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初期的货币危机和废两改元政策初探(精)
浅论废两改元货币政策

浅论废两改元货币政策作者:姜璐来源:《消费导刊》2018年第02期摘要:“废两改元”是我国货币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其对我国货币制度及近代金融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本文通过对“废两改元”的前期准备、推动过程、结果及改革内容的梳理、分析,揭示废两改元成功的原因并对其进行评价,从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国民政府推行的废两改元政策的成功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也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产物。
废两改元结束了在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银两制度,提高了我国货币制度的规范性,增加了货币流通的便利度,对人民生活、财政金融等领域都产生了深刻影响。
同时,由废两改元过程也可以看到我国货币政策一体化趋势。
关键词:废两改元银元本位经济发展我国货币制度从春秋战国时期的多货币并存,经过历朝历代不断改进和发展,呈现出一个逐渐收敛的趋势。
现今,关于我国货币一体化的讨论持续升温。
目前,我国现如今人民币、港元等多种货币并存的情况,货币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曾经解决我国货币危机,呈现货币一体化趋势的废两改元政策应该被深入解读,为我国货币制度发展提供借鉴。
1931-1933年问,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在爆发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危机,经济发展受阻,西方各国为保护本国经济,纷纷舍弃了原先实行的货币制度。
国际社会的一系列变化让中国这个20世纪唯一实行银本位的国家受到严重的威胁和冲击。
而国内,由于中国长期实行“两”、“元”并行的货币制度,货币使用混乱,也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为了整顿币制,结束混乱的局面,进行“废两改元”。
结果表明,此政策的实施不仅缓解了当时的货币危局,改善了居民日常生活,而且对此后我国近代金融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都产生了深刻影响。
同时,作为我国币制统一的伟大尝试,废两改元也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货币的一体化趋势。
一、“废两改元”的过程我国以银两作为货币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
而“两”是以白银作为货币时最基本的计数单位。
民国时期废两改元制度研究

民国时期废两改元制度研究作者:马银伶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7年第15期[提要] 明清时期,白银作为主要货币流通,随着国外银元的涌入和国内自铸银元的发行,银两和银元并用,成色的差异和币种的繁多,造成我国近现代货币体系的混乱。
在这样的情况下,迫切需要在强有力的政府主导下推行货币制度改革,在经过多次尝试和努力之下,1933年国民政府终于成功实施“废两改元”货币制度改革,为推动我国货币制度的转型和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梳理民国时期废两改元的历史背景,重点探寻民国时期废两改元的原因及发展历程,并分析废两改元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废两改元;币制改革;货币体系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收录日期:2017年5月12日一、引言中国从古代至近代的货币体制,经历了一个从铜本位到银铜复本位的转变。
民国时期中国的货币体系非常紊乱,银两、银元并用,各类纸币和金属货币杂乱不堪,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在这样的情况下,迫切需要在强有力的政府主导下推行货币制度改革,废除银两货币在金融市场的流通,统一银元货币标准,实施“废两改元”货币制度改革,在中国的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二、民国时期废两改元历史背景(一)新航路的开辟,银元大量流入中国。
明朝中后期,随着新航路的开辟,西方国家企图在贸易过程中获得财富。
然而,由于中国传统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特点,中国对外贸易的需求并不旺盛,反而是中国的茶叶、丝绸、陶瓷等受到了西方国家的青睐。
随着大量商品的流出,西方国家的银元大量涌入中国,其计枚核值,且样式统一,成色和重量标准,相互交易时往往手续简便,因而中国商民十分乐用,西方银元的优势在使用过程中逐渐体现。
外国银元的涌入,一方面银元填补了国内外贸易不断发展的需要,但另一方面外商与不法钱庄相互勾结,投机倒把,利用外国银元成色低于银两的机会,用外国银元大量套购银两,使得中国的白银危机日趋加重,原本已经紊乱的传统货币法制因此更加混乱。
民国币制改革始末:国家信用的重建与破产

民国币制改革始末:国家信用的重建与破产作者:江寒秋来源:《齐鲁周刊》2015年第46期废两改元:从袁世凯到宋子文尽管秦始皇时期,中国就提出了统一铸币权的经济手段,但实际上,此后的各个王朝不断在货币统一上反复折腾,一直未形成真正稳定的货币体系,连铸币权也是一直被官家和民间同时拥有。
直到民国初年,中国各地仍是诸侯割据。
大清龙洋和墨西哥鹰洋混用,汇票、外钞、黄金、碎银、珠宝甚至烟土等也成为流通货币。
统一货币特别是铸币权,这不仅是军事和政治的需要,同时也是中国市场加入现代国际社会的一个必要条件。
混乱的货币品种和兑换体系使得中国的市场化和资产货币化程度非常低,中日甲午战争赔款支付中的大部分银两也是兑换成英镑,直接存入日本在海外的账户,后者大大推动了日本向金本位的货币制度转变。
中国真正的统一币制和铸币权实际上是在三个曾经“臭名昭著”的历史人物手上实现的,即袁世凯、宋子文和孔祥熙。
无论是出于军事统治、外部压力的需要,这三位用果敢手段直接推动了中国现代货币制度的建立,从这个角度,他们都是值得后人铭念的。
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袁世凯担任大总统。
为应付财政危机、国库亏空和充实军费,除了对外借债和提高税金外,袁世凯将大清银行改造为中央银行,立即推行币制改革,同时公布《国币条例》,设立币制局,垄断铸币权。
1914年12月,天津造币厂首先开铸新银元,印有袁世凯头像。
南京、武昌等造币厂跟进,“袁大头”银元大受民众欢迎。
1927年,北伐成功之后,蒋介石领导的南京政府面临一个经济规模急剧增长的历史时期,无论市场容量、城市化水平、国际贸易规模、生产能力、消费能力和投资需求等都进入了一个相对繁荣阶段。
相比之下,中国本土的资产货币化迅速提升,除了外资银行外,本土银行也有数百家,证券和股票交易非常活跃,上海成为远东重要的金融中心,黄金交易量甚至超过法国和日本。
时任财政部长的宋子文美国留学归来,对西方社会的金本位制度非常熟悉,极力主张加快与国际接轨的过程,强力主导推进改革。
国名党时期的货币制度

第一节 废两改元
• 1、背景 • 当时,银元流通,民族资本银行和外商 银行的银行劵流通,铜圆流通;大宗交易 与支付用”银两“计价,而各主要的商埠 的“银两”又轻重不一,造成了混乱。于 是在1993年采用了”废两改元“措施,即 把计价与流通的标准统一起来。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中央银行发布伍拾万元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中央银行伍仟元
第日战争爆发,而 后又接的是三年的解放战争,由于国 民党政府实行了通货膨胀政策,到 1948年法币贬值已严重到无法流通的 程度。该年8月19日缘簿币值改革,发 行“金圆券”,以1:3000000的比例收 兑法币。
大金额金圆券
各类“袁大头”
新银元民间俗称“袁大头”
第二节 法币改革的主要内容
• 1、放弃银本位 • 2、规定中国银行发行的货币为法币, 有无限法偿力 • 3、法币1元与15.5便士或0.2975美元 等值,以无限制买卖英镑和美元等。
国民党时期一些大额法币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中国银行伍佰元
中华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交通银行壹佰元
清末两元之争与币制改革

清末两元之争与币制改革一两制银币是清末自铸银元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光绪十年吉林希元将军铸造的中国第一套机制银币——厂平银币,采用的就是一两制。
银两是中国传统的白银货币,值大量少,几百年来,畅行于流通领域,无论是政府收支方面,还是民间普通交易活动。
然而,到了清末,与银两单位保持一致的一两制银元却受到了商民的抵制,无法顺利地在市场上流通。
十余年来,由于银元的“两”或“元”单位问题的不确定,清廷各派为此一直争论不休。
其间户部、湖北、奉天、吉林,北洋等造币厂也相继试铸过一两制银币,但都因种种原因,皆未被市场认可。
这不仅暴露出清末币制的混乱状况,而且从一个侧面揭示了新兴的改良观念与守旧的传统观念的碰撞。
一.一两制银元的铸造背景自光绪十五年(1889)年张之洞奏准在广东设厂铸造银币之后,各省纷纷开铸银元,式样平色,都不一致,导致流通困难。
且当时所铸银元是模仿墨西哥鹰洋,重量为七钱二分,与中国传统的银两制不符,造成了计算困难。
为此,其后不久就有人提出币制改革,建议改铸与银两制相符的一两制银币。
光绪二十二年(1886)九月总理衙门给事盛宣怀奏请改革币制:“墨西哥国以九成之银铸钱,运行中国,易我十成之银,岁耗以亿万计。
近来广东湖北北洋南洋先后铸造银元,分量轻重、悉准墨银,既不能废两为元,各库出入,及需元宝,必致无银可铸。
拟请在京师特设银元总局,以广东湖北天津上海为分局,开铸银币,每元重京平九成银一两,再酌铸金银及小银钱,使子母相权而行。
”(1)此外,顺天府伊胡监察御史王鹏运也提出了改革币制的建议。
1900年以后,世界银价暴落,跌至百分之五十至六十,而中国甲午、庚子两次战争所担负的巨额赔款,合计达六亿八千万两,折合英镑一亿零五百十八万一千八百八十四磅。
这意味着,中国不但损失了巨额白银,还有忍受磅亏造成的附加损失。
至此,清政府才意识到原有的银本位制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变化,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
与此同时,英美各国在商业贸易中,颇感货币兑换的不便,为了扩大各自在华的经济利益,也对清政府施加压力,迫使其改革币制。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币制改革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币制演变1910年的《币制则例》和1914年的《国币条例》均确立了银元为唯一主币的基本原则,20世纪30年代之前,历届政府、银行公会也曾进行了数次废两改元的尝试,但均未成功。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对废两改元问题非常重视。
在1928年召开的全国经济会议与财政会议上通过决议,决定1929年7月1日起实施废两改元,但未如期实现。
直到1932-1933年间,经过政府和商界的多方努力,废两改元、统一货币单位的时机才成熟。
1933年3月国民政府立法院通过并公布了《银本位币铸造条例》,重申了银元作为法定本位货币的地位。
4月5日财政部发布废两改元令,规定从4月6日起,所有公私款项之收付与订立契令票据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①。
6月6日,《财政部咨各省市政府文》制订了用赋改征银币办法,按照这项规定,从上海开始,各地银行公会和钱业公会先后议定详细实施办法,进行了废两改元改革②。
废两改元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有利于统一货币,便利交易,并利于中央银行纸币的推行,扩大了中央银行活动的规模和机能,为之后实行法币制度奠定基础。
关税用金单位计征是重要且成功的改革,中国财政由此免受外国银行投机风波影响,稳定了海关收入,国民政府也由此掌握了大量外汇储备,为1935年11月法币改革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条件。
1933年,金融界酝酿已久的中央造币厂终于建立,但控制权掌握在国民政府手中而非在民族资本家手中,因此国民政府已开始着手加重金融权的控制权,法币改革势在必行。
1929年的资本主义经济大危机,使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工业生产急剧下降。
为了迅速摆脱危机的不利影响,英、美、日等国向中国大肆倾销商品,并广泛的占据了中国的主要原材料产地。
抗日战争爆发后,大片国土沦陷,加剧了南京国民政府财政危机。
太平洋战争的爆发,使美国地经济地位发生了重大改变,为了挫败日本,也为了独占中国的商品和资本市场,美国开始加速向南京政府资本输出,并逐步在当时的财政中占据了左右全局的地位。
简评国民政府法币改革

浅议国民政府法币改革专业:15级中国近现代史姓名:巴永超学号:1521010620摘要:法币改革是国民政府时期做出的最重要的金融改革之一,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法币改革对当时的中国经济有着积极的影响,本文从法币改革政策的出台及影响两个方面做了简单论述。
关键词:法币白银危机通货膨胀法币改革的计划由来已久,并非空穴来风,偶然为之。
早在1929年国民党“三大”会议上,宋子文便明确提出应将纸币的发行权收回中央政府手中,私人银行不得发行货币,这些主张得到了当时大多数人的肯定和支持。
1929—1933年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使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受到严重打击,英、美,日,荷,澳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金融领域改革中均放弃了传统的金本位制度,美国是本次危机中最大的受害国,为了转嫁经济危机给本国带来的的巨大损害,美国采取了使美元贬值的经济政策。
在国际市场上用高价大量收购白银,使得国际银价迅速飙升,致使中国白银大量外流,给经济带来巨大的冲击,这是法币改革的直接动因。
为了限制白银的外流,国民政府于1934年开始征收白银出口税和平衡税两个税种,白银的正规的出口量虽然有所减少,但因为走私活动的猖獗,并没有起到遏制白银外流的作用,随着白银的大量外流,一时间金融市场出现前所未有的恐慌,物价猛跌,利息飞涨,银行出现强烈的挤兑风潮,中小银行纷纷停业或者倒闭,国内金融秩序出现混乱,法币改革已经势在必行。
1935年11月3日,国民政府财政部紧急下发通告,“自本年11月4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发行之钞票,定为法币。
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行使现金[1]”。
次日在上海成立了由孔祥熙担任主席和各大银行董事担任委员的法币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
为了使法币兑换顺利进行,除了三大国有银行负责兑换外,国民政府财政部还委托全国各地的邮局,路局,电报局代为兑换,尽管如此,银元的兑换也没有想象的那么轻松完成,国内的华资银行大多都能遵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将所持银币送交中央银行换取法币,但个别地方军阀任然拒绝使用法币,负隅顽抗。
废两改元与法币建立

废两改元与法币建立大家都熟悉秦始皇的大业,其中几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措施是“车同轨、书同文”,以及统一铸币权,发行秦半两。
后者尽管初衷很好,但两千年前的商业很不发达,这种统一的意愿也仅仅表达了秦朝统天下的立场而已。
此后,虽然各个王朝不断在货币统上反复折腾,到底也没有形成真正稳定的货币体系,连铸币权也是官家和民间同时拥有。
到民国初年,中国各地仍是诸侯割据。
明清两代以白银为主体的货币制度,虽然经过多次币制改造,尤其是张之洞主导的“废两改银“,但仍没改变各种货币同时流通的现状。
当时,市场上使用的银两和各种铜钱的形状、成色,重量,类别,规格等差异诸多,大清龙洋和墨西哥鹰洋混用,汇票、外钞,黄金、碎银,甚至珠宝和烟土等也成为流通货币,给政府税收、商业交易民众消费等带来极大的交易成本。
这使民间钱庄林立,而从业人员必须同时应付七八种不同货币,瞬间就要完成汇兑和交易,实在算得上是独门手艺。
统一货币,特别是铸币权,不仅是军事需要、政治需要,也是中国市场加入现代国际社会的一个必要条件。
中国真正统一币制和铸币权实际上是在三个曾经臭名昭著的人物手上实现的,即袁世凯。
宋子文和孔祥熙。
无论出于军事统治和外部压力,还是时代视野和果敢手段,这三位都在当时复杂的历史背景下直接推动了中国现代货币制度的建立,都值得后人铭念。
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袁世凯担任大总统。
为应付财政危机、国库亏空和充实军费,除了对外借债和提高税金,袁世凯还将大清银行改造为中央银行,推行币制改革,公布《国币条例》,设立币制局,垄断铸币权。
1914年12月,天津造币厂首先开铸新银元,印有袁世凯头像。
南京,武昌等造币厂跟进,袁大头银元大受民众欢迎,到1920年,全国已经铸币新银元3.8亿元以上,基本驱逐了原来流通市面的“大清龙洋”与“墨西哥鹰洋”。
尽管各地仍然有不同金属货币或纸币发行,但袁大头已经成为普遍接受的兑换和清偿货币,形成了银本位制度的现实基础。
袁大头银元在市场上的主导地位客观上也起到统全国市场的作用,在当时西方各国纷纷采用金本位制度的环境下,中国形成了独特的银本位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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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初期的货币危机与“废两改元”政策初探【内容摘要】1933年,随着西方国家相继放弃金本位和美国在国际上的大量购银,长期处于“两”“元”并存局面的中国出现了严重的货币危机。
为了应对危机、发展经济和巩固政权,国民政府终于实施了由来已久的“废两改元”政策。
虽然步履维艰,但“废两改元”最终完成了中国币制的统一,确立了银行业在中国金融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同时也促进了工商业的极大发展。
【关键词】货币危机废两改元币制统一从1931年末到1933年,随着西方工业国家以及印度相继放弃金本位,并实行一系列购银政策后,国际白银的价格持续上升。
这对于银本位的中国来说,无疑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它不仅导致了中国币值的升值和汇率的上涨,而且由于国外商品和资本严重冲击了国内市场,使得中国国内的资本大量外逃、外资和侨汇减少、国内金融环境急剧恶化。
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货币危机,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下令“废两改元”。
作为国民政府在财政金融方面采取的第一个重大举措,“废两改元”不仅是中国货币史上的一件大事,而且也是近代中国金融、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它的推行,不仅极大地改善了中国通货市场的紊乱状态,而且也在技术上为1935年国民政府的币制改革做了准备。
但是,目前学术界对此尚缺乏必要的研究。
本文拟在大量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对1933年国民政府的“废两改革”进行梳理,并对其影响进行初步探讨。
(一) “废两改元”的准备我国用银铸币的历史由来已久,早在春秋中晚期和战国早期,我国已开始用银铸币。
但因为没有固定的总量和成色,所以一直以秤重评色计价,“两”一直是计数基本单位。
明朝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逐步发展,重量、成色均有一定标准,且按枚计数的外国银元如“本洋”1、“鹰洋”2等大量流入中国。
由于其市场价格远远超过其本身的实际价值,甚至和中国银两进行不等价交换,致使大批生银流出中国,给中国近代的币制带来了混乱。
公元1888年,两广总督张之洞以“裕国用! 保利权”为由,奏准设立广东造币厂开铸机制银元,正面有满汉 (光1又称“双柱洋”,是1519年西班牙铸造的货币,币面图案中有代表直布罗陀海峡两岸的山岩的两根柱子,每枚重约库平七钱二分,明朝万历年间(1573-1620年)开始流入中国。
2又称墨洋,是墨西哥1823年独立后开始铸造的货币。
它的币面图案是墨西哥国徽,——一只雄鹰站在仙人掌上啄食着一条蛇。
1854年开始流入中国,很快取代了“本洋”的地位,成为中国主要流通货币。
绪元宝) 四字,周围有 (广东省造) 和库平 (七钱二分) 字样,背面中央有蟠龙纹,俗称“龙洋”,每枚含银九成。
清政府下令作为法币行使,流通于市场。
之后各省纷纷设局仿效,很快流通全国。
公元1910年,清政府颁布了《币制则例》, 规定银元为本位币,以元为货币单位。
银元和银两的长期并存,造成了中国币制的极大混乱,也给政府的货币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因此,早在清末民初,就出现“两”“元”之争。
特别是1914年颁布《国币则例》,明确了银元的“国币”地位之后,国内舆论“废两改元之议,即甚嚣尘上”。
因为《国币则例》1 虽然在形式上统一了中国的货币,[1]但是沿用数百年的银两制度依然存在,银两银元并行的流通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从清末到国民党上台前期,中国仅在偿还外债中,因两、元混杂折合成金镑就蒙受巨额损失。
因此,这种两元并用的双重货币制度,严重影响国内财政金融的运行和国内外贸易的结算,阻碍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国内民众强烈要求政府“废两改元”,统一币制。
1917年,上海商界人士苏筠尚、张知笙等便明确指出过“两”“元”并用的七点弊端,主张贸易往来改用银元。
[2]1918年上海银行公会成立后,尤其是1919年上海取消“鹰洋”行市之后,银行业人士和一些经济学金融学者在上海银行公会机关刊物《银行周报》上发表文章,主张实施“废两改元”,并开始筹建上海造币厂,为“废两改元”做准备。
但由于北洋政府的腐败、钱庄业的反对以及上海造币厂筹建的失败,“废两改革”根本无法实行。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浙江省政府委员马寅初再次提出了《统一国币应先实行废两用元案》。
应该说,马寅初的提案恰逢其时,因为此时的国民政府正在竭尽全力垄断全国的金融,而统一货币发行权是非常关键且无法回避的问题,因此,该法案于1928年4月27日被国民政府第58次会议正式通过。
这表明了国民政府对“废两改元”的重视,也意味着屡议屡废、拖延了近20年的“废两改元”有望得以解决。
为了统一币制,南京国民政府在1928年召开全国经济与财政会议,决定把“废两改元”作为统一货币、解决本位制度的“第一步骤”,并拟定了10点实施意见,决定在半年内为此上海造币厂的建设,在开工鼓铸新银元后,于192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废两改元”[3]。
但是,由于世界经济危机的爆发,该项改革计划未能如期实施。
1929年2月,国民政府邀请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美国财政专家甘末尔等来华为中国设计币制改革方案,并组成“中国财政设计委员会”,[4]研究涉及中国币制为解决中国经济所面临的困境。
经过九个月的考察研究,甘末尔于同年11914年,北洋政府铸造有袁世凯头像的银币,又称“袁头币”或“大头”,由于成色低于旧银元,很快流通全国。
11月向财政部提交了《中国逐渐采行金本位币制法草案》,该草案于1930年3月由财政部长宋子文公布。
甘末尔在草案中建议中国实行金本位货币体制方案,即“该项计划仅把银币视为象征,仅在某些时候作为标准,而以黄金作为通用的交换标准。
”[5]但该草案公布后立即引起国内农、工、商业和金融业的强烈反对。
因为中国是银本位国家,白银是国内使用已久的主要通货,再加上我国黄金储备有限,国民政府根本无法在短期内以黄金为通货取代白银货币,因此,甘末尔的金本位计划在中国这个负债累累的用银大国根本无法实现。
尽管如此,国民政府仍以此草案为提案,在1931年请美国费城造币厂订制金本位货币的模型,并于1932年由新竣工的上海中央造币厂试铸金币。
但是国际银价的持续下跌,以及中国无法在短时期内发行大量金币,“甘末尔计划”最终因无法实施而不了了之。
(二)“废两改元”的实施“甘末尔计划”失败后,为了整顿混乱的货币现状,1932年7月7日,财政部长宋子文来到在上海,在其宅第召集了银、钱业代表会议。
在会上,宋子文明确表示“废两改元”、势在必行,并确定了“废两改元”的三点原则:1、废除银两制度,完全采用银元制度,以统一币制;2、完全采用银元制度后,旧铸银元可照旧使用;3、俟政府决定每元法价后,再行详细研究新币币值。
[6]这些原则的确定,实际上迈出了“废两改元”的第一步。
但是,由于银两制和银元制并存是钱庄业维持其传统优势和特权的重要原因,因此国民政府“废两改元”的设想遭到了上海钱庄业的坚决抵制。
虽然在政府的压力下,上海钱庄业在原则上表示同意“废两改元”,但却一再强调银元制也存在种种弊端,而银两制又是中国多年的习惯,一旦废除,可能会影响商业的前途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平稳过渡。
因此,他们主张在实行“废两改元”之前,政府必须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如:政治清明、切实整顿软硬币、取消治外法权及外商银行发现纸币的特别权益、统一造币制度、统一发行等[7],否则“若于仓猝之间,突然宣布废两改元,将见市面立起纷扰,各业争事投机,物价失序,金融紊乱,是利未见而害即呈,效未显而弊已著”;[8]为此,上海钱庄业大力呼吁“社会舆论,主持公道”。
[9]为了消除钱庄的抵触情绪,国民政府财政部钱币司司长徐堪专门到上海,就“废两改元”的具体内容与上海银钱界进一步磋商。
7月22日,宋子文再次来到上海,进一步确定了实施“废两改元”须解决的三个问题:1、新银币重量、成色及法价;2。
尚在有效期之银两契约,其于银币折合之比率,如何规定;3。
应采用何种方法可使社会一般人对于此项变更了解而信任。
此外,还决定成立以中央银行副总裁陈行为主席、包括国内银行代表和外国专家的六人研究委员会,讨论“废两改元”的具体实施问题。
经过反复研究,该研究会就银元的重量、成色和银两的兑换等提出研究意见,向国民政府提出实行改革的建议。
研究会认为,基于当时全国各地银两的汇兑都必须以上海的“规元”1为中间标准,所以推行“废两改革”应从上海开始。
因为一旦上海的“规元”废除,那么也就意味着各地的银两自动废除,所以财政部确定的率先从上海实施的方针,无疑是正确的。
1933年3月1日,国民政府颁布《废两改元令》,表示自1933年3月10起,首先从上海开始实施“废两改元”。
规定“上海市面通用银两与银本位币1元或旧有1元银币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以规元7钱1分5厘合银币1元为一定值换算率。
”[10]对于新银币于上海“规元”法定兑换率的计算公式,《废两改元令》明确规定:银本位币一元=纯银23、493448公分上海规元每两含纯银33、599公分23、493448/33、599=0、6992305每银本位币一元=上海规元0、6992305两加铸费2、25%=上海规元0、0157327两每银本位币=上海规元0、715两即7钱1分5厘这一法令的出台,标志着国民政府“废两改元”政策的正式实施。
4月5日、4月6日,国民政府先后发布《废两改元令》、《废两改元布告》、《训令》等文告,规定从当年4月6日起在全国正式推进“废两改元”。
其中,最重要的举措就是规定由该年4月6日起,一切公私款项的收付、交易和契约票据,概用银元,停用银两。
“兹定四月六日起,所有公私款项之收付与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
其在是日以前原定以银两为收付者,在上海以外各地方,应按四月五日申汇市先行折合规元,再以规元七钱一分五厘折合一元为标准,以银币收付。
其在是日以后新立契约、票据与公私款项之手付、及一切交易而仍用银两者,在法律上为无效。
至持有银两者,得依照银本位币铸造条例之规定,请求中央造币厂代铸银币,或送交就地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兑换银币行使,以资便利。
”[11]这样,就从法律上取消了银两作为货币的资格,标志着银元本位制度的真正确立。
同时,为了利于“废两改元”的推行,国民政府下令取缔上海公估局及熔铸1“规元”是上海的计数单位,其势力远驾于银元之上。
由于上海工商业、金融业在全国的中心地位,沿江海各埠,莫不唯其马首是瞻,各地洋厘行市以及各埠间的汇兑调拨无不以规元为转移。
其他如:完纳赋税、商贾贸易,虽以银元收解,但也必折成“规元”方可转账;贸易折合、帐册计算等,均以“规元”为标准,几乎被认为是一种不可缺少的计算本位宝银的银炉坊;通令各海关,凡有以银条、银块、银锭及其他可供铸币银类出口的,除中央造币厂的厂条外,一律征税2 25%;规定在4月6日以后新立契约票据与一切交易,以及公私款项之收付仍用银两者,在法律上为无效;如有发生争执,各司法机关应将主张以银两收付的请求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