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接待工作管理规定
学校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公务接待管理,规范接待行为,提高接待效率,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部门、各单位及教职工的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学校公务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有利于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2. 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3. 坚持按需接待、合理分级的原则;4. 坚持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接待范围第四条学校公务接待范围包括:1. 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兄弟院校领导及教师等来校视察、调研、指导工作;2. 学校邀请的外宾、专家学者等来校进行学术交流、合作研究等活动;3. 学校举办的重要会议、庆典活动等需要接待的对象;4. 学校因工作需要,邀请的其它相关单位或个人。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予接待:1. 无正式邀请函的来访;2. 不符合接待范围的来访;3. 接待对象不符合接待标准的。
第三章接待原则第六条学校公务接待应遵循以下原则:1. 热情周到,文明礼貌;2. 严格标准,厉行节约;3. 简化礼仪,提高效率;4. 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第四章接待程序第七条接待程序:1. 提前筹备:接待单位根据接待对象和活动性质,制定接待方案,报党政办公室审批;2. 发出邀请:接待单位向接待对象发出邀请函,明确接待时间、地点、活动安排等;3. 接待安排:接待单位按照接待方案,做好接待对象的接待工作;4. 接待结束后,接待单位向党政办公室报送接待情况报告。
第五章接待费用第八条学校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1. 接待对象住宿费用:根据接待对象的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标准执行;2. 接待对象伙食费用:根据接待对象的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标准执行;3. 接待对象交通费用:根据接待对象的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标准执行;4. 接待活动费用:根据接待活动的性质和规模,按照规定标准执行。
第九条接待费用报销程序:1. 接待单位向党政办公室提交接待费用报销申请;2. 党政办公室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接待单位将报销凭证提交财务部门;4. 财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报销。
学校接待来访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接待来访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校园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接待原则1. 尊重来访人员,热情接待,积极主动,礼貌待人。
2. 严格按照接待程序进行,确保来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3. 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处理来访事项,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4. 加强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接待范围1. 接待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来访。
2. 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学校、友好单位及校友来访。
3. 接待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有关的事项。
四、接待程序1. 来访人员应提前与学校办公室联系,告知来访目的、时间、人数等基本信息。
2. 学校办公室接到来访通知后,及时安排接待人员,明确接待时间、地点和接待人。
3. 接待人员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包括会议室、接待室等场所的布置、相关资料的准备等。
4. 来访当天,接待人员应提前到接待地点迎接来访人员,并引领至接待室。
5. 接待过程中,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
6. 接待结束后,接待人员应向学校领导汇报接待情况,并跟进处理来访事项。
五、接待纪律1. 接待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接待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穿着整洁,举止端庄,文明礼貌。
3. 接待过程中,不得接受来访人员的馈赠、宴请等不当行为。
4. 接待结束后,接待人员应及时清理接待场所,保持整洁。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办公室负责对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接待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学校领导对接待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对违反接待纪律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接待来访人员的管理,提高接待工作效率,确保校园安全,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学校办公室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办公室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接待工作有序、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办公室接待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来访接待、电话接待、邮件接待等。
第三条学校办公室接待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规范操作;2. 公正公平,热情周到;3. 严谨细致,高效务实;4. 保密守纪,维护学校形象。
第二章接待范围第四条学校办公室接待范围包括:1. 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2. 外单位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3. 与学校业务相关的单位、团体和个人;4. 其他需要接待的来宾。
第三章接待程序第五条接待程序如下:1. 预约登记:来访人员需提前预约,填写《接待预约登记表》,包括来访时间、人数、目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2. 接待安排:办公室根据预约情况,安排接待时间和地点,并及时通知来访人员。
3. 接待准备:办公室负责准备接待所需的资料、物品等。
4. 接待接待:接待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引导至接待室,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5. 接待结束:接待结束后,接待人员应做好接待记录,并及时归档。
第四章接待要求第六条接待要求如下:1. 接待人员应着装整齐,仪容端庄,精神饱满。
2. 接待人员应熟悉学校基本情况,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掌握接待流程。
3. 接待人员应主动询问来访人员需求,耐心解答问题,确保来访人员满意。
4. 接待过程中,接待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尊重来访人员,维护学校形象。
5. 接待结束后,接待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接待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五章接待纪律第七条接待纪律如下:1. 严格保密:接待过程中,接待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学校机密信息。
2. 严禁违规操作:接待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3. 严禁推诿扯皮:接待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推诿、扯皮,影响接待工作。
4. 严禁迟到早退:接待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5篇)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一、接待的原则1.学校要本着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原则,尽可能地压缩支出。
2.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部门内部或部门之间吃请,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3.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杜绝先接待后申请现象。
二、接待的范围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
2、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
3、联办单位及兄弟学校领导来校联系工作。
4、为了做好学校的某项工作,需要得到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的支持和帮助的。
以上四种情况,确需接待时,可以接待。
三、具体办法及要求1.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指导工作、上级有关部门来校检查工作等涉及全校性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接待。
2、接待标准:要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从严控制。
3、其它:(1)严格执行对口陪餐及对等级陪餐,严禁一宾多陪。
(2)每次接待完毕后应及时到办公室登记使用情况,以便及时汇总。
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公务接待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接待工作是学校对外交往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传播学校办学理念、展示学校形象、促进校内外合作交流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公务接待的目的是加强学校与外界的联系,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资源共享和合作发展。
第二章公务接待范围第四条公务接待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来访接待:学校接待来访的领导、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代表等。
2. 考察接待:学校接待对学校具有合作、交流意义的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团。
3. 会议接待:学校举办的各类会议接待,包括学术交流会、学校工作会议等。
4. 社会公众接待:学校接待社会公众的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
第三章接待流程第五条公务接待工作由接待单位负责统筹组织,接待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或指定公务接待管理部门。
第六条公务接待需提前做好接待计划,明确接待的目的、日期、地点、时间以及接待对象的名单及需求。
学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来访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效率,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部门及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来访接待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来访者的合法权益,热情接待,礼貌待人;2.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来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3.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4. 提高工作效率,简化接待程序,为来访者提供便利。
第二章接待程序第四条来访接待分为以下程序:1. 接待登记:来访者在接待室填写来访登记表,包括姓名、单位、来访事由、联系方式等;2. 接待安排:接待人员根据来访事由,按照规定程序,将来访者引见到相关部门或负责人;3. 接待谈话:接待人员与来访者进行谈话,了解来访事项,解答疑问,处理问题;4. 接待结束:接待结束后,接待人员将来访登记表存档,并做好后续跟踪工作。
第三章接待人员职责第五条接待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熟悉学校规章制度,了解学校各项工作情况;2. 掌握接待程序,提高接待效率;3. 耐心倾听,认真记录,准确传达来访事项;4. 积极协调,妥善处理来访问题;5. 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学校内部信息。
第六条接待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1. 不得推诿、搪塞来访者;2. 不得对来访者态度冷漠、粗鲁;3. 不得泄露学校内部信息;4.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章处理来访事项第七条接待人员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来访事项:1. 优先处理紧急、重要事项;2. 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相关部门;3. 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给予明确、合理的答复;4. 对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学校的会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会务接待管理,规范会务接待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各类会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会务接待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二)热情周到,高效便捷;(三)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四)廉洁自律,公正透明。
第二章接待范围与原则第四条接待范围:1. 学校内部各类会议、讲座、培训、研讨会等活动;2. 上级机关、兄弟院校、友好单位来校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3. 学校举办的外事活动、合作项目洽谈等。
第五条接待原则:1. 按照活动性质和规模,合理确定接待标准;2. 热情周到,确保来宾在活动期间生活舒适、工作顺利;3. 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厉行节约;4. 坚持廉洁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索要、给予不正当利益。
第三章接待程序第六条会务接待前:1. 活动组织部门应提前向学校党政办公室提交会务接待申请,明确接待范围、人数、时间、地点、标准等信息;2. 学校党政办公室根据申请内容,对会务接待进行初步审核,并报请分管领导审批;3. 审批通过后,活动组织部门与学校党政办公室共同制定接待方案,明确接待流程、职责分工等。
第七条会务接待中:1. 活动组织部门负责安排接待场地、设备、人员等;2. 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确保接待工作顺利进行;3. 接待人员应热情周到,严格按照接待方案执行,确保来宾在活动期间得到周到的服务。
第八条会务接待后:1. 活动组织部门对会务接待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2. 学校党政办公室对会务接待进行监督,确保接待工作符合制度要求。
第四章接待费用管理第九条会务接待费用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不得超出预算。
第十条会务接待费用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1. 会务接待申请表;2. 接待方案;3. 接待费用明细;4. 费用报销单;5. 审批领导签字。
第五章奖惩第十一条对在会务接待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接待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接待咨询室的管理,提高咨询服务质量,保障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接待原则1.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待咨询室对所有来访者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不偏袒任何一方。
2. 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原则:接待咨询室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来访者,耐心倾听诉求,文明用语,展示学校良好形象。
3. 保密原则:接待咨询室工作人员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4. 及时、高效原则:接待咨询室工作人员应迅速响应,高效办理来访者的诉求,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接待范围1. 学生心理咨询: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心理治疗等服务。
2. 家长咨询: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亲子关系辅导等服务。
3. 教师咨询:为教师提供心理辅导、职业规划、团队建设等服务。
4. 其他咨询:涉及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咨询。
四、接待程序1. 来访者到接待咨询室,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询问来访目的。
2. 工作人员根据来访者需求,引导其填写《接待咨询登记表》,并记录相关信息。
3. 工作人员根据来访者情况,安排相应咨询室或咨询人员,确保咨询效果。
4. 咨询结束后,工作人员向来访者反馈咨询结果,解答疑问。
5. 工作人员对来访者信息进行归档,确保信息保密。
五、工作要求1. 接待咨询室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熟悉相关政策法规。
2. 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 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来访者信息。
5. 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学校其他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学校稳定。
六、监督与考核1. 学校成立接待咨询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考核接待咨询室工作。
2. 接待咨询室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学校接待管理规定

学校接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学校接待工作,保证接待工作的有效进行,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接待范围和对象1. 学校接待管理适用范围:- 本校教职员工;- 学校合作伙伴;- 外事来宾;- 其他需要接待的团队或个人。
2. 学校接待管理对象:- 各级外宾;- 国内外政府官员;- 各层次合作机构代表;- 其他需要接待的人员。
第三章接待程序1. 接待申请- 以书面方式提出接待申请;- 需提供接待对象的相关信息。
2. 申请审批- 接待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接待。
3. 接待安排- 根据接待对象的需求和接待要求,进行接待计划制定;- 保障接待工作的高效进行。
4. 接待实施- 负责人员按照接待计划进行接待;- 提供全面的接待服务。
第四章接待要求1. 服务态度- 对接待对象要热情周到,礼貌待人;- 文明待客,不歧视任何人。
2. 保密工作- 对于接待对象及其事务,保持严格的保密;- 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3. 服务规范- 保证接待环境整洁;- 提供舒适的接待设施。
第五章接待效果评估1. 接待评估内容:- 接待过程是否符合规定;- 接待效果是否令人满意;- 接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2. 接待评估方式:- 定期组织接待效果评估会议;- 汇总评估结果,及时改进接待工作。
第六章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2. 对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为《学校接待管理规定》,请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遵守执行,如有违反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日期:YYYY年MM月DD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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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一中北校
接待工作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校来客接待工作,明确接待标准,从严控制经费开支,更好地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工作的原则:
1、一切接待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
2、接待工作由校长或分管校长批准,办公室统一安排。
3、适度接待,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尽量在校内安排就餐。
4、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超标部分,费用自理。
5、精简陪餐人数,不必要的陪同人员尽量不参与用餐接待。
6、不用公款进行娱乐性接待和消费。
二、接待的主要对象:
1、前来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专家或其他派遣人员。
2、与学校有友好合作关系的兄弟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人员。
3、其他有必要接待的来访人员和本校师生。
三、接待标准:
1、省、市级领导以及教体局主要领导由校长负责接待,接待工作及接待费用标准由校长视情况而定。
2、教体局科室领导或其它单位领导,由校长或副校长陪同接待,接待标准定为:40-50元/人。
3、相关业务往来单位、兄弟学校领导,由副校长或相关部门主任负责接待陪同,接待标准为30-40元/人。
4、学校普通活动与校际交流活动,由负责该项工作联系的部门负责人或者对口管理人员负责,原则上在校内餐厅进行接待,接待标准为25-30元/人。
5、学校教研活动,就餐人员凭学校教导处发放的标有具体时间和日期盖章的餐票,到校内餐厅就餐,接待标准为5-15元/人。
四、接待工作的程序:
1、各处室、部门要提前向校长或分管校长汇报申请接待,由学校办公室填写“莱西一中北校来宾排餐单”,交付陪餐人员,组织接待工作。
若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写接待单,须电话请示,并于事后三日内补齐手续。
不履行手续者,费用不予报销。
2、利用餐厅进行接待时,校长审批后,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接待标准,提前告知餐厅主管人员,做好就餐准备工作。
3、接待工作完毕,陪餐人员(外出接待)或餐厅主管人员(校内接待)持来宾排餐单和由陪餐人员即时签字的有效票据,交办公室主任确认签字和校长签字后,到学校财务科报销。
4、教研活动就餐结束,由餐厅主管人员将餐票汇总制表,交办公室主任确认签字和校长签字后,到学校财务科报销。
5、学校办公室根据情况,提前做好接待室和会议室的宣传资料准备工作,以及茶水、水果等相应服务性工作。
6、学校办公室每月统计制表,将接待费用汇总报校长。
200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