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和水平,改进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发挥国家补助资金的综合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坚持自愿原则,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
重点帮扶对象应当为基本无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危房特困农户,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及赤贫农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应与国家农村精准扶贫名单相衔接,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特困农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伤残军人家庭,各地重点帮扶户数不得少于当地农村危房改造总户数的25%。
一般帮扶对象是指其它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一般贫困农户。
,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伤残军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占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对象总数不低于40%,基本解决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危房改造。
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建房标准,只允许建一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重点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18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一般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
拆旧建新的农业生产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
签订危改协议时,帮扶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的内容,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
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五保户,由乡镇或者村负责集中建设,无偿交由五保户使用后拆除旧房,新房产权归乡镇或者村集体。
其它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对象,给予中央、省、市县三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合计40000元,在此基础上的不足部分,省级扶贫资金和省级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资金依据各自政策另行予以补助,但全部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建房成本。
各县市区危改办应积极主动与同级扶贫、移民等部门衔接,对接整合落实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
2022年湖南省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汇总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消防基
湖南省农村消防安全 础设施建设与村容村貌改造、危房改造、农村电网改
管理若干规定
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
设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关于 2020 年全市和市 安排资金 17.12 亿元,实施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及
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 2 城区危房改造等城市更新工程。安排“四精五有”品
2022 年湖南省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汇总持 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家庭实施危
房改造
显示,湖南省危房改造政策如下:
湖南省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规划
时间 湖南省 长沙市 怀化市 益阳市
政策
内容
湖南省“十四五”残疾 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 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不断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精准实施到位。
益阳市海绵城市项目 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
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市建设要求。老城区要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 小区改造等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2022 年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预拨分配表(单位:万元)
总计
152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5
长沙市汇总
239
株洲市汇总
150
湘潭市汇总
021 年全市和市本级 质城市建设资金 10 亿元,支持“五纵五横”道路空
预算草案的报告
间提升和“一点三线”品质提升等工程。
深入联点县市区所辖村庄和农户,调研了解各县市区
怀化市住建局领导联 点督导协调污染防治 攻坚战、脱贫攻坚危房
改造工作方案
在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改、房屋鉴定、对象认定、质 量安全、改造效果、资金拨付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 题,指导帮助联点县市区解决存在的主要困难,督促 联点县市区认真整改各类督查、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 题,复核省市交办的问题整改情况,推动联点县市区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探索

禽惠系统操作 员参加了培训。截至 检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2 1年 月8 0i 日,危 改农户 档案 信息
系 统显示 ,湖 南省危改农户 档案信息 录 入率9 . 9 ,居全 国第 5 ,危房 26% 位
省 农村危房 改造 工作年 中分析会议 , 全 面总结全省上 半年农村 危房改造工
作 开展 情 况 ,再 次进 行 了动 员和 部
案系统培训班 ,所有市 ( )和基 一 州 制度和j 定实行专琐管 理 分账核 ( 市、区)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 算,专款专用 ,并经常开展危改资金
江管理 区 ,明确 了补助对象 、补助资 金 、建 设标准 、工作原则和建 设时 间 等 。第二 批危 改任 务4 万户 也于 2 1 0 1 年8 初下达 到各市州 、县 ( 、 月 市 区 )。湖南省农村 危房改造试 点 《 实
施方 案》正式文件 已由省政府 办公厅
障,加大 人、财 、物的投入 , 同时采
取 整合 资源、完善 机制 、开展帮扶 等
点范 围。按照 中央和省委 、省政府 的
统一安排 ,湖南 省农村危 房改造在所 有 县 ( 、 区 )全 面 铺 开 ,第 一 批 市
转发各 厅委和各 市 ( )、县 ( 、 州 市
区 )人 民政府 。
措施 ,扎 实推进农 村危房 改造 ,切 实 解 决 了一批 农村 困难群众 的基 本住 房
工作措施 ,确保质 量进度 ,切实做 到
了“ 八个 到位 ”,即宣传 到位 、程序 到位 、公示 到位 、督查到位 、资金到 位 、建 档 到 位 、 标 识 到位 、验 收 到
位 ,取得 了显著 的成效 。经过 全省上
2 l年4 O 1 月中下 旬 ,省农 村危 房 改造 领导小组 办公室制 定 了 {0 农村 2 1年 1 危 房改造试 点实施 方案 》 ( 草案 ), 并在隆 回县召开 的全省农村 危房 改造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17•【字号】湘政办发〔2021〕78号•【施行日期】2021.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8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提升全省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科学选址农村住房建设选址应符合村庄规划和相关保护规划,规避易发生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地段和地下采空区等区域。
农村住房的建筑层数、高度应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村庄规划和相关保护规划要求。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农村住房建设选址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工作。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做好城镇规划区外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核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负责核查房屋选址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等;严格控制切坡建房,对确需切坡的,应指导建房村民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坡体防护。
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本村当年有建房意愿的村民摸底,并提前宣讲农村住房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村民做好农村住房建设初步选址,在符合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提请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实地选址;指导村民签订建房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
二、确保施工安全(一)加强设计服务。
农村住房设计图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有资格的设计人员进行设计。
市、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技术力量或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因地制宜编制设计图集,免费供村民选用,并向建房村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宣传推广设计图集。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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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农村危房改造方案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是事关中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全局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有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工作,势在必行,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的通知》(建村函〔20xx〕221号)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的通知》(村函〔20xx〕143号)及县脱贫攻坚危房改造指挥部《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的通知》(舒危指办〔20xx〕2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排查范围对已实施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全面开展质量“回头看”排查。
二、工作内容对已实施危房改造的“四类重点对象”逐户开展质量“回头看”排查,重点包括房屋是否存在通风漏雨、墙体裂缝、门窗破损及其他质量缺陷;居住环境是否干净整洁。
认真梳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限期落实整改。
三、组织形式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由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安排专门人员会同村两委有关人员入户排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技术人员特别是省住建厅委托的第三方聘请技术人员深入乡村巡回指导。
四、时间安排(一)排查阶段20xx年4月16日前,全面完成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房屋质量“回头看”排查工作。
做到不落一户、不落一项,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
(二)上报阶段4月18日前,将镇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及问题整改情况汇总表和镇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问题台账表报送至镇危改办。
(三)整改落实阶段4月19日-5月20日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实行清单销号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2016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6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是怎样的?那么,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16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6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1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重要的民生工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xxx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按照《湖南省xxx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
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
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的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
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地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
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按照省统一安排,xxx6年全区第一批危房改造任务是120户,第二批任务待省下达后再另行安排。
各镇要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11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建设任务,到“十二五”期末,全面完成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危房改造,农村贫困群众危房得到有效改善,农村贫困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提高。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05•【字号】湘政发[2011]9号•【施行日期】2011.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1〕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4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严格规范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以增加优质耕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依法规范、有序推进,严禁以建设用地置换等各种名义违规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统筹安排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切实扭转片面追求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和经济效益的倾向;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坚决制止实施过程中脱离发展实际大拆大建、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规范挂钩试点管理(一)严格控制挂钩试点范围和规模。
各市州要严格按照省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组织申报和实施挂钩试点项目,严禁突破挂钩周转指标设立项目区。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中,凡涉及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的,必须纳入挂钩试点。
严禁在试点之外,以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名义,违规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挂钩试点、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或以建设用地置换等名义违规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要严肃追究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篇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3篇(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农村危房是指农村地区房屋建造质量较差、结构不稳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危房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亟待得到改善。
因此,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势在必行。
二、目标:1. 安全保障:消除农村危房,确保农村居民的住房安全。
2. 改善条件:提高农村居民的住房条件,提升生活品质。
3. 促进发展:改造危房可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三、实施措施:1. 资金筹集: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 人员组织: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负责危房改造的规划、设计和监督工作。
3. 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居民的危房改造意识,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对改造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度。
4. 工程技术:科学制定危房改造技术标准,采用可靠的建筑材料和先进的建造技术,确保改造工程质量。
5. 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给予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优惠政策,鼓励居民主动参与改造,提供相应的补贴和奖励。
6. 进度监控:建立改造工程的进度监控和质量验收机制,及时处理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造工作按计划进行。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改造规划:根据农村危房的实际情况,制定改造规划,确定改造区域和先期改造项目。
2. 筹集资金:组织相关部门和社会资本进行募集,确保改造工作的资金需求。
3. 开展勘察评估:对农村危房进行勘察评估,确定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
4. 编制设计方案:根据评估结果,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确保改造工程满足安全和居住需求。
5. 开工建设:按照设计方案,组织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6. 完成验收: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后,进行相应的验收工作,确保改造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7. 整体验收与交付:对改造区域进行整体验收,确认改造任务完成,进行交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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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和水平,改进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发挥国家补助资金的综合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
坚持自愿原则,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重点帮扶与一般帮扶同步推进。
重点帮扶对象应当为基本无投劳能力和自筹资金能力的危房特困农户,包括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及赤贫农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应与国家农村精准扶贫名单相衔接,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特困农户、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伤残军人家庭,各地重点帮扶户数不得少于当地农村危房改造总户数的25%。
一般帮扶对象是指其它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一般贫困农户。
,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伤残军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占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对象总数不低于40%,基本解决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危房改造。
严格控制确需拆旧建新的帮扶对象建房标准,只允许建一层,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
包括厨房、卫生间在内,建筑面积1人户不得超过35平方米、2人户不得超过45平方米、3人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重点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
18平方米、超过3人户的一般帮扶对象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
拆旧建新的农业生产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
签订危改协议时,帮扶对象应当明确承诺建房标准、入住2年之内不得扩面加层、新房建成后3个月内拆除旧房的内容,未履行承诺的应当追回补助。
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五保户,由乡镇或者村负责集中建设,无偿交由五保户使用后拆除旧房,新房产权归乡镇或者村集体。
其它确需拆旧建新的重点帮扶对象,给予中央、省、市县三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合计40000元,在此基础上的不足部分,省级扶贫资金和省级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资金依据各自政策另行予以补助,但全部补助总额不得超过建房成本。
各县市区危改办应积极主动与同级扶贫、移民等部门衔接,对接整合落实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
二、开展整乡(镇)、整村推进示范
在农户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结合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整合政策和资金,于底前完成示范区内自愿申请的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实现“危房基本解决,布局较为合理、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较为整洁、风貌得到保护”的目标。
宁乡县花明楼镇、岳阳县中洲乡、城步县丹口镇为全省第一批省级整体推进示范乡(镇)。
各市州应确定1个市州级整体推进示范乡(镇),各县市区(包括县级管理区)应确定1个整体推进示
范村(见附件1),于 5月底前汇总报省危改办备案(见附件2)。
整体推进示范乡(镇)、示范村应具备以下条件:当地领导重视,群众积极性较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较完善;整合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的能力较强;完成后效果较明显,有一定示范作用。
三、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配套标准
除国家补助外,省级财政每户配套补助5000元,市(县)每户配套不少于2500元。
有条件的地方可增加地方配套资金,适当提高分类补助标准。
省农村信用联社应争取向提出申请的经县级审核公布的一般帮扶对象提供5000元/户的贷款。
四、合理确定危房改造方式
优先采用修缮加固的危房改造方式,具有修缮加固成本比较优势的农村危房应坚持采用修缮加固,并按实际修缮加固情况折算面积录入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修缮加固方案应一户一策,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提出方案。
各地要编制并积极向农户推荐符合当地实际、具有特色风貌的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施工方案。
由镇、村统建、代建的,应采用当地统一确定的设计方案。
五、积极发动社会帮扶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
积极推广长沙市经验,发挥各地慈善事业的作用,经过慈善机构广泛募集社会捐助资金,吸引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严格监督,科学管理,确保慈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
募集的慈善资金,应专项用于增大重点帮扶对象的占比。
六、实施目标任务
5月底前,各地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落实重点帮扶和整体推进政策,将第一批帮扶对象落实到户,其中重点帮扶对象花名册报市州备案(见附件3)。
6月底前,各市州完成重点帮扶对象抽查核实,并将重点帮扶对象花名册报省备案;各地第一批任务开工率达到50%,其中整体推进示范乡(镇)、示范村和重点帮扶对象开工率达到60%。
9月底前,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0%开工。
11月底前,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0%竣工,确保危改户在春节前100%入住新居。
七、严格补助对象确定及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