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3篇)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的范例:一、安全、环保管理制度1. 企业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安全、环保工作,确保安全、环保工作与企业整体发展目标相一致。
2. 设立安全、环保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组织体系。
3. 制定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制度、环境保护制度等,明确操作规程和责任分工。
4. 加强安全、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技能。
5. 建立安全、环保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6. 建立安全、环保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对安全、环保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7. 加强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安全、环保设施的可靠性和效果。
8.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环保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二、安全、环保考核办法1. 建立安全、环保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指标。
2. 对各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环保责任进行明确,建立责任制度。
3. 每个部门和岗位根据安全、环保责任,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任务。
4. 定期进行安全、环保考核,对安全、环保工作进行评估和排名。
5.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奖励,并对未达标的个人和部门进行纪律处分和整改。
6. 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例会,交流经验,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7. 对安全、环保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增加透明度和公开性。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的范例,具体制度和办法还需根据企业的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完善。
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细化和操作性强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能够科学、有效地进行。
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2)一、引言安全和环保是任何企业的重要关注领域。
建立健全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并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对于保障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环保奖励及惩罚制度

安全环保奖励及惩罚制度公司为了促进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了安全环保奖励及惩罚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积极参与到安全环保工作中,形成良好的安全环保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一、安全环保奖励制度1. 安全环保表彰奖励公司将定期评选安全环保典型,表彰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和团队。
获得表彰的员工将受到以下奖励:(1)荣誉证书和奖杯:作为对其杰出贡献的认可,公司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予以鼓励。
(2)奖金激励:为了进一步激励员工,公司将根据其所做出的贡献程度,给予相应的奖金。
(3)晋升机会:在员工评价和岗位晋升中,将优先考虑获得安全环保表彰的员工。
2. 安全环保创新奖励鼓励员工在安全环保方面提出创新性的想法和项目,公司将设立安全环保创新奖励基金,用于支持和奖励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创新项目。
获得奖励的员工将享有以下权益:(1)项目支持经费:根据项目的实施需要,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2)专家指导支持: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获奖项目进行指导和技术支持。
(3)项目成果发布机会:为了充分展示获奖项目的创新成果,公司将提供项目成果发布平台,并推广和应用成果。
二、安全环保惩罚制度1. 安全环保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环保规定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环保规定。
具体处罚方式如下:(1)口头警告: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环保规定的较轻行为,公司将以口头警告的形式进行惩罚。
(2)书面警告: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环保规定的较重行为,或者违规次数较多的行为,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
(3)扣除奖金: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环保规定且行为严重的员工,公司将扣除相应的奖金权益。
2. 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安全规定导致的事故,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如果员工的违规行为导致他人伤亡或环境污染,将面临以下处罚:(1)停职处分:对于造成较严重后果的行为,公司将给予停职处分,并进行相应调查和处理。
2024年安全环保奖惩制度样本(三篇)

2024年安全环保奖惩制度样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目的及依据1.1 为强化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及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精神与要求,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从而保障电厂员工人身安全及设备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系依据集团公司及电厂关于安全生产奖惩的既有规定,紧密结合电厂实际生产情况而制定。
二、奖励机制2.1 对于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个人或集体,将予以奖励。
2.2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并成功避免重大事故隐患,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3 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个人或集体,应受到相应奖励。
2.4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完备、记录准确无误的,将视为管理优良,给予相应奖励。
2.5 在安全教育培训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应予以表彰。
2.6 提出具有建设性且被采纳后产生显著效果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的个人或集体,将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2.7 符合电厂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奖励条款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
2.8 奖励金额由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贡献大小研究决定,一般标准为____元。
对于贡献特别突出的,电厂应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更高层次的奖励。
三、考核机制3.1 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行为并造成损失的个人或集体,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3.2 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将对责任人处以____元的罚款。
3.3 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安全隐患的处室,将处以____元的罚款。
3.4 安全管理台账不健全或丢失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元至不等金额的罚款。
3.5 发生事故、障碍、异常等情况时,未及时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元至不等金额的罚款。
若事故报告未在____日内提交至电厂安全监察部门,将额外处以____元的罚款。
公司环保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环保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确保公司环保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环保工作,提高环保绩效。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以下几种:1. 环保先进个人奖:对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环保先进集体奖:对在环保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3. 节能减排奖: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4. 环保创新奖:对提出环保创新方案并实施成功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五条奖励标准:1. 环保先进个人奖:根据个人在环保工作中的表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或实物奖励。
2. 环保先进集体奖:根据集体在环保工作中的成绩,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或实物奖励。
3. 节能减排奖:根据节能减排的实际效果,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或实物奖励。
4. 环保创新奖:根据创新方案的实际效果,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或实物奖励。
第六条奖励程序:1. 个人或部门提出奖励申请,经环保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2.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放奖金或实物奖励。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七条惩罚分为以下几种:1. 环保警告:对违反环保规定,但情节较轻的员工给予警告。
2. 环保罚款:对违反环保规定,情节较重的员工给予罚款。
3. 环保停职:对违反环保规定,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给予停职处理。
4. 环保辞退:对违反环保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员工给予辞退。
第八条惩罚标准:1. 环保警告: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 环保罚款:根据违反环保规定的情节,给予一定金额的罚款。
3. 环保停职:根据违反环保规定的情节,给予一定期限的停职处理。
4. 环保辞退:根据违反环保规定的情节,给予辞退。
第九条惩罚程序:1. 环保管理部门发现员工违反环保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2. 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罚建议。
公司安全环保奖罚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环保奖罚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通过奖励和惩罚机制,强化员工的安全环保责任感,促进全员遵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同时维护生态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以及外包服务人员。
所有在公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和单位,都应遵守本制度。
三、组织结构公司设立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
该部门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环保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
四、奖励措施1. 对于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或团队,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金。
2. 对于发现并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
3. 对于积极参与安全环保培训,且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年终将根据表现发放相应的安全环保奖金。
五、惩罚措施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轻微事故的员工,将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2.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员工,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停职、降职或解雇等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于故意破坏环境保护设施或者排放超标污染物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上报环保部门,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六、监督与考核1. 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环保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2. 公司每季度对安全环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3. 鼓励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对上报问题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公司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客观地评估公司的安全、环保绩效,引导全体员工形成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公司的安全、环保整体水平,制定本考核管理制度。
第二章考核指标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环保绩效考核指标如下:1. 事故率:反映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包括员工伤害事故率、环境污染事故率等。
2. 安全培训率:反映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包括员工参与安全培训的率。
3. 安全设施设备完备情况:反映公司的安全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包括消防设施、漏水检测设备等。
4.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反映公司的环保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包括废水、废气、废物等的处理情况。
第三章考核流程第三条考核周期为一年,具体流程如下:1. 考核计划制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指标、考核周期和考核方法。
2. 数据采集:安全、环保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采集考核数据并进行整理。
3. 考核汇总:安全、环保部门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汇总,形成考核报告。
4. 考核结果评定:考核委员会对考核报告进行评定,并按照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5. 考核结果反馈:安全、环保部门将考核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改进。
第四章考核评定准则第四条考核评定准则如下:1. 事故率:事故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考核得分为优秀;事故率接近或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考核得分为合格;事故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考核得分为差。
2. 安全培训率:安全培训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考核得分为优秀;安全培训率接近或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考核得分为合格;安全培训率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考核得分为差。
3. 安全设施设备完备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完备情况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考核得分为优秀;安全设施设备完备情况达到公司内部要求,考核得分为合格;安全设施设备完备情况严重不达标,考核得分为差。
4.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考核得分为优秀;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达到公司内部要求,考核得分为合格;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严重不达标,考核得分为差。
质量安全环保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管理,提高员工质量、安全、环保意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稳定、环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销售、管理、服务等各个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质量、安全、环保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遵守规定、做出突出贡献的行为给予奖励。
第二章质量奖惩第四条质量奖励:1. 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发现并纠正重大质量问题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3.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产品质量有显著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五条质量处罚:1. 对造成质量事故的员工,根据事故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处分;2. 对因质量原因导致客户投诉的,根据投诉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处分;3.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检测的员工,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三章安全奖惩第六条安全奖励: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3.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安全水平有显著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七条安全处罚:1.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根据事故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处分;2. 对因安全原因导致他人受伤的,根据伤害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处分;3.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维护的员工,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四章环保奖惩第八条环保奖励:1. 对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发现并消除环保隐患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3.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环保水平有显著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九条环保处罚:1. 对违反环保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员工,根据污染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处分;2. 对因环保原因导致他人受到伤害的,根据伤害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处分;3.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环保检查、维护的员工,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安全环保奖惩制度(5篇)

安全环保奖惩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环保监督,以提高职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保障职工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于在本公司承担外包项目的单位或相关方。
3职责3.1安技环保处、企业运营部等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符合奖励或惩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或惩罚。
3.2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符合奖励或惩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或惩罚。
4、管理内容4.1奖励____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公司安环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
使用方案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所扣罚的金额,由各安全、环保专业归口部门作安全、环保的机动奖金。
罚款、赔款应缴回财务部门。
4.1.2对凡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1.2.1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环保考核指标任务或目标责任书要求,在年度或季度被评为先进、表扬的单位。
4.1.2.2在特殊条件下,对安全、环保作出贡献或成绩的个人或单位。
4.1.2.3在危急关头,及时采取急救措施,避免了人身、设备、交通、火灾、建筑、动能、环境污染和中毒中暑等重大事故者。
4.1.2.4及时查出重大隐患并设法排除,从而避免了人身、设备、交通、火灾、建筑、动能、环境污染和中毒中暑等重大事故者。
4.1.2.5在企业的工程设计、制造、安装等方面,确保工程、设备的安全质量,并对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以及各类安全措施有革新创造,成绩显著者。
4.1.2.6对尘毒和环境污染的治理有突出贡献者。
4.1.2.7对于严重违章违制,违反安全、环保法规、法律的人和事,敢于检举揭发斗争,在事故中救护有功者。
4.1.2.8在安全、环保或安全技术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4.1.2.9在企业中,对安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事业作出科研成果或写出有价值论文,可供推广运用者,应申报科技部门给予科技成果奖,如属专用项目,可申请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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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管理奖惩制度编订:安全环境部审核:批准:制定日期:2013年 11月10 日修订日期:2018年5月4日文件履历表目录1 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安全、环保奖励 (1)4 安全考核 (1)4.1 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考核 (1)4.2 作业现场安全考核 (3)4.3 其他考核 (4)5 环保考核 (6)5.1. 环保设备设施管理考核: (6)6 安全、环保事故考核 (8)6.1事故报告程序考核 (8)6.2事故考核 (9)7 附则 (10)1 目的为完善安全、环保工作约束、激励机制,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制度、规程红线意识,明确安全、环保管理奖惩标准,促进广大管理人员、岗位员工主动遵章守纪,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3安全、环保奖励3.1 按安全风险程度,将安全、环保表彰奖励对象划分为三类,具体如下:一类部门:各生产部、项目部二类部门:物流部、采购部、品质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调度室、安全环境部、设备部、安监部、土建工程部三类部门:除上述一类、二类部门以外的其它部门。
3.2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奖励具体实施办法3.2.1 依照《企业员工奖惩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
3.2.2 在公司、部门、车间组织的各类安全、环保竞赛、评比等专项活动中取得优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活动方案进行奖励。
3.2.3生产部门累计100天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奖励该部门3000元;其后连续安全运行天数每增加100天,在前一个安全运行100天奖励额度的基础增加奖励5000元。
3.2.4对于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提出新思路、新办法,或采取了最佳实践活动,实现了公司现场安全管理的空白,或解决了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难题,改善了生产环境的安全状况的主要人员,报安全环境部,按权限审批后,依据《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予以奖励。
以合理化改善提案或创新项目立项形式的安全管理创新改善提案或项目按相应制度规定进行奖励。
4 安全考核4.1 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考核4.1.1 安全例会4.1.1.1 部门、车间每月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例会的,每缺一次,考核相应部门第一负责人、车间第一负责人100元。
4.1.1.2 安全例会(部门、车间例会和班前班后会)未做记录或记录不完整的,每次考核相应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100元。
4.1.2 安全检查4.1.2.1安全专员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周安全联合检查的,每人每次考核50元。
4.1.2.2部门、车间未按规定每周组织安全检查的,每缺一次考核相应部门第一负责人、车间第一负责人100元。
4.1.2.3部门、车间每周进行的安全检查,无检查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的、无隐患记录及整改记录的,每次每项考核部门专兼职安全员100元;车间无兼职安全员的,考核车间负责人100元。
4.1.2.4 各部门接到安全环境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隐患整改不彻底或超过时限的,每项考核隐患整改责任人100元,拒绝进行整改的,每项考核隐患整改责任人200元,同时给予警告处分;部门未安排整改责任人的考核部门经理200元;已整改的隐患在整改完成后再次出现的,每项次考核直接责任人200-400元。
4.1.3 安全教育生产部门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公司、部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分别经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三级安全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公司级4学时,部门(车间)级20学时,班组级48学时,以培训记录和考评成绩为准。
4.1.3.1 公司级安全培训课时数未达标的,每人次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50元;部门(车间)或班组级安全培训课时数未达标的,每人次考核部门(车间)负责人或班组负责人50元。
4.1.3.2职能部室新入职员工,需进行公司、部门两级安全培训,其中公司级4学时,部门级20学时,未进行部门级安全培训的,每人次考核部门经理50元。
4.1.3.3 公司或各部门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每人次考核当事人50元。
4.1.3.4 离岗半年以上或转岗人员未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就上岗的,每人次考核部门专、兼职安全员100元,无兼职安全员的,考核车间负责人100元。
4.1.3.5 新设备、新工艺投入使用,未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就进行操作的,每人次考核车间负责任人100元。
4.1.4 安全生产“五同时”工作4.1.4.1 部门年度未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进行总结的,一次性考核部门负责人200元。
4.1.4.2 生产部门月度会未布置安全工作的,每缺一次考核部门负责人100元;班前班后会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未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及未布置相应安全措施的,每次考核班组负责人100元。
4.1.4.3 生产部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临时作业和故障抢修作业时未进行作业风险分析,未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或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未严格落实的,每次考核作业现场负责人200元;未安排现场负责人的考核相应车间负责人200元。
4.1.5安全设备设施4.1.5.1 危险部位应设置而未设置安全设施的,考核车间负责人200元。
4.1.5.2 随意拆除、挪用和弃置安全设施的,考核相应责任人200元。
4.1.5.3 开车前未恢复因检修作业拆除的相应安全设备设施的,考核检修现场负责人200元;未安排现场负责人的考核相应车间负责人200元。
4.1.5.4 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压力、温度、液位等安全参数和浓度检测报警设施失效的,考核所在相应区域负责人200元。
4.1.5.5 灭火器失效的,考核所在相应区域负责人100元。
4.1.5.6 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缺乏维护保养,达不到应急使用要求的,每次考核相应区域负责人200元。
4.2 作业现场安全考核4.2.1检修作业4.2.1.1 未制定、落实相应检修作业安全措施进行检维修作业的,一经查实,每次分别考核相应车间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安全专员200元、100元、50元。
4.2.1.2 检修作业时,主控人员未得到现场负责人启动设备通知擅自启动设备的,每次考核当事人500元;得到通知但未询问确认现场是否具备启动安全条件即启动设备的,每次考核当事人100元;设备经检修结束后,启动设备时现场未安排监护人员的,考核现场负责人200元,未安排现场负责人的考核相应车间负责人100元。
4.2.1.3 检维修危险性较大的传动设备或介质为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阀门时,未规定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站位并落实的,考核现场负责人200元;未安排现场负责人的,考核相应车间负责人200元。
4.2.1.4 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未执行相应主控室挂牌、设备挂牌、阀门挂牌制的,考核现场负责人200元;未安排现场负责人的考核相应车间负责人200元。
4.2.1.5 维修压力容器、管道、设备未进行泄压,带压拆卸设备、松动及紧固螺栓的,考核现场负责人200元;未安排现场负责人的,考核相应车间负责人200元。
4.2.1.6 高处维修作业时,向下面抛掷物件或其他杂物,每次考核当事人100元。
4.2.1.7 带电维修、保养机械设备的(需要起动发动机的除外),每次考核当事人100元。
4.2.1.8 使用电气焊作业期间,氧气瓶与乙炔瓶间隔不足5米、氧气瓶与乙炔瓶放置不规范、有明火区域气瓶有效安全距离不足10米的,每次考核当事人100元。
4.2.1.9 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使用的固定或移动电源未设置漏电器的,每次考核考现场负责人200元。
4.2.1.10 检维修工作灯、行灯不使用安全电压的,每次考核现场负责人100元。
4.2.1.11 在有飞溅物可能伤及面部或眼部时未佩带面具或防护眼镜的,每次考核当事人100元。
4.1.12 检维修作业时,用水冲洗电器设备的,每次考核当事人100元。
4.2.2电气作业4.2.2.1 工作现场使用的用电(仪表)设施保护系统、绝缘、紧固部位必须完整可靠,存在严重隐患的,考核部门电气(仪表)负责人200元。
4.2.2.2 工作场所存在裸漏带电体或电闸箱门未及时关闭的,每次考核相应区域负责人100元。
4.2.2.3 违反电力作业票制度的,每次考核现场负责人或现场当事人100元。
4.2.2.4 需停电检查、维修、保养而未停电的,每次考核现场负责人或现场当事人200元。
4.2.2.5 高压用电成套设备停用检修未到动力部供电中心报停电申请的,考核现场负责人200元;未安排现场负责人的考核相应车间负责人200元。
4.2.2.6 需要使用安全电压的设备、工具、场所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每次考核场负责人或现场当事人200元。
4.2.2.7 手持电动工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件考核当事人100元。
4.2.2.8 带电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如监护、隔离、安全电压、安全距离),每次考核现场负责人或现场当事人200元。
4.2.2.9 电气设备、电路的检查、修理,未断开电源,未取下熔断器,未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无专人看护的,每次考核现场负责人200元。
4.2.2.10 配电箱、柜、板前有杂物、布线杂乱、熔断丝超载、刀闸无盖、元器件有烧损痕迹、金属外壳无保护接地(零)等任一处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每次考核现场负责人或现场当事人200元。
4.2.2.11 作业前未经过验电确认就进行操作的,每次考核现场负责人或现场当事人200元。
4.2.2.12 严禁带负荷拉闸,否则考核当事人200元。
4.2.3 危化品作业4.2.3.1 危化品现场的安全防护系统(供水系统、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排漏系统、防火系统、救援系统,等等)必须有效,不符合要求的,考核所在相应负责人200元。
4.2.3.2 在装卸危化品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完善,现场工作人员和运输司机必须同时在现场值守,否则分别考核当事人200元。
4.2.3.3 进行危险化学品作业时,未正确穿戴和使用专用的劳保防护用品和器具的,每次考核当事人200元。
4.2.3.4 进行液氨卸车时,车辆未进行有效静电接地的,每次考核现场卸氨人员200元。
4.2.3.5 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的,每次考核当事人200元。
4.2.3.6 携带火种进入液氨储存场所的,考核当事人200元。
4.2.3.7 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性质进行分类储存或储存地点不满足其储存条件的,考核相应区域负责人200元。
4.3 其他考核4.3.1 对于在安全检查或巡检中发现有严重“三违”行为的考核当事人100元;对存在违章指挥或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就进行审批行为的管理人员视情况考核200-1000元。
4.3.2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对未持有特种作业证进行作业者,每次分别考核当事人50元、车间负责人100元。
4.3.3 操作人员及使用单位应保证起重设备运行良好,出现起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或严重违反起重作业操作规程的,考核使用车间负责人、现场使用人各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