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与改进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与改进在新经济时代,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与改进是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内部组织的重要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着公司业绩的发展和长期战略规划的制定。
本文将从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分析其优劣与优化措施等方面进行论述。
1. 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内部组织的权力机构体系。
它是由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等构成的。
公司治理结构承担着公司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
在公司运营的过程中,完善的治理结构可以提高公司效率、保障股东权益、防范内部风险等。
2. 分析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劣公司治理结构的合理性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其优劣影响着公司运作的各个方面。
下面从三个方面分析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劣。
(1) 董事会的作用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部门。
其职责是制定和监督公司的决策,并为公司的长远战略制定提供决策参考。
好的董事会应该能够提供富有创造性的建议和行业经验,能够有效的推动公司的战略发展。
反之,则会阻碍公司的发展。
(2) 监事会的作用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职责是对公司内部运营进行监督。
一个合格的监事会应该具备独立、公正的性质。
其主要任务是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同时,作为股东代表,监事会应该关注股东权益,督促管理层行使职责。
(3) 经理层的作用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其职责是执行公司的决策并监督公司的日常运营。
好的经理层应该能够领导公司经营实现良好的业绩表现。
然而,一些公司在经营中却出现了执行不力、利益私化等问题,这需要一个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来加强监督和管理。
3.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需要进行优化和改进,以提高公司的效率和竞争力。
以下是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几点建议:(1) 加强监管机制增加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管力度,实现董、监、管部门的独立性,确保内部治理的公平和公正,从而帮助公司发展。
(2) 完善股权激励机制完善股权激励机制,吸引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高管人才,提高公司内部人员的积极性和归属感,推动公司健康快速发展。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总结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总结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日益竞争,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显得尤为重要。
一个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规避风险、保护股东利益,并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进行总结,并探讨其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一、背景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的基石,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各个层面的监督和协调机制。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提升公司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必要性1. 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率、管理效果,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通过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可以加强公司内部沟通和协作,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 规避风险: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防范并规避公司各类风险。
通过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及时监测和评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化解,降低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
3. 保护股东利益: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加强对股东利益的保护,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通过完善股东会议制度和股东权益保护机制,有效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提升股东对公司的信任度,促进投资者的持股稳定。
4. 推动可持续发展: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建立完善的企业社会责任制度和环境管理机制,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环境意识,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良性互动。
三、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措施1. 建立健全的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具有决策、监督和协调的职责。
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和运作,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是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措施之一。
2.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对于规范公司经营、防范风险至关重要。
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内部审计机制,可以提高公司治理的效能。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随着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已成为许多企业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本文将探讨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的必要性、调整方向以及调整带来的影响。
一、调整的背景与必要性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内部各利益相关方之间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安排,对于企业的发展和长期稳定至关重要。
然而,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实践中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例如权力过于集中、信息不对称、利益冲突等。
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调整治理结构已成为许多企业必须面对的课题。
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企业决策效率:通过优化治理结构,明确权责分工,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可以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率,加快决策执行过程。
2. 强化内部监管机制:通过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管机制,可以防止腐败行为和权力滥用,保证企业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3. 增强企业适应市场环境的能力: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企业需要更加灵活地应对市场竞争与变革。
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可以为企业提供更为灵活的决策机制,增加企业应对变化的能力。
二、调整方向调整公司治理结构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等因素。
一般而言,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完善董事会结构: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其合理的组成和运作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可以通过增加独立董事的比例或者引入外部专家等方式完善董事会结构,增强其监督和决策能力。
2.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是防范企业内部风险和保护利益相关方权益的重要手段。
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内控合规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3. 加强股东权益保护: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保护股东权益是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任务。
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加强股东的监督与参与,提高股东权益保护水平。
4. 建立健全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励与约束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关键环节,对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至关重要。
公司治理结构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分析咱先来说说公司治理结构这回事儿哈。
您知道吗,就像盖房子一样,公司治理结构就是那房子的框架,要是框架搭得不稳当,这房子可就容易出问题。
我之前在一家小公司工作过,那经历可让我对公司治理结构有了特别深的体会。
这家公司呢,老板一个人说了算,啥决策都不跟其他人商量。
有一回,公司要接一个大项目,老板一拍脑袋就决定了,也没评估一下团队的能力和资源够不够。
结果呢,项目进行到一半,发现人手不足,技术也跟不上,整个乱成了一锅粥。
这就是典型的治理结构不合理,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衡机制。
那到底啥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呢?简单来说,就是要让各个部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
就像一辆汽车,发动机、轮子、方向盘都得好好工作,还得协调一致,不然车就跑不快,甚至还可能翻车。
首先得有个好的董事会。
董事会就像是公司的大脑,得有眼光,有智慧,能制定出好的战略方向。
董事会成员不能是一群只会点头的“好好先生”,得有不同的声音,能辩论,能争论,这样才能做出明智的决策。
比如说,有的董事会成员可能在市场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有的在财务方面是专家,大家凑在一起,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才能把公司的路指对。
然后是管理层。
管理层就像是汽车的驾驶员,得把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落实下去。
这就要求管理层有很强的执行力,能组织好团队,调配好资源,把公司的目标一步步变成现实。
可不能是那种光说不做,或者瞎指挥的领导。
再说说监事会。
监事会就像是公司的“警察”,得时刻盯着,看看有没有人违规操作,有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要是发现问题,就得及时制止,严肃处理。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股东。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得关心公司的发展,不能只想着分红,不管公司死活。
有些股东,一听说公司要搞长期投资,短期内看不到回报,就开始闹,这可不行。
咱再回过头来看看我之前那家公司。
后来啊,老板也意识到问题了,开始调整治理结构。
他组建了一个小小的董事会,把一些重要的决策拿出来讨论。
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方案

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方案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企业内部组织架构、决策过程以及治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下面是一份公司治理结构分析方案,以便引导企业在这方面进行分析和改进。
一、分析目标1.了解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通过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了解其组织架构、决策过程、治理机构等方面的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提供依据。
2.评估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通过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评估,判断其是否能够有效保障股东权益、规范公司运作、提升管理层的效能等。
3.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分析,发现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后续改善和优化提供参考。
二、分析方法1.文件资料分析通过查阅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公司治理报告等文件,了解公司治理结构的官方规定和组织架构。
2.个案研究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对比分析其公司治理结构,并与本公司进行对比,找出优势和不足之处。
3.问卷调查设计问卷,调查公司内部员工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了解和认可程度,以便了解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运作情况。
4.访谈选择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等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认识和看法,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改善的建议。
三、分析内容1.组织架构分析公司的组织架构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定位。
从公司的业务模式、高层管理架构、部门设置等方面进行分析。
2.决策过程分析公司的决策过程是否透明、科学,是否能够确保利益相关方的权益,是否存在决策权集中或决策环节不清晰的问题。
3.治理机构分析公司的治理机构,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的组成和运作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是否能够有效履行监督和决策职责。
4.利益相关方关系分析公司与股东、员工、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方的关系,看是否能够平衡各方利益,保障股东权益,提升员工满意度,保持良好的供应链和客户关系。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一、基本架构
(1)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最高组织,是制定公司发展战略、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任职资
格等大事,监督董事本着法律法规及组织章程的规定执行职责。
(2)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高层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管理
策略,行使公司的行政管理和监督职权。
(3)经理会:经理会是公司最高管理机构之一,由公司董事会行使权限,监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确定经营策略、目标和控制。
二、行政管理机构
(1)董事:董事是一家公司的核心决策者,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高层
管理、非正常经营的审核,以及全部事务的监督和监管。
(2)监事:监事是公司管理的独立第三方,负责审计公司财务报表、检
查公司董事会、经理会的决策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公司是否遵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管理规章等。
(3)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一家公司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负责实施公司发展战略,负责实行资本结构改革、资本运作、经营机构结构改革、决策机制创新等工作。
三、独立机构
(1)审计机构:审计机构是公司内部及外部的独立机构,负责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核算等工作,保障公司的财务秩序。
(2)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公司的独立第三方代理机构,负责审计企业的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的真实可信,将审计报告披露到交易所、投资者及社会。
现代企业制度及公司治理结构

现代企业制度及公司治理结构
现代企业制度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当今社会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企业制度是企业管理的一种制度化机制,其以法律、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形成企业的组织结构、权力分配、决策程序、经营激励等标准和条件,为企业的正常运转提供动力。
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企业制度的基础,是企业内部职能和权力运作的法定形式,它强调公司管理者具有一定的决策权,也着重公司的可控性和企业的责任。
企业现代化制度体系建立是企业治理结构良性发展的重要前提,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制度、资本结构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信息报告制度、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
财务报表审计制度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财务报表审计机制,以确保财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资本结构制度一般要求企业按照规定的资本结构,如股权结构、债务结构、财务政策等,建立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以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主要要求企业对人力资源的招聘、考核、训练等活动实行规范化管理,保证企业人力资源的有效运用。
公司治理结构:现代企业架构

公司治理结构:现代企业架构公司治理结构一直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问题之一。
随着商业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对于治理结构的要求也在不断演进。
本文将探讨现代企业架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性,以及企业可以采取的最佳实践方法。
第一部分:公司治理的定义和演变公司治理旨在确保企业能够有效、透明地管理公司事务,平衡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提高公司绩效和价值。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公司治理结构经历了许多变革和演变。
在传统的公司治理模式中,企业通常由董事会、管理层和股东组成。
董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管理团队,保护股东利益。
管理层负责实施公司战略和经营决策,确保公司运作顺利。
股东则通过投票权和股东会议行使对公司的控制权。
然而,随着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公司治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应现代企业的需求。
现代企业需要更加灵活和透明的治理结构,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商业环境。
第二部分:现代企业架构的特点现代企业架构强调以下几个关键特点:1.扁平化管理结构:现代企业趋向于简化管理结构,减少层级,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速度。
2.多元化董事会:现代企业董事会包括来自不同领域和背景的独立董事,以确保公司管理层能够获得全面和客观的建议。
3.激励机制:现代企业采用多样化的激励机制,如股权激励计划,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管理人员和员工。
4.数字化技术:现代企业利用数字化技术来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和透明度,如电子表决系统、虚拟股东大会等。
5.社会责任:现代企业越来越重视社会责任,注重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部分:现代企业架构的挑战和应对措施尽管现代企业架构带来了许多好处,但也面临一些挑战,包括:1.信息安全和隐私问题:现代企业需要保护客户数据和公司机密信息,防止遭受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2.人才管理问题:现代企业需要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管理人员和员工,提高人才管理效率和质量。
3.监管合规:现代企业需要遵守各种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
为了有效管理这些挑战,现代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意识培训,加密敏感数据,建立安全审计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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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兼评国内外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新进展[摘要] 本文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与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对国内外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结果产生分歧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在上述基础上,运用系统等方法诊断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本质,分析方法,对策一、引言股份公司诞生至今已有400多年的了。
股份公司“天生”的缺陷——“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斯密早在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已涉及到,贝利和米恩斯在1932年出版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则作了较为系统地分析。
由于股份公司诞生后很长一个时期内,股份公司规模一直比较小,股东还可以对管理者进行较为有效的监控,所以“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并不严重。
进入20世纪后,虽然西方主要国家许多工业公司规模有了迅速扩大,但由于当时这些国家实行工业保护政策和贸易壁垒,因而垄断力量迅速,缺乏有效竞争,所以大公司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也未明显暴露出来。
二次大战后,西方国家普遍开始重建,这个时期各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商品普遍短缺,各个公司很容易赚到利润,所以“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也被掩盖起来。
而进入20世纪60年代末后,西方主要国家产品普遍供大于求,全球竞争日益加剧,因而长期以来掩盖着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日趋严重。
1970年美国最大的铁路公司(在全美排名第6)PennCentral的破产标志着“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的“暴发”(Cadbury,2002)。
从此,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开始提到西方主要国家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引起了西方学者们的普遍关注。
概括地讲,20多年来,西方大部分学者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源于“古典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冲突问题上,主要研究涉及公司所有权结构、公司接管、管理者报酬等方面(德姆塞茨,1997)。
近二三年来,西方许多学者又把研究的兴趣集中在分析上市公司中的“内部人控制”及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等方面(GuRler,2001)。
虽然中国上市公司发展的历史才10年多一点,但却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
由于中国把建立现代制度作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把上市公司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突破口,所以上市公司一出现,就引起了大量学者的关注。
中国国内早期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介绍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及西方各国发展现代公司治理的经验教训及模式比较等方面。
近年来,随着上市公司大量问题的频频“曝光”,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及许多学者又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诊断”与“完善”问题上。
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如何“诊断”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和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问题。
关于上述问题,中国学者可谓众说纷纭,分歧甚大。
我们认为,产生分歧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与下述两点有关:一是由对公司治理结构本质的理解的分歧造成的;二是由对公司治理结构分析方法的认识分歧造成的。
如果对现代公司治理本质及分析方法缺乏统一的认识,产生分歧自然是难免的。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们认为在具体探讨如何“诊断”与“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这个问题之前,很有必要对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及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二、复合所有权、股东至上、政府角色近年来,当许多国家政府、学者及相关人员纷纷关注和研究现代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时,美国著名学家德姆塞茨(1999)却提出贝利和米恩斯所说的现代公司“两权分离”问题并不严重,换言之,研究公司代理问题并不重要。
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们认为,在对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进行讨论之前,很有必要对德姆塞茨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扼要分析。
德姆塞茨在其《企业经济学》一书中指出,贝利和米恩斯的著作《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是武断的规范陈述和理论猜测,基本没有经验事实”“认为大公司的所有权极为分散的说法歪曲了真实情况”,“大部分现代公司并不深受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问题之苦”。
其主要根据是“就《幸阜杂志排出的美国500家大公司而言,5个最大股东所拥有的股份比例为1/4左右,在日本和一些重要的欧洲国家,这一比例更高”“资料正确地表明了这一点——大企业的所有权结构比小企业更为分散,但是所有权的集中足以使大股东的利益管理者”。
我们认为,德姆塞茨的上述结论似乎有点草率。
应该承认,从当今现代公司“两权分离”表现的多种形式看,贝利和米恩斯1932年的表述是有一定的缺陷——简单化,即只表述了“两权分离”的一种形式——所有权与控制权完全分离,而忽略了可能发生的其他形式。
然而,只要我们稍作修改,其命题就会更加化。
我们认为,正确的命题应该是:现代公司复合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
我们这里所讲的现代公司复合所有权的主要特点是双重所有:即私人所有和共同所有“私人所有”决定了股东可以自主地做出是否转让其股票和行使其所拥有的权利;“共同所有”意味着每位股东都有权参与公司的重要决策(其权利的大小与其所拥有的股票数量相关)。
由于每个公司复合所有权的构成主体组合情况不一样,因而复合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可能呈现出多样化的形式,如:所有权与控制权完全分离——与贝利和米恩斯的命题相同;部分所有权分离——如部分控股股东与管理者相结合,致使少数股东失去控制权,等等。
许多学者认为后一种分离形式更为普遍。
LaPortaetal.(1999)指出,目前大公司(美国除外)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古典的”贝利和米恩斯问题(即分散的股东不能控制管理者),而是潜在的大股东侵占少数股东利益问题。
OECD(2001)在其举办的“亚洲公司治理结构研讨会会议”中也指出:亚洲各国公司治理结构中很大一部分问题产生于主要股东没有充分考虑其他股东的利益和意见。
中国上市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其中就有国有股“一股独大”造成的“内部人控制”以及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等问题(冯根福,2001)。
由此可见,当年贝利和米恩斯提出“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随着时空的变化而呈现出多样化的形式,所以其原有的表述也应作相应的修正。
然而,不管是“两权”完全分离还是部分分离,贝利和米恩斯所讲的“两权分离”问题及其引发的代理问题始终存在着,而且有时在有些国家还很严重。
Cadbury(2002)最近强调,对于公司治理而言,代理问题仍然是一个重要问题。
美国及西方国家近年来许多大公司丑闻接连不断地“曝光”就是活生生的见证。
所以说,德姆塞茨的上述结论过于简单化。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最早是针对贝利和米恩斯所说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而提出的一系列制度和方法,其主要目的就是保证管理者按照股东的利益办事。
后来,有的学者批评说这种定义过于“狭隘”(Blair,1995)。
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具体定义有很多(郑宏亮,2000)。
从公司治理的目的和主体看,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股东至上”,公司治理主体是股东,这类定义许多人称其为传统观点;另一类是“利益相关者至上”,公司治理主体多元化:包括公司的股东、员工、信贷者、供应商及当地等。
这类观点的主要代表是Blair(1995)、OECD(2001)、Tenev(2002)等。
目前,在西方中占主导地位的还是前一种定义,但后一种定义近年来也开始流行起来。
中国也有许多学者开始采用这一种定义分析问题(杨瑞龙,1999)。
我们认为,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践看,上述两类定义都存在有明显的缺陷:一是它们都没有突出国家政府也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主体;二是后一类定义的外延过于泛化,忽略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
先讨论为什么说国家政府和股东一样,也是现代公司治理的一个主体这个问题。
从各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实践可以看出,任何一个国家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模式都是一个系统。
该系统至少包括三个相互联系的子系统:基础运行系统、基本控制机制运行系统、公司内部运行系统。
基础运行系统主要包括投资主体的有效性、竞争环境的有效性、保障体系的有效性及行政监管的有效性等;基本控制机制运行系统主要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基本控制工具及其相互作用的过程。
其主要由与公司治理结构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因素所决定。
如美、英两国的基本控制机制运行系统的特征是“内弱外强”,即以外部治理工具为主,内部治理工具为辅,而日、德两国则是“内强外弱”,即以内部治理为主,外部治理为辅。
公司内部运行系统主要是指各个公司带有自己特色的运行系统。
任何一个国家的公司内部运行系统都是在前两个系统框架内运行的。
而前两者主要是由国家来提供和实施的。
美、英、日、德等国公司治理结构之所以不同,主要是其基本控制机制运行系统不同造成的。
如美国法律规定银行不许直接持有公司股票,而日本、德国法律则允许银行直接持有股票,这样就决定了它们的股权结构有着根本的不同,而股权结构的不同则对基本控制工具作用过程有着很大的影响。
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比较充分,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运行系统比较健全,所以它们现在公司治理的主要任务是补充和完善基本控制机制运行系统。
即使如此,许多发达国家始终都对上市公司实行严格的监管(Boehmer,2001)。
对于发展中国家或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国家而言,政府不但承担着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基础运行系统和选择基本控制机制运行系统的重任,而且还承担着保障和完善整个系统有效运行的重任,所以在这一时期政府作为公司治理主体的地位则显得格外突出和重要。
可以讲,任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政府直接参与公司治理,都难以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OECD才把建立有效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框架的任务盯在了各国政府身上,才把建立有效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任务留给了各个国家的行政立法者、监管者和公司身上(Shelton,2001)。
上述可见,现代公司治理的主体有两个:一个是宏观治理主体,即国家;另一个是微观治理主体,即公司。
Cadbury(2002)指出:近期世界各国普遍把公司治理提到了经济与的议事日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资本市场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和吸引国外的投资,然而,各个国家若要吸引国外投资者来本国投资,首先要使国外投资者相信本国有一个可靠的公司治理结构在运转,这不仅体现在国家公司治理水平上,而且体现在具体的公司治理水平上。
我们认为,国家与公司在公司治理问题上应有明确的分工,国家一般情况下不会也不应参与公司内部的日常治理过程。
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目标是“股东至上”还是“利益相关者至上”,国外学术界一直存在着很大的分歧(Moon等,2001)。
我们的观点是支持“股东至上”。
主要理由有以下几点:一是公司治理结构目标多元化往往会造成公司无目标,管理者就会失去追求目标(Vives,2001)。
如果公司要考虑各个相关利益者(如股东、员工、消费者、供应商、信贷者、当地社会等)的利益,那么这些利益相关者当中谁的利益重要呢?他们各自的利益大小如何界定?这些都是理论上难以界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