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委须知
学宪法演讲比赛评委须知

学宪法演讲比赛相关事宜(评委须知)一、演讲要求1. 比赛采取自主选题方式进行,演讲稿内容必须围绕“学宪法讲宪法”的主题,结合实际,突出亮点,主题鲜明。
2. 参赛选手组合必须由口语演讲者和手语翻译者组成。
采用站立式演讲,可适当加一些手势。
3. 比赛顺序从高年级到低年级进行,选手上场迟到三分钟视为弃权。
4. 每组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4-6分钟,其中包括自我介绍(姓名,班级等),时间不足或超出将扣分。
二、奖项设置比赛分成高中组、初中组和小学组,高中组设置一等奖1组,二等奖3组;初中组设置一等奖1组,二等奖2组;小学组设置一等奖1组,二等奖1组,颁发荣誉奖状。
得分及评价最高组代表学校参加市级比赛。
三、活动规则(一)比赛规则计分规则及名次确定:采取百分制,现场计分,当场公布,取所有分值的平均分为该参赛选手最后得分。
名次按参赛选手的最后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二)评分标准1. 演讲内容(30分):主题鲜明,层次清晰,详略得当,能结合实际切合主题,旁征博引。
要有个人特点、镇密的思维及逻辑性。
2. 语言表达(30分):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口语及手语表达流畅、生动、语速适中,语调抑扬顿挫,饱含感情。
如能够流利的进行脱稿演讲,适当增分。
3. 仪表风范(20分):仪表端庄,表情自然,形体动作大方得体,具现场感染力,能引起观众共鸣。
4. 时间要求(10分):演讲时间为4-6分钟,不足或超过规定时间酌情扣分。
5. 综合印象(10分):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每位选手演讲完毕后,由评委实行现场打分,记分员按照评委的打分,按平均分来计算各选手得分。
上一大组选手的得分情况将在下一大组选手赛后公布。
做教师评委的注意事项

做教师评委的注意事项做教师评委是一项重要的职责和责任,评委的准确、公正和有价值的评价对于教师的职业发展和学校的教育质量具有很大影响。
以下是做教师评委时需要注意的一些要点。
首先,作为评委,要全面了解评选的标准和要求。
不同的学校和评选机构可能有不同的评选标准,因此在评审之前,评委应该详细了解这些标准,并确保自己对这些标准有清楚的理解。
只有了解了评选标准,评委才能对教师的表现进行准确、公正的评价。
其次,评委应该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
评选的目的是识别和表彰最优秀的教师,评委应该摒除个人偏见和情绪因素,客观地评估每一位申请者的表现。
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应该遵循公正原则,不因为个人感情、好恶或其他不相关因素偏袒或歧视某个申请者。
第三,评委应该遵循专业标准和道德规范。
评委需要对自己的职业责任和专业伦理有清醒的认识,确保自己的判断和评价基于客观的证据和准则。
评委应该保持对申请者的评审结果的保密,并且不泄露评审过程中的敏感信息。
第四,评委应该认真审查申请材料。
评审过程中,评委需要细致地阅读每一份申请材料,并对申请者的教育背景、教学经验、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评委需要将注意力集中在申请者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上,而不是被其他无关因素所干扰。
第五,评委应该多向申请者了解情况。
评委可以通过面试、讨论和其他交流方式获取更多的信息,以便准确地了解申请者的教学能力、教育理念和与学生、家长、同事等的互动情况。
这样可以更好地评估申请者的专业素养和人际交往能力。
第六,评委应该进行有效的记录和总结。
评审过程中,评委应该记录每一个申请者的优点、不足和对应的评价意见,并以客观、明确的语言进行总结。
评委的评审结果应该能够真实反映申请者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学校和其他相关机构做出决策。
最后,评委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评审能力。
评委需要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了解最新的教育理论和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评委还可以通过与其他评委和专家的交流合作,互相学习和切磋,提高评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比赛评委规则

2011重庆市江北区“劳动之星”技能人赛物业管理行业技能比赛——评委规则、会场纪律一、评委规则(一)评委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判原则。
(二)评委在评判时,应充分结合物业管理的专业知识,严格按照各项目的总体方案和比赛细则执行。
(三)评委不得歧视、刁难、排斥参赛队员。
(四)评委有权对参赛队员提问或询问比赛有关的问题,但不得占用参赛队伍的答题时间。
(五)评委若未能听清参赛队员的回答,有权要求参赛队员重新回答。
(六)比赛期间,评委不得接听电话、不得离开评判席、不得做与比赛无关的事宜,否则,所作出的评判无效。
若遇特殊情况评委需要离开评判席,按自动放弃评判处理。
(七)评委不得随意修改所作出的评判成绩,若有改动,需在改动处签上姓名。
(八)评委不得代他人行使评判的权利。
(九)评委在评判完成绩后,应在评分表上签上姓名,若未签名,按无效评判处理。
(十)评委有义务向对评判有疑问的参赛队员诠释评判的依据、理由。
(十一)评委在评判时若无法准确判定,应向评委组长提出,及时召集所有评委商讨。
(十二)评委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二、参赛队员规则(一)参赛队员应规范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二)参赛队员应尊重每一位评委。
(三)参赛队员在比赛过程中应认真提取评委的提问,全程使用普通话回答和表述,且需吐字清楚、表述明白,对评委提出的重述要求应按要求重述。
(四)比赛期间不得做与比赛无关的事宜,不得夹带作弊,不得接听电话,不得无理取闹,否则,本参赛队的成绩按无效计分。
(五)参赛队员若对评委的评判有异议,有权利向评委组或组委会申诉。
属于共性问题的,由每个参赛队的领队在赛后向评委组书面提出;属于个性问题的,由参赛队(组)的领队(组长)举手,征得评委同意后再行质疑。
(六)参赛队员若不服评委的评判,不得当众喧闹,更不得采取侮辱、殴打等不法方式,否则,本参赛队每项参赛的成绩均按无效计分。
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提请法律追溯。
(七)在别的参赛队比赛过程中,旁观的参赛队不得喧哗、不得喝倒彩、不得提示、不得影响比赛氛围,否则本参赛队的成绩按无效计分。
评委的注意事项

评委的注意事项
作为评委,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参赛作品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评判。
2. 严格遵守评审规则、流程和标准,不偏袒、不随意评价。
3. 保护参赛者的知识产权,不泄露参赛作品的信息,维护比赛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4. 评审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其他评委的意见,充分讨论,达成一致的评分结果。
5. 公正、客观、细致地评价参赛作品,并对每个作品给出审评意见,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和反馈。
6. 在评价过程中要注意态度和用语,不攻击参赛者,不使用歧视性言语。
7. 不携带任何形式的纸质资料或电子产品进入评审现场。
8. 遵守评审时间和会议安排,不早退、不迟到、不请假。
9. 保守评审结果,不与第三方分享评价信息,包括媒体、家人和朋友等。
10. 轻松、愉快、尽责地履行评审工作,为比赛的顺利进行和成功落幕做出贡献。
评标委员会评委须知

评标委员会评委须知为使评标工作合法、有序、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评委须知,请各位评委在进行评审活动之前,认真阅读并签字。
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保护招标、投标人的的合法权益,做到公平、公正。
二、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三、评标活动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委应支持并配合项目负责人、特邀监督员开展的相关工作。
四、评标活动应当接受招标单位委派人员的监督。
五、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审活动。
对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项目投标人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项投标人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情况。
六、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七、评委享有独立评审的权利。
八、评委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打分和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九、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过程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电话、手机与外界联系。
需进行咨询的,应告由现场人员进行。
十、评审纪要由评委全体成员签字。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委会成员拒绝在评审纪要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评委会应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十一、评标结束后,评委会即告解散。
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及时归还招标人。
十二、评委会成员不得和任何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或单位进行私下接触,不得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委会成员和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外透露与评标有关的情况。
十三、由于评审专家个人的违规行为给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评审专家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评委签字:。
评委须知

评委须知
一、维护比赛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守评选工作的职业道德;
二、本着对参赛选手负责,对电台负责的精神,履行自己的神圣使命,严格掌握评判标准,以真实的实力和水平作为评判的唯一依据,不打关系分,评委间不互相举荐和照顾选手,坚持公正原则,独立完成评判;
三、在评判过程中,廉洁自律,不接受托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选手的水平给予客观评判;
四、如果与选手有利益关系,主动提出回避请求;
五、违反以上规定并经查证属实,组委会将解除行为人评委资格。
单位:
评委:(签名)。
评标评审委员会评委须知【模板】
评标评审委员会评委须知为使评标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评标评审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须知,请各位评委在评标前,认真阅读并签字。
下列内容为监督员宣读部分:一、评标活动依法进行并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监管。
二、评委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标。
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或与投标人有任何私下接触的,评委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评委回避。
三、评委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应主动放在规定地方寄存。
评标期间,若发现带有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一律作违规处理。
四、在项目开始评审前,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推选产生评委会组长。
评委会组长应具备高级职称,精通所从事的专业,或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权威,组长负责主持、协调项目评审的全面工作。
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委会组长。
五、评委会组长在评标前组织全体评委理解招标文件要义。
评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及评标办法,结合项目的重点评审要求,客观公正地对投标人的技术参数的响应性(包括样品的符合性)及商务报价作出独立评审结论,并对此结论承担个人责任。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六、评标对投标人作出投标无效处理及重要扣分前应当采取询标方式,投标无效要有明确的法律或招标文件依据,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投标无效的原因、询标情况、依据及结论。
评委会对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符合性指标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当进行复核。
评委不按照招标文件列明的程序、方法、标准进行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或审核不严、疏漏等违法违纪行为导致项目复议并改变本次评标结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予支付复议劳务费用。
同时,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将根据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评委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的,应当通知该投标人,由组长主持质询并记录和形成最终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面试中评委注意事项
面试中评委注意事项面试中评委的注意事项十分重要,评委的评判准则直接影响着面试结果。
以下是一些我认为评委在面试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首先,评委应该在面试开始之前充分了解面试者的背景资料。
评委可以通过简历、推荐信、作品集等来了解面试者的学术背景、工作经验、个人能力等信息。
这有助于评委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更好地去评判面试者的实力。
其次,评委应该对面试者的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判。
评委在评判时应该注重面试者的能力和潜力,而不仅仅只是看表面现象。
评委应该注重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多个方面。
第三,评委应该注重面试者的表达能力。
面试者的表达能力可以体现其沟通能力和语言能力,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评委应该关注面试者的表达是否清晰、流畅、准确。
如果面试者能够用简洁、有条理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那么这个面试者很可能具备较强的表达能力。
第四,评委应该注意观察面试者的态度和品质。
面试者的态度和品质对于工作的发展和团队的凝聚力都有很大的影响。
评委应该观察面试者的自信程度、积极性、责任感等方面。
如果一个面试者表现出良好的态度和品质,那么他很可能适合这个工作。
第五,评委应该关注面试者的专业知识。
在面试中,评委可以通过提问的方式来验证面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
评委可以提出一些与所应聘岗位相关的问题,测试面试者对该领域的了解程度。
评委应该对面试者的回答进行仔细思考和分析,从而判断面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
最后,评委在面试过程中应该保持专业和严谨。
评委应该为面试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遵循面试规则和程序。
评委要保持冷静客观,不受个人喜好和偏见的影响,从而做出更准确、公正的评判。
总而言之,评委在面试中的评判准则对于面试结果具有重要影响。
评委要充分了解面试者的背景资料,注重面试者的能力和潜力,关注面试者的表达能力、态度和品质,重视面试者的专业知识,保持专业和严谨。
只有如此,评委才能做出公正、合理的评判,选择出最适合的人才。
评标评审委员会评委须知
评标评审委员会评委须知为使评标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评标评审评委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须知,请各位评委在评标前,认真阅读并签字。
下列内容为监督员宣读部分:一、评标活动依法进行并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监管。
二、评委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标。
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项目,或与投标人有任何私下接触的,评委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评委回避。
三、评委所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应主动放在规定地方寄存。
评标期间,若发现带有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一律作违规处理。
四、在项目开始评审前,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推选产生评委会组长。
评委会组长应具备高级职称,精通所从事的专业,或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权威,组长负责主持、协调项目评审的全面工作。
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委会组长。
五、评委会组长在评标前组织全体评委理解招标文件要义。
评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及评标办法,结合项目的重点评审要求,客观公正地对投标人的技术参数的响应性(包括样品的符合性)及商务报价作出独立评审结论,并对此结论承担个人责任。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六、评标对投标人作出投标无效处理及重要扣分前应当采取询标方式,投标无效要有明确的法律或招标文件依据,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投标无效的原因、询标情况、依据及结论。
评委会对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符合性指标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当进行复核。
评委不按照招标文件列明的程序、方法、标准进行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或审核不严、疏漏等违法违纪行为导致项目复议并改变本次评标结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予支付复议劳务费用。
同时,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将根据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评委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的,应当通知该投标人,由组长主持质询并记录和形成最终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面试评委守则
面试评委守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认真、负责地实施面试。
二、面试期间接受统一封闭管理,不私自外出,不与无关人员交谈或进行与面试无关的活动,不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考场,如无意中携带的应主动关闭后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三、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保密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向应试者和其他人员泄露面试试题及相关信息。
四、按时到达考点、考场,提前做好面试的一切准备工作。
五、正确理解和掌握面试测评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面试,客观、公正地进行测评。
六、面试期间集中精力,保持良好的状态,认真听取考生回答问题,不在考场内随意走动、喧哗,以免影响考场秩序。
七、面试过程中坚持独立思考、独立评分,不以任何方式对其他评委施加影响,不打“人情分”、“关系分”。
八、考生回答问题时,不得询问考生姓名,不得让考生私自回答问题,不得对试题作任何解释,不得对考生做任何提示或暗示。
九、与应试者有回避关系或其他不适宜担任面试评委情况的,应主动提出。
十、面试期间忠于职守,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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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须知
感谢您出席本次十佳歌手大赛担任评委工作,以下是一些比赛中评分的注意事项:
决赛赛制
1.开场(选手合唱)
2.入围赛第一轮:15名晋级决赛的选手,每人演唱一个曲目(时间3分半,带伴奏,三名选手报一次分数)15进5,10名待定。
(主持人公布结果)
3.游戏环节:
4.入围赛第二轮:10进5,按照抽签顺序,从1号开始,分为单数组和双数组的选手们,任意选择对方组别中的选手两两清唱pk. 每人2分钟以内。
第二轮成绩组成:入围赛第一轮*30%+清唱pk*70%(可自由发挥,有个人特色者最佳)
5.抽奖环节
6.排位赛:入围十佳的选手按照顺序上台演唱一个曲目(限时3分半,带伴奏)(五名选手报一次分数)
7.嘉宾献唱
8.公布最后成绩(十佳名次;部分特别奖项:最佳台风奖、最佳人气奖、最具创意奖;其余为优秀奖)
打分规则
入围赛第一轮:15名选手依次打分,分数分为声色音质、演唱技巧和舞台表现,评委按演唱者表现打分。
每次打分完毕工作人员会进行统计,三名选手报一次分数。
入围赛第二轮:选手PK,记录一个第一轮分数,打一个清唱分数,最后总分算入围赛第一轮*30%+清唱pk*70%。
每组结束工作人员统计分数,隔组报晋级者(第二组结束报第一组分数和晋级者),评委需对每组选手进行点评。
排位赛:10名选手依次打分,分数分为声色音质、演唱技巧和舞台表现,评委按演唱者表现打分。
每次打分完毕工作人员会进行统计,五名选手报一次分数。
按分数高低排位十佳。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学生会
浙江工商大学旅游与城市管理学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