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植物油审查细则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低温冷压榨--→倾析--→离心分离余油、水混合物鲜果→ 清理→ 磨碎→初榨橄榄油融合离心倾析---→离心分离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吹净→磨酱→ 对浆搅油→ 振荡分油→ 芝麻油2. 油脂精炼化学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物理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①干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②溶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棕榈(仁)油:分提工艺。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食用植物油、油脂制品、动物油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低温冷压榨→鲜果→清理→磨碎→融合离心倾析→离心分离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吹净→磨酱→对浆搅油→振荡分油→芝麻油2. 油脂精炼化学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物理精炼工艺流程: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①干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②溶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二)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引言食用植物油是人们日常饮食中常见的一种食品原料。
为了保障食用植物油的质量和安全,各国都规定了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需要获取相应的生产许可证,且须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
本文将介绍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的细则,以便申请企业能更好地了解相关要求。
1. 申请资格申请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注册为法人实体,并具备相关的生产和经营资质;•具备安全卫生生产基地,并拥有相应的食品生产设施和仪器设备;•拥有专业的食品生产管理团队,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支持能力;•具备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拥有符合要求的产品质量监控措施和检测设备。
2. 申请流程申请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流程如下:1.提交申请:申请企业须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认证、食品生产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清单、食品质量监控和检测措施等。
2.资料审核: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企业是否满足申请资格的要求。
3.现场检查: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申请企业的生产设施、仪器设备和质量管理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4.技术评审: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企业的食品生产技术进行评审,确保其满足相关的食品安全要求。
5.审查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将根据现场检查和技术评审结果,向申请企业发出审查结果通知。
6.发放许可证:若申请企业通过了审查,相关部门将发放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企业方可进行食用植物油的生产和销售。
3. 审查细则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将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以下细则:3.1. 生产设施和设备•申请企业须具备食用植物油生产所需的生产设施和设备,并保证其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生产设施须保持整洁、通风良好,并具备相应的消防设备;•设备使用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并保证其定期维护和保养。
3.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申请企业须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风险评估;•企业须制定并执行相应的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并确保员工遵守相关的卫生和安全制度;•企业须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能够对产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过程进行追溯。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宣贯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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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橄榄油
橄榄油的生产和消费主要集中在地中
海沿岸国家。近年来,中国作为橄榄 油消费的新市场,橄榄油进口呈上升 趋势。有原瓶包装进口,也有进原油 再分装。我国四川、云南、甘肃少数 地区引进油橄榄种植技术,也有极少 量橄榄油加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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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橄榄油
分类(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 |——特级初榨橄榄油 |——优级初榨橄榄油 |——普通初榨橄榄油 1)橄榄油—|——初榨油橄榄灯油(不能直接消费) |—— 精炼橄榄油(精炼处理) |—— 纯正橄榄油(初榨+精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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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小磨香油
①筛选~⑤磨酱与水代法工艺相同。 ⑥调温均质:入榨前,将麻酱胚打 入均质锅内,进行调温均质,边搅 拌边加热,温度保持在80℃~90℃, 使胚料充分混合均匀,不分层,水 分适当蒸发,达到入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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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小磨香油
⑦压榨:榨油机进行预热,机
体温度上升到85℃~95℃以后, 进料,高压压榨,同时自动卸 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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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芝麻油(香油)
20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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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小磨香油
1)水代法制油 水代法是制取小磨香油的特殊 方法,它是通过在磨制好的芝麻酱 中,加适量水,利用油料的非油成 分对油与水的亲和力的不同,将油 脂与麻渣等物质分开的制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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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小磨香油
水代法制取的小磨香油,香味浓 郁,色泽较深。其工艺流程为: 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 烟 →吹净→磨酱→ 对浆搅油 → 振荡分油 → 芝麻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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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油、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
3)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 表面活性剂法分提是指在油脂冷却结晶后, 添加表面活性剂,改善油与脂的界面张力,借 脂与表面活性剂间的亲和力,形成脂在表面活 性剂水溶液中的悬浮液,促进脂晶离析的分提 工艺。常用的表面活性剂为十二烷基磺酸钠。 流程: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 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 软脂、硬脂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宣贯教材课件

审查要求
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整改 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审查。
现场核查
核查内容
对企业实际生产条件、生产工艺流程等进行现场核查 。
核查方式
采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进行。
核查要求
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立即整改,并加强日常监督 检查。
审查结论
通过审查的企业,颁发《食用植物油 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
审查过程
该企业在接受审查前,对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理解, 对自己的生产条件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整改。
成功关键
该企业注重细节,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主动与审查 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展现出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
失败案例
案例概述
某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因存在严 重问题,未能通过生产许可证审 查,被要求限期整改。
审查结果
审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多个问题, 如生产条件不达标、质量管理体 系不完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等 。
失败关键
该企业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缺 乏足够的重视,未能建立完善的 质量管理体系,且在审查前未进 行全面自查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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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通过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审查, 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 进食用植物油产业的健康发展。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申请或已获得食用植物 油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适用产品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食用植物油产品的 生产,包括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 、葵花油等。
审查原则
01
02
03
依法审查
审查工作应依据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进行,确保企业符合相关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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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植物油食品安全抽检细则

食用植物油食品安全抽检细则1.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食用植物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花生油、大豆油、菜籽油、棉籽油、芝麻油、亚麻籽油、葵花籽油、油茶籽油、棕榈油、棕榈仁油、玉米油、米糠油、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核桃油、红花籽油、葡萄籽油、花椒籽油、椰子油、杏仁油、食用调和油、煎炸过程用油等。
本细则内容包括产品种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
1.2 产品种类产品种类见表1。
表1 产品种类1.3 企业规模划分根据食用植物油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食用植物油(除煎炸过程用油)产品年销售额作为划分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表2。
表2 企业规模划分1.4 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1534 花生油GB 1535 大豆油GB 1536 菜籽油GB 1537 棉籽油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102.1 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GB 8233 芝麻油GB/T 8235 亚麻籽油GB 10464 葵花籽油GB 11765 油茶籽油GB 15680 棕榈油GB/T 17756 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GB/T 18009 棕榈仁油GB 19111 玉米油GB 19112 米糠油GB/T 22327 核桃油GB/T 22465 红花籽油GB/T 22478 葡萄籽油GB/T 22479 花椒籽油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3347 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SB/T 10292 食用调和油NY/T 230 椰子油GB/T 22509 动植物油脂苯并(a)芘的测定反相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3373 食品中抗氧化剂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与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T 5009.23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测定GB/T 5009.27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T 5009.30 食品中叔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与2,6-二叔丁基对甲酚(BHT)的测定GB/T 5009.32 油脂中没食子酸丙酯(PG)测定SN/T 1050 进出口油脂中抗氧化剂的测定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148 植物性食品中游离棉酚的测定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T 5524 植物油脂检验扦样、分样法GB/T 5530 动植物油脂酸值和酸度测定GB/T 5538 动植物油脂过氧化值测定GB/T 21911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SN/T 3147 出口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GB/T 21927 食品中叔丁基对苯二酚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7376 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甲酯的制备GB/T 17377 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甲酯的气相色谱分析GB/T 5009.202 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极性组分(PC)的测定SN/T 1745 进出口大豆、油菜籽和食用植物油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检验方法指定检验方法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1.5 抽样1.5.1 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包括小包装产品[20L/桶(瓶)以下]、标准食用油桶(200L)装,散装产品包括油池、油罐、车槽装油,煎炸过程用油。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引言食用植物油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品原料,其生产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法规和标准。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是对企业进行生产许可的一种重要证件。
为了确保食用植物油的生产安全和质量,国家对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进行了严格的审查。
本文将介绍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细则,以帮助企业了解和满足相关要求。
1.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生产设备情况、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等内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用于确认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
•生产场所图纸:展示生产场所的平面布局和设备摆放情况。
•检验报告:提供食用植物油的质量检验报告,包括重金属、微生物等指标。
•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
•其他附加证明材料:根据具体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
2. 设备设施要求•生产设备:应具备符合规定的食用植物油生产设备,包括储油罐、搅拌机等。
•清洁设施:应设置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清洁设施,包括清洗工具、设备等。
•加热装置:应设有符合标准的加热装置,确保植物油的加热过程符合要求。
•废弃物处理设施:应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保证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3. 生产管理要求•原料采购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确保原料的来源可追溯性和质量可控性。
•生产记录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生产记录管理制度,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关键参数,便于追溯和分析。
•质量控制体系:应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合格。
•包装与标识管理: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管理,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可溯源性。
•检验与检测管理:应定期进行产品抽样检验和实验室检测,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4. 卫生与安全要求•卫生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生产区域的卫生控制、员工的卫生培训等。
•废物处理: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废物处理,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安全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设备安全、生产过程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 前言食用植物油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需的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申请也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完成该项申请。
2. 相关法规和标准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审查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其中包括:1.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3.相关技术规范等。
在申请时,必须严格符合这些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 申请文件清单企业申请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交一系列申请文件,清单如下: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格》;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食品生产设施及设备证明文件;4.原材料、辅料及其他用料的购货发票、收货单、检验报告等;5.生产工艺流程图及说明;6.食品配料表及配料说明;7.生产车间平面图;8.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产品检验报告等。
以上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否则可能导致申请失败。
4. 审查细则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细致审核:4.1 生产场所及设备审核生产场所必须符合食品生产卫生要求,建筑结构完好,通风、排水等系统正常运行。
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标准和要求,且使用维护良好。
审核不合格需及时整改,并提供整改证明。
4.2 原材料审核原材料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致病的微生物。
对于有特殊处理要求的原材料,必须详细说明处理过程和相关证件。
4.3 生产工艺审核企业必须制定完整、严格、规范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操作。
对于具有危险性的工艺环节,必须制定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具有相应的安全证书。
4.4 检验报告审核申请企业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报告必须由符合国家规定的检验机构开具,并经过有效的检验和验证。
产品的质量指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 结语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是一项必要的工作,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充分、准确的申请材料,并严格按照审查细则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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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制取原油
⑴压榨法制油工艺流程:
①以花生仁为例:清理→剥壳→破碎→轧胚→蒸炒→压榨→花生原油。
②以橄榄油为例(冷榨):
低温冷压榨--→倾析--→离心分离
余油、水混合物
鲜果→ 清理→ 磨碎→ 融合初榨橄榄油
离心倾析---→离心分离
⑵浸出法制油工艺流程:
以大豆为例:清理→破碎→软化→轧胚→浸出→蒸发→汽提→大豆原油
⑶水代法制油工艺流程:
以芝麻为例:芝麻→筛选→漂洗→炒子→扬烟→吹净→磨酱→ 对浆搅油→ 振荡分油→ 芝麻油
2. 油脂精炼
化学精炼工艺流程:
原油→过滤→脱胶(水化)→脱酸(碱炼)→脱色→脱臭→成品油
物理精炼工艺流程:
原油→过滤→脱胶(酸化)→脱色→脱酸(水蒸气蒸馏)→脱臭→成品油
3. 油脂的深加工工艺(包括油脂的氢化,酯交换,分提等)
⑴棕榈(仁)油分提工艺流程
①干法分提工艺:
棕榈(仁)油→加热→冷却结晶→过滤→软脂、硬脂
②溶剂法分提工艺:
棕榈(仁)油→溶剂稀释→冷却结晶→分离→蒸发溶剂→软脂、硬脂
③表面活性剂法分提工艺:
棕榈(仁)油→棕仁软脂稀释棕仁油→冷冻→润湿硬脂晶体→离心分离→洗涤→干燥→软脂、硬脂
(二)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棕榈(仁)油:分提工艺。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酸值(酸价)超标;
2. 过氧化值超标;
3. 溶剂残留量超标;
4. 加热试验项目不合格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的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蝇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压榨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
(1)筛选设备;(2)破碎设备(需要破碎时);(3)软化设备(需要软化时);(4)轧胚设备(需要轧胚时);(5)蒸炒设备(需要蒸炒时);(6)压榨设备;(7)剥壳设备(需要剥壳时);(8)离心分离设备(需要离心分离时);(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2. 采用浸出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
(1)筛选设备;(2)破碎设备;(3)软化设备;(4)轧胚设备;(5)浸出器;(6)蒸发器;(7)汽提塔;(8)蒸脱机;(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3. 采用水代法制油生产的企业应具备
(1)水洗设备;(2)烘炒设备;(3)碾磨设备;(4)搅拌振荡设备;(5)过滤设备;
4.油脂精炼设备
(1)过滤设备;(2)脱胶设备(炼油锅,离心机);(3)碱炼设备(炼油锅,离心机);(4)脱色设备(脱色塔);(5)脱臭设备(脱臭器);(6)脱蜡设备(需要进行脱蜡时);(7)包装设备;(8)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5. 油脂分提工艺设备
(1)冷却结晶罐;(2)分离设施(过滤、吸滤或离心设备);(3)冷媒系统。
6. 食用植物油分装企业应具备
(1)储油罐;(2)自动或半自动定量灌装设备;(3)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
所列生产设备应根据生产工艺设计的需要进行配置。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T17756-1999《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GB/T17757-1999《高级烹调油通用技术条件》;GB1535-2003《大豆油》;GB1534-2003《花生油》;GB1536-2004《菜籽油》;GB1537-2003《棉籽油》;GB10464-2003《葵花籽油》;GB11765-2003《油茶籽油》;GB19111-2003《玉米油》;GB19112-2003《米糠油》;GB/T8235-1987《亚麻籽油》;SB/T10292-1998《食用调和油》;GB/T8233-1987《芝麻油》;GB/T 15680-1995《食用棕榈油》;GB/T 18009-1999《棕榈仁油》;NY/T 230-2006《椰子油》;LY/T1534-1999《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及其检验》;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严禁采用混有非食用植物油料和油脂的原料生产食用植物油。
企业生产食用植物油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罗维朋比色计(橄榄油除外);(二)电炉(可调温式);(三)分析天平(0.1mg);(四)温度计(分度值0.1℃,标准中规定了熔点项目时,有此要求);(五)气相色谱仪(溶剂残留量项目委托检验的,此设备可不作要求)。
七、检验项目
食用植物油产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食用植物油质量检验项目表
注:1. 表中的检验项目应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而定,产品标准中有该项目要求的进行该项检验。
2.标签除符合GB7718-2004的规定及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中的标签要求。
八、抽样方法
根据企业所申请取证产品品种,在成品库中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发证检验。
芝麻油单独抽样,其他食用植物油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有半精炼、全精炼的品种,优先抽取精炼程度高的产品。
对生产半精炼食用植物油,又分装精炼油的企业,应各抽取1种产品,进行发证检验。
抽样基数:同一批次的食用植物油产品不得少于50桶(瓶),且总量不少于80kg。
抽样数量:抽取2个包装桶(瓶)且总量不少于3kg。
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及抽样单内容经确认无误后,由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规定的,判为符合发证条件;检验项目中有1项或者一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判为不符合发证条件。
以其他植物油料制取的小品种食用植物油如:红花籽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等,其发证检验项目按照《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2005)和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
九、其他要求
(一)本类产品允许分装。
(二)食用调和油行业标准(SB/T10292-1998)对食用调和油进行了严格的定义,并将其按产品质量要求分为3个等级,即调和油、调和高级烹调油、调和色拉油。
检验结果按照食用调和油行业标准中相应等级指标要求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