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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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加油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加油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加油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用车加油使用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用车加油使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公务用车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执勤、应急、业务等公务用途的单位所配备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公务用车加油使用应遵循节约用能、规范管理、安全合规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第六条公务用车加油使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次数,不得违规使用。

第二章加油第七条公务用车的加油应当选择正规加油站进行,不得在私人加油点加油。

第八条公务用车加油应按照指定的燃油种类进行,不得混加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燃油。

第九条加油人员应当在加油前核实车辆加油标识和加油信息,如车辆类型、车牌号、加油站、油品种类、加油日期、加油量等,确保加油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条加油人员应当仔细按照车辆油箱容量和剩余油量加油,不得超量加油。

第十一条加油完毕后,加油人员应当核对加油机打印的发票和实际加油的金额、数量是否一致,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二条加油发票应按要求进行保存,做到票证清晰,登记详实。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加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加油点加油,不得擅自变更加油地点。

第十四条加油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害、装备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五条加油站应事先与本单位签订加油协议,加油站应按照约定的价钱和要求对公务用车进行加油。

第十六条加油站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加油质量,并严禁掺杂非标号油品。

第三章使用日志第十七条公务用车加油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日志进行记录。

第十八条使用日志应详细记录加油日期、加油地点、油品种类、加油量、里程数等信息。

第十九条使用日志应由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填写,并在每次用车结束后及时报告给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第二十条当车辆加油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上报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章违规处罚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公务用车加油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有权进行处理。

公务车辆辆油耗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辆油耗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提高燃油使用效率,降低公务车辆运行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包括公务用车、特种车辆等。

三、组织机构1.成立公务车辆油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监督和实施公务车辆油耗管理制度。

2.公务车辆油耗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公务车辆油耗管理工作。

3.各科室、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公务车辆油耗管理工作。

四、管理原则1.节约原则:公务车辆燃油使用应遵循节约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燃油消耗。

2.效益原则:公务车辆燃油使用应提高使用效益,降低运行成本。

3.责任原则:公务车辆燃油使用实行责任到人,明确各岗位职责。

4.监督原则:加强公务车辆燃油使用监督,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公务车辆油耗管理内容1.公务车辆油耗统计(1)公务车辆油耗统计实行月报制度,各科室、部门每月汇总公务车辆油耗情况,报办公室。

(2)办公室负责对公务车辆油耗进行汇总、分析,定期向公务车辆油耗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2.公务车辆燃油采购(1)公务车辆燃油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燃油采购应选择信誉良好、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3.公务车辆加油管理(1)公务车辆加油实行实名制,驾驶员在加油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2)加油站点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确保燃油质量。

(3)加油后,驾驶员应在加油机上打印加油凭证,并将凭证交予办公室。

4.公务车辆油耗考核(1)公务车辆油耗考核以月为单位,办公室负责对公务车辆油耗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公务车辆油耗、行驶里程等。

(3)考核结果作为公务车辆使用、维护和报废的重要依据。

5.公务车辆油耗信息公开(1)办公室负责将公务车辆油耗情况定期公示,接受监督。

(2)公务车辆油耗信息公开渠道包括单位内部网站、公告栏等。

六、奖惩措施1.对公务车辆油耗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科室、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务用车加油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加油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加油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公务用车是为了保证公务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工作效率的提高而设立的特殊资源,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公务用车的加油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加油管理1.加油地点:公务用车的加油地点应选择正规加油站,不得在非授权加油点或私人加油点加油。

2.加油方式:公务用车的加油应使用公司提供的加油卡,不得使用个人支付方式或者其他非公司授权的支付方式。

3.加油金额:公务用车的加油金额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并严禁将剩余油量加满,以节约资源和成本。

4.加油频率:公务用车的加油频率应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和油箱容量合理安排,并避免频繁加油带来的不必要的费用和时间浪费。

三、加油审批1.加油申请:公务用车的加油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包括加油日期、加油地点、加油金额等信息。

2.加油审批:公务用车的加油申请应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未经审批的加油行为将被视为违规操作。

3.加油记录:公务用车的加油申请和审批过程应详细记录,包括申请人、审批人、加油时间、加油地点、加油金额等信息,以便于后期查询和统计。

四、加油限制1.加油限额:公务用车的加油限额应根据车辆的实际需求和用油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相关部门授权的范围内操作。

2.加油时间:公务用车的加油应在工作时间内完成,不得在加油站排队等待过久,以免浪费工作时间。

3.加油地点:公务用车的加油地点应尽量选择距离工作地点近并方便公务活动的加油站。

五、加油安全1.加油作业:公务用车的加油作业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由非专业人员擅自操作,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2.加油检查:公务用车在加油前应检查车辆的油箱和油管是否损坏,以确保加油作业的安全性。

3.加油防火:公务用车的加油场所应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保持加油场所的通风良好。

六、加油违规1.超额加油: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公务用车的超额加油行为将被视为违规操作,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非法加油:未经公司授权,公务用车的加油卡被非法使用将被视为违规行为,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油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油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加油篇一:公司车辆加油管理规定公司车辆加油管理(试行)办法目的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管理部门与监督人加油卡由经理助理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人员对加油数据统计,各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财务部负责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

加油卡分配和充值:1)公司车辆加油指定地点为福州市中国石化森美所属加油站。

2)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副卡由车辆驾驶员负责专门保管,实行一人一车一卡一密码制度,驾驶员不得将副卡密码告知他人。

3)每辆车配置专用副卡一张,仅限本车加油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

4)副卡采取限额限次的管理办法,即限制金额限制加油次数,具体参数参照附表。

副卡充值根据预先设定的金额和频率,由主卡负责人向财务部申报批准后自主操作。

5)加油卡余额不足但车辆必须加油时,驾驶员可以向主卡负责人提出临时充值,但主卡负责人可以拒绝非工作时间(7:00-20:00)的申请。

加油流程:1)驾驶员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油量,根据路线自行安排加油地点和加油时间,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车辆加油须用专用的副卡进行刷卡计费。

3)加油卡加油完毕,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记录加油时车辆行驶公里数。

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时,当日须向经理助理说明,由驾驶员做好加油金额、加油量和公里数的记录。

4)驾驶员必须遵守: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号加油,不准加不相符的油品,不准带其他容器加油。

5)当天加油当天将加油小票交到办公室,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核准:1)每月由办公室汇总加油情况,做出分析报表,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对驾驶员进行油耗考核。

2)同时办公室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车辆使用记录,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

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公务用车作为政府机关的重要工具和资源,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提高行车安全性和经济性,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基础上,制定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和保养,提高公务用车的管理效能和资源利用率。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拥有公务用车的组织,其中公务用车指专供机关事务处理及行政公务使用的机动车辆。

三、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公务用车一视同仁,不论车辆类型,都需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2. 领导负责原则: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监督执行本管理制度。

四、定点加油管理1. 加油站选择:按照所在地点及周边环境选择定点加油站,并与加油站签订加油服务协议。

2. 加油时间:公务用车加油应在工作日的加油时间内进行,节假日仅限紧急情况下加油。

3. 加油记录:加油记录应详细记录每次加油的车辆、时间、地点、数量、金额等信息,存档备查。

五、定点保险管理1. 保险选择:选择正规的保险公司,购买符合车辆使用情况的机动车辆保险,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2. 保险种类:根据车辆类型、用途需求及保险公司的建议,购买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适当的保险。

3.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应与公务用车的运营期限一致,过期后及时续保。

4. 保险索赔:发生事故或损坏时,立即报案,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理赔,确保及时有效。

六、定点维修管理1. 维修单位选择:选择具有良好信誉、专业技术服务的修车厂或维修站,并与维修单位签订维修服务协议。

2. 维修保养计划:制定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计划,按照规定时间或里程数进行维修保养。

3. 维修记录:对公务用车每次维修保养都要有详细的记录,包括维修项目、费用等,并存档备查。

4. 质量监督:对维修工作进行质量监督,确保维修质量和维修费用的合理性。

七、管理措施1. 提供培训:对公务用车驾驶人员、管理人员提供有关加油、保险、维修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车辆、燃油管理规定

车辆、燃油管理规定

车辆、燃油管理规定
1.公司车辆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

公司自有车辆的证照、年审、保险由行政人事部安排专人办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清洗由各车司机负责实施。

2.车辆因公外出产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和停车费,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复核后实报实销。

3.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遵化城区)用车,须提前向行政人事部预约申请,填写好三联《派车单》,经本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后,指派车辆出车。

驶离遵化市外用车,须提前1-2天向行政人事部预约申请,经本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指派车辆出车,此单作出差补助的凭证。

4.驾驶员出车时,必须向保安交《派车单》第二联,登记清楚相关事项后方可放行。

没有《派车单》,保安一律不得放行。

5.公司人员一般不得申请公车私用,特殊情况必须由行政人事部报请总经理批准。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每台公务车的油耗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测算,合理调整用油标准,控制管理费用。

6.原则上公司不使用私人车辆,如确因公临时调用私人车辆需要加油的,按《公司燃油管理办法》执行。

私人车辆安全及人身安全均由本人负责,费用自理。

7.所有员工的私家车必须在车队登记备案,统一发放通行证,在规定的车位停放。

否则,不允许进入厂区。

公务加油卡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加油卡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加油卡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加油卡管理, 降低车辆使用成本, 防止各类问题发生, 提高车辆使用功效, 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油卡实行统一管理, 综合岗(办公室)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车辆需要办理油卡。

二、严格公务加油卡使用制度, 做到一车一卡, 定车定卡, 由综合岗(办公室)统一管理车和加油卡, 定期往卡上进行充值, 并做好登记记录, 在使用过程中综合岗(办公室)负责对所有车辆使用和用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

三、公务用车实行专人负责, 驾驶员需加油时到办事处财务领取加油卡, 加油完毕交回(长途行驶可携带)。

四、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期间封车封卡, 特殊用途用车实时上报备案, 对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实时报备备案。

五、实行公开公示制度, 接受监督, 对公车行驶里程、油耗、维修费用和公务加油卡使用情况、加油地点、时间在本单位公开公示。

六、实行长期定期检查机制, 对公车使用和公务油卡使用情况实行按季度检查, 及时整改, 规范车辆统一停放。

附件:
公务用车加油卡使用登记台账
(2021年度)。

公务用车加油使用管理制度精选

公务用车加油使用管理制度精选

一、公务用车管理(一)公务用车统一由后勤基建处管理和调配使用;各用车部门要相互体谅,服从安排,共同维护学校公务用车管理秩序。

(二)公务用车禁止私用,公务用车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三)后勤基建处要及时做好车辆维修、年审、换证等用车准备工作,以满足学校公务用车需要。

二、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四)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包括:1.学校召集的全省性会议;2.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3.接待上级有关人员、兄弟省电大校领导、外事活动以及需接待的其他重要客人;4.期末考试和招生期间的应急;5.文件交换及领取、递送机密件;6.财务部门涉及一万元以上现金的业务;7.购置批量物品及批量设备运送维修;8.校内职工患急病送医院;9.其他紧急公务用车。

三、公务用车申请程序(五)申请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内容包括:用车部门、出车任务、用车人及人数、到达地点、用车时间、部门负责人签名,组织大型活动还需使用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

市内用车需提前一天、市外用车需提前三天、组织大型活动需提前一周提交?用车申请单?,由后勤基建处总务科统一安排车辆。

(六)紧急公务用车直接联系后勤基建处分管领导。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七)公务用车的安排调度应遵循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那么。

(八)正职校领导安排相对固定公务车及司机,副职校领导安排相对固定公务车,公务外出由学校后勤基建处安排司机。

(九)各部门接待重要客人的用车,须由本部门领导及学校办公室领导审核批准,并在?用车申请单?上签名后,交后勤基建处总务科安排车辆。

(十)公务用车由专职驾驶员负责管理和驾驶。

(十一)各部门人员到中山校区进行教学、管理等活动,原那么上乘坐学校交通车往返,不专门派车。

(十二)学校往返至中山校区的交通车采用“网上订票,凭票上车〞的管理方法。

没有订票的教职工原那么上不能乘坐交通车,假设有特殊原因在没订票的情况下乘坐交通车须报告总务科增添订座。

(十三)需使用交通车在中山校区的空档时间接送学生进行参观、实习活动的系部,应提前一周向后勤基建处提出书面用车申请,注明具体时间、地点、人数以作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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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标题]篇一:公司车辆加油管理规定公司车辆加油管理(试行)办法目的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管理部门与监督人加油卡由经理助理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人员对加油数据统计,各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财务部负责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

加油卡分配和充值:1)公司车辆加油指定地点为福州市中国石化森美所属加油站。

2)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副卡由车辆驾驶员负责专门保管,实行一人一车一卡一密码制度,驾驶员不得将副卡密码告知他人。

3)每辆车配置专用副卡一张,仅限本车加油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

4)副卡采取限额限次的管理办法,即限制金额限制加油次数,具体参数参照附表。

副卡充值根据预先设定的金额和频率,由主卡负责人向财务部申报批准后自主操作。

5)加油卡余额不足但车辆必须加油时,驾驶员可以向主卡负责人提出临时充值,但主卡负责人可以拒绝非工作时间(7:00-20:00 )的申请。

加油流程:1)驾驶员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油量,根据路线自行安排加油地点和加油时间,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车辆加油须用专用的副卡进行刷卡计费。

3)加油卡加油完毕,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记录加油时车辆行驶公里数。

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时,当日须向经理助理说明,由驾驶员做好加油金额、加油量和公里数的记录。

4)驾驶员必须遵守: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号加油,不准加不相符的油品,不准带其他容器加油。

5)当天加油当天将加油小票交到办公室,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核准:1)每月由办公室汇总加油情况,做出分析报表,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对驾驶员进行油耗考核。

2)同时办公室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车辆使用记录,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

3)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

4)如经查证因驾驶员加油卡私用或非指定车号加油,加油费用2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特殊情况:1)因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说明交由经理助理签字确认,驾驶员做好加油记录。

2)驾驶员发现副卡丢失时,应立即通知主卡负责人并电话95105988挂失。

因副卡丢失造成的补办工本费由驾驶员承担;如因挂失不及时或密码未妥善保管造成的卡内金额盗刷,全部损失同时由驾驶员承担。

3)因特殊情况须现金加油时,必须提前申请经主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油。

未经过授权的现金加油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本制度自2013年11月10日起生效实施。

总经理办公室2013-11-08附件一:注:加油卡内金额在计划内未用完的,下次充值时只充值至本卡最高金额。

篇二:公司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真实地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有效地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抚顺厂厂务部行政室支配的所有车辆及相关人员。

、二、车辆使用管理1、职责1.1厂务部行政室负责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2.1.1企业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

2.1.2接送企业宾客及为企业办事的部分人员。

2.1.3企业中高层领导公务用车。

2.1.4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2.2公务车辆使用流程2.2.1员工申请用车时,各部门用车均须提前一天提出用车申请,并在OA中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厂务部按公务的轻、重、缓、急统一安排车辆。

2.2.2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车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车单的相关数据。

2.2.3驾驶员及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停车等候过程中,车辆需熄火,不得出现停车开空调现象。

公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返回公司,不得办理私人事务。

2.2.4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车单及时上交厂务部行政室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厂务部存档。

2.2.5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

三、车辆用油管理1、职责1.1厂务部行政室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统计、监督、控制。

2、车辆油卡管理2.1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用油卡加油,加油卡由车辆管理员保存。

2.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厂务部行政室批准。

2.3厂务部行政室可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4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3.1驾驶员在加油后,应向厂务部行政室车辆管理员汇报加油卡余额,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厂务部行政室主任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借款。

3.3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

3.4车辆管理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车辆充值明细及收据带回公司及时报销。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1、职责1.1公司车辆维修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不能在4S店维修的,要在公司指定的维修厂维修。

1.2厂务部行政室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和过滤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4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的工作能力。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6总务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车辆正常运行。

2.2定期保养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由厂务部行政室核实后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2.3突发故障处理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厂务部行政室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厂务部行政室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厂务部行政室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车辆年检、保险管理(目前由总厂直接管理)1. 车辆年检1.1厂务部行政室对车辆年检日期详细登记,在有效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安排年检事宜。

1.2车辆年检由驾驶员办理。

1.3年检时出现违章信息,驾驶员应详细记录,并报告厂务部行政室。

1.4年检时发生的费用,如有非正常收费(如违章罚款等),在支付前驾驶员应详细报告厂务部行政室,经批准后方可办理业务。

一切费用都应有票据,以便报销。

2. 车辆保险2.1公司车辆保险期限由厂务部行政室详细登记,在有效期结束前十日内安排购买保险。

2.2总务部根据不同车辆确定需购买险种及保额。

2.3同一车辆在确定险种及保额后,应至少找两家保险公司报价,并选择价格较低的保险公司。

六、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1、车辆罚款管理1.1车辆因违章停车、闯红灯、不系安全带、不按指向道路行驶、证件携带不齐全、将车辆交付他人驾驶等责任性原因产生的罚款及扣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1.2驾驶员在明显限速路段超速行驶产生的罚款和扣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2.1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事故科及公司领导。

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2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3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至公司帐号。

2.4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受理单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3、事故责任承担篇三:汽车加油管理规定汽车加油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单位公务车辆用油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功效,特制定本规定:一、我单位所有公务车统一持油卡加油制度,每辆车月耗油情况均进行备案统计。

二、由单位公室统一管理油卡,定期往油卡上进行充值。

三、我单位由专职人员统一管理油卡(以下简称油卡专管员),每次使用油卡后,当事司机将油卡交回单位公室进行备案。

油卡一经备案,如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

如油卡临时损坏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进行加油时,当事司机及时到单位公室进行情况说明单位理油卡变更。

四、各部门车辆需使用油卡时,可直接在油卡专管员处进行领取。

油卡使用后,油卡连同加油小票交回单位公室,当事司机填写《油卡使用统计表》。

以备单位公室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监督。

五、油卡专管员应及时了解车辆油卡的使用情况,并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对油卡进行卡充值。

六、我单位油卡实施前次追究单位法。

驾驶员在领取加油卡进行加油之前,请注意核对加油卡余额,如余额与备案余额不同,应及时向单位公室反应。

其差额由前一次油卡使用人负责。

七、我单位全体公务车辆禁止现金加油,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前仔细检查车辆情况,如需加油请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油卡专管员处进行备案,否则,将不予报销。

2014年1月6日秦都区**改造单位公室油卡使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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