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板支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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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确保矿井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所有采煤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

第三条顶板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煤矿安全规定,并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操作。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包括顶板支护、预警监测、预控预警、喷射锚杆预支护和顶板下沉治理等内容。

第五条顶板管理工作要加强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顶板管理工作应实行全员参与、层层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七条顶板管理工作应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并追究责任。

第二章顶板支护管理第八条顶板支护是采煤工作面控制顶板下沉和防止顶板事故发生的关键工作。

第九条顶板支护必须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严禁私自变更和减少支护装置的数量。

第十条顶板支护应确保支护装置的牢固性和稳定性,定期检查和维护支护设备。

第十一条顶板支护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质量检验。

第十二条顶板支护工作要做好记录,包括支护装置的安装情况、检查维护情况和更换情况等。

第十三条顶板支护工作要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经验总结,提高支护工作水平。

第十四条顶板支护工作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章预警监测管理第十五条预警监测是对顶板下沉、位移和破坏的监测工作,目的是提前预警,防止顶板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采煤工作面应设置合理的预警监测点,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预警设备和仪器要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八条预警监测数据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九条预警监测数据异常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处置,确保矿井安全。

第四章预控预警管理第二十条预控预警是在顶板下沉和破坏前,通过工作面支护调整来控制顶板运动和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采煤工作面支护要根据顶板运动的预警数据,及时进行调整和加固。

顶板支护管理规定(5篇)

顶板支护管理规定(5篇)

顶板支护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一)采煤方面第1条:采煤工作面要根据相邻工作面的矿压观测数据,严格按规定进行支护设计。

确定的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2条: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在工作面投产前____天完成编制、审批、贯彻工作,并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室备查。

第3条:工作面初采、末采、过地质构造、切眼扩刷、安装和回撤都必须制定顶板管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4条:工作面初采必须按规定进行矿压观测工作,工作面结束后____天内必须写出生产技术工作总结,并存档备查。

(二)开掘方面第5条:每一开掘工作面设计前地质部门必须提供总工程师审查的地质说明书,生产技术部门依据地质报告、支护技术规范、已掌握的支护监测资料进行支护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

第6条:生产设计部门在进行支护设计时,锚杆支护巷道顶部锚杆必须使用树脂锚杆,高应力区必须采用左旋螺纹钢全锚锚杆,帮锚杆回采侧推广使用玻璃钢锚杆,巷道两肩角锚杆推广使用多功能(调心)托板或楔形托板,巷道净断面尺寸必须按支护量最大允许变形后断面计算。

第7条:施工队组(区)技术员在开工____天前要编制好符合实际条件的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要依据巷道断面、地质条件、采动影响、服务年限和其它具体情况综合验算支护设计参数,进一步确定支护形式。

支护相关参数如锚杆(喷)支护的形式、规格、间排距、扭矩(紧固力)安装角度、锚固剂的规格及锚固形式、混凝土标号、配比、喷厚、金属网(梁)及托板的规格形式,架棚支护的规格、形式、棚距、以及永久(临时)支护到迎头的距离等均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凡不包括有支护设计的作业规程一律视为不合格规程,严禁使用。

第8条:施工期间队组技术员要经常及时地生产地测部门反映本工作面的地质条件变化情况。

遇到断层、无碳柱、顶板破碎、顶板风氧化、含水层或淋水加大、小煤窑、煤层坡度变化、空巷、大断面等特殊情况应及时调整支护参数,调整支护参数必须有支护变更设计,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山西_顶板管理规定(3篇)

山西_顶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山西省顶板管理,预防顶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山西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煤矿企业的顶板管理。

第三条顶板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顶板管理制度,加强顶板监测、预报、预警、治理和应急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五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顶板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对顶板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顶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顶板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顶板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开展顶板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顶板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鼓励和支持顶板管理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顶板管理技术和设备。

第二章顶板管理职责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顶板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顶板管理人员,负责顶板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顶板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有关顶板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二)编制和修订顶板管理制度,组织实施顶板管理措施;(三)组织编制顶板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顶板管理措施;(四)开展顶板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掌握顶板变化情况;(五)组织编制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六)组织顶板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七)开展顶板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八)其他与顶板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顶板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在顶板管理中的职责。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十四条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修订顶板管理制度;(二)审批顶板管理计划;(三)协调解决顶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四)组织顶板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五)其他与顶板管理相关的工作。

顶板支护管理规定

顶板支护管理规定

顶板支护管理规定
是矿井或隧道施工作业中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顶板支护管理规定:
1. 施工前,必须进行顶板支护设计,根据地质条件、矿井或隧道的尺寸等因素,选择适当的顶板支护方式和材料。

2. 施工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顶板支护施工,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顶板支护材料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其质量可靠。

4. 顶板支护的施工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的工人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5. 在进行顶板支护施工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设置警示标志等。

6.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清洁整洁,及时清理障碍物和垃圾,确保施工安全。

7.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人和其他人员注意安全。

8. 施工结束后,必须对顶板支护结构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

9. 定期对矿井或隧道的顶板支护结构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长期的稳定和安全。

10. 发现顶板支护结构出现问题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确保工作面的安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顶板支护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能会因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或不同工程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2024年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1、确保工作面的支护质量与顶板动态监控,执行班组对安全隐患整改的评估制度。

2、所有支护材料的规格、供应商及合格证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3、工作面的最大控顶距离为四排,最小为三排,采用见四放一的正规循环作业模式。

4、工作面顶板不应出现台阶式下沉,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的移近量不超过采高每米100毫米。

5、新下井和修复的单体必须通过试压合格后才能使用。

损坏和无法使用的单体应立即升井维修。

所有在井下的单体每____个月需升井试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单体初撑力必须大于或等于90KN,若未达标需进行二次加压。

泵站压力必须大于或等于18mpa,乳化液浓度应保持在____%至____%之间,系统完好,无渗漏现象。

7、支柱实行编号管理,确保不缺梁少柱。

工作面单体必须全面支撑,严禁使用不合格支柱。

支柱不得漏液,不得自动卸载,且无外部损坏。

8、根据工作面顶板的差异,矿井和工区需组织必要的矿压观测和地质预报,以掌握顶板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规律。

9、工作面初次放顶、放收尾顶及通过地质构造带时,需制定专门措施,并报总工程师批准。

10、确保工程质量,工作面支柱应排列成直线,柱距排距偏差不超过设计值的±100毫米。

11、不得随意留煤顶开采。

如需留煤顶,托伪顶开采,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顶板和煤壁必须紧密插实、背实。

12、爆破后需及时挂梁,确保悬臂梁到位,端面距不超过300毫米,煤壁应平直垂直于顶底板,伞檐最大不超过250毫米,禁止敞棚作业。

13、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需设置两道超前支护,距煤壁10米范围内打双排柱,10至20米范围打单排柱,其初撑力应大于或等于50KN。

14、工作面放顶前需做好修整,打下切断线,压力大时需用双排密集切顶,确保退路畅通。

15、放顶需彻底,严禁提前撤柱,确保无空载和失效支柱,挡矸有效。

16、工作面内顶梁的水平楔应齐全,并用小链与梁连接,支柱钻底不超过100毫米。

17、工作面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单体和不少于1立方米的扁木,以备不时之需。

顶板支护管理规定

顶板支护管理规定

顶板支护管理规定顶板支护是矿井安全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其管理规定尤为重要。

以下为顶板支护管理规定,包括顶板支护的原则、顶板支护的操作和检查、顶板支护的维护和检修等内容。

总字数约为2000字。

一、顶板支护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顶板支护的目的是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因此在进行顶板支护工作时,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切实做到安全可控。

2. 经济效益:顶板支护的设计和使用应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尽量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支护质量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3. 效率优先:顶板支护工作需要快速高效地完成,因此在操作过程中要注重方法的合理性和操作的熟练程度,提高工作效率。

4. 动态调整:顶板支护工作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顶板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及时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支护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顶板支护的操作和检查1. 准备工作:进行顶板支护之前,必须对所需设备和材料进行准备,检查设备和材料的完好性,确保支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探测顶板情况:在进行顶板支护时,必须首先进行顶板的探测,了解顶板的结构和性质,以便选择合适的支护方案。

3. 选择合适的支护方式:根据顶板的厚度、硬度和支护的需要,选择合适的支护方式,确保顶板支护的安全可靠。

4. 操作规范:进行顶板支护时,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对顶板支护工作的控制与管理。

5. 定期检查:对已进行的顶板支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随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支护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三、顶板支护的维护和检修1. 定期维护:对已完成的顶板支护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包括检查支护材料的完整性和损坏情况,调整支护杆的位置和长度,及时更换损坏的支护材料。

2. 检修记录:对维护和检修的工作必须做详细的记录,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维护人员等,以便及时掌握顶板支护系统的维护情况。

3. 异常处理:如果在维护和检修中发现顶板支护系统存在破损、松动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进行紧急维修,确保顶板支护的安全性。

煤矿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的若干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有许多规定,以下是其中的一些:
1. 顶板支护措施:煤矿顶板必须进行支护,以防止顶板塌落事故的发生。

煤矿经营者应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和采矿方法,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确保顶板的稳定。

2. 定期检查:煤矿经营者应定期检查矿井的顶板情况,发现顶板存在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3. 安全预警:煤矿中应设置顶板稳定监测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

一旦发现顶板存在不稳定的迹象,应立即向矿井工人发出警报,确保他们的安全。

4. 禁止过载:在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车辆和设备的负荷,不得超过顶板承载力的范围。

5. 安全培训:煤矿经营者应对矿井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顶板管理意识和技能,以保障工人的安全。

6. 顶板事故报告:煤矿经营者必须对任何与顶板稳定相关的事故进行详细的报告,包括事故原因、影响范围和采取的措施等,以便学习和改进顶板管理措施。

以上是煤矿顶板管理的一些规定,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矿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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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规定
煤矿顶板管理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顶板支护规定:要求煤矿顶板必须设置有效的支护措施,确保顶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支护方式可以采用钢架、立柱、锚杆等支护装置,具体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确定。

2. 顶板检查规定:要求煤矿每日进行顶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检查内容包括顶板的裂缝、松动、滑动、变形等情况,如果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撤离。

3. 顶板监测规定:要求煤矿设置顶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顶板的变化情况。

监测方式可以采用地震仪、位移传感器、倾角仪等设备,及时发现并预警顶板的不正常变化。

4. 紧急撤离规定:要求煤矿制定紧急撤离预案,明确撤离路径和安全点。

一旦发生顶板垮塌的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紧急撤离预案,确保人员的安全。

5. 顶板管理责任规定:要求煤矿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顶板管理负有责任。

管理人员要进行顶板管理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顶板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更改或忽视。

总之,煤矿顶板管理规定旨在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预防顶板事故的发生。

煤矿顶板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责任,才能有效保障矿井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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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支护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顶板支护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一)采煤方面
第1条:采煤工作面要根据相邻工作面的矿压观测数据,严格按规定进行支护设计。

确定的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2条: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在工作面投产前10天完成编制、审批、贯彻工作,并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室备查。

第3条:工作面初采、末采、过地质构造、切眼扩刷、安装和回撤都必须制定顶板管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第4条:工作面初采必须按规定进行矿压观测工作,工作面结束后10天内必须写出生产技术工作总结,并存档备查。

(二)开掘方面
第5条:每一开掘工作面设计前地质部门必须提供总工程师审查的地质说明书,生产技术部门依据地质报告、支护技术规范、已掌握的支护监测资料进行支护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

第6条:生产设计部门在进行支护设计时,锚杆支护巷道顶部锚杆必须使用树脂锚杆,高应力区必须采用左旋螺纹钢全锚锚杆,帮锚杆回采侧推广使用玻璃钢锚杆,巷道两肩角锚杆推广使用多功能(调心)托板或楔形托板,巷道净断面尺寸必须按支护量最大允许变形后断面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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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施工队组(区)技术员在开工10天前要编制好符合实际条件的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要依据巷道断面、地质条件、采动影响、服务年限和其它具体情况综合验算支护设计参数,进一步确定支护形式。

支护相关参数如锚杆(喷)支护的形式、规格、间排距、扭矩(紧固力)安装角度、锚固剂的规格及锚固形式、混凝土标号、配比、喷厚、金属网(梁)及托板的规格形式,架棚支护的规格、形式、棚距、以及永久(临时)支护到迎头的距离等均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凡不包括有支护设计的作业规程一律视为不合格规程,严禁使用。

第8条:施工期间队组技术员要经常及时地生产地测部门反映本工作面的地质条件变化情况。

遇到断层、无碳柱、顶板破碎、顶板风氧化、含水层或淋水加大、小煤窑、煤层坡度变化、空巷、大断面等特殊情况应及时调整支护参数,调整支护参数必须有支护变更设计,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9条:每一开掘工作面掘进完成1个月后,科、队组技术员必须进行技术总结,技术总结包括工作图(标明巷道长度、断面、支护状况、构造情况、煤层状况、顶板离层监测位置)、顶板离层监测分析、支护的经验教训和建议以及其它情况。

生产技术部门按期收回技术总结编号存档以备参考使用。

二、现场管理规定现场管理规定现场管理规定现场管理规定
(一)采面支护管理
第10条:采煤工作面支架(柱)和顶梁的数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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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

第11条:工作面必须根据作业规程的要求备用一定数量的支护材料(包括单体液压支柱、兀梁、道木、板量、构木、垫板、木楔等)。

第12条:工作面必须实行追机作业,及时移梁、移架,并保证移梁、移架到位。

综采工作面端面距不得大与340mm,高档工作面端面距不得大于200mm。

第13条:支架顶梁接顶严实:顶梁上无浮矸顶梁面与顶板间隙不大于50mm。

第14条:支架排列符合规定:综采相邻支架侧护板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相邻架间隙不大于200mm;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角不大于7度。

高档工作面兀梁必须成对布置,平行支设。

迈步前移,梁间距、迈步距符合规程规定;不得有连续3根以上支柱迎山角超过规定。

第15条:工作面支架初撑力:综采支架初撑力不小于规定值的80%,支架初撑力合格率不小于100%;高档支柱初撑力不小于90KN(11.5Mpa)。

第16条:工作面端头支护:综采工作面端头支护应使用综采支架,当采面综采支架与巷道煤柱侧的距离大于1.2米时,必须采用长钢梁支护形式,成对布置,迈步前移,对梁间距不大于250mm,长钢梁不得少于一梁三柱,柱、排距不得超过900mm;高档工作面端头必须使用4对8梁支护,成对布置,迈步前移,作业规程中应明确对梁间距、迈步距、兀梁支柱数量等支护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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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软底工作面支柱钻底量超过100mm时,必须采取支柱穿鞋措施,采面不得有连续3根以上支柱钻底量超过规定。

第18条;工作面不得随意留设顶、底煤,特殊情况需要留设,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19条:综采开采2.5m以上或煤体松软易片帮煤层时液压支架必须有护帮顶,采面支架护帮板损坏不能现场更换时,必须采取特殊支护措施。

第20条:工作面严禁使用与工作面采高不相适应(超高或超低)的支架(支柱),但工作面遇特殊情况,局部采高较大时,应采取特殊支护措施,确保支架(支柱)初撑力。

第21条:采空区悬顶面积不得超过2×5m2,超过时必须进行强制放顶。

第22条:工作面支架完好:综采支架侧护板、护帮板、卡环、穿销等部件齐全、标准、安装合格;高档工作面无空载支柱,失效支柱不超过3根,严禁使用折断、开焊、变形严重的兀梁。

第23条:队组小班验收记录,必须有较详细的顶板管理的内容,应包括支架初撑力、煤壁片帮、支架(柱)完好、液压系统管理、两巷支护情况等,矿生产科要制定统一的验收表格,并制定考核管理办法。

(二)采煤工作面两巷管理
第24条:正、付顺槽必须打好封口柱,封口柱要带帽,柱距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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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0.3m,综采工作面封口柱与支架顶梁末端打齐。

第25条:两巷超前支护距离:双排不得小于10m,单排不得小于20m,支柱初撑力不小于50KN(6.5Mpa);巷道高度较大,使用2.5M以上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时,必须采取栓梁栓柱措施;巷道顶板压力大、顶板破碎时要适当调整超前支护的距离和支护密度,并在作业规程或专项安全措施中明确规定。

第26条:巷道支护完好,不得有明显失修,行人道宽度不小于0.7m,超前支护20m范围内巷道高度:综采不小于1.8m,高档不小于1.6m。

(三)采煤工作面液压系统管理
第27条:回采工作面应选用大功率、大流量泵站系统,实现长距离供液,泵站做到固定化管理。

第28条:泵站压力:综采不得小于30Mp,高档不得小于18Mpa,乳化液浓度配比:综采3-5%,高档2-3%。

第29条:管路系统材料要保证与泵压相匹配,综采工作面进液管直径不得小于1.2英寸,回液管直径不得小于1.5英寸,高档工作面液压主管直径不得小于1英寸,管路吊挂整齐,注液枪不得落地,泵站与管路系统(综采包括支架等)严禁有漏液现象。

(四)锚杆(索)及喷射砼的施工管理
第30条:煤巷锚杆支护工作面要采用保护性爆破,岩巷锚喷支护工作面要采用光面爆破,要按照爆破图表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眼距、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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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线等有关参数画线、定眼位,不准随意增大装药量。

第31条: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32条:打锚杆(锚索)眼前,首先要敲帮问顶和检查已有支护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后方可进行打眼工作。

锚杆(锚索)到迎头的间距必须小于锚杆(锚索)的设计排距(间距),要做到随打随锚,及时紧固和张拉。

第33条:打眼前一定要根据锚杆(锚索)的长度、托(垫)片及锚梁、螺帽厚度、外露长度确定眼孔深度,并在钻杆上做好标记。

打眼时工作面应配备长短两种钻杆,采用短打长套的方法保证锚杆(锚索)眼孔的设计深度、角度。

眼孔深度不得小于杆体的有效长度,且不得大于杆体有效长度30m,做到锚孔角度符合要求,严禁打穿皮眼或沿顺层面、裂隙面打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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