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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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1 总则1.0.2 本规范适⽤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不适⽤于观众厅⾯2积不超过200m 或观众容量不⾜300 座的剧场建筑。

1.0.3 剧场建筑根据使⽤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性质确定,其他⽤途应适当兼顾。

1.0.4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型 1601 座以上; ⼤型 1201,1600 座;中型 801,1200 座; ⼩型 300,800 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 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 座。

1.0.5 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 年以上,⼄等51,100 年,丙等25,50 年;5 观众厅5.1 视线设计5.1.1 视线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表演区的全部。

当受条件限制时,也应使视觉质量不良的座席的观众能看到80%表演区。

5.1.2 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镜框式台⼝剧场宜选在舞台⾯台⼝线中⼼台⾯处;2 ⼤台唇式、伸出式舞台剧场应按实际需要,将设计视点相应适当外移;3 岛式舞台视点应选在表演区的边缘;4 当受条件限制时,设计视点可适当提⾼,但不得超过舞台⾯0.30m;向⼤幕投影线或表演区边缘后移,不应⼤于1.00m。

5.1.3 视线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视线升⾼差“c”值应取0.12m;2 隔排计算视线升⾼值时,座席排列应错排布置,保证视线直接看到视点;3 ⼉童剧场、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露天剧场视线升⾼值可提⾼⼀些要求;4 为满⾜较⾼⾳质要求,视线升⾼值设计宜采⽤较⾼要求。

5.1.4 舞台⾯距第⼀排座席地⾯的⾼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镜框式舞台⾯,不应⼩于0.60m,且不应⼤于1.10m;2 伸出式舞台⾯,宜为0.30,0.60m,附有镜框式舞台的突出式舞台,可与主台齐平。

场地与建筑设计---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场地与建筑设计---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五、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1.0.4 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厅容量可分为:特⼤型 1601座以上;⼤型 1201—1600座;中型 801—1200座;⼩型 300-800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3.0.2 剧场基地应⾄少有⼀⾯临接城镇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

临接的城市道路可通⾏宽度不应⼩于剧场安全出⼝宽度的总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800座以下,不应⼩于8m;801-1200座,不应⼩于12m;1201座以上,不应⼩于15m。

4.0.6 剧场应设观众使⽤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

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

男、厕所厕位数⽐率为1:1,卫⽣器具应符合下列规定:(1)男厕:应按每100座设⼀个⼤便器,每40座设⼀个⼩便器或0.6m长⼩便槽,150座设⼀个洗⼿盆;(2)⼥厕:应按每25座设⼀个⼤便器,每150座设⼀个洗⼿盆;(3)男⼥厕均应设残疾⼈专⽤厕位。

5.1,1 视线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表演区的全部。

当受条件限制时,也应使视觉质量不良坐席的观众能看到80%表演区。

5.1.2 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镜框式台⼝剧场宜选在台⼝线中⼼台⾯处;当受条件限制时,设计视点可适当提⾼,但不得超过舞台⾯0.3m;向⼤幕投影线表演区边缘后移,不应⼤于1m。

5.1,3 视线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视线升⾼差“c”值应取0.12m;隔排计算视线升⾼值时,坐席排列应错排布置,保证视线直接看到视点。

5.1,4 镜框式舞台⾯距第⼀排坐席地⾯的⾼度不应⼩于0.6m,且不应⼤于1.1m.5.2.3 坐椅扶⼿中距,硬椅不应⼩于0.5m;软椅不应⼩于0.55m。

5.2.4 短排法坐席排距,硬椅不应⼩于0.8m;软椅不应⼩于0.9m。

5.2.5 短排法每排坐位排列数,双侧有⾛道时不应超过22座,单侧有⾛道时不应超过11座。

5.3.1 观众厅内⾛道的布局应与观众席⽚区容量相适应,与安全出⼝联系顺畅,宽度符合安全疏散计算要求。

(完整版)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完整版)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完整版)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声学一、剧场设计应包括建筑声学设计;建筑声学设计应参与建筑、装饰设计全过程。

二、扩声设计应与建筑声学设计密切配合;装饰设计应符合声学设计要求。

三、自然声演出的剧场,声学设计应以建筑声学为主。

观众厅体形设计一、观众厅每座容积宜符合下列规定:剧场类别容积指标(m3/座)歌剧4.5~7.0戏曲、话剧3.5~5.5多用途(不包括电影)3.5~5.5设置扩声系统时,每座容积可适当提高。

二、观众厅体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观众厅体形设计,应使早期反射声声场分布均匀、混响声场扩散,避免声聚焦、回声等声学缺陷。

电声设计应避免电声源的声聚焦、回声等声学缺陷。

声学装饰应防止共振缺陷。

2、楼座下挑台开口的高度与挑台深度比,宜大于或等于1:1.2,楼、池座后排净高应大于或等于2.8m。

三、观众厅声学设计应包括伸出式舞台空间。

四、剧场作音乐演出时,宜设置舞台声反射罩或声反射南。

观众厅混响设计一、观众厅满场混响时间设定宜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使用要求及不同体积,在500~1000HZ范围内宜符合下表规定:使用条件观众厅混响时间设置.歌舞1.3~1.6s话剧(2000~10000m3)1.1~1.4s戏曲多用途、会议2、混响时间频率特性,相对于500~1000HZ的比值宜符合下表规定:使用条件125Hz250Hz2000Hz4000Hz8000Hz歌舞1.00~1.351.00~1.150.90~1.000.80~1.000.70~1.00话剧1.00~1.201.00~1.10戏曲多用途、会议上列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适用于600~1600座观众厅。

二、混响时间设计,采用125、250、500、1000、2000、4000、8000Hz等七个频率;设计与实测值的允许偏差,宜控制在10%以内。

三、伸出式舞台的舞台空间与观众厅合为同一混响空间,按同一空间进行混响设计。

四、舞台声学反射罩内的空间属观众厅空间的一部分,具有舞台反射罩(板)的观众厅的混响应另行设计。

GBT50356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6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T50356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篇一: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由建设部2005年发布的GB/T50356国家标准,对三大类厅堂的建筑声学设计进行了规范,这里的三大类厅堂除专业电影院外,应该是相近的厅堂,未特别注明话剧剧场、戏曲剧场、歌剧院或(转载于: 小龙文档网:gb/t,50356-2005,剧场建筑声学设计规范)音乐厅等,都归入多功能剧场。

事实上,各地所建的大剧院、文化中心剧场都为多功能剧场,其建声设计均应按此规范进行。

一般认为建声设计应包含厅堂体型、体量、混响时间、声场分布、噪声控制及声缺陷消除几个方面。

既然称为建声设计,其与建筑的整个过程及多个工种会发生关联,理应相互配合。

但目前国内对剧场的设计往往分为建筑设计、内装修设计及各工种设计几大块,时间、过程、设计单位等相对独立,建声设计虽然贯穿于剧场建设的整个过程,但联系、配合的很少,这样就达不到理想的结果,这是应引起重视的作为设计者,大家对混响时间、声场分布的重要性是有认识的,但对混响时间频率特性重视不够,这是因为混响时间频率特性跟厅堂的装修材料、结构密切相关,只有与装修设计者充分沟通、协商。

采用不同的装修材料,不同的吸声结构才能予以满足,而相对合适的混响时间、混响时间频率特性对音质的影响更大。

作为建声设计,按国家标准,对体型、体量等作为一般性规定,由负责建声设计者提出意见、建议,但现实情况是,在规划阶段,建声还未参与,往往是由业主提出,更有甚者是某一领导提出,交由土建设计单位。

理论上不存在无法处理的建声解决办法,但毕竟是一件费钱、费工的事,这种情况应尽量避免。

标准把噪声控制作为专门的章节进行了规范,关于噪声控制是剧场建声设计的重点和难点。

根据实际的测试结果,剧场的静态噪声往往达不到NR30曲线的要求。

究其原因主要是:1、剧场的太平门的隔声量不达标。

2、空调盘管风机噪声过高。

3、消防机械排烟风道未做隔声降噪处理。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88[ 2007-11-5 8:28:00 | By: chinesepump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 57-88<>lang=EN-US>7.1.8剧场建筑内观众厅吊顶内的吸音、隔热、保温材料和观众厅(包括乐池)内装修材料均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采用可燃材料时必须作阻燃处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2&#0;90<>lang=EN-US>4.0.6旅馆的客房、大型厅室、疏散走道及重要的公共用房等处的建筑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并严禁使用燃烧时产生有毒气体及窒息性气体的材料。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124&#0;997.2.10殡仪馆内骨灰寄存室内的装修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阻燃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大规范》 GB 50045&#0;95(997年版)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 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4防烟和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0;95(1997年版)8.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8.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8.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lang=EN-US>1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平方米。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平方米。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是结合当前国家和本行业发展现状,根据建(构)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按照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和建筑基础及装修设计的有关规定,
解决当前剧院建筑设计中建筑历史文化保护、节能、防火、无隐患、安全有序上演等问题
而制定的强制性管理性文件。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投入使用、结构改造、装修改造和维修保养的剧院建筑(包括新院线、临时性舞台)背景建筑及其他有关建筑;新建、改建、改造时,应以成套施工图纸为
基础;有条件改造、拆除时,应并套原有成套施工图纸。

本规范规定的要求包括剧院建筑的各种设计要求、设备选型方案、内部空间布置及管
理制度、维护和运行管理等,以保证剧院可以安全、舒适和有艺术表演效果的上演。

1、建筑分析和研究:应对剧院建筑进行有效的建筑分析,根据文化遗产、城市环境、文化地域特色以及地方传统建筑风格等,确定建筑结构形式和新旧建筑之间的衔接形式,
并将建筑形态、风格结合起来;
2、技术规程及材料选择:应科学选择建筑材料、安裝工艺技术,确保材料符合本规
范的要求,并符合施工工程的质量要求;
3、剧院内部设计:应重点考虑影院和舞台的设计,采用合理的室内空间布局设计,
确保使演出安全、顺利,以达到艺术效果,并考虑设置相应的演艺设备;
4、安全及消防保护:采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使剧院无论是开院运营还是演出过
程中均具备安全;
5、维护:必须对剧院的装修、保温、排气等设备进行有效的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整体而言,《剧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旨在提高剧院建筑设计质量,创
造安全、科学的剧院结构和装饰装修,造福大众,促进文化建设发展。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剧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剧院建筑设计规JGJ57-88第1章总则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第3章前厅部分第4章观众厅4.1 视线设计4.2 座席4.3 走道4.4 其它第5章舞台5.1 主台、侧台5.2 乐池5.3 舞台机械设备5.4 演出技术用房和设施第6章后台第7章防火与疏散7.1 防火7.2 疏散7.3 消防给水7.4 火灾报警第8章声学8.1 观众厅体型设计8.2 观众厅混响设计8.3 扩声系统设计8.4 噪声控制8.5 其它声学要求第9章建筑设备9.1 给水排水9.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9.3 电气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本规用词说明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城镇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其舞台部分的技术标准,主要适用于镜框式台口、箱型舞台剧场,其它类型剧场,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剧场建筑根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主要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用途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定,其他用途应适当兼顾。

第1.0.4条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601座以上大型1201~1600座中型801~1200座小型300~800座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过1200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过1800座。

第1.0.5条剧场建筑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剧场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二、耐火等级:甲、乙等剧场不应低于二级,丙等剧场不应低于三级;三、室环境标准应符合本规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第1.0.6条观众厅面积不超过200m2或观众容量不足300座者,可按一般建筑规定执行,不受本规限制。

第1.0.7条剧场建筑设计除应按本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设计标准、规和规定。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3.0.3 条剧场主要入口前的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不小于0.20m2/座留出集散空地;2 当剧场前的集散空地不能满足前款规定,或剧场前面疏散口的宽度不能满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面或侧面另辟疏散口,但其宽度不得小于3.50m。

尚应满足车行视距要求;3.0.6条剧场总平面设计应功能分区明确,避免人流与车流交叉。

布景运输车辆应能直接到达景物出入口。

3.0.7 条剧场总平面设计应为消防提供良好道路和工作场地及回车场地,内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净宽不应小于3.50m,3.0.10 条演员宿舍、餐厅、厨房等附建于剧场主体建筑时,必须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并有单独的疏散通道及出入口。

4.0.5 条剧场设吸烟室时,有池座和楼座时应分层设置。

4.0.6条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厕所,厕所应设前室。

厕所门不得开向观众厅。

5.2.4条座席排距应1 短排法:硬椅不应小于0.80m,软椅不应小于0.90m,2 长排法:硬椅不应小于1.00m;软椅不应小于1.10m。

3 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楼座及池座最后一排座位排距应至少增大0.12m。

5.2.5 条每排座位1 短排法:双侧有走道时不应超过22 座,单侧时不超11 座;2 长排法:双侧时50 座,单侧有走道时25 座。

5.2.6 条观众席应预留残疾人轮椅座席,座席深应为1.10m,宽为0.80m,位置应方便残疾人入席及疏散,并应设置国际通用标志。

5.3.2 条池座首排座位排距以外与舞台前沿净距不应小于1.50m,与乐池栏杆净距不应小于1m;当池座首排设置残疾人席时,应再增加不小于0.50m 的距离。

5.3.3 条两条横走道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20 排,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横走道与后墙之间座位不宜超过10 排。

5.3.4条走道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短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0.80m,纵走道不应小于1.00m,2 长排法边走道不应小于1.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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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1总则为保证剧场建筑设计知足使用功能、安全、卫生及舞台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拟订本规范。

本规范合用于剧场建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设计。

不合用于观众厅面积不超出 200m2 或观众容量不足 300 座的剧场建筑。

剧场建筑依据使用性质及观演条件可分为歌舞、话剧、戏曲三类。

剧场为多功能时,其技术规定应按其主要使用性质确立,其余用途应适合兼顾.剧场建筑规模按观众容量可分为:特大型 1601 座以上;大型 1201 ~1600 座;中型 801 ~1200 座;小型 300 ~800 座。

话剧、戏曲剧场不宜超出1200 座。

歌舞剧场不宜超出1800 座。

剧场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

特等剧场的技术要求依据详细状况确立;甲、乙、丙等剧场应切合以下规定:1主体结构持久年限:甲等 100 年以上,乙等 51~100 年,丙等 25~50年;2耐火等级:甲、乙、丙等剧场均不该低于二级;3室内环境标准及舞台工艺设备要求应切合本规范相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剧场设计应进行舞台工艺设计;建筑设计与舞台工艺设计应密切配合,互提设计参数。

剧场建筑设计除应切合本规范外,尚应切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迫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剧场 theater设有演出舞台、观看表演的观众席及演员、观众用房的娱乐建筑。

观众厅 auditorium设有固定座席的为观看演出用的空间。

池座 stalls与舞台同层的观众席。

楼座 balcony池座上的楼层观众席。

包厢 box(in the auditorium)沿观众厅侧墙或后墙隔成小间的观众席。

舞台 stage剧场演出部分总称,包含主台、侧台、后舞台、乐池、台唇、耳台、台口、台仓、台塔。

台塔 fly tower主台以上至栅顶的空间。

它是舞台表演和机械运作的基本空间。

台仓 understage舞台台面以下的空间。

镜框式舞台 proscenium stage在观众厅和舞台之间设有台口分开的舞台,是我国现有剧场舞台的基本形式。

台口 proscenium opening舞台向观众厅的张口。

台唇 apron stage台口线之外伸向观众席的台面。

乐池 orchestra pit为歌剧舞剧表演配乐的乐队使用的空间,一般设在台唇的前方和下面。

主台 main stage台口线之内的主要表演空间。

侧台 bay area设在主台双侧,为迁换布景、演员候场、暂时寄存道具景片及车台的协助地区。

后舞台 back stage设在主台后边,可增添表演区纵深方向的舞台。

开敞式舞台 open stage舞台表演区和观众席在一个空间内的舞台形式,包含伸出式舞台、岛式舞台、尽端式舞台。

伸出式舞台 thrust stage舞台向观众厅伸出,主要表演区在观众席内,观众席三面围绕舞台。

岛式舞台 arena stage舞台设在观众厅内,观众席四四周绕舞台。

台口墙轴线 axis of proscenium wall土建设计图上标明的台口承重墙结构定位轴线。

台口线 curtain line台口结构内侧边线在舞台面上的投影线,舞台机械定位以此为基准。

栅顶 grid ;gridiron俗称葡萄架,舞台上部为安装悬吊设备的专用工作层。

天桥 fly gallery沿主台的侧墙、后墙墙身上部必定高度设置的工作走廊。

一般舞台均设有多层天桥。

假台口 ( 或活动台口 ) movable pretendnd stage door安装舞台灯具的主要设备,也能将演出台口尺寸作适合调整以适应各样表演。

灯光渡桥 lighting bridge与吊杆平行设置,可起落,安装、检修灯光用,在演出中能上人操作的桥式刚架。

渡桥码头 portal bridge由天桥上伸出的平台或吊板。

由此通往灯光渡桥或假台口上框。

大幕 proscenium curtain分开舞台与观众厅的软幕。

其开启方式又分对开式、提高式、串叠式蝴蝶式等。

檐幕 transverse curtain主台上部的横条幕。

边幕 wings主台双侧的边条幕。

前檐幕 fore-Proscenium curtain大幕前方的檐幕。

纱幕 veil curtain网眼纱制作的无缝幕,挂在台口的叫台口纱幕,挂在天幕灯区前的叫远景纱幕,也能够折叠成装饰衬幕。

防火幕 fire curtain安装在台口处,当发生火灾时,可马上降落将舞台与观众厅分分开,防备火灾漫延的设备。

车台 stage wagon在主台、侧台、后舞台之间,沿导轨前后左右行走的机械舞台;也有无导轨自由挪动的小车台。

起落台 elevating stage在舞台上能够起落台面的舞台机械。

转台 revolving stage主要表演区能旋转的舞台机械。

起落乐池 orchestra lift乐池地面可起落,增添舞台使用功能的乐池。

吊杆 batten舞台上空悬吊幕布、光景、演出器械的杆状起落机械设备,有手动、电动、液压等多种传动方式。

吊点 point hoist舞台上空悬吊演出器械或光景的起落点状机械设备。

天幕 cyclorama悬挂在舞台远景区,表现天空风景的幕布。

面光桥 fore stage lighting gallery在观众厅顶部安装灯具向舞台投射灯光的天桥。

耳光室 fore stage side 1ighting在观众厅双侧安装灯具向舞台投射灯光的房间。

台口柱光架 lighting tower在舞台口内双侧安装灯具的竖向刚架。

灯光吊笼 lighting (cable) basket在舞台双侧上空设置的安装灯具的笼状吊架,能够起落或前后左右移动。

天桥侧光 fly gallery lighting在舞台侧天桥上安装的灯光。

流动灯光 movable lighting在舞台台面安装在灯架上可挪动的灯光。

灯控室 lighting control room控制舞台灯光的操作用房。

声控室 sound control room控制电声系统的操作用房。

舞台监察指挥系统 Stage manager control system舞台监察指挥演出的各样信号和双向对讲系统等。

舞台监督系统 stage monitoring (disp1ay) System察看舞台演职员演出实况的电视监督系统。

3基地和总平面剧场基地选择应切合城镇规划要求,合理布点。

剧场基地应起码有一面对接城镇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

临接的城市道路可通行宽度不该小于剧场安全出口宽度的总和,并应切合以下规定:1 800座及以下,不该小于8m;2 801 ~1200 座,不该小于 12m;3 1201座以上,不该小于15m。

剧场主要进口前的空地应切合以下规定:1剧场建筑从红线退后距离应切合城镇规划要求,并按不小于座留出集散空地;2当剧场前的集散空地不可以知足前款规定,或剧场前方分散口的宽度不可以知足计算要求时,应在剧场后边或侧面另辟分散口,并应设有与其分散容量相适应的分散通路或空地。

剧场建筑后边及侧面对接道路可视为分散通路,但其宽度不得小于。

剧场基地临接两条道路或位于交错路口时,除主要临接道路应切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且剧场基地前集散空地应切合第条1款规定外,尚应满足车行视距要求,且主要进口及分散口的地点应切合城市交通规划要求。

剧场基地应设置泊车场,或由城镇规划一致设置。

剧场总平面设计应功能分区明确,防止人流与车流交错。

布景运输车辆应能直接抵达光景进出口。

剧场总平面设计应为消防供给优秀道路和工作场所及回车场所,并应设置照明。

内部道路可兼作消防车道,其净宽不该小于,穿越建筑物时净高不该小于。

环境设计及绿化应切合城镇规划要求,并应充足进行绿化,创建优秀的环境。

设备用房应防备对观众厅、舞台及四周环境的噪声扰乱。

演员宿舍、餐厅、厨房等附建于剧场主体建筑时,一定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并有独自的分散通道及进出口。

总平面设计应切合无阻碍设计要求,并应切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阻碍设计规范》 JGJ 50 的相关规定。

4前厅和歇息厅前厅面积,甲等剧场不该小于座,乙等剧场不该小于座,丙等剧场不该小于座。

歇息厅面积,甲等剧场不该小于座,乙等不该小于座,丙等剧场不该小于座。

当附设小卖部或冷饮部时,不该小于座。

前厅与歇息厅合一时,甲等剧场不该小于座,乙等剧场不该小于座,丙等剧场不该小于座。

衣物寄存面积不该小于座。

剧场设抽烟室时,应切合以下规定:1有池座和楼座时应分层设置。

2室内装饰天棚应为 A 级资料,墙面和地面不得低于 B1 级资料,并应切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

剧场应设观众使用的卫生间,卫生间应设前室。

卫生间门不得开向观众厅。

男女卫生间厕位数比率为 1:1 ,卫生用具应切合以下规定:1男厕:应按每100座设一个大便器,每40 座设一个小便器或长小便槽,每 150 座设一个洗手盆;2女厕:应按每 25 座设一个大便器,每 150 座设一个洗手盆;3男女厕均应设残疾人专用蹲位。

5观众厅视野设计视野设计应使观众能看到舞台面表演区的所有。

当受条件限制时,也应使视觉质量不良的座席的观众能看到 80%表演区。

视点选择应切合以下规定:1镜框式台口剧场宜选在舞台面台口线中心台面处;2大台唇式、伸出式舞台剧场应按实质需要,将设计视点相应适合外移;3岛式舞台视点应选在表演区的边沿;4当受条件限制时,设计视点可适合提高,但不得超出舞台面;向大幕投影线或表演区边沿后移,不该大于。

视野高升设计应切合以下规定:1视野高升差“ c”值应取;2隔排计算视野高升值时,座席摆列应错排部署,保证视野直接看到视点;3小孩剧场、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露天剧场视野高升值可提高一些要求;4为知足较高音质要求,视野高升值设计宜采纳较高要求。

舞台面距第一排座席地面的高度应切合以下规定:1镜框式舞台面,不该小于,且不该大于;2伸出式舞台面,宜为~,附有镜框式舞台的突出式舞台,可与主台齐平。

3岛式舞台台面,不宜高于,可与观众席地面齐平。

观众席对视点的最远视距,歌舞剧场不宜大于 33m;话剧和戏曲剧场不宜大于 28m;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不宜大于20m。

镜框式舞台观众视野最大俯角,楼座后排不宜大于 20°;凑近舞台的包厢或边楼座不宜大于 35°。

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俯角不宜大于 30°。

座席观众厅面积应切合以下规定:1甲等剧场不该小于座;2乙等剧场不该小于座;3丙等剧场不该小于座。

注:大台唇式、伸出式、岛式舞台剧场不计舞台面积。

剧场均应设置有靠背的固定座椅,小包厢座位不超出12 个时可设活动座椅。

座椅扶手中距,硬椅不该小于;软椅不该小于。

座席排距应切合以下规定:1短排法:硬椅不该小于,软椅不该小于,台阶式地面排距应适合增大,椅背到后边一排最突出部分的水平距离不该小于;2长排法:硬椅不该小于;软椅不该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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