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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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办法

吉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办法

吉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办法作者:暂无来源:《新长征·党建版》 2013年第7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2〕22 号)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不断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健全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为加快富民强省进程、实现吉林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引导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把人才优先发展的要求具体化、政策化、项目化,切实做到谋划发展超前考虑人才保证,制定计划超前考虑人才需求,研究政策超前考虑人才导向,部署工作超前考虑人才措施,努力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2.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

坚持人才投资优先保证,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化投入机制。

从2014 年到2020 年,省人才开发基金年均增长10%,市(州)、长白山开发区、县(市、区)财政要逐年增加人才开发经费投入。

从2013 年到2015 年,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省和市县财政科技研发经费年均增长20%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中支持企业的经费占财政科技投入的比重不低于70%,重点向创新人才科技成果转化倾斜。

到2015 年,全省人力资本投入占GDP比例达到13%。

3.加快区域人才强省建设步伐。

进一步扩大人才总量,加快人才结构布局战略性调整,以人才结构优化引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人才合理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通过调整人才政策、实施重大人才项目、优化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人才综合竞争力,力争通过3 年左右时间,使我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10 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8%。

到2015 年,我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人才贡献率达到20%。

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项目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项目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项目方案一、项目名称: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项目二、项目背景:为培养高质量、高素质的人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各级高校大力推行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工作。

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推动培养质量的提升,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教育部启动了普通高等学校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

三、项目目标:1. 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2. 建立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机制和模式,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3. 让学生在学科基础上具备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为我国“双一流”建设和“中国制造2025”贡献智力资源;4. 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为高校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四、项目内容:1. 拔尖创新人才选拔。

每年择优选拔一批具有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的学生,培养和推荐“学术、科技、文化、艺术、运动五大领域”的拔尖人才。

2. 创新教育改革。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广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能力,提升师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 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建立一批科研创新基地和实践创新平台,为学生提供学术、科技、文化、艺术、运动等领域的实践机会,支持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

4.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经费支持。

通过经费的支持,为拔尖创新人才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保证其在科研、学术、文化等方面的创新实践活动得到充分发挥。

五、实施方式:1. 建立项目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制定实施方案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2. 通过竞争选拔机制,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项目导师制。

3. 通过实践基地、科研基地等方式,为学生提供实践与创新的机会,鼓励学生创新、创造。

4. 加强经费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公开、公正、公平,定期进行经费审核,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5. 加强项目成果的总结、评估和推广,及时总结经验,推广优秀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案例。

吉林省人社厅积极推动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转型升级

吉林省人社厅积极推动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转型升级

贡献情况评价人才。 对 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 社 会 自由职业专 业技术人 员和农村 实用型 人
近年来 。 吉林省人社厅积极创新评价
机制。 出台 了《 吉林省 关于激励科研 人 员
、 《 吉林省 才等 。 打破人才、 地域等限制 , 使其享有国 享受院 士专 项津贴 的两院院士 4 5人 , 国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暂行办法》
拔尖创新人才 1 1 6 6人 , 累积培养博士后
事科技成果转 化并作 出突 出贡献 的九类 资格 申报量超过 6万人 ,其 中约 4 0 %的
连续 两年保 持了稳 4 6 0 0 余人 , 高层 留学回国人 才 5 7 0 0多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 可根据本人专业技术 增幅为非公专技人员 ,
方法。
荣梅 在接到 省级 专业技 术人 才培训 基地 制定 的《 关于 加强全省 专业 技术 人才队伍 建设的实施意见》 。真正让 人才投入优 先
服务 领域 延伸—— 打造 人才 工作新 牌匾时掩饰不住 内心的激动。
平台
继 东北 电力大 学获得 人社 部批准 为 实现 了制度化保障 。 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 国家级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基地之后 。 设立 1 0年来 , 每年的投入都在持续增长 ,
吉林 省人社厅 深入开展 “ 非公专技 人 殊津贴专家 4 3 4 5人 , 吉林省 有突 出贡献 若干意见》 等一系列人 才评价机 制改革创 道 。 , 2 O l 3年专业技 术 的中青年 专业技术人 才 2 1 5 6人 , 吉林省 新举 措 , 根据 这些文件 规定 , 凡在省 内从 才职称 政策 宣讲 活动 ”
中小学教 师普遍关注新的《 吉林省 中小学 的标准 .一致 同意改评 正高级 工程 师资 定。

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实施方案

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实施方案

阅读小报模板
标题:【阅读小报】——带你领略知识的海洋
一、本期导读
本期阅读小报将为您推荐一系列精彩纷呈的读物,包括畅销小说、经典名著、科普读物等,让您在忙碌的生活中找到一片宁静的阅读天地。

二、好书推荐
1.《XXXX》——一部感人至深的畅销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在逆境中勇敢追求
梦想的故事。

2.《XXXX》——一部经典名著,描绘了人性的复杂与美好,让您领略文学的
魅力。

3.《XXXX》——一本深入浅出的科普读物,带您探索宇宙的奥秘,增长见
识。

三、阅读心得分享
1.小明:《XXXX》这本书让我深刻体会到了友情的力量,也让我明白了坚持
梦想的重要性。

2.小红:《XXXX》让我对人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学会了珍惜身边的
亲人和朋友。

3.小李:《XXXX》让我对科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激发了我探索未知世界的
欲望。

四、阅读技巧与方法
1.制定阅读计划:合理安排阅读时间,保证每天都有一定的阅读量。

2.深度阅读:在阅读过程中,注意思考、总结,将所学知识转化为自己的见
解。

3.拓展阅读:在阅读某一领域的书籍时,可以尝试阅读相关领域的书籍,以
拓宽视野。

五、阅读活动预告
1.下期我们将举办一场读书分享会,邀请大家分享自己的阅读心得和体会。

2.我们还将组织一次线上读书打卡活动,鼓励大家坚持阅读,养成良好的阅
读习惯。

六、结语
阅读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力量。

希望本期阅读小报能为您带来丰富的阅读体验和收获。

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共同成长!
【阅读小报】编辑部敬上。

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实施细则

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实施细则

吉林省人才政策2.0版实施细则2月7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正式发布。

面对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形势,聚焦全省产业空间布局、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等客观实际,为进一步回应广大人才安心、安身、安业的诉求,着力让各类人才在吉林享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广泛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论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我省研究制定了《人才政策2.0版》。

2.0版人才政策共4个方面、21条措施。

政策聚焦人才关心关注的重点和整体人才环境优化,突出务实管用原则,立足于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赋能。

聚焦人才最关心关注的现实问题,把有限资源投入到住房保障、家属安置、子女教育、就医和税收奖励等方面,全面升级加码。

落户政策宽。

所有人才落户零门槛。

住房保障政策全。

满足人才不同需求,在安家补贴基础上,增加了人才周转房和租房补贴政策,提供买、住、租全方位保障。

家属就业政策优。

按照对口相适原则安置,保持职级待遇不变。

子女入学照顾面广。

对人才区分不同类别,制定相应的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就医服务分级全覆盖。

聚焦优化用人主体引才、留才、聚才环境,最大限度为用人主体放权松绑、降低成本。

下放人才招聘和职称评审权。

将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长春新区等国家园区和人才密集用人单位。

将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权直接放到事业单位,可不占本单位岗位数量。

放宽柔性引才、技能培训补贴条件。

对柔性引才产生场地、设备等投入的,给予一定资助,发给“人才飞地”聘用人才的奖励和报酬不计入税基。

放宽大企业大项目培训补贴发放条件。

同时对参加省以上技能大赛的企业和技工院校一事一议、分类分级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聚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全方位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政策资金支持。

最大力度奖励成果转化。

对科技成果转让或作价投资的,拿出转让收益或股权中的70%用于奖励;对自行转化或合伙转化的,连续5年拿出10%的利润用于奖励,目前全国最高。

拔尖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拔尖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拔尖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拔尖培养计划是为了培养和选拔优秀人才,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实施拔尖培养计划,对于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和学科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二、总体目标。

本计划旨在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培养和选拔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拔尖创新人才,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推动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

三、实施方案。

1. 选拔机制。

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选拔机制,包括学术能力测试、科研成果评价、创新潜质评估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确保选拔出真正的拔尖人才。

2. 培养模式。

建立灵活多样的培养模式,包括导师制、项目制、实践训练等多种形式,根据个人特长和兴趣进行个性化培养,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3. 学科建设。

加强学科建设,优化学科结构,提升学科竞争力,为拔尖人才提供良好的学术氛围和科研条件。

4. 团队合作。

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科研团队合作,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5. 国际交流。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学生提供国际化的学习和科研环境,拓展国际视野,提升国际竞争力。

6. 资金支持。

加大对拔尖人才的奖励和资助力度,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生活保障,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和积极性。

四、实施保障。

1. 政策支持。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拔尖培养计划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2. 管理机制。

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任务分工,确保计划的落实和执行。

3. 资源保障。

加大对拔尖培养计划的资金投入和资源支持,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科研条件,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

五、实施效果评估。

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定期对拔尖培养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和提高计划的实施质量和效果。

六、总结。

拔尖培养计划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举措,对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学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案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案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然而,当前我国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教育体制不尽人意、培养机制不够完善等。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案,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人才需求。

二、目标设定1.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2.培养一批具有独立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为社会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帮助。

3.培养一批具有全球视野和跨学科素养的人才,能够适应国际化的创新竞争环境。

三、培养方案1.教育体制(1)推动教育体制重大,更加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

(2)建立学校和企业合作的实践基地,提供更多实际操作的机会。

(3)增加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会,鼓励学生参加科学实验和创新竞赛。

2.课程设置(1)增加实践课程和项目实训的比例,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

(2)推行跨学科课程的设置,培养学生的跨学科素养。

(3)开设创新思维和创造力培养课程,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导师制度(1)加强导师制度建设,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导师选择机制。

(2)增加导师的培训和交流机会,提高导师的教学水平和指导能力。

(3)鼓励导师和学生进行科研合作,提供更多研究资源和支持。

4.国际交流与合作(1)鼓励学生参加国际性的学术交流和实践活动。

(2)建立国际合作项目,吸引国际优秀学生和教师来我国学习和研究。

(3)增加国际性的创新竞赛和项目,提高我国拔尖创新人才的国际竞争力。

四、实施方案1.提高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比例,增加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

2.成立专门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构,负责制定具体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制度。

3.搭建创新平台,提供资源和支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和实践活动。

4.加强与企业合作,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和培训资源,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5.加强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6.加强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奖励和激励机制,鼓励他们在创新领域做出更多的贡献。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6.06.28•【字号】吉人社办字〔2016〕47号•【施行日期】2016.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7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特设岗位设置管理机制,不断丰富人才配置形式,优化人才结构布局,发挥特设岗位在集聚激励人才和服务创新创业中的调控促进作用,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试行意见。

一、设置原则专业技术特设岗位一般称为专业技术临时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经批准设置的事业单位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因深化改革所需宏观调控而设、解决“高精尖缺”等特殊人才岗位聘任、化解“已评未聘”人员突出矛盾、引导紧缺急需人才到基层一线创新创业等方面。

专业技术特设岗位聘用人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事业单位统一管理。

岗位设置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岗位专设。

专业技术特设岗位须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的实际需求专门设定。

(二)坚持自主管理。

事业单位是专业技术特设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主体,在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监管下,承担专业技术特设岗位设置和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坚持因需设岗。

事业单位应结合实际需要和人才发展需求,科学合理提出专业技术特设岗位设定等级、数量以及拟聘人员需求。

(四)坚持严格标准。

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特设岗位人员要坚持标准条件,严格程序,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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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吉发[2003]13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兴业战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培养造就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新科技革命要求、适应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队伍,促进吉林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决定实施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工程”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人才兴业战略为核心,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为重点,适应我省高新技术发展和支柱产业、优势产业、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建设的需要,通过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加大投入,营造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的激励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凝聚和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拔尖创新人才队伍,为促进我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高层次骨干人才保证。

二、目标任务“工程”总体目标任务是:围绕工业省、生态省和科教省建设的目标,根据我省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远景规划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经过5年努力,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有利于高层次创新人才集聚与成长的良好环境,建立起有利于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使用的激励机制。

在我省高新技术、支柱产业核心技术、重大工程技术和重点学科领域里按不同层次培养造就一批富有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

第一层次:10名左右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业绩突出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社会科学专家;第二层次:100名左右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在各学科、各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技术造诣的带头人;第三层次:1000名左右在各学科和技术领域成绩显著、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年轻人才。

三、领域、条件和对象(一)选拔领域:具有战略性意义、代表当代科技前沿的基础研究领域;具有科技先导性意义的光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先进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等高新技术领域;具有科技产业化意义的支柱产业核心技术、重大工程技术和重点学科领域;适应经济国际化需要的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领域等。

(二)选拔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创新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进取精神和显著的创新业绩。

3.年龄在55岁以下(含55岁)。

(三)选拔对象:1.第一层次对象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承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关键人员;国家重点学科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进入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列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等。

2.第二层次对象为:获“中国青年科技奖”人员;承担省(部)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领头人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成绩的优秀年轻人才等。

3.第三层次对象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重点是在关系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涌现出来的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包括在吉工作的博士、博士后和高层次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等。

各层次人选主要在已列入各地各单位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中产生。

四、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工程”工作的领导,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和省科技厅组成“工程”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工程”的实施。

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重点抓好一、二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工作,特别是培养造就一批冲击世界科技前沿、勇于创新和创业的杰出人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工程”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专家管理处。

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的具体实施办法,推荐各层次人才人选,督促、落实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计划。

人选所在部门和单位负责人选的培养工作,尽力为人选的快速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

五、选拔和管理(一)人选每年推荐一次。

第一、二层次人选每次选拔30名左右,第三层次人选200名左右。

人选产生的具体办法是:1.各地、各单位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出本地区、本单位推荐人选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后,将人选填写的《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工程人选推荐表》(一式三份)报省人事厅,非公经济组织人选可直接上报省人事厅,也可由属地人事部门上报。

2.省人事厅根据“工程”总体目标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后,报“工程”领导小组核准、审批。

3.集中进行公示,公布人选名单,颁发《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入选证书》。

(二)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考核制度,全面加强对人选的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由人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每年结合年度考核组织实施,重点是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包括受资助的项目进展情况。

考核结果将作为资助、奖励和调整的依据。

依照考核结果对人选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集中对人选进行核定、调整一次。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所属人选的基本情况、业务进展、现实表现及考核结果,对于那些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考核不合格以及有其它不符合标准行为的,应从人选中调整出去。

各地、各单位的人事部门要做好考核结果的备案工作。

其中,第一、二层次人选的考核结果报省人事厅专家管理处备案。

(三)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省人事厅建立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人选信息库,各地、各单位应建立本地本单位人选信息库,定期将信息汇总上报省人事厅,以便随时掌握各层次人才的培养情况。

六、培养措施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推荐重点领域的优秀中青年人才进入“工程”,实行重点培养,重点使用。

不断改善人选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建立政府、单位和社会共同投入、共同培养、共同使用、共同受益的培养使用模式,形成分层次、多渠道培养造就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工作体系,努力创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建立有利于提高人选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机制各单位要针对不同层次人才的培养目标,制定不同的培养计划。

加强以“工程”人选为核心的人才群体建设,依托“工程”人选所在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加强人选的培养。

积极支持第一层次的人选建立科研工作站,赋予充分的科研自主权,保障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的技术装备、科研经费和人才梯队建设。

支持和鼓励并重点资助第二层次的人选参与国内外讲学、出国研修和开展科研合作等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紧跟国际科技前沿,提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保证第三层次人选的脱产业务研修时间和学术假期,每年从第三层次人选中选拔资助一批年纪轻、有发展潜力且政治素质好的人选,到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深造,或公派到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国际知名企业从事科研工作。

充分利用国内外智力优势,积极探索与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有条件的单位要实行导师带培制和助理制,充分发挥著名专家和学者的传、帮、带作用,提高人选的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

(二)建立政府引导、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投入机制各地、各单位都要将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建立人才开发资金杰出专业技术人员科研项目资助制度。

采取以培养单位投入为主,政府人才开发资金和人选共同出资培养的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所属的“工程”各层次人选进行定向投入。

省人事厅依照《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以培养第一、二层次人选为目标的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受理工作。

具体时间为1月至3月。

资助的重点对象是承担符合我省高新技术发展及老工业基地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及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创新项目的人选。

对申报资助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二层次人选,按申报项目所需经费,分别按最高不超过项目所需经费的30%、20%比例择优资助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按最高不超过20%、10%比例择优资助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剩余部分由人选所在单位匹配解决。

第三层次人选项目的资助,原则上由所在单位按照培养目标需要自行解决,对涉及我省支柱产业技术改造、重点工程技术创新,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项目,可申报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申报资助经费的20%。

经费资助申请由“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受理。

申报材料由“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初审后,报省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公室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

充分发挥各类基金、专项经费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省自然科学基金、省成果转化基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以及省各类计划项目对各层次人选承担的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对申请“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各层次人选给予配套资助和重点倾斜。

本着“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方式加大对“工程”各层次人选的投入力度,并按投资比例分享科研成果的收益,实现人才投资与回报的良性循环。

(三)建立有利于促进人选脱颖而出和施展才华的用人机制各地、各单位要结合人事制度改革,创造公正、公平、公开、竞争和尊重特点、鼓励创新、信任理解的用人环境,促使人选脱颖而出。

建立专家咨询制度。

积极支持专家进入各级政府咨询机构,参与重大学术技术决策和经济、科技发展规划的制定,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对接。

要积极吸收专家参与高新技术、支柱产业核心技术、重大工程技术和重点学科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鼓励和支持他们通过竞争承担重要项目或关键岗位的领导工作,促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提高创新创业能力。

建立领导联系专家制度。

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及人事部门的负责人要采取多种方式与1-2名专家建立固定的经常性的联系关系,并把联系专家制度作为密切政府与广大专业技术人才联系的重要渠道长期坚持下去,认真倾听、采纳专家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其生活、学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建立有利于调动人选积极性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荐人选进入全国和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

每年有重点地宣传一批成绩显著的人选。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广泛宣传人选的先进事迹,提高他们的知名度和社会地位,以形成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五)建立有利于提高人选道德素质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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