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订金和预付款在法律上的不同
金融合同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5篇

金融合同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5篇篇1甲方(金融合同提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金融合同参与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即将签订金融合同,为了明确双方权益及义务,并了解定金与订金的区别,特订立本协议。
一、引言在金融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正确使用与区分是保证合同正常履行的重要环节。
为此,甲乙双方需在签订金融合同前明确两者的概念及区别,以确保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权益不受损害。
二、定金的概念及作用1. 定金是指在合同签订时或合同签订前支付的一部分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
2. 定金的目的是为了表明合同的诚意及确保合同的履行。
若合同得以正常履行,定金通常会被计入合同总价款;若合同无法履行,定金可能会被作为违约金或损失赔偿。
三、订金的概念及作用1. 订金通常指的是在合同签订前支付的部分款项,用以预订或确认某项金融服务。
2. 订金不代表合同履行的担保,其主要作用是表示对某项金融服务的预定意向。
合同正常履行时,订金会作为服务费用的一部分;若因某种原因合同无法履行,订金的处理需依据双方协商的结果。
四、定金与订金的区别1. 法律地位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则不具备。
2. 违约处理不同:如违约,定金可能面临被扣除的风险,而订金的返还需视双方协商结果而定。
3. 功能不同:定金主要起担保作用,确保合同的履行;订金则表示预订的意向。
五、金融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具体应用1. 双方应根据金融合同的性质及内容确定是否采用定金方式。
2. 如采用定金方式,应明确定金的金额、支付时间、返还及扣除规则等。
3. 对于订金,应明确其性质为预订款项,并约定相应的预订服务内容。
六、违约责任1. 若因甲方原因未明确区分定金与订金,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乙方在支付时应明确款项性质,如因乙方未明确说明导致纠纷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项下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定金与订金有什么不同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接触到买卖合同。
对于买卖合同来说,不论标的额大还是标的额小的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能确保买卖事宜如约履行,当事人会选择用交付定金的方式来作为确保合同履行的一种有效方式。
然而,对于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来说,对于定金与订金的不同规定和不同法律效力可能不是很熟悉,我们在这里对订金与定金作一个区分,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减少日常生活中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的担保。
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订金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订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订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有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需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代表违约不需要担负责任。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
两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合同中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合同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几点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几点定金和订金的区别主要在三个方面,包括法律属性不同、与主合同的关系不同、法律对二者数额要求不同。
在生活中因为定金与订金的读音相同,所以许多人容易将它们混为一谈,虽然能猜测到它们之间应该有何区别,却不能清晰地分辨出它们之间的区别。
笔者尝试着从多个法律角度出发,将它们做一个对比分析。
定金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方式。
订金是指为增强主合同的履约能力,一方交付主合同预付款的行为。
例:甲想购买乙的一台机器,双方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机器价格为5万元,3天后甲将机器运输到甲的居住地,然后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同时合同中约定有定金条款,甲向乙交付1万元的定金,如若三天后甲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买卖无法实现的,乙应该向甲双倍返还定金数额。
例:甲想购买乙的一台机器,但乙看甲不是很富有的样子,有些担心甲根本买不起。
甲为了表明购买机器的决心和能力,希望乙能够将机器出卖给甲,甲表示向乙交付1万元的订金。
最后双方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机器价格为5万元,3天后甲将机器运输到甲的居住地,然后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并在合同中作了相关条款的订金约定。
一、法律属性的不同定金的法律属性是一种担保方式,虽然和担保物权有所不同,但可以适用一种定金罚则。
即当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构成根本违约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债务,则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定金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而不得口头约定,一方当事人也需要实际已经交付给了另一方定金。
在主合同债务履行过程中,接受定金的一方构成根本违约时,支付定金的一方便可请求接受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数额。
根本违约的意思是违约导致主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果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部分没有履行,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此时可以适用部分定金罚则。
在上面的小案例中,如果三天后,乙运输着机器来找甲。
定金-订金-预付款差别

个人收集整理-ZQ每次车展,各大车商总是推出让人动心地价格优惠,消费者就会匆忙下单.今年月,温州一场规模不小地车展过后,麻烦也随之出现.近来,不断有消费者投诉,说订了车后店违约,迟迟不交车,他们想退车,店嘴上同意,但明确表示客户预交地钱只能对半返还.维权记者想要提醒消费者,买车前得仔细看看购车合同,分清“订金”和“定金”、“预付款”地区别.等啊等,店就是不通知提车刚拿回元预付款,陈先生一点也没有高兴,相反觉得憋气.月初,家住温州地陈先生在一家汽车店看中一辆万元地汽车,觉得车各方面性能都不错,他当即表示要购买.但销售人员告诉他,当时没有现车,需要等,可以先付元.想想反正要买,陈先生就同意了交钱,钱付掉后,销售人员就让他签一份协议,里面约定了车型、价格,并注明月底取车.“我以为这就是购车合同,后来发生了事情后,才知道这份协议有问题,只是预付款凭据.”“我等啊等,一直未接到车行地任何电话.”陈先生说,月日,已经过了车行交车时间后,按捺不住地他来到车行要求退货,这时销售人员却告诉他,“车已经到了.”“既然车都到货了,他们为什么不及时通知我?”陈先生生气地认为,车行明显存在违约,当下决定不买车了,要求车行退还当初他交地元预付款.车行则表态:“退车可以,但是钱只能退还一半,给你元.”陈先生越想越气:“明明是车行违约,怎么要我承担责任.我一定要讨回自己地元.”无独有偶,另一位王女士遭遇了同样地情况,她在月份地车展现场订购了一辆轿车,车行也未在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并且未明确告诉她具体地提货时间.等到王女士要求退货时,车行也告知她只能拿回一半预付款.“定金”“订金”要分清“调查发现,两起投诉案件中,双方签订地购车合同都有问题.”具体处理投诉地工商人员告诉记者,在购车时,车行均要求消费者支付定金.之后,车行就给他们出具一张“预付款凭证”,简单注明金额、提车时间、品牌等内容,但唯独对违约责任等关键事项没有做规定.“可以说,双方并没有签定很规范地购车合同,相关条款也不利于消费者.在协议中,车行只说这收地是预付款,并未注明定金,如果是定金,对于商家地违约行为,应当退一赔一.”工商人员表示,在热热闹闹地车展期间,不少车行都接到很多购车订单,他们为了做成生意,并没有考虑到实际地供应能力.经过调解,车行最终全额退还了陈先生和王女士地预付款.律师说法针对类似地购车纠纷,记者咨询了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地资深律师来晓明.来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定金”“订金”两者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当初签协议时,消费者交纳地元明确为“定金”,车商违约时应当双倍返还,即退一赔一.同样,如果消费者违约,车商有权利没收这笔定金.预付款项明确为“订金”,如果消费者改变主意不想买这辆车了,车商不能克扣下订金,但消费者要为违约付出一定赔偿金,具体数字由双方协商.车商如果违约,到时不能交车,首先要把订金足额退还给消费者,同时要付出一定地赔偿金额.赔偿数字同样由双方协商,一般情况下,如元订金违约期为个月,可参考相应地银行利息.至于“预付款”,法律上和“订金”是一回事,尽管很多要素不全,只要店收下了消费者地预付款,提供了盖章地收据凭证,即使没有签协议,双方之间地买卖关系就已建立.之后地违约责任可参考“订金”这一章.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最好签订规范详细地购车合同,有预付款地情况下,也要明确这笔钱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1 / 1。
“定金”和“订金”有啥区别

“定金”和“订金”有啥区别定金和订金是两个经常被使用的金融术语,也是两个容易被混淆的词语,而且在法律语境中,这两个词语的含义和作用不同。
在商业交易中,两个词往往被使用来代表付款的不同方式,但它们的权益、期限和作用却有很大的区别。
在下文中,我们将从定义、权益和法律角度来分析并比较这两个词语的差异。
一、定义订金和定金都是一种预付款项。
它们都是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前,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的金额。
在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这笔金额被视为定金或订金。
但在实际使用中,两个词语有时也会被互换使用,尤其是在口语中。
订金是指双方签订合同前,买方向卖方支付的款项。
在交易完成之后,这笔款项将被视为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一部分,并将抵扣到总款项中。
如果交易未完成,这笔款项可能会被归还给买方(根据协议的具体条款)。
定金是指在该交易中,买方向卖方支付的前期款项,用于保证该交易的完成。
如果交易未完成,卖方将保留这笔款项作为赔偿金。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售方的行为被认为是严重违约,买方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必须注意的是,这与订金不同。
二、权益订金和定金在权益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
订金主要用于保证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买方会履行合同的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卖方不能履行合同,订金将被退还给买方。
因此,订金主要是为了保障买方的利益。
另一方面,定金主要是为了保障卖方的利益。
如果买方无法按照合同履约,卖方有权收取定金并且可以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
这也是为什么在很多交易中,需要付定金而不是订金。
定金可以鼓励买方认真考虑交易,并确保他们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履行合同。
三、法律角度在法律角度上,定金和订金也存在重要的差异。
根据中国民法典,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定义和作用都是不同的。
首先,法律定义的不同。
根据民法典439条,订金是在合同成立前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定金,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诚意和履行合同的决心。
而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买方或卖方)在合同签订前支付给另一方的款项,用于保障合同履行。
合同法中定金和订金本质的区别

合同法中定金和订金本质的区别合同法中定金和订金本质的区别解释一:定金类似于一种保证合同,带有一定惩罚性质,交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则会被没收定金,接纳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则要双倍返还。
订金则类似于预付款,不具有什么法律规定的惩罚性。
规范来讲区别主要是: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解释二:对于“定金”,依据《合同法》相关条文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
至于“订金”,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视为“预付款”,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款。
订金和定金哪个受保护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
因此,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也就当然不能适用。
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定金和订金(预付款)

定金和订金(预付款):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
预付款与定金具有某些相同之处,但两者的性质根本不同,其区别表现在:1.性质不同。
定金是定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交付或接受定金,本身不是履行主债的义务,而是债的担保方式,是履行定金合同的行为。
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给付预付款是履行主债的行为。
2.作用不同。
预付款的作用在于帮助对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适当履行合同,具有支援性;定金虽然也有这一作用,但是主要作用还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
此外,定金在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时,还可以起到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而预付款则没有担保和证约的作用。
3.效力不同。
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
定金则不同,在合同得到履行时,定金是收回还是抵作价款,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并非一定抵作价款,在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违约惩罚性。
而预付款则没有。
4.支付方式不同。
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交付定金后,定金合同方可成立。
预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5.适用范围不同。
定金在合同中运用广泛,不仅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也可以适用于其他有偿合同。
而预付款一般只能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
金融合同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7篇

金融合同定金与订金有什么区别7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金融合同中的定金与订金问题需要进行明确区分,为保障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为了明确金融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确保双方权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协议。
二、定金与订金的定义及性质1. 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为担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签订前或签订时,由一方按照约定比例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如合同未能履行,则定金可能作为违约金被扣除。
2. 订金:订金一般指的是在合同签订时,支付的一部分款项,用于表示签约方的诚意和确认合同的有效性。
订金通常不具备担保性质,其返还与否需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处理。
1. 担保性质: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而订金则更多表现为合同成立的证明。
2. 退款规则:定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还(如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无责任时),但订金是否退还需视具体合同约定。
3. 金额比例:定金的比例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而订金的金额则相对灵活。
4. 违约责任:如涉及违约,定金可能作为违约金被处理,而订金的处理需结合具体合同条款。
四、合同条款中的定金与订金规定1. 双方在本金融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担保本合同的履行。
2. 若甲方按照约定支付了定金,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在合同正常履行后予以返还。
若甲方违约,定金将按照约定作为违约金处理。
3. 本合同中涉及的订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于表示甲方签约的诚意和确认合同的有效性。
订金的返还方式及条件应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4.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未能履行或产生纠纷,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定金、预付款和订金的区别》
关于定金,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
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
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