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设计人员薪酬制度
设计院薪酬制度方案

设计院薪酬制度方案一、总则1.1 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公平、合理、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薪酬制度,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设计院的持续发展和创新。
1.2 本方案适用于设计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兼职员工等。
二、薪酬构成2.1 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和福利四部分组成。
2.2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能力、经验和市场薪资水平确定,按月发放。
2.3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质量等因素确定,每季度或半年发放一次。
绩效工资的发放与员工个人和团队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2.4 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创新奖等。
年终奖根据员工全年工作表现和公司整体业绩确定;项目奖金根据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利润等因素确定;创新奖针对员工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突出贡献设立。
2.5 福利:包括五险一金、节日福利、生日礼物、健康体检、带薪年假等。
福利政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三、薪酬调整3.1 薪酬调整遵循公平、公正、激励原则,根据公司整体业绩、市场薪资水平和员工个人表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调整。
3.2 定期调整:每年根据公司整体业绩和市场薪资水平进行一次全面薪酬调整。
调整幅度根据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和公司整体调整比例确定。
3.3 不定期调整:针对个别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承担重要职责的情况,可以进行不定期的薪酬调整,以激励员工更好地发挥潜能。
四、附则4.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4.2 本方案修订时,需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并向全体员工公示。
修订后的方案自公示之日起执行。
大型设计院薪酬制度模板

标题:大型设计院薪酬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我院薪酬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激励员工积极投身于我院的设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院薪酬制度的原则是: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第三条我院薪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套与我院发展战略相适应,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的薪酬体系,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促进我院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我院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补贴和奖金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和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福利补贴: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
第八条奖金:根据我院的年度经济效益和员工的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薪酬等级与薪酬调整第九条我院薪酬分为多个等级,等级越高,薪酬水平越高。
第十条薪酬等级的调整根据员工的岗位变动、工作年限和业绩表现等因素进行。
第十一条薪酬调整的原则是:公平、合理、激励。
第四章:薪酬发放与管理第十二条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固定日期,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提前至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
第十三条薪酬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员工需提供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
第十四条员工在岗期间,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我院相关规定扣除相应薪酬。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时,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和我院相关规定结算薪酬。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我院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十八条本制度发布前有关薪酬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薪酬制度模板,大型设计院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建立一套具有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的薪酬体系,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促进院的可持续发展。
全新版_设计院薪酬管理规定

设计院薪酬管理规定一、概述为了规范设计院员工的薪酬管理,提高激励机制的效果,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特制定本薪酬管理规定。
二、薪酬激励原则1. 公平原则:薪酬应基于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公正、公平、公开地分配薪酬资源。
2. 灵活性原则:薪酬管理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员工的特长和岗位要求进行个性化的激励。
3. 竞争力原则:设计院的薪酬水平应该与市场上同类岗位的平均水平保持竞争力。
三、等级与岗位薪酬1. 岗位分类:根据设计院的业务需求,将岗位分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支持人员三大类。
2. 等级划分: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设立相应的等级,其中包括初级、中级、高级和专家级等。
3. 薪酬分配:薪酬分配应该综合考虑个人能力、工作表现和市场行情等因素,确保激励机制公平有效。
四、绩效评价与奖励1. 绩效评价指标:设计院将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量化的方式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贡献。
2. 绩效奖励制度: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设计院将实施绩效奖励制度,包括年终绩效奖金、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等。
3. 工作满意度调查:设计院将定期开展员工工作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员工对薪酬激励措施的反馈意见。
五、福利与待遇1. 基本待遇:设计院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等级确定基本工资水平,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2. 附加福利:设计院将提供一系列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员工培训、健康体检、子女教育等。
3. 福利调整:根据设计院的财务状况和员工的实际需求,适时进行福利待遇的调整。
六、薪酬管理监督机制1. 内部审查:设计院将设立薪酬管理专职人员,负责薪酬政策的执行和内部审查工作。
2. 外部评估: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设计院的薪酬管理情况进行评估,确保管理的科学和合理性。
3.改进措施:设计院将根据内外部监督的反馈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薪酬管理的相关措施,并向员工做出合理解释。
七、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进行说明和解释。
设计院设计人员薪酬制度

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比例的规定及奖惩制度根据总院的要求且针对目前的运营机制,对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作岀相应的规定,并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一、工资1、正式聘用员工工资二设计费提成+福利(五险一金)2、设计费用提成(一)正式聘用员工的各工种提成费用如下1 )方案阶段作方案且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5元计费;只作方案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3元计费;未作方案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2元计费。
2 )施工图阶段(单位:元)注:如有初步设计的,初设阶段按15%计提,施工图阶段按85%计提。
3 )校对阶段(单位:元)3 )审核阶段(单位:元)4 )重复使用重复使用的栋号所有专业第一栋按实际面积结算、第二栋按实际面积的50%计算面积;第三栋以上的只按实际面积的15%仅对结构专业计算面积,设计费用按计算后的面积来结算设计费。
5)概预算概算提成费用=造价*1.75 %o *10%预算提成费用=造价*1.75 % *35%6 )可研报告一)需要评审的报告(文字部分)=可研合同价*15%二)需要评审的报告(方案部分)=可研合同价*8%三)不需要评审的报告(文字部分)=可研合同价*10%四)不需要评审的报告(方案部分)=可研合同价*5%7)附属工程挡土墙、道路、平场、土石方、给排水总图等工种,按以下标准执行:一)公建=用地面积*0.15元;二)非公建=用地面积*0.10元;(二)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待遇1 )试用期为3个月到6个月时间;2 )试用期工资=固定工资(2500元)+提成(正式员工提成比例的50%)3 )试用期满后和公司正式签订合同后所有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
(三)根据所做项目完成情况及图纸交付(成套完整施工图)情况按比例提取具体明细如下1 )图纸交付后按总费用的30%2 )图纸审查完按总费用的40%3 )基础验收完后按总费用的10%4 )主体工程验收完后按总费用的20%(四)设计费用提成所含工作范围及工作量1 )以各专业提供完整成套设计成果为准;2 )各专业前后期现场服务(产生的岀差费用严格按照“岀差报销制度”)。
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比例规定1

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比例的规定及奖惩制度根据总院的要求且针对目前六所的运营机制,对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作出相应的规定,并从2012年3月1日执行。
一、工资发放1、凡公司员工工资均不以现金发放,由公司按时向员工指定账户卡内支付。
每月基本工资在当月25日发放,若遇休息日或法定假日将提前发放。
2、项目提成奖、全年出勤奖、综合奖金,原则上年终审核后一次性发放。
3、员工社会保险由公司审批后的支付标准,按相关财务办法处理。
4工资1、正式聘用员工工资=设计费提成+底薪(基本工资+社保+补助)1.底薪:在本设计院工作未满一年的,基本工资1200元,每工作满一年基本工资上调200元,考取了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每月工资上涨200元,考取了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工资多发1000元。
食住补贴500元,社保等公司补助500元,如要交社保,个人交260元,公司交500元。
根据参与项目情况发相对应的本月的预发奖金。
2、设计费提成1)方案阶段:方案阶段所参与的项目人员,所参与项目的实际部分,例如总图,效果图等等,分别根据所参与项目的工作量来量以及考虑项目总设计费的百分比发项目提成。
体现多做多得原则。
如果参与至扩初深度,每个项目按项目规划部分合同总额度的5%---7%给予分配。
2)施工图阶段为项目难度和建筑体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来设计。
如项目不能独立完成,需要项目负责人辅导完成,则视不同情况予项目负责人5%---20%比例的分配。
因为设计师能力以及态度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按质完成的,给予相应惩罚,每拖延一天扣除项目设计费用百分比。
3)重复使用、重复系数重复使用的栋号所有专业第一栋按实际面积计算,重复在三栋之内,系数按0.15计算,重复在三栋以上,系数按0.1计算。
设计费按计算后的面积来计算设计费。
设计事业部薪酬制度

精心整理设计事业部薪酬制度(初稿)一、薪酬模式薪酬结构:保底年薪结合项目提成+福利保底年薪:按照设计人员的技术(设计)能力以不同等级确定。
项目奖金:根据设计师在项目中所完成的工程量而进行的项目提成。
l 注:保底年薪数则按工作量发。
③设计总监以及部门经理薪酬有公司高层制定。
2、市场上景观设计人员不同等级保底年薪对照表(参考)等级年薪备注助理设计师3~4万对口专业应届毕业生或工作经验1年以内 设计师—C4~6万工作经验1~2年设计师—B6~9万工作经验2~4年设计师一A9~16万工作经验4~6年,结合工作能力项目负责人16~25万工作经验6~10年,结合工作能力设计总监30万以上工作经验10年以上三、项目提成1、提成计算公式:Z=K*Y*X2、设计费用中30%用以支付各设计人员薪酬景观设计包括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三个阶段,各阶段的分配比例如下:Ⅰ级:一般标准的道路绿化工程、片林、风景林、工业厂区、沿河绿化等。
Ⅱ级:标准较高的道路绿化工程,一般标准的风景区、公共建筑环境、企事业单位与居住区的绿化工程;Ⅲ级:高标准的道路绿化工程,高标准的风景区、公共建筑环境、企事业单位与居住区的绿化工程,公园、渡假村、高尔夫球场、广场、园林小品、商业街等。
由项目3、方案指导费分a.由指导人构思草图并基本实施,指导费占指导部分的产值的20%;b.由设计人员独立完成构思,中途在指导人的指导下进行修改,视修改程度指导费用占指导部分产值的5~20%对于只做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而不做初步设计的项目,初步设计的奖金比例直接划入施工图部分,方案设计人员从初步设计阶段奖金中提取5%一12%,具体视工作量的不同由项目负责人和部门经理协调后确定。
四、招投标项目不中标项目按景观面积大小作为指标向设计小组补贴设计投标费用,而与甲方补偿费用无关。
1、小于2、13、34、超过12345123选中的按方案费的20%计算产值,多方案视具体情况酌情解决;竟标项目中标按原基数的1.2倍计算,未中标项目按标底费计算。
设计院薪酬管理规定

设计院薪酬管理规定第一篇:设计院薪酬管理规定设计院薪酬管理规定为适应市场竞争及企业发展需要,使院薪酬体系逐步实现与市场接轨,进一步体现各级各类岗位对企业的贡献与报酬对等的原则,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推动院整体经济效益的快速、稳定发展,特制订此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本次薪酬制定的原则1、市场公平与内部公平相结合的原则2、体现贡献与报酬对等的原则3、以岗定薪与以能定薪相结合的原则4、向骨干管理和设计人员倾斜的原则二、本薪酬规定使用基础人才市场化,竞聘上岗三、本薪酬规定使用范围院全体在岗职工四、薪酬规定的组织与实施院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原则上有主管院领导、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经营部、企业发展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季度或半年业绩奖金。
年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津贴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办公室设于人力资源部。
五、薪酬结构员工薪酬分为岗位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管理与后勤系列)、年效益奖金、项目奖金(技术系列)、单项奖励、津贴和公司福利。
见附录1。
六、岗位基本工资系列及标准1、院岗位基本工资系列分为姓郑管理岗位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系列、后勤服务岗位系列、见习生系列。
2、行政管理系列基本工资分为四级:一级为院级领导,基本工资幅度为3000——4500元二级为中层正职和副职领导,基本工资幅度为2000——3000元三级为业务主管,基本工资幅度为1000——2000元四级为办事员和一般辅助人员(行政工勤人员),基本工资幅度为:600——1000元3、专业技术系列分为教授级、高级、中级、初级教授级主要为教授级高工等,基本工资幅度为4000——5000元高级包括: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等相应的高级职务,基本工资幅度为3000——4000元中级包括:工程师、助理研究员等相应的职位,基本工资幅度为2000——3000元初级包括:助理工程师等相应初期职务,基本工资幅度为1500——2500元初级一下包括:技术员等相应的初级职务,基本工资幅度为1000——1800元4、后勤服务岗位系列为生产岗位和生活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幅度为800——1500元5、院校毕业生见习岗位系列主要分职能部门见习岗和生产部门见习岗,职能部门见习生基本工资幅度为700——900元设计部门部门见习生基本工资幅度为800——1500元6、行政管理系列、专业技术系列。
设计院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计院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有激励、竞争力的薪酬体系,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体现员工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项目回款、个人贡献度相关联的总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全体员工,包括设计、施工、管理、技术支持等岗位。
第三条设计院薪酬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二章原则第四条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第五条薪酬水平应与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工作年限等因素相匹配。
第六条薪酬增长与公司经济效益、员工个人绩效相挂钩,实现薪酬与业绩的同步增长。
第七条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确保薪酬制度对设计院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支撑作用。
第三章薪酬构成第八条设计院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五部分构成。
第九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工作年限、地区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责任、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和项目绩效确定。
第十二条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
第十三条福利待遇:包括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四条薪酬调整分为年度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五条年度调整: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员工个人绩效和行业薪酬水平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临时调整:根据员工岗位变动、工作表现等因素进行临时调整。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七条设计院实行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
第十九条绩效考核方法:采用目标管理法、关键绩效指标法等。
第六章薪酬发放第二十条薪酬按月发放,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薪酬发放前,员工应完成相关手续,如请假、离职等。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设计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比例的规定及奖惩制度
根据总院的要求且针对目前的运营机制,对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作出相应的规定,并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一、工资
1、正式聘用员工工资=设计费提成+福利(五险一金)
2、设计费用提成
(一)正式聘用员工的各工种提成费用如下
1)方案阶段
作方案且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5元计费;只作方案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3元计费;未作方案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2元计费。
2)施工图阶段(单位:元)
注:如有初步设计的,初设阶段按15%计提,施工图阶段按85%计提。
3)校对阶段(单位:元)
3)审核阶段(单位:元)
4)重复使用
重复使用的栋号所有专业第一栋按实际面积结算、第二栋按实际面积的50%计算面积;第三栋以上的只按实际面积的15%仅对结构专业计算面积,设计费用按计算后的面积来结算设计费。
5)概预算
概算提成费用=造价*1.75‰*10%
预算提成费用=造价*1.75‰*35%
6)可研报告
一)需要评审的报告(文字部分)=可研合同价*15%
二)需要评审的报告(方案部分)=可研合同价*8%
三)不需要评审的报告(文字部分)=可研合同价*10%
四)不需要评审的报告(方案部分)=可研合同价*5%
7)附属工程
挡土墙、道路、平场、土石方、给排水总图等工种,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公建=用地面积*0.15元;
二)非公建=用地面积*0.10元;
(二)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3个月到6个月时间;
2)试用期工资=固定工资(2500元)+提成(正式员工提成比例的50%)
3)试用期满后和公司正式签订合同后所有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
(三)根据所做项目完成情况及图纸交付(成套完整施工图)情况按比例提取,具体明细如下: 1)图纸交付后按总费用的30%
2)图纸审查完按总费用的40%
3)基础验收完后按总费用的10%
4)主体工程验收完后按总费用的20%
(四)设计费用提成所含工作范围及工作量
1)以各专业提供完整成套设计成果为准;
2)各专业前后期现场服务(产生的出差费用严格按照“出差报销制度”)。
3、设计费用发放
(一)发放进度
1)考虑到每个项目的出图周期,设计费用的提成按季度(1、4、7、10月份)结算,未结算设计提成的当月以预支(比例不超过应提费用的60%)设计费用的方式发放。
2)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的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提前发放,所预支的工资将在下次的设计费提成中扣还。
3)如遇甲方原因一直未进入审图阶段的项目,根据工程进度及收款进度在交图一年内结算应提比例。
4)如因设计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设计费用未能结算的,损失由设计人员承担,按设计人员该项目提成的50%扣罚。
如因此造成其他部分的修改,其他设计人员的修改费由该设计人员承担。
5)设计人员违反强规按500元/条扣罚。
6)对于审查意见三审的扣本专业设计费提成的20%,四审则不计提设计费;审查意见下达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意见,如无故逾期达到10天内的扣除本阶段应提的全部费用(40%)。
7)如因设计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各阶段设计成果不能按时交付的,拖欠时间达到三天内的扣500元,超过三天以上的按每天100元累计扣罚。
8)如因设计人员个人原因或离职造成项目后期服务(各阶段验收、工程联系单的回复、现场突发情况的处理等)工作不能完善的,项目提成费用只按50%结算。
注:设计费用发放按市场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设计费个人所得税及三险一金的扣除
1 . 三险一金:预付工资当月不予扣减,季度结算时一次性扣除3个月的个人承担部分;
2. 个税扣除方法:预付当月不予代扣,待季度结算时,按国家规定的扣除额3500元/月*3=10500元核算。
超过10500元的部分,按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予以扣除。
二、对出现设计质量事故,造成经济赔偿的处理方法
1) 以我公司承担赔偿的金额为总赔偿额。
2) 造成设计赔偿的责任专业设计、校对、审核人员按实际的提成比例进行赔付。
3) 公司按公司提成比例赔付。
4) 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