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及实例

一、前言业委会作为业主自治组织的核心,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和公共事务,其财务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为确保业委会财务管理的规范、透明和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总则(1)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2)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应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受业主监督。
(3)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资金安全。
2. 财务人员(1)业委会财务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熟悉财务管理制度。
(2)业委会财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 财务收入管理(1)业委会收入主要包括小区公共收益、业主捐赠、政府补贴等。
(2)所有收入均应依法纳税,并及时入账。
4. 财务支出管理(1)业委会支出主要包括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绿化养护、物业管理费等。
(2)支出项目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3)支出票据必须注明发生事项、时间,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
5. 财务核算(1)业委会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2)财务报表应定期编制,并及时向业主公示。
三、实例1. 收入管理实例(1)小区公共收益:业委会将小区内公共设施、场所的租赁费和出让金、广告费等收入纳入公共收益账户。
(2)业主捐赠:业主自愿捐赠的资金,经业委会讨论通过后,纳入公共收益账户。
2. 支出管理实例(1)小区公共设施维护:业委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公共设施维护预算,确保公共设施正常运行。
(2)绿化养护:业委会与专业绿化公司签订合同,负责小区绿化养护工作。
3. 财务核算实例(1)业委会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并向业主公示。
(2)业委会对每一笔收支进行详细记录,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四、总结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是保障小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透明、高效的重要依据。
业委会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小区财务健康稳定。
同时,业主也应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小区财务安全。
2024年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2024年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保障业主的财产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业主大会的决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及时,依法用好业主的资金,保障业主的财产权益。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应坚持经费自筹、费用公示、财务公开、自主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应设立财务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对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管理和审计,确保财务的安全和科学有效的使用。
第二章财务收入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收入主要包括:业主的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公共收益(如底商租金、广告收入等)、其他收入。
第六条业主的管理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大会的决议确定,一般应当按照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进行计算,并在业主公告牌上公示。
第七条公共收益包括底商租金、广告收入等,应当优先用于维护和改善业主共用的公共设施、公共环境。
第八条其他收入包括捐赠、社区活动的收入等,应当依法合规使用。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财务规定和流程。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委托专业的会计机构或有相关资质的人员负责财务的日常工作,确保财务的准确和及时。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核算应当及时、准确。
核算过程中,应当保留原始凭证,确保财务账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月编制和公示财务报表,包括经费收支报表、财产收支报表等。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举行财务报告会,对财务报表进行公开发布和解读,接受业主监督。
第四章财务使用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合规使用业主的管理费和其他收入。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使用应当坚持“先公共,后个人;先硬件,后软件;先维护,后改善”的原则,优先保障业主共用的公共设施、公共环境的维护和改善。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支出应当经过审议和决策,遵循程序公正、财务合规的原则。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获得相关批准和许可,才能进行资金的使用。
业委会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筹集、资金使用、财务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财务管理:(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业主监督;(三)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责任原则:明确财务责任,确保财务安全。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业主委员会设立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月度财务计划;(二)负责资金筹集和资金使用;(三)建立健全财务账簿,确保账目清晰;(四)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五)接受业主监督,及时答复业主咨询;(六)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第三章资金筹集第六条资金筹集方式:(一)物业管理费: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二)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取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三)其他合法收入:如赞助、捐赠等。
第七条资金筹集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一)资金筹集方案需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二)资金筹集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资金使用第八条资金使用范围:(一)物业管理服务支出;(二)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三)绿化、保洁、安保等公共性支出;(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支出。
第九条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一)财务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二)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三)财务部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四)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条业主委员会设立审计小组,负责对财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审计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审查财务部编制的财务报表;(二)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三)对财务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篇一」为加强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依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以及《AA家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AA家园业主大会是代表AA家园全体业主的利益的自治组织,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
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具体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二章经费的筹集第二条:根据《AA家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筹集:1、业主委员会通过对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经营、开展有偿服务等方式取得的收入。
2、业主或其他方面的自愿捐赠收入。
3、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其他方式。
作为业委会储备经费由会计设立专款专户存放,在业委会经费不足或者遇到特殊情况时,经业委会全体委员一致通过并经全园公告7天无20%业主反对的,可以按照实际的需要支取。
第三章经费的使用范围第三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经费开支包括:1、业主大会会务费。
2、业主委员会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含委员公务性手机话费)。
3、业委会有关人员工作津贴。
4、为维护全体业主利益所必要的开支。
委员全部兼职(包括由候补委员增补为正式委员)的工作津贴从担任委员职务之日起计算。
按照x元/小时,按照每月工作量在下月15日发放,各人自负纳税责任。
第四条:为丰富广大业主业余精神文化生活,在小区内组织的相关活动的经费由业委会另行向业主或其他方面筹集。
第四章经费的财务管理第五条:业主大会可以设立专门财务帐户,由业主委员会委员共同管理。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人员由一名出纳、一名会计和一名负责人来共同负责,其中出纳负责现金的提取和存入。
会计负责帐目的记录和核对,负责人对现金和帐目的.吻合性负责。
强化业主对财务监督和稽核制度。
负责财务管理的人员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方可离任。
业委会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 公开、透明、合理、节约;3. 保障业主共有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4. 增强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制约。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业主委员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小区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六条财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七条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财务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2. 财务收支管理;3. 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4. 财务审计和监督;5. 财务档案管理。
第八条财务预算编制:1. 业主委员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编制年度财务预算;2. 财务预算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报相关部门备案;3. 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大会审议调整。
第九条财务收支管理:1.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安全;2. 收入款项应及时入账,支出款项应严格按照预算和审批程序执行;3. 收入和支出款项的收付应使用法定票据,不得使用白条、收据等非法定票据。
第十条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1. 会计人员应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财务收支进行核算;2. 按月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 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十一条财务审计和监督:1. 业主委员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规、合理;2. 业主大会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3. 业主委员会应接受业主监督,对业主提出的疑问应及时予以答复。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务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维护业主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原则委员会财务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合法、有效使用。
第三条财务收入委员会财务收入主要包括:(一)业主共有部位、共有设施的使用权收益,如停车费、广告费、租赁费等;(二)业主或其他方面的自愿捐赠;(三)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财务支出委员会财务支出主要包括:(一)维护小区正常运行和管理的费用;(二)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三)业主大会、委员会依法依规代表行使业主权利及维护业主权益所产生的费用;(四)其他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合法支出。
第五条财务管理委员会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对财务收支进行管理。
财务专用章、法人章、购买的空白支票须分别由不同委员保管,确保银行账户资金的存取任何一人无法单独完成。
第六条财务核算与报告委员会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
委员会设立会计和出纳,负责财务会计报表账务处理。
会计由有会计证的本小区业主兼任,出纳由委员会副主任兼任。
第七条财务监督与审计委员会依法对物业公司进行财务监督,维护业主正当合法权益。
委员会定期接受业主监督,每季度在小区范围内公布财务收支并接受质询。
必要时,委员会可以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财务进行审计。
第八条预算与决算委员会每年制定预算,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年度终了,委员会进行财务决算,并将决算结果提交业主大会审议。
第九条资金安全委员会财务人员须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存折、支票等财务凭证,确保资金安全。
备用现金不超过2000元,超出部分必须存入对公账户。
第十条负债与担保委员会不得有任何负债行为,不得为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投资限制委员会账户只能以银行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或储蓄式国债的形式存放,不得购买其他投资产品。
业委会财务制度管理办法

业委会财务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业委会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小区业主权益,提高小区综合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小区内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即业委会。
业委会是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负责监督和管理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公共财产。
第三条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保障资金安全,做到公开、透明、规范。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第四条业委会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业委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机构由财务负责人、出纳员等人员组成。
第五条财务负责人由业委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以连续连任一次。
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出纳员由业委会聘任,负责业委会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款项收支记录、账务核对、资金保管等工作。
第七条财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业委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业主监督。
第八条财务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九条财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年度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和财产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十条财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资金保管制度,保障业委会资金的安全。
第三章财务管理流程第十一条业委会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流程:(一)编制财务预算:根据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财产的运行维护需求,制定年度财务预算。
(二)资金申请审批:业委会财务负责人根据预算计划,负责向相关部门或单位申请资金,必须经过业委会审批。
(三)资金使用管理:经过审批的资金使用必须符合预算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四)资金监督审计:业委会应当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五)资金结算报告:财务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编制年度财务结算报告,向业委会进行报告,接受业主监督。
第四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二条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收支结算制度,包括日常收入、支出的记录和结算程序,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或支出业委会资金。
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收支、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依法依规原则;3. 严谨、规范、高效原则;4. 保值增值原则。
第二章财务收支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收入主要包括:1. 小区公共设施、场所的租赁费;2. 小区内公共场所广告费;3. 业主共用部位、共有设施的经营收入;4. 业主捐赠或其他合法收入;5. 业主大会授权的其他收入。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支出主要包括:1.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费用;2. 小区物业管理、维护、修缮费用;3.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购置、更新费用;4. 业主维权、投诉处理费用;5. 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6. 业主大会授权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小区公共资金。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必须实行会计核算,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资金支出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并严格控制支出标准。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负责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审核、报送等工作。
第十条会计人员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五章审计监督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应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审计报告应向业主大会公布。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支票管理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设立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并分别由不同成员保管,确保银行账户资金的存取任何一人无法单独完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职业道德
1、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财务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小区发展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小区整体利益和业主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使资产保值增值。
2、主要任务:
(1)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业委会财务预算,并对预算实施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2)合理配置小区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业主共有资产流失。
(3)建立健全业委会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业委会财务状况。
(4)依法对物业公司进行财务监督,维护业主权益,对业委会的经济活动的审核标准以勤俭节约为原则,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5)每季度在小区范围内公示一次业委会账务收支情况。
3、会计人员的道德准则: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二、财务管理制度
1、业委会财务管理原则:最广大业主利益基础上的民主集中,财务工作实行主任负责制。
2、账户设置由业委会委派专人开设并附加说明和账户复印件加以备案,该账户指定为业委会专用账户,凭单收支报销,账户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借贷方式体现,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对原始凭记、会计凭证按月装订成册,经财务人员签证后单独保管。
3、业委会设会计一名,负责管理业委会日常账务登记和财务会计报表账户处理;账户开设人一名,负责使用有效证件在业委会讨论通过的指定银行开设业委会专用账户;账户印鉴章保管人分别为三名。
4、财务人员任免应当经过业主代表大会同意,除本人提出辞职外,业委会不得任意调动和撤职。
本人辞职后,须尽快委派另一委员负责财务工作,辞职人必须在提出辞职2日内把手头所有的属于业委会的财务资料做好交接。
5、业委会专用账户由物业管理公司代管。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业委会依据小区发展计划编制预算按业主公约为依据。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收到款项及时交由帐户管理人员入帐。
3、收入是指业委会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代表大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共用部位的广告费、停车费等经营性收入用于业委会有关经费的支出,维修资金的利息收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所有资金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确保账账、账实、账表、账证相符,凭证完善,真实可靠。
4、物业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需经业委会审核备案,其收入的80%依据现与物业约定归业主所有,凡是没有经业委会审核备案的经济合同一旦查实而产生的经济收入应当100 %纳入维修资金。
5、公共账户每年结余100%按业主住房面积大小分摊入户。
四、支出管理
(一)业委会工作经费包括以下几项:
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开支。
2、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
3、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有关人员的津贴。
(二)日常开支范围和标准的审批权限:
1、会议经费在100元以内的由主任及一位副主任批准,100元以上(含100元)需经业委会半数以上人员讨论通过,2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费用必须由业主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三种情况都需要向业委会备案。
2、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单项在50元以内的需经主任及一位副主任批准,50元以上(含50元)需经主任及一位副主任批准,两种情况都需向业委会备案。
3、购置日常办公设备,事先需经业委会讨论一致同意由主任交办。
4、其它包括业委会人员津贴等支出,实行一事一议,须经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在财务预算中列支。
5、非日常支出一律不准列支。
6、一切支出都必须有合法凭证。
五、财务监督和检查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是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
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支出,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同时报主任或业主大会处理。
六、专项维修资金必须存入银行专户,按幢立账、按户核算,存期由业委会讨论决定,每半年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七、经一年的试行,对未尽事宜,财务人员可参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作适当修正,并经业委会讨论,主任批准公示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