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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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热电公司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某热电公司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某热电公司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职业病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保证劳动者安全和健康所必须配备的,带有防护功能的用品。

2、接触有害因素的所有人员都应按时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3、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选定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4、由办公室负责,根据不同工种对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需要制定《职工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发放标准给员工配备合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1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2不得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

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4.3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限期,或逾期不发放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4工种相同且劳动条件相同,应发给相同的职业防护用品。

从事多工种作业,按其经常从事或主要从事的工种发给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5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视其经常或主要参加劳动的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6新增加工种或个别需变动职业病防护用品及标准时,由办公室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另行发放。

4.7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规定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使用的,应视为违章作业。

5、办公室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与发放工作。

5.1办公室要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制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的安全性、可靠性。

5.2职业病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和使用部门都要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保管、发放台帐,防护用品的去向、数量、时间均应详细登记。

5.3员工脱离生产﹙工作﹚岗位三个月及以上者停发或顺延劳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时间。

属按月发放的小型防护用品,员工脱离工作岗位一个月及以上者停发当月防护用品。

5.4因工作需要改变工种的人员,从调动工作次月起按新工种发放职业病保护用品。

新旧工种职业病防护用品相同部分,期限合并计算,新工种没有的已发放的职业病防护用应予收回。

5.5故意损坏职业病防护用品者,由个人原价赔偿。

2024年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篇)

2024年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篇)

2024年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职业病危害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矿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化工、医疗单位等。

三、用品管理(一)防护用品的保管1. 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保管室,保持防护用品的干燥、通风。

2. 防护用品保管室应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并设置必要的警示牌,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3. 防护用品保管室应按照不同种类进行分类存放,并进行相应标记和编号,以便管理。

(二)防护用品的发放1. 防护用品发放应由专门负责的工作人员进行,按照需要进行登记和核对,确保防护用品发放到位。

2. 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根据职业病危害人员的具体工作环境和作业需求进行合理配置,并按照一定的配额进行发放。

3. 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及时更新,确保职业病危害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处于良好状态。

四、用品使用(一)防护用品的佩戴1. 职业病危害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2. 防护用品佩戴前应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如发现有破损或过期的,应立即更换。

3. 防护用品佩戴时应根据具体工作环境和危害程度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并正确佩戴,确保能够有效防护。

(二)防护用品的保养1. 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循正确的保养方法,定期清洗、消毒和检查。

2. 防护用品在非使用状态下应进行分类存放,避免受到损坏或破坏。

(三)防护用品的更换1. 防护用品应按照使用寿命和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更换。

2. 防护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破损或功能失效,应立即更换。

五、保护责任(一)单位责任1. 单位应对职业病危害人员的防护用品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保障防护用品能够及时发放和更新。

2. 单位应配备专门的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3. 单位应定期组织对防护用品的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规范公司员工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员工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员工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____省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暂行规定》,《规定》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

一些特殊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

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故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和保养制度。

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

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的安全帽,发现有磨损、疵点的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的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时更换。

不合格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必须具备国家安监____的安全标志、标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五篇)

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五篇)

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新众业音响设备厂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

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和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一、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1、安全部门负责____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

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分公司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进行统计上报。

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

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6、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二、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总务部提出,经总经理审批后,由总务科统一购买。

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5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1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用人单位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病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根据岗位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正确有效地个体防护用品。

产品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等,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用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

一些特殊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

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原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和保养制度。

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

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的安全帽,发现有磨损、疵点的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的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时更换。

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职业病危害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关于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的一些内容和要求:
1. 用品管理责任:企业应设立防护用品管理责任部门或专人,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分发、使用、定期检查、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2. 防护用品种类:根据职业病危害的具体情况,企业应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防护服、耳塞、护目镜、手套等。

3. 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分发:企业应根据职业病危害人员的实际需求,采购足够的防护用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发。

4. 使用要求:职业病危害人员在进行有职业病危害作业前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

防护用品的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应制定并告知工作人员。

5. 定期检查和维护:企业应定期检查职业病危害人员的防护用品是否完好、洁净、有效,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更换。

6. 报废处理:防护用品使用寿命到期或者损坏不能修复时,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确保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7. 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人员的防护用品使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防护意识和使用技能。

8. 监督检查:企业应建立相关监督检查机制,确保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落实对于保障职业病危害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应得到企业的充分重视和执行。

2024年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篇)

2024年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篇)

2024年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____年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t第一条为了保护职业病危害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岗位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加强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果,确保职业病防护措施的落实。

第四条根据不同工作环境和职业病危害的特点,使用不同的防护用品,并在使用过程中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的质量监督和检验,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六条职业病危害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定期维护,保证防护效果。

第七条各级管理部门应与职业病危害人员沟通交流,及时解决使用防护用品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人员应参加相关培训,学习正确使用和维护防护用品的知识,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

第二章防护用品的选择和配备第九条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职业病危害的特点,选择适合的防护用品。

第十条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过合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第十一条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根据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和工作岗位的特殊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防护用品的数量要足够,确保所有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都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第十三条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更换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确保及时有效。

第三章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第十四条职业病危害人员在从事相关工作时,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避免受到损坏和污染,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职业病危害人员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改防护用品,以确保其防护效果。

第十七条职业病危害人员应定期对防护用品进行维护和检查,如发现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第十八条防护用品的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和维修,确保其使用寿命和效果。

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防护用品的选择和使用。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做好职业危害防护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发生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并且规定了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必须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3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规范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保管和检查工作,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4条本制度的执行范围为本单位内所有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包括生产、工厂、办公等全部工作场所。

第5条本制度的执行者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并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第6条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有关个人防护用品的需求清单,包括种类、数量等信息。

第7条委托专业的供应商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确保所购买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具有检验合格证明。

第8条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之前,必须经过单位领导的审批,并由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核对和确认。

第9条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得违规操作或搞隐瞒。

第三章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第10条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通过登记、备案等手续,确保每位职工都能够获得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11条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确保使用者的安全,不得私自挪用或私自处理。

第12条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由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记录,包括姓名、工种、数量等信息。

第13条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必须自觉佩戴,并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不得私自更改或弃用。

第四章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第14条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佩戴,不得擅自拆卸或更改。

第15条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必须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使用效果,避免感染疾病。

第16条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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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规范员工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配备、发放、领用和使用,以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因素,切实保障员工职业健康,有效预防职业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车间所有员工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二章法律依据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条《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章定义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职业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第五章防护用品要求
第六条产品名称、型号明确。

第七条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明确。

第八条含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五章公司个人防护用品分类
第九条呼吸器官防护用品类--防尘口罩、防毒口罩、防毒面具及空气呼吸器等。

第十条眼、面防护用品类--防护眼镜、防护面屏。

第十一条听觉器官防护用品类—耳塞。

第十二条皮肤保护用品类--普通手套、防酸碱手套、防穿刺切割手套、其他类型手套。

第十三条其他用品类--安全鞋、绝缘鞋、防酸碱防化靴。

第六章防护用品管理
第十四条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申报、入库质量验收、保管、发放审批、使用监督、报废处理。

(二)财务部(仓库)负责防护用品的保管,负责采购资金的统筹。

(三)供应部负责公司防护用品的统一采购。

第十五条防护用品购置要求
(一)防护用品的购置,各部门、车间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
计划并报送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统一编制采购计划。

(二)购置防护用品时,其质量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且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符合本规定“第5条”。

(三)购置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特种防护用品的购置,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书和安全标志”。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必须保存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防护用品验收要求
(一)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入库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对其验收的产品质量负责,凡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一律不准入库。

(二)防护用品采购审批、采购和验收入库登记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并签字。

采购审批、发票、验收入库登记、个人领用签字记录等应当归档保存。

第十七条防护用品配备要求
(一)公司为员工提供足额且符合防护要求的防护用品。

(二)公司依据岗位工种特点及安全防护的需要发放。

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三)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应当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阻燃服、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或防静电服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防护用品的发放和领用要求
(一)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

不属于领用绝缘工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时,必须提出申请报公司批准。

(二)未到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凡有破损、报废或失去防护功能的,经过批准,以旧换新。

(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有台帐,领用者本人签字。

第十八条防护用品使用要求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强制性预防措施,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应监督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入职前必须对员工进行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维护基本知识的培训。

(三)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应当定期进行品质检查,不合格和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四)职工应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损、报废或者丢失。

(五)及时的更换失去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允许员工使用出现功能瑕疵的防护用品。

(六)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在质保期限内使用,超出质保期限的,一律不得使用。

防毒、防尘类呼吸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时更换过滤材料。

第十八条防护用品报废处理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处
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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