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制药厂安全管理制度(6篇)

制药厂安全管理制度1、生产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席,主管生产与设备的副总经理任副主席,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主席兼安委会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生产部、设备部、诊断部、行政部、后勤部设有安全员,形成公司、部门、班组安全生产网络,负责公司生产安全的管理。
3、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安全生产规程,由安委会主任批准后执行。
4、生产车间、工程设备部负责生产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执行设备安全管理规程,同时落实班组负责人。
5、物控部负责原辅包材库、成品库、危险品应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管理,质量检验部、诊断部负责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
6、各部门员工要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由所在部门会同质量保证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共同制订,并报安委会主任批准后实施。
7、每位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员工在操作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不良现象,及时制止,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和强令冒险的指示,有权拒绝执行。
8、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9、车间用酸、碱的岗位操作时要注意劳动保护,防止灼伤。
10、车间安全通道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11、严禁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生产区域,确有必要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并有有效的防范措施。
12、各部门消防实施管理应按消防管理条例规定内容执行,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要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对不合格的及时更换或检修。
13、安全设施严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14、严禁员工擅自动用非本岗位的设备,严禁擅自拆卸设备,设备发生故障时,特别是电路故障,必须由维修工或维修电工处理。
15、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须立即停止工作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工作场所,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制药厂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制药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同时”是指: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制药厂所有工程项目、生产车间、辅助设施等涉及安全生产的领域。
第二章安全设施设计第四条安全设施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2. 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3. 考虑到生产设备的先进性和可靠性;4. 经济合理,便于操作和维护。
第五条安全设施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设施总体布局;2. 安全防护装置;3. 应急救援设施;4. 安全警示标志;5.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安全设施设计需经专业设计单位进行审核,确保设计合理、安全可靠。
第三章安全设施施工第七条安全设施施工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2.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材料;3. 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防护措施;4.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安全设施施工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
第四章安全设施投入使用第十条安全设施投入使用前,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验收内容包括:1. 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 安全设施安装位置、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规定;3. 安全设施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第十二条安全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制药厂安全管理制度(4篇)

制药厂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制药厂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药厂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制药厂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2. 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三、安全生产组织1. 制药厂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立安全生产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四、安全培训与教育1. 制药厂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熟悉本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 所有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操作证,并进行定期复审。
五、安全生产标准与措施1. 制药厂要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标准,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标准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
2. 制药厂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性。
3. 制药厂要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六、安全事故管理1. 制药厂建立健全的安全事故报告机制,任何安全事故都必须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2. 安全事故发生后,制药厂要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制药厂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 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配合安全部门进行处理和整改。
八、安全奖励与惩处1. 制药厂要建立安全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九、制度保密与修订1. 本制度内容应为内部保密,未经授权不得外传或泄露。
2. 本制度的修订应经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并报批,修订后应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十、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制药厂的所有员工。
2.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执行。
制药厂生产管理制度6篇

制药厂生产管理制度6篇制药厂生产管理制度【篇1】1、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听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2、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经理及其直属部门主管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需无条件听从。
3、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4、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每人每月事假不得超过 2 天,特别情况经经理批准者除外。
5、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打牌、乱丢垃圾、看小说、书报、打瞌睡者罚款 20 元,工作时间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6、在工作时间内饮酒上岗者,初次发觉罚款 100 元并给予警告;第二次发觉给予开除处分,当月工资全部作为罚款。
7、未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而拒绝加班或不听从主管合理指挥者首次罚款 20 元、第二次辞退。
8、屡次迟到、早退,经多次教育未改正,严峻者作开除之处理。
9、在工作埸所喧哗、吵闹、劝阻而不听者罚款 20 元。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罚款 200 元。
11、私自拆装车间、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使发生危险者罚款 200 元。
12、凡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者,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逼恐吓他人平安,实施暴力或重大羞辱之行为者给予罚款 500 元,作开除之处理,并送司法部门。
13、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拾元以上者给予罚款200 元,作开除之处理,并送司法部门。
14、有旷工人员:旷工半天扣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如令厂方生产有所延误造成损失严峻者,另加惩罚。
以示警告。
15、凡正式雇员辞职者,需提前十五天提出申请,经各级主管核实,送交办公室签署后方可生效,离职时,员工必需办齐离职手续,经部门主管签核后,工资结清离厂。
16、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或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工资及任何费用,放弃任何申诉权,假如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17、通过多次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办理离厂手续,发给被辞退人员在厂期间出勤工资。
制药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和高效,保障产品质量和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生产、研发、销售、物流、财务、人力资源等各部门。
第三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
2. 质量第一:严格遵循国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确保产品质量。
3. 效率优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4. 法规遵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生产计划顺利执行。
第五条生产计划应根据市场需求、库存情况、原材料供应等因素制定,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生产过程应严格按照GMP要求执行,确保产品质量。
第七条生产部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生产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九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改进。
第十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生产过程、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对不合格产品,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其流入市场,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三条销售部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和市场开拓。
第十四条销售计划应根据市场需求、销售渠道、客户关系等因素制定。
第十五条销售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销售政策和法律法规,诚信销售。
第十六条销售部应定期对销售业绩进行考核,对优秀销售人员给予奖励。
第五章物流管理第十七条物流部负责公司产品的仓储、运输和配送。
第十八条物流部应根据生产计划、销售需求制定物流计划。
第十九条物流部应确保产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二十条物流部应定期对物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提高物流效率。
生物制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生物制药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以及临时用工等。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第四条公司总体安全目标: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第五条针对公司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制定具体的安全目标,包括但不限于:1. 避免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2. 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病率;3. 保障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等的安全;4. 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部门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十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四条设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
第六章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第十六条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时,立即上报,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得到吸取。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制药公司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四篇)

制药公司生产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确定、提供、使用和维护生产所必备的设备设施。
2、范围使用与本公司为实现产品所需要的设备和设施。
3、职责权限生产部部长负责对生产用所需的设备设施进行管理控制,生产车间、动力机修负责具体落实与实施。
4、工作程序4.1在用的设备台账(见附件)4.2设备的安装、验收与保管4.2.1采购或自制完成的设备、设施,由生产部部长组织安装科室和使用科室进行安装调试,确认达到正常运行状态后,由生产车间验收并交付使用。
4.2.2验收不合格的外购设备由供销部与供方协商解决。
4.2.3在验收过程中,特别注意查验直接接触食品级原料的设备和容器是否无毒、无害、无异味、是否边角圆滑、无焊疤和裂痕,不易积垢、易于清洗消毒。
4.2.4生产车间对验收合格的设备应分类编号、建立并保管设备档案,其中应注明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内容。
低值易耗的工具、容具等由使用科室自行验收保管。
4.3使用、维护与保养4.3.1根据生产需要,生产部部长负责组织编写维修人员和设备的检修维护规程。
对重点设备和关键、特殊过程所用的设备必须具备安全、规范操作规程,相关操作人员应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特殊作业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方能上岗。
4.3.2生产所需设备需经校验、检修、日常保养、确保其在生产过程中能正常运行,精度性能满足生产要求,并应有统一的编号,以便于管理和维护保养。
4.3.3生产车间制定设备日常保养项目表,规定保养方法、项目、频次、交各使用科室或人员(生产人员)执行,使用科室须对项如实做好设备日常保养。
生产部需要对大型设备和关键设备制定设备大修或中修计划,机修人员须按照规定对设备设施进行大修、日常维修、临时或突发抢修,并填写《设备检修纪律》,同时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
4.3.4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后或生产过程中,需按生产车间制定的消毒、消洗操作规程执行清洗消毒,使设备设施达到相应卫生要求,并保存记录。
制药厂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制药厂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制药厂的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火灾和其他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制药厂的所有从业人员和相关方。
第三条制药厂应当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风险管控制度,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防护设备。
第四条制药厂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第五条制药厂应当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第六条制药厂应当建立和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
第七条制药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和考核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制药厂应当保障员工的安全权益,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共同参与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九条制药厂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条制药厂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制药厂应当配备并委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制药厂各级领导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条制药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安全培训第十四条制药厂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制药厂应当组织安全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知识培训、危化品管理培训、应急救援培训等。
第十六条制药厂应当制定安全培训计划,按照规定进行培训,确保培训的覆盖面和效果。
第十七条制药厂应当建立和健全安全技能鉴定制度,对员工的安全技能进行鉴定和评估。
第十八条制药厂应当加强对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员工熟悉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十九条制药厂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确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满足。
第二十条制药厂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指定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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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岗前掌握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工艺规程 设备运转不离开岗位。 离岗时进行安全检查, 操作结束,填写记录 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
生产前检查现场,结 遵守规章制度,有问题
束后及时结料、退料, 及时向主管报告。
清场
尊重领导,服从各种工
作安排。
02 洁净区人员行为规范
1. 仅限于该区生产操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 2 经批准进入的外来人员,每次一般不得超出五人。 3 必须按规定换鞋、更衣、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洁净区。 4 人流和物流严格分开,生产人员不得从物流通道进入洁净区。 5 保持最少的活动、动作幅度,以减少人员产生的尘粒数,与药品
责 任 人:生产部部长、各车间主任 内 容: 1 批生产指令由生产部部长根据生产计
划签发。 2 生产部在下达批生产指令时,应按
“批生产指令下达工作程序”执行。 3 生产部统一协调全厂生产安排,签发
指令时必须同时确认各方面工作已协调好, 如有误,由生产部签发人负责。 4 批生产指令一旦下发,各车间必须严 格执行。
4.1 凡进入洁净区的操作人员按人员进入洁净区程序更 换工作服后,方可进入车间,操作人员不得身穿洁净工作 服进入一般区,更不得进入非生产区。工作服应编号,做 到专人专用。
4.2 工作服在正常使用时,一般生产区工作服每周至少 清洗1次,从事粉尘、活性物质、有毒、有害物操作岗位 的工作服应分别洗涤,工作手套每次使用后洗涤,分别存 放。洁净度为30万级、10万级的生产洁净区工作服每周至 少清洗二-三次。无菌工作服装入灭菌袋中集中灭菌,限 二天内使用,超过二天重新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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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维修人员进入洁净区管理制度
1 必须接受微生物学知识和洁净区生产卫生 管理知识的培训,否则不得进入洁净区进行
维修操作。
2 在接到车间维修通知单后,按更衣程序脱 鞋、换鞋、脱外衣、穿过渡衣、洗手、换鞋
、穿洁净服、手消毒,方可进入洁净区。
3 所要使用工具进行清洁处理,然后进行消 毒、从传递窗进入。
生产管理制度
提纲
01
生产人员行为规范
17
生产岗位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02
洁净区人员行为规范修人员进入洁净区管理制度
19
生产过程异常情况处理制度
04
工作服管理制度
20
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05
生产指令下达管理制度
21
灭菌管理制度
06
生产批号编制及管理制度
2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07
生产过程管理制度
直接接触的人员,不应裸手操作。 6 非生产人员进入洁净区需经生产或质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由 生产部和质量部门对进入人员数量进行控制,根据生产情况妥善安 排,车间管理人员或质监员对非生产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其
不对洁净区造成污染。 7 操作人员要接受卫生和微生物学、洁净作业等方面的培训。
8.洁净区车间质监员负责本规范实施的监督 。
23
安全检查制度
08
生产前检查、准备工作制度
24
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09
洁净区洁具使用规定
25
洁净室的维护和使用规程
10
周转容器管理制度
26
洁净室的监测制度
11
零散原辅料、中间产品管理制度 27
洁净室偏差管理制度
12
生产状态标志管理制度
28
新产品投产管理制度
13
贵细、毒性药材生产管理制度
29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 生产部根据批的划分原则及生产设备的 生产能力确定出每批的量,生产批号由生 产部统一编制,随生产指令一并下达,质 监员复核。
4.1 正常批号
4.1.1 本月生产的同剂型产品,不分规格和品 种,用六位数字表示。前二位表示生产年度,中 间两位表示生产月份,后两位表示生产的流水号 (即年 -月 -流水号 )。批号中代表流水号的两位数 字按顺序从01开始往后编定,下月生产产品的批 号在变化月份的基础上流水号又从01开始,批号 中的月份为公历自然月。
例:“040301”即为2004年3月某剂型生产的 第一批某种规格某产品的批号。
4.2 返工批号:因故返工的产品批号, 在原批号后加(R)以示区别。
例: 040301(R):表示040301批某规 格某产品为返工产品。
06 生产批号编制及管理制度
“批的划分原则”。 2.1 前处理炮制均一的一味中药为一个批号。 2.2 中药提取物及净粉以经最后混合,质量均
一的一次混合量为一个批号。 2.3 中药提取物及净粉可视为制剂原料药,确
定一定生产周期内加工制得质量均一的一组原料 药为一个批量,制剂生产时,重新编制制剂生产 批号。 2.4 固体、半固体制剂在成型或分装前使用同 一台混合设备一次混合量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 批。
4.3 不同洁净级别的工作服应分别洗涤、干燥和包装,
5 工作服的保管与发放。
5.1 工作服由专人负责收集和发放。
5.2 工作服在收集后和发放前均要检查 工作服的完好程度,发现破损或污染时及 时处理。
6 车间主任和车间质监员对工作服的使 用、清洁的执行进行监督。
05 生产指令下达管理制度
14
中间站管理制度
30
技术保密管理制度
15
交接班制度
31
技术革新管理制度
16
清场管理制度
01 生产人员行为规范
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请假,不 不在生产区走动,喧哗、会客,吸烟
旷工
、吃零食、吐痰;不带无关的物品
穿戴规定的工作服, 注重个人仪表。 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理胡须、 勤剪指甲不化妆和戴首饰
2 服装标准
2.1 一般生产区工作服无横褶、腰带, 接缝、封缝光洁;30万级、10万级洁净区 的工作服尽量少用纽扣。
2.2 30万级、十万级洁净区工作人员应 穿戴工作帽:十万级洁净区从事生产的工 序的工作服应能全部罩住头发,阻止脱落 的毛发落出。
2.3 工作口罩:按工种需要选用白色或
4 工作服的使用及清洁
4 设备必须停止运行,物料清理干净,不允 许边生产边维修,避免给产品造成污log染o 。
04 工作服管理制度
1 工作服材质要求。 1.1 发尘量小、不易发生纤维脱落、断丝现
象; 1.2 不易产生静电,不易粘附粒子; 1.3 透明度低、柔软、穿着舒适,不妨碍动
作,粉碎岗位等产尘量大的工作岗位工作服材质 要求不易透过粉尘; 1.4 耐清洗、耐蒸汽灭菌; 1.5 洗涤后不易皱折,能保持平直; 1.6 不同洁净级别区域服装颜色分明,易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