一方因其个人财产所有权受侵害与第三人发生的经济纠纷。

夫妻双方之间因其夫妻个人财产或个人债务意见不一致而发生的纠纷。

夫妻个人财产还会因为分属权而产生纠纷。

夫妻个人财产可能会涉及的纠纷有哪些?夫妻个人财产可能会涉及的纠纷主要有:因财产所有权被侵害月他人的经济纠纷、夫妻双方因夫妻个人财产和个人债务意见不一致的纠纷等,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夫妻一方因其个人财产所有权受侵害与第三人发生的经济纠纷。

财产所有权人和侵权人产生的财产侵权案件,一直以来在法院受理案件中都占有非常大的比例。

其中就有大量的夫妻一方因其个人财产所有权受侵害与第三人发生的经济纠纷。

这种纠纷相对而言法律关系简单明确,财产所有权人享有保护其财产不受侵害的物权请求权以及受侵害后要求赔偿的债权
请求权,夫妻一方作为所有权人有同样的权利。

但是这里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在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侵权案件中,实际上一般情况下也是由夫妻一方起诉的,此时法官往往对财产的权属状况不做也无暇做深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代理行为的默认。

而不能因此就认定该涉案财产就是夫妻个人财产。

二、夫妻双方之间因其夫妻个人财产或个人债务意见不一致而发生的纠纷。

夫妻双方之间因其个人财产或个人债务意见不一致而发生的纠纷,双方极少诉诸司法程序解决,因为夫妻之间毕竟要在一起共同生活,需要承担一定程度上的容忍义务,夫妻个人财产也不能完全排除另一方对一些与日常生活有关的财产在一定范围内也应有适度的使用权。

可见,这类案件属于家庭内部矛盾,法院应多以调解为主。

三、夫妻双方因债务偿还问题与第三人发生的经济纠纷。

夫妻双方可能因个人债务或共同债务由谁偿还以及如何偿还问题与第三人发生纠纷。

处理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首先确定债务是个人债务抑或共同债务,这是解决债务偿还问题的前提,决定了债务偿还的方式。

而判定债务性质后,如何偿还,是否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问题,是这类案件的一大难点。

四、因离婚而产生的对夫妻个人财产认识不同产生的纠纷。

此类案件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涉及的纠纷中数量最多的,也是适用《婚姻法》第18条最频繁的,同样也是案情最复杂、争议最多的案件。

离婚案件要解决的问题,除了身份关系的解除外,还有夫妻财
产的分割。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前,先要把个人财产排除在被分割财产之外。

而夫妻双方会在到底哪项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债务属于个人债务问题上发生争议。

夫妻常年生活在一起,无论个人还是共有的财产经过夫妻双方长时间的共同使用,财产形态也经过多次转化,因此很难分辨出哪些应当属于个人财产,这就增加了处理这类争议的难度。

另外,随着新的社会财富的形态不断出现,比如婚前用按揭方式购置的商品房、汽车应怎样处理,婚前创造的知识财产但婚后才取得的财产权,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增值的财产等等。

处理离婚案件时,正确界定和确认共同债务抑或个人债务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如何进行界定和确认,是考虑债权人的债权不致受损和遵从债权人出借时的出借意愿,还是结合该笔债款的实际使用情况来判定,存在很大的疑问。

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越来越多地接触到了这类问题,法院在处理这类疑难案件的过程中大多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尽量保证处理结果既合乎法律原则,也要不违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的规定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的范本
最后,小编希望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不周到的地方请多谅解,更多相关的文章正在创作中,希望您定期关注。

谢谢支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