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培训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集团公司内部培训师(以下简称“内训师”)队伍建设,有效发挥各类人才的专业优势,构建有集团公司特色的培训体系,不断提高员工获取、创造、积累、运用、交流和共享知识的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内部培训师是指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聘任,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兼职承担相关内部培训课程开发与教学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企业。
第四条职责分工(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1.负责内训师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单位和内训师对本办法的贯彻、执行;3.负责内训师的选拔、培养、考核及等级评定;4.负责内训师的日常管理;5.负责组织内训师开发课程、开展教学。
(二)各单位职责1.配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好内训师的选拔、培养及等级评定;2.配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好本业务领域的课程开发;3.负责内训师内训期间的工作安排。
(三)内训师职责1.协助参与培训需求调研;2.开发培训课程,开发内容包括培训教材、案例、PPT、试卷及答案等;3.落实培训计划,开展内部培训教学;4.参与年度培训总结,对培训方法、课程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协助完成培训体系建设;5.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6.其他与内训相关的工作。
第二章内训师的选拔第五条选拔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质量重于数量;(三)选拔与使用相结合;(四)德才兼备。
第六条基本条件(一)身体健康,品德高尚,责任心强,能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内部培训工作;(二)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三)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储备和较高的业务能力、职业素养;(四)最近两年绩效考评达到优秀等级;(五)在集团公司工作三年及以上。
第七条选拔渠道。
集团公司内训师选拔包括自我推荐、单位推荐、组织安排三个渠道。
第八条选拔程序(一)发布通知。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内部培训工作需要,发布选拔公告,明确选拔条件;(二)申请报名。
集团公司管理培训生(管培生)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管理培训生(管培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展集团公司人才选拔渠道,促进集团公司人才梯队建设,规范管理培训生(以下简称“管培生”)的管理,为企业发展储备人才,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管培生是指集团公司通过校园招聘引进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管培生是集团公司培养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的储备人员。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一)制定集团公司管培生选拨及培养计划;(二)督促、检查及落实培养计划;(三)牵头组织管培生的考核工作;(四)选拔管培生导师;(五)评选优秀导师;(六)负责资料档案整理、存档工作;(七)定期开展交流活动,了解管培生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
第四条用人单位职责(一)参与管培生培养计划的制订;(-)协助提升管培生的专业和管理技能,定期进行工作指导;参与管培生的考核工作。
第五条管培生导师职责(一)负责管培生的日常辅导工作;(二)及时掌握管培生的工作动态,帮助管培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升管培生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三)协助开展管培生的考核工作。
第六条管培生职责(一)融入集团公司企业文化;(二)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和日常工作;(三)积极与导师沟通,定期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报工作、学习状况;(四)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管培生的招募第七条管培生的招募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
招募计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业务板块发展需要,按年度制订,并报集团公司提名委员会审定。
第八条招募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政治合格、思想坚定,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且无不良嗜好;(二)学历及毕业院校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应为全国综合排名前10名高校毕业。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应均为211或985高校毕业;或最高学历为全国综合排名前5名高校毕业。
3.海外留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应取得教育部认可学历,且应为QS 世界排名前100名高校毕业。
集团培训管理办法

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4)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战略目标,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按照集团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干部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培训职责:(一)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的培训归口部门,负责制定并完善集团公司培训制度,拟定年度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进行培训效果评估,提出改进办法;收集各类培训信息,及时调整与完善培训方案;审核计划外培训申请;培养内部培训讲师,进行知识、经验和技能传承;培训费用预算管理;负责组织完成管委会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指导协助子公司开展培训工作。
(二)各部门承担一定的培训责任,包括拟定部门内部专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部门各类专业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编写、完善部门各类专业培训资料;组织本部门新入司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三)各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门负责本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制订和实施,及时将培训计划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根据集团培训安排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做好培训效果跟踪和固化。
第四条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三大类。
(一)知识培训针对文化产业行业特点和员工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进行培训,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并适应集团发展所需的新知识。
(二)技能培训技能培训包括管理技能和岗位技能两种,针对员工岗位职责、专业技能和管理需要的进行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够不断创新工作流程,提高工作绩效。
(三)素质培训针对企业文化、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和核心价值观的进行培训,帮助员工实现职业生涯规划,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五条培训方式(一)内部培训1、入司培训:介绍有关集团公司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及集团概况,帮助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了解规章制度,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
2、集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授课:集团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承担着内部讲师的职能,对集团战略、企业文化、部门发展建设和相关专业知识等进行培训。
集团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1. 背景介绍为了提高集团公司员工的职业能力和素质,集团公司制定了此培训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员工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和技能,达到全员素质提升的目标。
2. 培训目标•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增强员工的知识水平;•加强员工的业务能力,提高劳动生产力;•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塑造良好的工作态度;•增强员工的沟通协作能力,为企业发展添砖加瓦。
3. 培训内容3.1 培训形式•线上:通过信息化技术(如网络直播、视频会议等)进行的学习活动;•线下:在公司内部或外部特定场地举办的实体培训课程。
3.2 培训内容类别根据员工不同工作性质和职位要求,培训内容可分为以下几类:•岗位操作技能类:职工技能认证、安全生产技能、操作规范等;•管理类: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等;•新技术、新系统、新工艺类:新产品研发、生产线管控、信息化技术等;•强化素质类:领导力培训、情商提升、沟通技巧等;3.3 培训计划根据每个岗位的职能和员工需求,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安排相应的培训时间和场地,保证员工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 培训实施与管理4.1 培训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具体内容与形式应据实制定,确保培训教案质量和培训效果。
4.2 培训管理•培训计划管理:定期调整、修订,保持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资源管理:按照培训计划需要,统筹安排培训所需人力、物力、资金等资源;•课程评估管理:加强课堂评估,持续改进培训模式和培训内容;•员工考核与评价: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与评价,确保培训效果;•培训档案管理: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历程和成果。
5. 结语培训是集团公司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要让员工通过培训拓展视野,增进知识,提升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自我价值的提升。
为此,需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和管理办法,发挥企业培训的最大效益。
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强化职工教育培训考核,提升职工教育培训质量,为集团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根据《****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职工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培训考核,系指培训考核组织机构对所属单位培训工作及其流程考评,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非独指培训机构对学员所学知识掌握程度和学习态度的考核评估(包括考试或考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职工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培训工作的集团公司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协管领导担任。
下常设机构考核评估办,设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监管部、生产技术部、审计部、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财务部部长及人力资源部分管培训的副部长任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培训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下属单位按照集团公司组织机构模式成立相应考核机构,负责所属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考核评估管理工作。
第三章考核原则第六条实事求是的原则。
教、学、培均要进行考核,通过检查、评比、考试、实际操作、问考、抽考、测评、论文、答辩、体会、总结等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全面保证培训效果。
第七条注重实效的原则。
通过考核积极推进所属单位培训工作开展,提高培训效果,达到提升职工整体素质的目的。
第八条规范管理的原则。
通过考核,使培训工作、培训流程和培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章考核方式第九条考核分半年度考核、年终总评两种形式。
对教师的考核,细化教师教学质量考评体系,完善对教师的考评内容。
同时把各级领导干部、班子成员、机关业务骨干授课情况(培训内容、时间、次数)纳入考核;对学员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坚持由教师和培训管理员双点名的考勤方式,对学员的出勤率进行严格考核。
对学员学习成绩的考核,要通过对学员平时学习情况统计、基础理论考试(工作现场抽查、提问)、基本技能实操考核,按照各占10%、30%、60%进行综合计算,进行有效评价真实反映学员学习效果。
集团公司培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充分开发员工潜能,使其具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财政部《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04〕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总部、直属(含集团公司所属,下同)子、分公司(含集团公司职工大学).第三条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均享有培训的权利,同时具有接受培训的有关义务。
第四条培训原则:(一)全员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二)个人自学与组织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三)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原则。
(四)专项培训与系统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五)先培训后上(转)岗的原则.(六)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
(七)注重生产、突出安全的原则。
(八)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总部及所属单位员工的各类培训归口人力资源部管理。
第二章培训体系及职责第六条培训体系: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集团公司内部三级员工培训体系,即集团公司集团公司职工大学(Ⅰ级)、矿区培训中心(Ⅱ级)和直属公司培训机构(Ⅲ级)三级员工培训体系.直属各单位均应设立员工培训机构,即培训学校(或培训中心),负责Ⅲ级培训计划的实施。
第七条职责划分(一)各单位人力资源部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员工培训的计划编制、申报、组织实施与控制。
(二)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编制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协助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估,同时负责按计划组织部门内部和直属单位对口部门员工的业务培训。
(三)集团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关于员工培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培训制度体系,规范培训流程,并负责推行、考核和改进.2。
XX集团培训管理办法

XX集团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工作,提升员工知识与技能,提高员工素质与工作绩效,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规范集团公司培训计划制定、组织实施等各项培训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司属企业”)。
第三条培训工作的开展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按需施训。
集团公司培训应结合企业战略目标和员工职业发展需要开展,精准制定和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二)分级管理,分类实施。
集团公司和司属企业按照各自承担的培训工作,针对不同培训主体,分层分类管理与推进培训工作。
(三)学以致用,注重实效。
培训与实践相联系,不断加强培训针对性,提高培训满意度,增强适配性,注重实效性。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一)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培训政策和要求。
- 1 -(二)制定集团公司培训管理办法和年度培训计划。
(三)与外部培训机构或院校开展合作,建立健全培训资源库。
(四)探索搭建集团公司各类培训课程体系,培养建立集团公司内训师队伍。
(五)组织实施集团公司负责的培训,开展培训效果评价并提出改善建议,存档培训资料,建立完善培训档案。
(六)监督指导司属企业开展培训工作。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部室职责:(一)结合职责和培训需求制定实施本部室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
(二)参与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制定,承接培训工作任务,组织开发专业培训课程。
(三)推荐内训师人选,建立内训师队伍,开展内部专业培训工作。
(四)推荐建议外部培训机构、培训讲师。
(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规章制度培训。
(六)安排部室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督促参与培训效果评价和跟踪反馈工作。
第六条司属各企业职责:(一)负责制定本企业培训管理办法。
(二)制定实施企业年度培训计划。
(三)承接集团公司培训任务,完成指定培训工作。
- 2 -(四)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组织参加培训。
集团公司培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培训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规范集团培训工作,促进员工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不断提升,满足集团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信合集团总部人员、各下属子公司经营层及直管子公司。
各下属子公司可参照此办法另行制定,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培训权责3.1 集团人力资源部作为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集团培训管理文件和规划,组织集团总部人员与下属公司经理级别以上及直管子公司人员培训;3.2子公司办公室负责执行集团公司相关培训计划,制定本公司培训计划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3.3各级管理者负责对所管理员工和业务范围员工提供培训。
四、年度培训计划制定4.1集团各部门/各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单位)负责人每年11月20日前,依据所属人员在工作方面所应具备的资格和知识技能与执行该工种所需能力而制订下一年度培训计划,需注明培训预算,表格如附件之《年度培训计划表》;4.2人力资源部应在12月10日前收集、汇总、分析各单位培训计划,并与各有关分管领导充分沟通,确定总体培训需求,提交集团总裁、副总裁审批;4.3审批后的年度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各单位并组织实施。
五、正常培训5.1新员工的培训5.1.1新进员工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企业发展简史、公司各规章制度等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即填写好如附件之《培训记录表》;5.1.2各单位新进员工,在上岗前需接受用人单位劳动安全教育、岗位操作技术等培训,并跟踪填好“培训记录表”返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档,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5.2在职培训5.2.1各单位按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岗位培训,并填好培训记录,然后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存档;5.2.2升迁或调任干部,根据其新任职务不同,由单位负责人依据新岗位职责进行培训;5.2.3如需人力资源部配合各单位培训的,可由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对其进行在职培训;5.2.4凡经过岗位操作技术培训后不合格或在作业现场表现不佳者,则交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处理,以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再培训; 5.2.5专业培训:依照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并好做培训记录,其资格认定依该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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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培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推进培训工作科学化、体系化、规范化,提升销售能力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新时期发展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由公司组织实施和批准参加的各级各类培训,包括员工因工作需要参加的各类专业培训、资格考试。
第三条培训工作实行总公司统一领导,由总、分公司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培训活动。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总公司培训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订公司培训工作相关政策、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制订培训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订总公司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和培训预算;组织、实施和评估总公司举办的培训;整合全系统培训资源,建设公司专家库和讲师库、培训教程库及培训平台;指导各省级分公司开展培训工作。
第六条各省级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行政部是各省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