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教育培训学校教职工薪酬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教师薪酬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教师薪酬制度一、薪酬制度的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教师的工作量、教学质量等因素合理确定教师的薪资水平,避免薪酬的不公平现象。
(二)激励原则:通过薪酬制度激励教师进行积极工作,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育培训机构的整体发展。
(三)竞争原则:引入市场机制,让优秀的教师能够获得更好的薪酬回报,为教育培训机构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教师人才。
(四)可持续原则:薪酬制度应该合理可行,不造成资源浪费,同时在长期运作中保持稳定性。
二、薪酬构成要素(一)基本薪资:教师的基本薪资是根据其任课时数、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的,反映了教师的基本工作价值。
(二)课时费:教师的课时费是根据其授课课时数来计算的,是教师工作量的重要体现。
(三)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根据教师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教学成果等因素综合评定的,旨在激励教师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四)提成或分红:教育培训机构的收入很大程度上与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服务质量有关,因此可以设定提成或分红制度,让教师分享教育培训机构的经济收益。
(五)福利待遇:教育培训机构可以给予教师一定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年假、培训机会等,提高教师的获得感和福利保障水平。
三、薪酬考核机制(一)教学质量评估:通过学生评价、教务部门评估等方式,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研发成果评估:对于参与研发工作的教师,可以考量其研发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三)学科竞赛和成绩情况:参与学科竞赛并取得好成绩的教师可以得到相应的奖励,激发其教学热情。
(四)培训和学历提升: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研修班等活动,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学术能力,可以通过学历的提升以及培训的成果来调整薪酬。
(五)学生满意度调查:定期进行学生满意度调查,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水平的评价,作为教师薪酬评定的重要参考。
综上所述,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薪酬制度应当基于公平公正、激励竞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构成教师的薪酬要素,并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来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
小型培训机构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机构薪酬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满意度,确保机构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竞争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本机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福利津贴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保障员工基本生活。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岗位性质、职责、要求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体现绩效与薪酬挂钩。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季度奖等,奖励优秀员工。
第九条福利津贴: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保障员工福利待遇。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薪酬发放时间:每月定期发放,具体发放日期由财务部门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薪酬发放方式:现金发放或银行转账,员工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第十二条薪酬计算: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三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四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政策、物价水平、行业薪酬状况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特殊调整: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等因素,适时进行薪酬调整。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六条本机构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内容: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晋升、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培训学校人员薪酬制度范本

培训学校人员薪酬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培训学校人员薪酬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整体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薪酬体系以公平、合理、激励为原则,注重内部一致性、外部竞争性和激励性。
第四条学校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其他补贴等。
二、基本工资第五条基本工资是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工资部分。
第六条基本工资的确定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学历、职称等因素。
三、岗位工资第七条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体现员工岗位职责差异的工资部分。
第八条岗位工资的确定依据岗位评价结果和学校财务状况。
四、绩效工资第九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绩效,体现员工工作成果和贡献的工资部分。
第十条绩效工资的确定依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工作完成情况、学校经济效益等因素。
五、奖金第十一条奖金是根据学校经济效益、部门业绩和员工个人贡献等因素,对员工进行奖励的工资部分。
第十二条奖金主要包括年终奖、优秀教师奖、优秀管理者奖等。
六、其他补贴第十三条其他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等,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确定。
七、薪酬调整第十四条薪酬调整根据国家政策、物价水平、学校经济效益和员工工作表现等因素,定期进行。
八、薪酬支付第十五条学校按月支付员工薪酬,确保员工按时领取工资。
九、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薪酬制度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行政办公室所有。
通过以上薪酬制度范本,培训学校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建立一套符合学校发展需要、具有竞争力且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整体竞争力。
培训学校工资待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工资待遇管理,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我校工资待遇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第二章工资构成第四条教职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教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教职工所担任的岗位、职责、能力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评定,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具体标准根据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定执行。
第九条奖金:根据我校年度经营状况、教职工工作表现等因素,给予教职工相应的奖励。
第三章工资发放第十条工资发放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一条教职工工资发放应采取银行代发、现金发放等形式,确保工资发放安全、便捷。
第十二条教职工工资发放时,应确保工资条内容准确无误,教职工有权查阅。
第四章工资调整第十三条教职工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四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定期对教职工工资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特殊调整:因教职工个人能力提升、岗位变动、工作表现突出等原因,可进行特殊调整。
第五章工资待遇保障第十六条教职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待遇。
第十七条教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待遇。
第十八条教职工享有我校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我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培训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培训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我校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薪酬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薪酬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确保同工同酬,不同岗位的薪酬应体现工作性质、工作难度、工作责任及工作绩效的差异。
2. 激励原则:通过薪酬分配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 依法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薪酬管理的合法性。
4. 保密原则:薪酬分配过程和结果应严格保密,避免产生不公平感。
第四条薪酬构成:1. 基本工资:根据我校教职工的岗位、职级及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2. 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因素确定。
3. 奖金:根据学校经济效益、教职工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
4. 福利: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健康体检等。
第五条薪酬支付方式:1.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月支付。
2. 奖金根据实际情况按月或按季度支付。
3. 福利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薪酬体系设计与调整第六条薪酬体系设计:1. 设立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难度、工作责任及工作绩效等因素制定。
2. 设立职级工资标准,根据教职工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因素制定。
3. 设立绩效工资标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绩效、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因素制定。
4. 设立奖金制度,根据学校经济效益、教职工工作表现等因素制定。
第七条薪酬体系调整:1. 定期对薪酬体系进行审查和调整,确保薪酬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激励性。
2. 根据国家政策、物价水平、生活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基本工资和福利。
3. 根据学校经济效益、教职工工作表现等因素适时调整绩效工资和奖金。
第三章薪酬管理与监督第八条薪酬管理职责: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薪酬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薪酬核算、支付、调整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薪酬管理工作,确保薪酬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培训学校薪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学校的薪金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培训学校薪金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职工收入与工作业绩、贡献相匹配。
第二章薪金构成第四条教职工的薪金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标准。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教职工所担任的岗位和职责,确定岗位工资标准。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工作业绩、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
第八条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高温补贴、取暖补贴等,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及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薪金发放第九条薪金发放按月进行,每月底前发放当月薪金。
第十条教职工工资发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不得拖欠。
第十一条教职工工资发放应遵循以下程序:1. 教职工填写工资发放申请表;2. 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工资发放申请表;3. 学校领导审批工资发放申请表;4. 学校财务部门按照审批结果发放工资。
第十二条教职工工资发放应确保工资发放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章薪金调整第十三条教职工薪金调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根据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调整工资;2. 根据学校发展和经济效益调整工资;3. 根据教职工工作表现和贡献调整工资。
第十四条教职工薪金调整应遵循以下程序:1. 学校领导提出调整方案;2. 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3. 学校领导审批调整方案;4. 学校财务部门执行调整方案。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薪金管理制度,确保薪金管理的规范性、合法性和透明度。
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对薪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学校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教职工的监督,确保薪金管理制度的落实。
小型教育培训学校教职工薪酬制度简单版

小型教育培训学校教职工薪酬制度简单版一、引言教育培训学校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其教职工薪酬制度需要考虑到行业特点和个体需求的平衡。
本文将以简单版的形式来介绍小型教育培训学校的教职工薪酬制度。
二、薪酬体系设计1.薪资结构薪资结构是教职工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励激励等。
在小型教育培训学校中,可以按以下比例划分:-基本工资占总薪酬的60%;-绩效工资占总薪酬的30%;-奖励激励占总薪酬的10%。
2.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教职工的基本保障,应按照岗位难易程度和工作内容确定。
不同岗位的基本工资可以有所差异,但需要保证公平和合理。
3.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教职工的工作成绩和贡献度来确定的。
可以根据教育培训学校的业绩和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师德师风等方面来评估绩效,并据此给予相应的绩效工资。
4.奖励激励奖励激励是对教育培训学校教职工在工作中的突出表现给予的额外奖励,可以包括:-举办教学竞赛,对表现优异的教职工进行奖励;-设立创新奖励,鼓励教职工积极创新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理念;-优秀教师激励计划,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其他额外的激励措施。
三、薪酬管理机制1.薪酬测算教育培训学校应根据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制定相应的薪酬测算方法,确保薪酬支出可持续发展。
2.薪酬调整薪酬调整应综合考虑学校经济发展状况、教职工的工作表现等因素,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保持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3.薪酬保密薪酬属于个人隐私,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薪酬保密制度,以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薪酬福利制度1.五险一金教育培训学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给予基本的福利保障。
2.带薪年假教职工在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具体天数可以根据工作年限和岗位要求来确定。
3.健康体检学校应每年为教职工提供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确保教职工身体健康。
4.培训和发展学校应为教职工提供不同形式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升教职工的专业技能和素质,使其能更好地适应学校的发展需求。
培训机构教师薪酬制度

教师工资、福利制度方案二正式签约专职教师类一、工资组成
1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保险津贴+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节日福利费
二、基本工资
1、基础工资:1000元/月含每月20节义务课时,不足课时者由学
校统一安排上行政班.
2、保险津贴:100元/月
3、职务工资
注:教务长的年终绩效奖根据全年业绩考核,在年营业额不低于上一年度的情况下,奖励全年营业额的2%,如营业额低于上一年度营业额取消年终奖.
三、绩效工资
课时费= =每节课总费用×10%
每个班学生学费×班级人数=本期班级学费总额本期班级学费总额÷20次课=每节课总费用
按照500元/期算
四、工龄工资
1、30元/年
2、从来校工作第二年起算,但试用期不含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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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阳光教育培训学校教职工薪酬(试行)
一、全职教师薪酬
1、作业辅导工资:与兼职教师基本工资相同。
2、午间托管工资:按炊事人员工资标准ⅹ
3、全勤奖:50元/月(迟到或请假不发)。
4、考核奖:200元/月(根据量化考核分数计发)。
5、加班费:6元/小时(由校长审核批准后方能计算,凡属于布置的任务没有完成者,不算加班)。
6、职务补贴:校区负责人根据其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按照校区负责人(本校区全体教师的平均考核分数)考核结果,每月发放最高200元职务补贴。
财务负责人根据其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每月发放最高200元职务补贴。
二、兼职教师薪酬
1、基本工资:按照所辅导学生数计发工资,执行标准为13人以下600元/月;14--16人700元/月;17--19人800元/月;20人835元/月,每增加1人加发35元。
2、考核奖:参照全职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有关项目考核,具体指标为:一、考勤,
二、作业辅导中第1--5条,四、宣传招生中第1-3条,六、卫生,七、奖金中第1-2条和处罚中第1、3、4条。
3、加班费:周六下午和周日加班6元/小时(由校长审核批准后方能计算,凡属于布置的任务没有完成者,不算加班)。
三、炊事人员薪酬
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午托学生每天中午就餐人数(按一个月平均的实际就餐人数)计发工资,执行标准为:30人以下700元/月,每增加3人,加发30元。
附:工作时间
一、全职教师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2:00,下午4:00--晚7:00
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二、兼职教师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下午5:00--晚7:00
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按加班出勤计酬)
三、炊事人员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2:00,
沂南县阳光教育培训学校教师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
一、考勤(150分)
1、加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不迟到。
迟到一次扣2分。
严格请销假手续,有事需提前1天请假(特殊情况除外),请假需经校长批准。
事后要及时销假。
一个月内请假一天的,取消当月全勤奖,两天以上(含两天)按比例扣发工资,五天以上的,予以辞退。
凡不请假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120分)
2、上班时间内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0分,发现一次扣3分)
3、旷工除扣旷工期间的两倍工资外,并视对学校影响情况酌情处理。
二、作业辅导(220分)
1、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扎实搞好集体备课,提前备好个案。
积极参加每周六下午的集体教研活动。
(30分,好30-26分,中25-20分,差19分以下)
2、维持课堂良好纪律。
学生不得随便出入教室,不能出现混乱、吵闹现象。
保证辅导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常情况不得让学生离开或让家长进入教室。
(40分,好40-36分,中35-28分,差27分以下)
3、耐心辅导学生,教给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
检查学生作业要仔细,要针对作业记录本逐一落实,不得遗漏。
检查完要签字,以示负责。
(50分,好50-42分,中41-36分,差35分以下)
4、周六上午要有计划地进行知识梳理、归纳、总结、讲解,每周每学科至少进行2个年级的学科知识讲解,以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30分,好30-25分,中24-20分,差19分以下)
5、加强电话教学。
对所辅导的学生进行电话回访,每个学生至少两周打一次电话,并做好记录。
(50分,每少1人次扣3分)
6、放学前5分钟到学校门口接学生,做好点名统计。
20分钟未到者,要及时联系原学校或家长,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要求学生注意中途安全。
家长接学生,实行接送卡制度。
(20分,接学生出现漏落现象,每人次扣5分;除签责任书自己回家的学生以外的,若不按照接送卡制度接学生的,一次扣2分,若出现责任事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午间托管(180分)
1、接学生与晚辅要求相同;上学前20分钟将学生安全送入原学校。
(30分,出现漏落学生现象,每人次扣5分)
2、协助炊事员组织学生有序领取饭菜,督促学生到指定地方安静就餐。
保持环境
安静、卫生,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0分,好40-36分,中35-28分,差27分以下)
3、教师是学生在校安全的第一监护人。
加强安全管理,实行坐班管理制度,教师
要在所负责的班级内坐班,管理学生,组织活动;学生必须在教室内活动,不得
随便外出。
有午休的时节,要保证学生睡眠时间;没午休的时节,饭后安排适当的娱乐活动。
(90分,好90-76分,中75-51分,差50分以下)
4、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对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协助就医,不得
漠不关心,延误病情。
(20分,好20--16分,中15--11分,差10分以下,出现因对学生有病关心不够而被家长反映的,一次扣10分)
四、宣传招生(250分)
1、大力宣传学校的治学策略,精心解读学校在晚间作业辅导、午间托管、百
思迪威英语教学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学校的吸引力。
(30分,好30--22分,中21--16分,差15分以下)
2、耐心解答学生家长的各种咨询和疑问,做好正面引导工作。
(30分,好30--22
分,中21--16分,差15分以下)
3、着力提高新生入学率和巩固率。
(160分,每月新生入学率超过10%计50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3分;学生月巩固率达到80%计50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3分;达不到指标要求的,不得分)
4、努力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宣传任务,积极参加每周一次的大型招生宣传活
动。
(30分,好30--22分,中21--16分,差15分以下)
五、收费管理(100分)
1、按规定要求,按时足额收取应收费用。
(50分,按完成应收费额的百分比计
分,每少收一个百分点扣2分)
2、所收现金及时上交,记账准确清晰。
(50分,好50-42分,中41-36分,
差35分以下)
六、卫生(100分)
1、每日清扫卫生,办公室、教室、餐厅、楼梯、走廊等地面干净,沙发、茶
几整洁;饮水机和空调等干净并随脏随清理。
(60分,好60--52分,中51--46分,差45分以下)
2、室内桌凳、书籍、其他办公用品及卫生工具等摆放整齐,管理规范。
(40
分,好40-36分,中35-28分,差27分以下)
七、奖惩
(一)奖金
1、根据学生在学校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及其进步等情况,每学期设立2次
教学成绩奖,每次奖金50—200元。
2、招生工作设立月奖、季度奖和年度奖。
个人在招生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完成招生任务(每月至少招生2人),月奖金每生30元,学期奖每生10元,年终奖每生10元。
3、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收取费用,并且账目清楚,每月奖励有关人员20--50元。
(二)处罚
1、学生月巩固率低于80%,罚任课教师每人50元;低于70%的,罚100元。
2、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足额收取费用,或账目混乱,每月罚20--50元。
3、因服务不到位,教学责任心不强,工作出现失误等,月内被学生家长举报、投诉2次,
罚责任人20元;3次以上罚50元;5次以上,予以辞退,并给予相关处理。
4、教师离职需提前1个月打辞职报告,凡突然离职者,扣发1个月的工资。
沂南阳光教育培训学校
201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