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区别
正确理解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_构建和谐社会

正确理解按劳分配与按⽣产要素分配_构建和谐社会185《商场现代化》2009年6⽉(下旬刊)总第579期按劳分配与按⽣产要素分配的关系⼏乎成了经济学界⼀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永恒问题。
近期论及⼆者⼀致性的主张并不少见,各有其价值与不⾜之处。
但⼆者作为并列的经济概念,理论上不可能没有严格界定,其差别是⽏庸置疑的,但究竟差别何在呢?作此区别有何意义呢?试予分析,以作参考。
⼀、划分标准与⾓度的模糊——理解⼆者关系的误区其⼀,⽣产条件和分配标准的不同。
在⽣产之前,作为⽣产条件,劳动是⽣产的必备因素,当然是⽣产要素;⽣产之后,作为分配标准,则必须将⼈的劳动和物的作⽤分开;分配⾓度的⽣产要素应称之为“分配要素”。
其⼆,⼴义、狭义的不同。
⼴义的⽣产要素包括劳动,⽽狭义的⽣产要素则仅指物的准备。
其三,公私领域劳动的差别。
这个差别实际来⾃于我们对传统按劳分配教条理解的结果。
我们把公有制范围内的分配称之为按劳分配,⽽把私有制范围内的劳动所得称为⽣产要素分配,其分配形式⽈劳动⼒分配。
其实,由于现实条件(全社会共同占有⽣产资料;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每个劳动者的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社会⽽⾮企业作为分配主体)的不具备,不赋予传统按劳分配理论以时代内容,它就会⾛向末路,这已成为⼤家的共识。
“任何⼀门学科,哪怕是最深奥的学问,如果不同丰富鲜活的社会⽣活发⽣紧密的关联,就不可能有⽣命⼒”。
事实很清楚,即使在党政事业、国企这些公有制领域,各地各部门各岗位也不是同⼯同酬。
“按劳分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这种变化,不是对马克思按劳分配理论的否定,⽽是在经济条件发⽣变化的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形式发⽣了变化。
……按劳分配的实质是以劳动为尺度,按照劳动者贡献多少分配所得”,不必按公私范围区分劳动分配的原则或⽅式,不可⼀种劳动两种解释。
⼆、个⼈性,还是公共性 —— ⼆者差别的关键到底什么是活劳动?个⼈体内储存,因⽽不可剥离,并且与⽣俱在,即作为分配标准与⽣产要素相对⽽⾔的劳动只能是“活劳动”,它必须是属于分配者个⼈的,并限定在劳动者的有⽣之年。
对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认识

对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认识摘要: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必然要求在分配领域中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而市场经济模式要求实行按生产要素,以及其它多种分配方式。
所以在我国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十分密切,不可分割,将二者结合对当今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发展和创新;是对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延伸;对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起重要作用。
关键词: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所有制结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面就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进行一下分析。
1、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所以必须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这同时是我国经济的明显特征,如果不以按劳分配为主体,而以其它的分配方式为主体,那势必会影响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经济性质就会发生变化。
在商品经济中,人们通过劳动来生产商品,劳动构成了商品价值的绝大部分,只有通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将劳动的量确定下来,商品的价值量才能确定下来,商品之间才能进行价值量的比较,从而才能进行商品买卖的经济活动。
生产要素也能构成商品的价值,但它不占主要部分。
人们要想实现它的自身价值向商品价值的转移,就必须通过劳动,因此从现阶段我国的经济性质,和生产要素在实现商品价值的功能和地位上看,它不能取代按劳分配,成为主要的分配方式。
2、要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这主要是因为:(1)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按劳分配的载体,因为一切劳动都要依托生产要素,没有了生产要素,劳动的过程就无法展开,没有生产要素这一物质基础,劳动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进而也就谈不到具有分配层面的意义了。
健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生产要素所有权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的确认,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对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尊重。
(2)按生产要素分配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从而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按劳分配

第一、个人收入的分配1、按劳分配主要指的是公有制企业(国有、集体)中获得的工资和奖金。
生产要素中的按劳动分配主要是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获得的工资。
按劳分配只存在公有制经济中,非公有制经济不存在按劳分配。
按劳动要素分配:在私营、外资企业中劳动者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收入。
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属于通过按劳分配方式取得的;凡是讲,农民通过承包集体土地种植蔬菜、水果、林木等,获得收入的,都属于按劳分配。
因为在农村实行的家庭田产承包责任制是集体经济的典型实现形式,属于公有制经济的范畴。
但是,如果农民把自己承包的集体土地,再转包给他人,获得租金收入,那就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而且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中的土地要素参与分配。
国有企业的奖金和津贴也是劳动所得,奖金是奖励你劳动的质量高,津贴是补贴你劳动的强度大.在公有制经济里面,一般的劳动所得都是按劳分配.2、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
3、财产性收入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
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它包括:(1)投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收入、保险受益和其他投资受益。
(2)出租房屋等资产收入,将家庭拥有的产权房屋、车辆、土地等资产出租产生的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自己创作、发明或者参与创作、发明、并归个人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带来的收入,专利人将专利权让给他人或许可他人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所得的个人收入和非专利技术所有者将非专利技术有偿地提供、转让他人所取得的个人收入。
(4)其他财产性收入,指除上述之外的财产产生的收入。
例1、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人”的说法。
财产性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人、财产增值收益等。
试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实质和具体方式

试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实质和具体方式试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实质和具体方式摘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两种形式。
二者都是平等的原则和效率的要求统一的产物,各有其适用范围和优缺点。
按劳分配注重人的尊严和平等,但是忽视了效益激励和个人能力的不同;按生产要素分配注重效益激励和公平公正,但是忽视了人的尊严和平等。
因此,将两种分配方式结合起来,既能满足人的尊重和平等的要求,又能激发效益和公平的需求。
本文将分别从实质和具体方式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实质1. 按劳分配的实质按劳分配是指根据个人的劳动贡献来分配收入,是一种推崇平等的分配形式。
按劳分配的实质是尊重人的尊严和平等的要求,这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逻辑。
2. 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实质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根据生产要素的贡献来分配收入,是一种推崇效益的分配形式。
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实质是激发效益和公平公正的要求,这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目的。
3. 实质的结合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实质相对独立但又互为补充。
二者都是基于平等原则和效率要求的,但各自偏重不同的方面。
将二者结合起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彼此的不足。
二、具体方式1. 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比重结合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比重结合,是将两种分配方式运用在不同的情境下,权衡其比重的最佳方式。
对于那些重视人尊重和平等的行业和职业,可适当增加按劳分配在总分配中的比重;对于那些重视效益激励和公平公正的行业和职业,可适当增加按生产要素分配在总分配中的比重。
具体比重的制定需要根据各个行业和职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整。
2. 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进一步细化按生产要素分配可以进一步细化,将产生贡献的因素具体化并进行量化。
比如,将人的劳动贡献分为时间贡献、技术贡献、智力贡献等,将土地、资本、资源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别计算。
这样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不同生产要素和个人的贡献,并更好地实现效益激励。
知识清单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

知识清单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1)按劳分配原因是由一定的经济条件决定的。
①生产资料公有制——前提。
②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物质基础。
③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劳动的性质和特点——直接原因基本内容和要求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必须参加劳动;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对个人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意义①有助于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劳动者努力学习科学技术、提高劳动技能,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
②体现了劳动者共同劳动、平等分配的社会地位。
③能有效防止收入差距过大,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体现公平原则注意:①公有制在我国国民经济(所有制结构)中占主体地位,决定了按劳分配在我国分配方式中占主体地位。
②按劳分配≠公有制中的分配。
按劳分配只存在于公有制经济中,但公有制经济中除了按劳分配,还存在按生产要素分配。
③按劳分配并不意味着等量劳动获得等量报酬。
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必然涉及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企业的效率问题,按劳分配的实现程度与这些效率密切相关。
(2)按生产要素分配原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分配制度上也存在多种分配方式内涵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所有者根据对生产要素的占有参与收入分配,获得相应的报酬意义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要素所有权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的确认,有利于调动各种要素所有者创造社会财富的积极性,让一切要素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推动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典题精练某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王某购买了内部职工股,年终按股分红获得3 000元,他还将自己的专利技术入股,年终又获得17 000元,全年他共得工资款36 000元,岗位津贴960元,奖金12 800元,一年之中他缴纳各种税款4 500元,向困难职工捐款1 000元。
正确理解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构建和谐社会

正确理解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 构 建和谐社会
・ 彭云鹏 中国人 民银行 藁城市支 行
【 摘 要】分配角度 的劳动与要素应界限分明。有生之年的劳动成果都是按 劳分配,具有个人性;遗产、公共 资产 、自然
资源、政府 资源都是 “ 分配要 素” ,具有公共性 。分配只有 两个标准:所有权 与劳动量。 多种 分配方式的说法并不科 学。此
产要 素 应 称 之 为 “ 配要 素 ” 分 。
即为 “ 劳动 ” 萨伊添 加的 ” 活 . 资本 则 为公众物化 劳动的长期
其二.广义 狭义的不 同。广义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 而狭 积 累 。不 管 价 值 二 因 素 还 是 三 因 素 . 财 富 的 生 产 包 括 人 和 物 义的生产要素则仅指物的准备 。 两大要素 。前者是人的 劳动 .包括体 力劳动和作 为人的能力的
二 个人性 .还是公共性 —— 二者差别的关键
食利者 ”或 到底什 么是活劳动 7个 人体 内储存 因而不可 剥离 .并且 繁杂的多种分配方式说法并不科学。在此 .我们对 “ 按资分配 ” 做一详细分析 。 食利者可分两种情形:本人储蓄利息 与生俱在 ,即作为分配标准 与生产要 素相对而言 的劳动只能是 “ ” 活劳动“ ,它必须是属 于分配者个人 的 ,并限定 在劳动者 的有 是按劳分配 .接 受遗产利息则是按所有权分配 .即按资分配。参 如果是 白手起家 . 则其全部收入都是按劳分配 。 生之年 。只要 是在有生之 年 .正在进 行中的劳动 与已经物化 的 与经营 的企业家 . 劳动都是 活劳动 ” 。因为一天 、一月 、一年 的所 得瞬间都可 物 因为他在生产中使 用的生产资料 ,或购买 .或租赁 .都不是无偿
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

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其次,应该正确认识按生产要素分配不等于要素价值论。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由于资本家对资本、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所有权,基于这种法律上的财产权,他们享有对剩余价值的索取权,但并不能因此认定资本、土地等其他生产要素也创造价值。
与此相反,要素价值论的最基本的观点是土地、资本、劳动三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现在还有人提出企业家作为第四大生产要素,把前三种生产要素结合起来共同创造价值。
他们提倡按贡献分配,他们认为,资本、土地也要参与分配正是因为它们也参与了价值的创造。
要素价值论把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价值的生产、价值的形成过程和价值的增殖过程混为一谈。
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一、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这实质上已经指出了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和分配原则。
目前,我国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资本、技术、知识产权、信息经营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是由我国的经济组织形式决定的。
1、按劳分配为主体。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它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一种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发展迄今为止最进步的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的本质要求是劳动者为社会和集体提供了一定量的劳动,经过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后,按照其本人所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获得等量消费品。
这种分配方式确认只有劳动才能获得分配,只有劳动才是按劳分配的唯一尺度,其前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地位的经济制度的确立。
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组织就决定了分配方式上的公平性,排除了剥削他人收入的可能性,也确立了与之相适应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
按劳分配实际上是按劳动效益分配,按劳动的社会价值分配。
在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范围内,对劳动者个人收入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这是由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资料成为全体劳动人民或部分劳动者的公共财产,劳动人民成了生产资料的主人,不劳动者不能占有生产资料,劳动是社会成员获得计量报酬的统一标准。
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与周为民老师的比较

在阅读了周为民、陆宁老师的《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从马克思的逻辑来看》与杨欢进老师的观点,我总结了以下几方面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相同点不同点一、对“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一概念的定义不同。
周为民、陆宁老师认为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要素所有者提供生产要素所获得报酬(收入)由要素市场价格决定,是为按要素分配。
在市场关系中,人们的收入总是由要素报酬构成的,所以按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分配方式。
也就是说按生产资料分配是指按照进行物质资料生产时所投入的生产要素的多少,进行收益分配的一种方式。
就是说生产前,你所拿出来用于生产的“东西”,譬如劳动力、资本、技术、土地等愈多,将来生产后形成的利润中,你就能分得愈多。
杨欢进老师的观点认为,按生产要素分配要从质和量这两个方面来论述,从质的方面讲,分配关系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要素的所有者之间的关系,要素的所有者将自身的要素投入到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的产品中必然包含这些生产要素的贡献,而要素的所有者在分配中必然可以获得某种利益,所以从质的方面来看,按要素分配就是要素的所有者之间进行的分配。
从量的角度看,分配的多少也就是获得利益的多少,是由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决定的。
某一生产过程中,生产要素投入的数量越多,质量越好相应产量就会越高,分配的就越多。
在某些情况下,按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时不一致的。
由于每一种生产要素对生产过程的贡献及生产成果的贡献很难精准判断,所以显示生活中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的数量与质量分配往往是同时并存的。
所以总的来看不能只考虑某一方面的因素还要综合两者来考虑。
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定义:从质的方面说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从量的方面说是生产要素的数量与质量的分配,也可以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
二、对按生产要素分配存在的条件理解不同从周为民、陆宁老师对按生产要素的定义可以看出,按生产要素分配必须是在生产要素有定价以后才能按照生产要素进行分配,而一种产品如果有价格他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商品,所以一个有商品有价格存在的条件必须是市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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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区别
1、按劳分配:只存在于公有制经济里面,在非公有制经济里面是不存在的。
按劳分配要抓住"劳"这个词,也就是只有在公有制企业里面的劳动收入才算是按劳分配,其他非劳动所得就不是按劳分配了。
2、按生产要素分配:既存在于公有制经济里面,也存在于非公有制经济里面。
生产要素主要有劳动、技术、资金、管理等等。
除了按劳动要素分配会跟按劳分配混淆之外,其他几个生产要素都不会跟按劳分配混淆。
但按劳动分配与按劳动要素分配是很容易区分的,只要是在非公有制经济里面的劳动,就是是按劳动要素分配,在公有制经济里面的劳动,就是按劳分配。
其它的以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获得的收入,不管是在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里面,都是按生产要素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