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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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家庭暴力调查研究以对农村妇女的家庭暴力为主要分析对象

我国农村家庭暴力调查研究以对农村妇女的家庭暴力为主要分析对象

我国农村家庭暴力调查研究以对农村妇女的家庭暴力为主要分析对象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和探讨我国农村家庭暴力问题,特别是以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暴力的主要分析对象。

通过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本文揭示了农村家庭暴力现象的严重性,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并探讨了预防和解决农村家庭暴力的策略。

本文的研究不仅对于保护农村妇女的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推动我国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参考和依据。

本文概述了农村家庭暴力的定义、类型和影响。

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心理暴力、经济控制等多种形式。

在农村地区,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社会支持的不足,家庭暴力问题尤为突出。

这种暴力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心上的伤害,还严重影响了农村家庭的稳定和农村的社会发展。

本文分析了农村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这些原因包括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等。

传统文化观念中对于男尊女卑的认知,使得一些男性在农村家庭中拥有绝对的权威和地位,容易对女性实施家庭暴力。

农村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也使得一些家庭在面对压力和矛盾时,更容易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也使得农村家庭暴力问题更加严重。

本文提出了预防和解决农村家庭暴力的策略。

这些策略包括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完善法律制度、建立社会支持系统等。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可以提高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完善法律制度可以为受害者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保护;建立社会支持系统可以为受害者提供心理、经济等多方面的帮助和支持。

这些策略的实施将有助于预防和解决农村家庭暴力问题,保护农村妇女的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文献综述家庭暴力是一个在全球范围内都普遍存在的问题,但其在不同文化和社会背景下的表现形式和程度可能有所不同。

在我国,农村地区的家庭暴力问题尤为突出,其中农村妇女是最主要的受害者。

心理学角度浅谈家庭暴力成因及对策

心理学角度浅谈家庭暴力成因及对策

浅谈家庭暴力成因及对策从社会学角度看,以暴力攫取胜利是人类本能的社会化体现,而家庭中暴力在人类发展史中呈现了极为恐怖的模样,丑陋的显露着人性复杂而病态的面貌。

法律定义其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我国家庭暴力的发生率约在30%到36%之间,其中90%以上的受害人是女性。

关于家庭暴力是“家务事”的错误认识,以及法律救济途径的缺失,大量受害人生活在痛苦、愤怒和恐惧中,因家庭暴力引致的恶性案件也日趋上升。

全社会各领域学者对家暴的分析与研究一直较为活跃,随着李阳家暴微博曝光,家庭暴力这个始终存在的于人类社会的恶行再次引起世人关注。

从对受害一方造成的伤害上划分,家暴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目前,我国的家庭暴力的新特征是暴力手段的多样化:施暴者的施暴行为不再是单纯的谩骂或者拳打脚踢,而是运用一些间接手段对暴力实施升级,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家庭暴力随着人们对科技越来越多的了解而走着手段多样化、后果更严重化的趋势,这不得不发人深省,探究发生的原因。

家庭暴力行为是人类间侵犯攻击的一种表现,“侵犯”的产生的原因有大致三点:人类有基于生物本能的攻击性躯力;攻击行为是对挫折的自然反应;攻击行为是习得的。

由此三点加之其他社会影响因素,家庭暴力的成因主要为:1、施害者通过儿童期的模仿或亲身经历而习得暴力的沟通方式,有样学样,恶性循环,终生受习得的观念影响;2、家庭暴力行为通过社会和家庭文化的代际传递实现。

传统文化默许男人打女人,父母打子女。

在这种文化影响下长大的男人允许自己打女人,父母允许自己打子女。

有这种文化的社会,接纳家庭暴力行为。

在这样的家庭和社会中长大的子女,不知不觉接受了这种观念。

家庭暴力行为就这样一代又一代传了下来;3、获益不受罚。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家庭暴力,但是法律缺乏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手段。

农村家庭暴力及对策

农村家庭暴力及对策

分 析 ,提 出了解 决 M题 的思路 与相 关法律对 策 ,为农 村 家庭 暴力 问题 的解 决奠定 了坚 实的 关 键 词 : 家庭 暴 力 法 律 对 策
党的 十六 届四 中全会 明确提 出构建社会 主义 和谐社 会 , 家庭暴 力 ,以便 把平 常 的家 庭 纠纷 、吵 闹 、矛盾 与家庭 暴 而家 庭是社 会 的细胞 ,是 社会 结构 中最 基本 的单位 ,家 庭 力相 区别 。笔 者认 为 ,在 暴 力上 的认 定可 以采取 一些 学者 成员 间的关 系对 和 谐社 会的 构建起 着 举足轻 重 的作 用 ,而 主张 的 “ 度 加频 率” 的方 法 ,也就 是 以家庭 暴 力的伤 害 程 家庭 暴 力危 害 了受 害 者 的身 心健 康 ,破 坏 了家庭 的 和 睦 , 程 度及 发 生频 率 来 界定 , J 而 更好 的 区分 罪 与非 罪 ,更 从 尤其 是农村 家庭 暴 力发 生更 为普 遍 ,所 谓 “ 家和 万事 兴 ” 有 效的保 护受 害者的合 法权益 。 , 因此 预防和 制止 农村 家庭 暴 力 已成为构 建社 会 主义 和谐 社 二 、农 村 家庭 暴 力的 现 状 、特 点 会 的一个 基本要求 。 目前 ,农 村发 生 家庭 暴 力的频 率 明显 的 多于城 市 ,其


家庭暴力概念的界定
1国外对 家庭暴 力 的法 律规定 和观点 .
对家 庭暴 力的认 识 ,各 国学 者和 立 法机 关有 不 同的 观
点 和 理 解 。 英 国 学 者 普 遍 认 为 : “ 庭 暴 力 是 指 男 性 伴 侣 家 为 了支配 和控制女 性 ,在 他们关 系存续期 间或者终 止之 后 ,
XN 0 G U IN N C N2 1 第 3期 源自 1年农村家庭暴力及对策

农村家庭暴力的成因探析

农村家庭暴力的成因探析

家 庭 是 社 会 的 基 石 , 家 庭 和 睦 幸 福 , 社 会 才 能 安 定 和 谐 , 国 家才 能 繁荣 昌盛 。我 国现 如 今 处 丁社 会 转 型 期 ,随 - 着经 济体制 、社会结构 的调整和变革 ,新的利益格局逐步形 成,人们传统 的价值观 、婚姻观也正在经受现代多元思想的 冲 击 ,各 种 矛 盾 冲 突 日趋 严 重 ,尤 其 是 发 生 在 农 村 地 区 的 家 庭 暴 力 ,严 重 侵 害 了农 村 女 性 的 基 本 人权 , 为 农村 社会 的稳 定带 来 了潜 在 的 威 胁 , 不 利 于 农 村 社 会 的 町持 续 发展 ,违 背 了建 设 社 会 主 义 新 农 村 的 要 求 。 因此 对 农 村 家庭 暴 力 寄 予更 多的 关注 已成 为 一 种 必 需 。

缓 慢 的 农 村 地 , 农 村 女 性 的 收 入 来 源 比较 单 一 ,主 要 以 种 植农作物 所得收入为主,而相对低廉的农产品价格,决定 了 农村 女性 在 家庭 贡 献 中 的份 额 只 能 占很 少 一 部 分 。 因此 大 多 数农村 家庭还 是主 要依靠 史人的收入作为家庭 经济的主要来 源 ,经济上对丈夫 的依 附必然导致人身上的依 附。而人 身上 的依 附使 得 丈 夫 在 家 庭 中 有 绝 对 的 支 配权 , 一旦 家 庭 中 出 现 矛 盾 冲 突 ( 是 任 何 家 庭 中郜 会 出现 的 ) ,在 互 不 让 步 的 这 情 况 下 ,必 会 使 矛 盾 进 一 步 扩 火 升级 为家 庭 暴 力 ,在 暴 力 发 牛过程 中家庭妇女极易成为丈夫暴力侵害和压迫的对象 。
目前,我国国内对 家庭暴 力的概念还没仃统一 的界定, 比较 常 见 的有 以下 几 种 观 点 : ’ 者 认为 , 家 庭 暴 力 是 指 的学 行 为 人 以作 为 的方 式 殴 打 、捆 绑 、残 害 、 强 制 限 制 人 身 自 由 或 者 威 胁 、恐 吓 、 咒 骂 、 讥 讽 、 肆 意 凌 辱 人 格 等 其 他 手 段 , 给 其 家庭 成 员 造 成 肉体 上 伤 痛 残 疾 、 精 神 上 紧 张 焦虑 等 的 行 为 。 有 的学 者 认 为 ,家 庭 暴 力有 广 义 和 狭 义 之 分 ,广 义 的 家庭 暴 力 是 指 家 庭 人 员之 问 , 一 方对 另 一 方进 行 肉体 伤 害 、 精神折磨和性虐待的违法 犯罪行为。狭 义的家庭 暴力主要 是 指 丈 夫 对 妻 子 进 行 肉 体伤 害 、 精神 折 磨 和 性 虐 待 的违 法 犯 罪 行 为 。 还 有 的 学 者 认 为 , 家 庭 暴 力 完 整 的 内涵 足 : 对 家 庭 内部 成 员在 肉体 、精 神 、性 等 方 面 所 施 行 的 侵 害 ,且 此 种 侵 害呈持续状 态, “ 神虐 待”也应 包括其中。 国外最常见 精 的 定义 是 ,家 庭 暴 力 是 指 发 生 在 家 庭 成 员 之 间 的 暴 力 行 为 , 造 成 一 方生 理 或 心 理 上 的 伤 害 。这 里 所 谓 暴 力 行 为 , 指 的 是 会 引起 害 怕 、恐 惧 、不 安 全 感 、冲 突 等 后 果 的 行 为 。 综 上 所 述 ,笔 者 认 为 ,从 广 义 上讲 ,家 庭 暴 力 是指 具 有 亲缘关系的所有家庭 成员中的任一 一方对 另一 方的身体 、心理 造成轻重程度不一 的伤害、折 磨、压迫等 的强暴行 为;从狭 义上讲,家庭暴 力是指具有法定婚姻关系的夫妻之 间丈夫对 妻子的 肉体、精神 、性所施行 的迫害行为 ,其 中也不乏女性 对 男 性施 暴 的情 况 ,但 毕 竟 为 数 不 多 。本 文 主 要 侧 重 于 研 究 农 村 冻庭 中妇 女 所 遭 受 的 家 庭 暴 力 问题 ,即 通 常 所 说 的 虐 妻 问题 。

关于农村家庭暴力的分析

关于农村家庭暴力的分析
科 庭暴 力硇 分 析 i 0 家
沈 阳师 范大 学社 会 学学 院 冯
随着社会的发展 , 人们素质会逐渐随着教育程度的提 高, 家庭暴 像 力之类的事情会逐渐的减少 ,但是在 比较保守的地方 特别是 在农村 还 是会 出现这些类似 的事件 , 有时候真是惨不忍睹 , 而出现类似 家庭暴 力 的事情的原因更是幼稚可笑 , 会为了 自己的一丁点 小事情 , 在我们看来 是鸡毛蒜皮 的事情 , 自己的老婆大打 出手 , 对 有致 残 , 更甚至有 当场 打 死 的, 为什么这些事情会出现 , 以及 出现 的原 因 , 在这里对它做一个深 入的分析。 反对家庭暴力行为, 惩治家庭暴力犯 罪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 注的热点。 也是我们 国家亟待解决 的一个新问题 , 它关系到和谐社会 的 构建 , 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 。 也关 所以国家的有关部门必须下定决心妥 善处理此类事件 , 少此类事件 , 减 从而有利 于在农 村构建和谐社会 , 也 有利于社会学主 义新农村的建立 。 据某权威部 门抽样调查表 明,0 3 %的家庭存在 家庭 暴力 ,6 1%的女 性承认被配偶动手打过。 家指 出, 专 家庭暴力的数据在农村地区的比例 会更大, 农村人 口长期以来一直 占人 口总数 的 9 %。 0 针对妇女的家庭暴 力, 与城市相 比, 在农村的情况更 为严重 。全 国各级妇联信访机构接待 了大量家庭暴 力的案件。 多案件手段非常残忍 , 很 如殴打 、 用烟头烫等 , 更有甚者 , 发展到泼硫酸及残忍地伤害器官等。 在各省 、 、 市 县开通的妇 女热线中 , 工作人员几乎每天都接到与家庭暴力相关 的投诉。 农村家庭暴力具有一系列 的特征。 首先 , 在农村施暴的人 大部分是 男士 , 而女人最终处在被压抑 的角色 , 其次 , 施暴过程都有一定连续性 , 有的可能是短时间的 , 也有的是长时间的, 的甚 至长达 1 有 O年之久 , 妻 子在家忍气吞声 , 也不敢有所反抗 。再次 , 施暴手段 多种多样。第 四, 农 村家庭暴力 的受害者缺乏必要 的疏 解渠道 , 在暴力之初一般能忍则忍 , 当 暴 力 超 过 一 定 限度 时 , 害 妇 女 就 会 奋 起 反 抗 , 暴制 暴 , 家 庭 暴 受 以 从 力的受害者变成加害者 , 响家庭和 睦和社会稳定 。第五 , 影 严重影响下 代 人的心身健康。农村 家庭里 的孩子 , 会成 为第二批受害者 , 因为父 母的家庭暴力 , 以他 们生活在一个充满暴力 、 吵骂 、 所 充斥 怨恨和悲愤 的家庭 中 , 良环境在其 生理 不 心灵上 留下灰 暗 、 悲伤 的阴影 , 造成恐 惧、 焦虑 、 孤独 、 自暴 自弃 等心理障碍。 在农村 ,各种各样的传统 的观念让法律意识淡薄 的女性在家庭 中 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因为在农村妇女在家庭 中是没发言权 的, 特别是在 比较偏远 的农村 ,很多被侵 害的妇女对家庭暴力普遍采取默许或容忍 态度 , 致使暴力事件屡屡发生 , 让旌暴者的气焰愈来愈 嚣张 , 个别妇女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 走上 了“ 以暴制暴 ” 的犯罪道路。 农村妇女缺乏必 要 的法律保护观念 , 加之农村对家庭暴力的认知程度也很低 , 因而维权 意识也不强 , 出面解决 家庭纠纷 的妇联 、 村委会得不到其他部 门的有力 支持 。因此 , 与城市相比, 农村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往往得不 到方便 的、 专 业 的法律支持 , 其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 障。 在农村也形成了“ 男主外 , 女 主内” 传统观念 , 妇女在家庭 中经济地 位不独立 , 家庭里 的收入 主要 是 靠男人外出打工 ,由于没有 了经济地位 ,也就失去 了在家庭中的发言 权。 由于我 国法律对 家庭暴力犯罪没有明确界定 , 实际上 , 司法人员在 是否运用刑事司法手段处置家庭暴力事件时 , 具有很大的 自由裁 量权 , 可 以任 意 地 拒 绝受 虐 妇 女 的求 助 。而 在 有 的 地 区 官 员 甚 至 也 有 这 样 的 意识 , 为打骂妻子是 自己的事情 , 认 别人管不着 , 他们认 为这件 事情 用 不 着 自己 管 , 至 没 有 必 要 管 , 口 子 打 架 很 快 就 没 有 事 情 了 , 甚 两 也有 清 官难断家务事的想法 , 在我 国这样“ 清官难断家务事” 的传统国家里 , 更 容易形成 消极的影响 : 有的公安机关会认 为这是家务小事 , 不用管 ; 认 为“ 夫妻没有隔夜仇 , 床头打架床尾和” 家务事不好管 , , 家丑不可外扬 ,

农村伤害案件多发的原因及对策

农村伤害案件多发的原因及对策

农村伤害案件多发的原因及对策在农村地区,伤害案件的发生不同于城市,其发生的背景及原因也与城市有所不同。

本文将从农村伤害案件的发生原因入手,探讨其背后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一、原因1.心理问题农村地区人们的生活压力与城市人有很大差异,经济不宽裕、文化水平相应较低,思想观念传统而守旧,情感表达能力不足,更容易积累精神压力,这些都可能导致人们在农村地区更容易发生心理问题,存在潜在的暴力倾向。

2.环境问题农村地区生活条件普遍较为艰苦,环境卫生条件也不如城市人们优越,这样个人卫生习惯不佳及缺乏足够的安全保障可能会造成意外伤亡,最终导致伤害案件的发生。

3.人口流动问题农村地区人口流动较为频繁,市场经济下的繁荣需要劳动力的角色在人口迁移中越来越突出,但对于一些极端人群在流动途中不法行为更容易在目不暇接的人流中藏匿。

同时,在流动过程中,人们会与不同背景的人相遇,交际圈较为广阔,而某些人在这种环境下可能容易受到传统、地方文化的侵害,心理压力会更大,不适度的感受会容易转化为伤害案件。

4.文化差异问题农村地区的文化习惯也较为独特,大多数民众还吸附着传统文化的影响,社会进步催生的新思想,和传统农村文化的碰撞,可能产生摩擦,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最终导致极端的暴力行为。

二、对策1.心理健康教育在农村地区,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非常有必要。

心理健康教育是预防伤害案件发生的基石,需要由政府和社会各界切实重视。

需要建立农村心理咨询与康复机制,加强宣传普及,使群众能够从身边的环境中感受到对心理健康的重视,形成广泛教育的氛围。

2.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测体系,改善交通安全设施,增设通讯工具和医疗急救站点。

同时,加强对民众的法规教育,增强公民道德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降低意外致伤的发生率。

3.人才引进和文化普及加强农村地区的人才引进,提高农村居民的文化素质,与城市有更多交流和沟通,减少因为文化差异引发的暴力。

对于传统文化而言,要求从中挖掘优秀的元素,并集成最新科技要素以更好的展示和传播。

家庭暴力毕业论文

家庭暴力毕业论文

家庭暴力毕业论文家庭暴力毕业论文引言家庭暴力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不分国界、种族或社会阶层。

它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对整个社会产生了负面影响。

本论文旨在探讨家庭暴力的根源、影响以及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一、家庭暴力的定义和形式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环境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身体、心理或性上的暴力行为。

它可以表现为体罚、虐待、言语辱骂、强迫性行为等多种形式。

家庭暴力不仅限于夫妻关系,也可能发生在父母与子女之间,甚至是兄弟姐妹之间。

二、家庭暴力的根源家庭暴力的根源是多方面的。

首先,家庭暴力往往与家庭环境有关。

一个充满暴力和冲突的家庭容易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

其次,个人因素也是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

家庭暴力者可能有心理问题、情绪不稳定或自卑感等,这些因素使他们更容易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

此外,社会因素也对家庭暴力产生影响。

社会的价值观念、文化传统以及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平等都可能导致家庭暴力的发生。

三、家庭暴力的影响家庭暴力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长期的负面影响。

受害者可能经历身体伤害、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症等身体和心理问题。

此外,家庭暴力也对儿童的成长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在暴力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更容易出现行为问题、情绪问题以及学业成绩下降等。

四、解决家庭暴力的措施解决家庭暴力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多方合作。

首先,社会应加强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和关注。

其次,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家庭暴力的打击力度。

同时,也需要建立专门的机构和服务体系,为受害者提供支持和保护。

此外,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也应加强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干预工作。

结论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对受害者和整个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解决家庭暴力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包括政府、社会组织、教育机构和个人。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才能实现一个没有家庭暴力的社会。

家庭暴力的开题报告

家庭暴力的开题报告

家庭暴力的开题报告家庭暴力的开题报告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使用肢体、心理、经济等方式进行的恶意伤害行为。

这种行为往往会导致受害者身心受创,破坏家庭和谐,甚至带来社会问题。

本文将探讨家庭暴力的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

一、家庭暴力的原因1.1 权力失衡家庭暴力往往源于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力失衡。

在传统的男权社会中,男性通常被赋予更多的权力和控制权,而女性则处于弱势地位。

这种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可能导致男性滥用权力,对女性进行暴力行为。

1.2 经济压力经济压力也是引发家庭暴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家庭面临经济困难时,家庭成员可能会因为无法承受压力而爆发情绪,从而对其他成员进行暴力行为。

经济困难还可能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紧张关系加剧,进一步加剧了家庭暴力的发生。

1.3 文化观念一些文化观念也可能导致家庭暴力的发生。

例如,一些文化中存在着对男性的压力,使他们认为要通过暴力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威。

同时,一些文化中也存在对女性的歧视,使得她们容易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二、家庭暴力的影响2.1 受害者的身心伤害家庭暴力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

受害者可能会遭受肢体伤害、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症等身体和心理问题。

长期受到暴力对受害者的自尊心和自信心造成了极大的打击,甚至可能导致长期的心理创伤。

2.2 家庭和谐的破坏家庭暴力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伤害,也破坏了整个家庭的和谐氛围。

暴力行为会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紧张关系加剧,家庭成员之间的信任和亲密感也会受到损害。

这种破坏性的影响可能延续到下一代,导致家庭暴力问题代际传递。

2.3 社会问题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个人问题,也是社会问题。

家庭暴力的存在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增加了社会治安问题。

同时,家庭暴力也对社会资源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例如医疗资源、警察资源等。

三、应对措施3.1 加强法律保护加强法律保护是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

政府应该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明确对家庭暴力行为的界定和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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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农村家庭暴力的原因及对策[摘要]新中国的成立,彻底改变了妇女从属于男子的社会地位,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所以,如今所提倡的男女平等不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法律所保障的正当权益。

广大妇女,特别是广大农村妇女目前仍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不仅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而且破坏了家庭团结和社会稳定,因此,家庭暴力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不和谐音符,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

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我们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

本文将从农村家庭暴力的现状、产生原因及对策等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农村家庭暴力原因危害对策概念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的行为。

其形式包括殴打、罚跪、捆绑、拘禁、性虐待、性暴力等体罚形式,也包括讥讽、辱骂、恐吓、不予理睬等精神虐待,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但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最大,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对妻子施暴。

一、我国农村家庭暴力现状:当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中时,往往具有隐秘性‚“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观念又为家庭暴力的曝光增加了一道屏障。

因此要对家庭暴力精确统计几乎是不可能的。

又加上农村的特殊性,在暴露家庭和睦方面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农村妇女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原因分析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中,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其特殊的深层的原因,主要原因在以下方面:1、封建的男权思想和夫权思想在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是农村家庭暴力产生的思想根源,男权文化和夫权思想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文化根源。

我国封建社会长期以来的文化基础是以男性为中心本位的文化,男女在家庭及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极不平等,虽然新中国成立后,封建落后的文化已被社会主义文明所取代,我们党也一直倡导男女平等,并把它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

但是,由于几千年封建文化的沉淀,传统观念,作为一种大众意识和文化心态仍有着相当大的市场,仍左右着社会舆论和人们的行为。

时至今日,家族观念、父权夫权、男尊女卑等思想仍在一定范围内影响着中国人民。

特别是在偏远的农村,这种观念尤为严重。

许多农村妇女迫于舆论的压力只好忍气吞声,从而使家庭暴力愈演愈烈。

有些人视子女和妻子为自己的附属,认为父母对子女、丈夫对妻子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

因此,打骂自然也是天经地义的,尤其是在偏远贫困的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家庭中对妇女的暴力现象还很普遍,甚至卖妻、换妻、换亲、借腹生子之类的摧残妇女的非常落后的与时代脉搏极不相称的行为也经常发生。

还有些人婚育观念落后,重男亲女、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等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

丈夫、公婆打骂虐待生女孩的妇女,甚至赶出家门,逼迫离婚以达到再娶妻生子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2、经济收入不平衡,是农村家庭暴力产生的经济根源在农村,处于强势地位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往往居于主要的支配地位,要求家庭成员绝对的服从其意志。

而处于弱势地位的家庭成员往往在经济和生活上依赖于他们,一旦产生家庭矛盾,处于家庭弱势地位的家庭成员通常会成为被拖累的对象,并且对家庭暴力大都表现出逆来顺受,而这种软弱的反应使得施暴者气焰更加嚣张。

而中国传统的择偶观是男强女弱,农村更是如此。

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自然条件差,生活极其艰苦,很多家庭男子仍是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作为社会生产力重要组成部分的广大妇女尚未真正地、完全地从落后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中解放出来,因此,在经济上对男子依附关系还很严重。

女人只能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

由于女性没有或收入较少,决定了男人掌握家庭的财政大权,在遭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时,往往选择忍气吞声。

改革开放后,实行土地承包制,很多地方有意或无意地漠视妇女的合法权利,当女性成年出嫁后,即将土地收回,而嫁到男方后因政策原因又不能分到土地,这就使妇女无法享受到与男子同等的待遇,由于资源配置不公使得女性不得不从属于男人,任其摆布。

3、农村家庭暴力与施暴者文化教育水平有直接的关系由于环境等种种原因,导致农村的文化水平较城市低,施暴者文化水平越低,越容易产生家庭暴力。

据《中国妇女报》对于农村家庭暴力原因的调查,55﹪的调查对象归因于男性的素质差,文化教育水平低,施暴者中初小文化约占70﹪—80%,文盲占10%—20﹪,高中以上者占10﹪左右,可见,施暴者的文化水平越低发生家庭暴力的频率越高。

除了农村家庭暴力中的男性素质差,文化教育水平低外,还带有些不良的习惯和生活情趣,促使家庭暴力时常发生。

如施暴者有赌博、酗酒、好逸恶劳、恣意妄为、大男子主义、精神疾病等。

施暴者一般无法应付挫折和生活压力,殴打妻子成为一种泄愤方式,而妻子的忍耐纵容了暴力升级和暴力循环。

4、立法不完备和执法不严是农村家庭暴力滋生的法律原因家庭暴力是一个延续性、持续性的行为,长期生活在家庭暴力中的妇女其身心健康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然而,目前我国尚无专门针对家庭暴力防治的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反家庭暴力行为之规定仅零散见于《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而并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律体系,对某些家庭暴力行为,既已构成犯罪社会也不能主动干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但不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及侮辱罪但不严重损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如此规定,事实上使一部分家庭暴力行为逃避了社会的主动干预;另一方面,执法不严使得家庭暴力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我国相关法规本来就不完善,再加上执法不严,使得对家庭暴力的司法救济更加脆弱。

由于司法机关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家庭暴力只要不造成身体上伤残或死亡,都是家务事,对于家务事,最好的办法是自己解决,并没有把家庭暴力看作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普遍存在“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这样一种淡漠他人的认识,使得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持宽容态度,成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冷眼旁观他人事的看客,很少有部门主动出动力量来干涉这种行为,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那些施暴者的恶习;再由于基层部门调解不力。

“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观念使一些执法部门不愿介入处理家庭矛盾,因此正是由于对家庭暴力犯罪的执法不严使法律在家庭暴力面前失去了应有的威慑力。

三、家庭暴力的危害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暴力违背平等原则,影响到和睦家庭关系的建立。

男女平等是社会主义家庭道德的一条重要原则。

平等原则首先表现在夫妻平等,在家庭中,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丈夫和妻子都有尊重对方个性的义务。

夫妻双方相互关心、相互体谅、相互照顾,这是夫妻平等相爱的体现;其次表现在亲子之间平等。

亲子之间平等是指父母用民主的方式教导子女,尊重子女,支持他们走向社会,追求自己的理想生活,从而赢得子女发自内心的敬爱。

子女应尊重父母,自觉接受父母的帮助和教育,从而获得父母发自内心的慈爱。

家庭暴力使许多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紧张,使许多夫妻感情破裂,亲子关系疏远,恶化了家人的生存环境,影响到和睦家庭关系的建立。

严重地影响了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在家庭暴力中成长起来的子女深受家庭暴力的影响,其生理、心灵上笼罩了暴力的阴影,大多数患有恐惧、焦虑、孤独、忧郁、自卑、不相信任何人等心理障碍。

近几年来,随着家庭暴力案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存在心理障碍的青少年人数亦呈现上升趋势,这与家庭环境优劣息息相关。

家庭暴力打碎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础环境,这种破碎的环境对他们的性格的形成产生了极大的副作用。

婚姻家庭专家普遍认为家庭暴力中孩子受的伤害隐蔽而持久,有统计表明,60%以上的人在对配偶实施暴力的同时也经常对子女实施暴力。

生活在家庭暴力中的孩子有54.6℅的成绩下降,20.8℅的孩子不爱回家,12.8%的孩子性格扭曲、孤僻、忧郁、缺乏爱心是这些孩子共同的心理特征[1]。

很难想象,在这样一个充满暴力、充斥吵骂、怨恨和悲愤的家庭中,其家庭成员会是幸福、快乐的。

在这样的家庭中成长起来的子女,深受家庭暴力的影响,其生理、心灵上必然会受到较大的伤害,也会给下一代人的心理投下灰暗、悲伤的阴影。

在他们长大后,很可能成为新的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其中有的人甚至会成为敌视社会、报复社会的人,结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对社会的危害家庭暴力违背了社会责任原则,诱发犯罪率的增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社会责任原则要求当事人双方都对家庭负有道德责任,反对将个人幸福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

社会责任原则不仅体现在夫妻双方的相互责任,还体现在双方对子女要担负起抚养成人、教育成才的责任,对方的父母及未成年的兄弟姐妹都负有赡养、扶持等责任。

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任性、自私、心胸狭隘、自制能力差,虐待、遗弃、伤害、折磨受害人,恶化家庭环境,有害于家人的身心健康,影响后代的健康成长,影响家庭的稳定,诱发离异的增多。

四、农村家庭暴力的预防及对策1、建立反家庭暴力的具体法规。

反对家庭暴力一是预防暴力的发生;二是发生后制裁施暴者;三是救助被害妇女。

如何“预防”、“制裁”、“救助”,全国各地有各种各样的措施和模式。

但最根本的预防、制裁、救助是建立反家庭暴力的具体法规。

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制止家庭暴力主要是依靠法律,没有法律作后盾,要消除家庭暴力是难以想象的。

我国已基本上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的包括《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

但是这些保障条款是从宏观上立论,是泛指一般。

如《妇女权益保障法》有“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以及“妇女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的条文,但可以说它还不是指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一种特殊暴力,由于发生暴力的是自己的亲属,这使它具有难以预防性,隐秘性的特点,由于隐秘性又决定了它的残暴性特点。

加上传统观念把两口子吵架视为私事性和难断性(清官难断家务事)给残害妇女的家庭暴力以很大的防空洞。

因此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制裁、和救助必须制定具体化、细则化的法规。

2、构建维护妇女权益的网络。

农村家庭暴力是家庭不稳定、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将家庭暴力纳入农村社会综合治理范畴。

充分发挥基层村委会组织的调解作用,要关心辖区内每一个可能发生暴力的家庭,包括邻里间的和家庭内的事端。

执法机关要克服“清官难断家务事”,“夫妻打架是私事”的旧观念,树立“是清官就能断家务事”,“夫妻打架是法律的事”的新观念。

及时介入,要把管家庭暴力视为自己的份内事,重视家庭暴力的处理,完善执法监督系统。

设立“家庭暴力救助中心”,让受难的妇女暂时躲避一下,对于重伤应提醒受害者被打后24小时内去医院验伤、取证和协助治疗伤痛以及提供律师帮助;对于轻伤提供心理帮助,协调、恢复家庭的和睦,使家庭暴力和危害下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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