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心理学在看管犯罪嫌疑人中的运用
心理学在犯罪行为中的应用

心理学在犯罪行为中的应用犯罪行为一直以来都是令人痛心的问题,深入了解和预测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安全至关重要。
心理学作为研究人类行为和心理过程的学科,可以为犯罪行为的分析、预防和犯罪者的改造提供重要的支持。
本文将探讨心理学在犯罪行为中的应用,以期深入了解犯罪心理并为社会治安提供有益的思考。
一、心理学的犯罪心理分析了解犯罪心理对于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心理学家通过对犯罪者的心理状况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可以揭示出潜在的犯罪动机和心理驱动力。
例如,犯罪者可能存在某些个体特征,如冷酷无情、自我中心等,这些特征在一定程度上与其犯罪行为有关。
此外,心理学家还可以通过对犯罪者经历和成长环境的调查,了解到其家庭背景、教育水平、社会关系等因素对其产生的影响。
这些因素有可能对个体心理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其将来的行为。
心理学的犯罪心理分析有助于建立一个更加全面和科学的犯罪心理模型,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的犯罪预防和干预。
二、心理学在犯罪心理预测中的应用心理学在犯罪心理预测中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性格、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的分析,心理学家可以对犯罪倾向进行初步预测。
例如,多项研究表明,反社会人格特质和心理健康问题与犯罪行为存在一定关联。
心理学家可以通过评估个体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来预测其犯罪倾向,从而加强对可能的犯罪行为进行干预。
心理学也可以通过对犯罪行为的心理模式和心理过程的研究,为犯罪分析提供重要支持。
心理学家可以通过对犯罪者行为轨迹和心理过程的分析,发现犯罪行为背后的心理机制,从而帮助警方更好地了解犯罪者。
三、心理学在犯罪者改造中的应用犯罪者改造是预防再犯的重要环节,而心理学在此方面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心理学家可以通过识别并针对犯罪者的心理问题进行干预和治疗。
例如,一些犯罪者可能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如焦虑、抑郁等,这些问题可能是导致其犯罪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
心理学家可以通过心理咨询和治疗等方式,帮助犯罪者改善其心理健康状况,减少再犯可能性。
心理学与犯罪了解罪犯的心理特征与预防方法

心理学与犯罪了解罪犯的心理特征与预防方法心理学与犯罪:了解罪犯的心理特征与预防方法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治安中的重要议题,深入了解罪犯的心理特征以及犯罪预防方法对于维护社会安宁具有重要意义。
心理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类心理与行为的学科,可以为我们提供有价值的洞察和解决方案。
本文将探讨心理学在了解罪犯的心理特征以及制定犯罪预防方法方面的应用。
一、了解罪犯的心理特征1.1 人格特征罪犯通常具有一些与正常人相比较为突出的人格特征。
例如,冷酷无情、缺乏同情心和怜悯心,是许多罪犯所共有的特征。
此外,他们可能还表现出高度冲动和冒险性行为倾向。
心理学研究发现,这些特征与罪犯的行为决策和自控能力不足有关。
1.2 心理健康问题许多罪犯在心理健康方面存在问题。
精神疾病患者容易受到外界刺激的影响而表现出暴力倾向。
因此,心理学提供了识别和治疗这些患者的方法,以减少他们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1.3 社会因素罪犯的心理特征也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
一些研究发现,贫困、家庭暴力和教育不足等社会因素与犯罪行为有一定的相关性。
心理学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些影响,并提供了社会干预的方向。
二、犯罪预防方法2.1 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犯罪预防的重要一环。
父母应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提供爱与关怀,培养健康自信和自尊心。
此外,注意家庭教育的平等性,避免家庭暴力和虐待,以减少对孩子心理健康的负面影响。
2.2 教育改革教育改革是预防犯罪的长期战略。
通过改善教育条件、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此外,教育应该强调法律和道德教育,使学生明白犯罪行为的后果。
2.3 心理干预针对犯罪倾向和心理健康问题,心理干预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对于具有心理问题的潜在罪犯,及早识别并提供心理治疗是必要的。
通过心理辅导和康复训练,可以帮助他们重新建立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减少再次犯罪的概率。
2.4 社会福利改善社会福利可以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心理学在刑侦研究中的应用与效果

心理学在刑侦研究中的应用与效果一、引言心理学作为一门揭示人类心理活动与行为规律的科学,已经在多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在刑事侦查领域,心理学的应用可以为破案提供宝贵的线索和分析手段,提高刑侦工作的效率与准确度。
本文将探讨心理学在刑侦研究中的应用与效果,并分析其重要作用。
二、心理学在刑侦研究中的应用1. 犯罪心理分析心理学在刑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应用是犯罪心理分析。
通过对嫌疑人的心理状态、思维过程和行为表现进行细致分析,刑侦人员可以更准确地判断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和可能犯下的罪行类型。
心理学家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进行心理模型构建,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实证研究,从而为刑侦人员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侦查思路。
2. 嫌疑人心理测量心理测量在刑侦研究中的应用也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运用心理测量技术,刑侦人员可以获取嫌疑人的个人特征、心理素质和心理偏好等信息,从而更好地理解嫌疑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动机。
例如,通过对嫌疑人的人格测试,可以揭示其是否具有暴力倾向或自控力较低等特征,为刑侦人员提供筛查犯罪嫌疑人的重要依据。
3. 证人心理识别在刑侦研究中,心理学在证人心理识别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证人心理识别可以帮助刑侦人员判断证人的诚实度和可信度,进而影响案件的定案和进展。
心理学家可以通过面部表情分析、语言行为分析等技术手段,对证人的言行进行细致研究,揭示其隐藏的情绪状态和真实意图。
这种识别技术已经在一些世界先进刑侦部门得到应用,并为破案提供了重要支持。
三、心理学在刑侦研究中的效果1. 提高破案率心理学的应用可以帮助刑侦人员深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行为特征,从而提高破案的准确性和效率。
心理学家的专业知识可以为刑侦人员提供科学的侦查思路和方法,避免盲目侦查和错误判断。
因此,心理学的应用可以直接促进破案率的提升。
2. 丰富犯罪心理学理论刑侦研究对心理学的应用不仅仅是一种实践手段,更是有助于心理学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通过对实际案例的研究,心理学家可以探索犯罪的心理机制和行为规律,进一步完善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体系。
研究心理学在犯罪侦查中的应用

研究心理学在犯罪侦查中的应用犯罪侦查一直是刑事司法系统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提高犯罪侦查的效率和准确性,许多法医心理学家和心理学家开始应用心理学理论和方法来揭示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行为动机。
本文将探讨心理学在犯罪侦查中的应用,介绍不同心理学领域的理论和技术在犯罪调查中的实际运用,并展望心理学在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谋杀犯罪的心理分析谋杀案件在刑事侦查中一直是重点关注的对象。
心理学为了解谋杀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动机提供了重要参考。
例如,心理学专家通过犯罪现场的分析、对嫌疑人的心理评估以及与目击者的交流,能够寻找到谋杀嫌疑人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动机,为警方提供犯罪侦查的线索。
二、虚假陈述的辨识在犯罪侦查中,嫌疑人的陈述往往是获取案件真相的重要依据。
然而,有些嫌疑人可能会撒谎或提供虚假陈述来欺骗调查人员。
心理学家通过分析嫌疑人的语言表达、身体语言和情绪反应等方面的线索,可以辅助辨别虚假陈述。
例如,通过观察嫌疑人的眼神是否不稳定、言辞是否矛盾、语速是否过快等,心理学家能够判断嫌疑人是否在撒谎。
三、嫌疑人的行为分析心理学家在犯罪侦查中还可以对嫌疑人的行为进行分析,从而提供犯罪侦查的线索。
例如,犯罪心理学家通过分析犯罪现场留下的痕迹、威胁信件的文字特征等,可以推断嫌疑人的年龄、性别、教育水平以及个性特征等关键信息,为警方收集证据和追踪嫌疑人提供重要线索。
四、人证对比在犯罪侦查中,目击者证词常常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然而,目击者的记忆并不总是准确可靠的。
心理学家通过对目击者进行问询和调查,重新激活其记忆,并使用认知心理学的相关理论和技术对目击证词进行分析和解读,有助于帮助警方准确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并对目击者的证词进行评估。
五、预测犯罪倾向心理学在犯罪侦查中还可以应用与犯罪学相结合的方法,帮助识别高风险个体,助力预测犯罪倾向。
例如,心理学家可以通过对个体的人格特征、生活背景和心理状态等进行综合评估,辅助相关部门实施及时干预措施,预防潜在犯罪行为的发生。
关于心理学知识在狱侦工作中运用的

关于心理学科学在监狱狱侦工作中运用的思考与实践湖北省监狱局刘金华一、心理学在监狱狱侦工作运用的作用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发生、发展和活动规律的科学。
如何将心理学科学知识运用于监狱狱侦工作中的犯罪心理分析、犯罪行为预测、人格分析、心理咨询与矫治、多道心理生理测定(测谎)、催眠审讯、耳目选择、检举真伪鉴别、狱内案件侦破、追捕、心理危机干预、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中,一直是我们积极思考,认真研究和实践的问题。
笔者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实践,认为将心理学科学运用于狱侦工作,是非常有作用的:一是可以准确科学地分析罪犯的心理状态,尤其是对罪犯危险性进行评估,为控管罪犯提供依据,提高防控的针对性,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
二是开展心理测试,可及时评估各项改造措施对罪犯心理的影响和改造效果,提前发现问题,为准确掌握狱情提供依据。
三是可以比较准确的甄别认定重大危险罪犯、选用耳目、对罪犯实施危机干预等,确保监狱的持续安全稳定。
二、心理学在入监教育期间识别排查中的运用根据统计分析和多年实践总结,新入监罪犯是引发监管安全事故的高危人群。
他们从社会沦入监狱,失去人身自由,由此心理上萌发的种种非正常变化以及引发的各种行动,使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对监管安全和稳定构成突发性危害和潜在的威胁,有的甚至酿成重大的监管事故,所以,对新入监的罪犯绝不能掉以轻心。
特别是在监狱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在厅局党委对监管安全工作提出高要求的条件下,科学地分析并且掌握新入监罪犯的心理特征,对重点人或异常现象进行排查,可以做到狱情明、犯情清、防患于未然。
为准确掌握新入监罪犯的状况,及时有效地做好排查工作,可以采取问卷调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心理测试、比较分析等方式对新入监的罪犯进行调查分析,初步掌握其心理行为特征,为今后的排查和控管工作提供参考。
(一)新入监罪犯的心理特征分析通过调研分析,新入监的罪犯心理行为特征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在监狱认识方面的表现:新入监的罪犯对监狱的认识是模糊的,片面的,有的是完全错误的。
心理学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

心理学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心理学是一门研究人类心理活动和行为规律的学科,其广泛的理论和方法使其在许多领域得到了应用。
其中,心理学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帮助警方破案、审讯和预防犯罪。
本文将探讨心理学在刑事侦查中的应用,并阐述其对于破案效率和公正性的重要性。
第一部分:心理学在犯罪心理分析中的应用刑事侦查的首要任务是了解犯罪者的心理状态和行为动机。
心理学在犯罪心理分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评估和心理分析,警方可以更好地理解犯罪动机和心理特征,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和锁定嫌疑人。
精神病学的知识在识别潜在危险人群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心理学家可以通过对犯罪者的心理状态、人格特征和精神疾病进行评估,确定他们是否有可能进行暴力犯罪行为,并帮助警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此外,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征还可以帮助警方制定更有效的讯问策略,以便从他们口中得到更多有用的信息。
第二部分:心理学在证人审问中的应用证人的证词在刑事案件中起着关键作用,但证人的回忆可能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包括时间因素、情绪和干扰等。
心理学在证人审问中的应用可以帮助警方提高证人证词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认知心理学的研究结果指出,证人回忆的输出和保存是非常复杂的过程。
心理学家可以通过面对面的访谈、回忆激发技术和其他方法来帮助证人回忆事件的细节,提供更准确的证词。
此外,心理学家还可以通过观察证人的身体语言、眼神等非语言信号,帮助警方识别出是否存在欺骗行为。
第三部分:心理学在谈判和调解中的应用在刑事侦查中,警方常常需要进行与嫌疑人或犯罪团伙的谈判和调解。
心理学在这方面的应用可以帮助警方提高谈判的效果,避免潜在危险,并最大程度地获取信息。
心理学家可以通过对谈判交互过程和涉及人员的心理特征进行分析,预测和解读参与者的行为和意图。
此外,心理学家还可以提供谈判指导,帮助警方制定更有效的谈判策略,并提供有关如何处理紧张局势和应对激烈情绪的建议。
心理学在破案中的应用

心理学在破案中的应用2023年,心理学已成为破案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们对心理学的深入研究,心理学不仅可以辅助警方破案,还可以帮助预防犯罪和促进社会安全。
下面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介绍心理学在破案中的应用。
一、犯罪心理学在破案过程中,犯罪心理学可以帮助警方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行为特征,进而推断可能的下一步行动。
例如,通过剖析犯罪现场的气氛和痕迹,警方可以初步推断作案的心理状态,如焦虑、愤怒或惊恐等。
此外,犯罪心理学还可以帮助警方解读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行为,从而判断是否存在虚假陈述或犯罪动机。
更重要的是,在审判中,犯罪心理学的调查和分析结果可以为法庭提供更多的证据,进一步推动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
二、心理咨询除了在破案中应用,心理学在犯罪预防和社会安全方面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心理咨询是其中的一种形式。
通过心理咨询,社会心理学家、心理医生和犯罪心理学家可以帮助人们分析自己的心理状态,解决心理疾病,消除不良情绪和压力,从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率。
此外,心理咨询还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认同感,增强社会公德心,使社会更加和谐和平安。
三、人机交互随着智能科技的发展,人机交互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研究领域。
人机交互的核心在于如何让计算机理解和适应人类的行为和需求,进而实现更加智能化的交互和应用。
在破案中,人机交互可以帮助警方更加高效地处理犯罪信息,快速分析和比对大量的数据,并为破案提供更加精确和可靠的线索。
此外,人机交互还可以实现更加智能化的探测和预警,提高社会安全的级别和效率。
总的来说,心理学在破案中的应用已经逐渐成熟,可以更好地辅助现代化司法系统的运作,从而实现社会的进步和安定。
当然还有许多心理学的应用方向,例如犯罪预测、社会干预、心理治疗等。
随着未来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心理学的深入研究,相信心理学在破案中的应用将会更加精准和有效,也能够为促进社会安全和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心理学与犯罪行为心理学在犯罪学中的应用

心理学与犯罪行为心理学在犯罪学中的应用心理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的思维、情感和行为的科学,对于犯罪学的发展和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行为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它关注犯罪者的内心状态、动机以及犯罪行为的心理过程。
本文将探讨心理学在犯罪学中的应用,并分析心理学在犯罪预防和犯罪调查中的作用。
一、心理学在犯罪预防中的应用1. 预测和识别潜在犯罪者心理学通过研究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可以帮助预测和识别潜在的犯罪者。
例如,心理学家通过研究发现,一些特定的人格特征,如冷漠无情、缺乏内疚感和同理心,与犯罪行为存在一定的相关性。
基于这些研究结论,警方可以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测验和评估,筛选出具有潜在危险倾向的个体,从而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2. 心理干预与矫正措施心理学在犯罪预防中的另一个应用是通过心理干预与矫正措施来降低犯罪率。
心理学家可以通过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或行为训练等方式,帮助犯罪倾向者解决心理问题,调整行为模式,促进其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
此外,心理学还可以通过开展心理教育和心理辅导,提高公众对犯罪行为的认知和警惕,从而减少犯罪事件的发生。
二、心理学在犯罪调查中的应用1. 犯罪心理剖析犯罪心理剖析是指将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应用于犯罪案件的分析和研究中。
通过对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心理过程和动机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帮助警方了解案件背后的心理动因,为犯罪调查提供线索和参考。
心理学家可以通过审讯、心理测试和行为观察等手段,解读犯罪者的言行举止,揭示其潜在的心理意图和计划,从而协助警方破案。
2. 证人心理学证人心理学是一门研究证人证言可靠性和可信度的学科,也是犯罪调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心理学家通过对证人的心理状态、记忆特点和判断准确性等因素进行分析,可以判断证人证言的可靠性,并提供相关建议和指导。
此外,心理学家还可以通过面部识别技术和眼动追踪等先进技术手段,协助警方获取更准确的证人信息,有助于犯罪调查和嫌疑人定罪。
综上所述,心理学在犯罪学中的应用极为广泛,涵盖了犯罪预防和犯罪调查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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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流第4期浅谈心理学在看管犯罪嫌疑人中的运用检察院司法警察派驻自侦部门警员担负的主要任务中, 看管被拘传职务犯罪嫌疑人是重要警务工作之一。
从司法警 察职责中可以看出,看管犯罪嫌疑人过程中,法警的主要职 责是确保办案人员的安全,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自 残、自伤、通风报信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法警在此期间的警 务形式属于单一式任务,是警务对检务一般服务工作。
我认 为如果灵活运用心理学知识于看管犯罪嫌疑人警务中,同一 数量警力的投入,对检察业务的服务可以提供更深层次的服 务,对职务犯罪案件的顺利侦查,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一、法警在看管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具备对嫌疑人开展 心理攻势的优势条件。
1、法警在看管犯罪嫌疑人时,具备开展心理攻势的时 间条件。
在法警诸多警务活动中,协助反贪、反渎部门看管犯罪 嫌疑人的工作,是法警与犯罪嫌疑人接触持续时间最长、近 距离面对面的特殊工作。
在这种长时间零距离的接触中,不 可能一言不发。
这段时间里,犯罪嫌疑人从被拘传开始,心 理产生了剧变。
在经历办案人员的长时间审问中,其心理活 动主要表现为始终保持拒供心理。
在审讯暂告一段落,交给 法警看管时,是嫌疑人心理暂时放松,警戒心理的抵御能力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编-1-工作交流第4期转弱、 容易出现麻痹的时候。
加上经过长时间对抗相持阶段, 嫌疑人内心深处剧烈的希望对人表露自己的不满、苦衷和无 奈等,紧接着在与法警“相处”的长时间里,由于法警不担 负审讯任务,所以会产生与看管法警的交流、发泄欲望。
2、在心理因素和抵抗环境对心理的干扰上,法警处于 犯罪嫌疑人的上风。
看管犯罪嫌疑人的工作中,法警与嫌疑人的关系是看管 与被看管的关系,在地位上是执法与执法对象的关系。
明显 地对比,法警在与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对抗中,完全可以占据 绝对的条件优势。
犯罪嫌疑人在被拘传、审问时,拒供心理 的驱使,非常也急需了解自己是怎么被揭发、办案人员掌握 证据情况及办案能力、最坏结果是什么、怎么用能自圆其说 的谎话对抗审问,甚至自己的前途、家庭等问题,突然蜂拥 而至。
从而造成复杂、繁重、混乱的心理环境。
而法警的心 理环境只是考虑怎样确保安全的问题。
与犯罪嫌疑人的心境 相比,是非常的单一、轻松、清醒和明智。
这就形成了绝对 性、压倒性的心理环境优势。
3、法警与办案人员相比较,更容易取得犯罪嫌疑人的 “信任” 。
犯罪嫌疑人从被拘传审问开始, 接触最多、 时间最长的, 除了负责办案的审问人员,就是只负责安全问题的法警。
由 于刚被拘传审问的初始阶段的犯罪嫌疑人处于拒供心理过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编-2-工作交流第4期程,对审问的工作人员仍处于对抗抵触心理状态中。
所以相 对于审问人员,法警是其可接触人员中唯一可以“信任”的 人。
因此,即使犯罪嫌疑人不愿谈论其犯罪事实,也会在心 理的驱动下,向人(法警)贩卖其“无罪”“委屈”的观念, 、 以此来换此同情和理解。
这种不自觉行为正好给法警提供开 展心理攻势的“交谈”条件。
可以通过看似无意识的交谈, 用无形有意,偶目的于无形的“闲谈”来推毁其顽固的心理 防线,促使其向审问工作人员交代犯罪事实。
4、法警是犯罪嫌疑人唯一可选的“联络感情”的对象, 有引导、诱导其交代犯罪事实的“资格” 。
职务犯罪嫌疑人通常都有相当的文化、地位、名望和理 性。
在审问过程中,由于拒供心理的作怪通常有两种表现。
一是对审问人员保持百倍戒备心理,对提问不承认或者将自 己的罪行合法化,企图蒙混过关;二是既不承认犯罪事实又 不与审问侦查人员完全闹翻,给人为下较好的印象,希望在 反审问的过程中争取“联络感情”以留后路。
由于对审问人 员的戒备心理、为避免上当,所以,虽然处于“不重要”地 位的法警往往会成为犯罪嫌疑人唯一可选的“联络感情”对 象,希望通过与法警的感情联络留给检察机关一个较好的印 象。
这又无形之间给法警一个向其了解心理活动乃至拒供真 正原因的机会。
而审问人员可以从法警了解的情况,采取相 应的审问策略、方法,直接攻击其心理要害,追使其不得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编-3-工作交流第4期交代犯罪事实。
二、在法警看管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心理活动过程分析 及因应对策。
审问过程事实上是一个心理对抗过程,是一场心理战, 谁能战胜对方,谁就是胜利者。
审问中办案人员也在使用心 理战术。
但是,从前面列举的法警所具备的多种有利条件可 以看出,以法警开展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对抗的辅助策略, 往往更能获得审问人员所想达到的目的。
法警在具体实施心 理对抗中,要灵活的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采取相应 的心理对抗方法,实现预期的目的。
犯罪嫌疑人从被拘传审 问开始,由于环境的急变,产生了心理剧变,出于求生本能 而产生的心理通常都是拒供心理,从拒供到供述的心理变化 呈有规律的活动。
在通过首次审问后,法警实施看管时,犯罪嫌疑人已经 历了心理活动的第一阶段,拒供心理的试探阶段、与审问人 员的相持对抗阶段。
当面对所接触的对象由审问人员转变为 法警时,犯罪嫌疑人心理活动会出现继续试探摸底的心理活 动。
因法警没有直接审问的权利,嫌疑人会继续使用多种方 法直接向法警了解审问人员的意图、掌握证据的情况、自己 罪行暴露的原因以及审问人员的办案能力等。
通常会采用的 方法: 1、直接了解办案人员所掌握的证据,办案人员凭什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编-4-工作交流第4期拘传审问自己,然后,从法警的反应中了解情况。
2、编造伪供:对法警重复已在办案人员审问时陈述过 的虚假供述,看法警是否纠正他的供述。
3、抛小瞒大。
只向法警谈及一些他认为办案人员已掌 握的事情,观察法警是否表示满意。
4、企盼法警同情其遭遇,给他提供同意他通讯的机会, 约见律师、家人等。
从法警是否答应来判断自己罪行的严重 程度。
对上述犯罪嫌疑人的种种心理活动,法警可从其面部表 情的变化,手足下意识动作及语言表述快慢、逻辑性等中观 察发现。
同时用反试探的方法,判断犯罪嫌人的拒供属于畏 罪心理、侥幸心理、戒备心理、抵触心理、悲观心理的那一 种,然后采取相应的方法发动心理攻势: 第一,以不带倾向性的表情及“与己无关”的角度引导 对方开口说话。
第二,以“与办案审问无关人员”的身份接近接触犯罪 嫌疑人,取得对方的“信任” ,让对方将自己作为“知心” 交谈,并有意无意地向其推销“你是有罪”的观念。
第三,从对方的“无罪辩护”和将罪行美化为合法行为 的陈述中了解其拒供是属于畏罪心理还是侥幸心理。
第四,从换位思考的角度,一点一滴,慢慢地向对方推 销不交代犯罪事实不单过不了关,而且要承受长时期的心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编-5-工作交流第4期折磨所带来的痛苦,导致终生都生活在深重的心理阴影中, 乃至一生一事无成、前途断送,家人受累的后果。
促使其认 识到与其承受一生痛苦不如面对现实,承担应有的责任,从 而获得身心上的彻底解脱。
通常犯罪嫌疑人在来之多方位、多方面的心理攻击下, 会在诸多事情都无法理清的情况下,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主 动提出与办案人员交谈。
法警应及时的向办案、审问人员转 达,并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活动情况向办案审问人员进行交 换,掌握犯罪嫌疑人供述心理这种销纵即逝的心理状态,及 时促使其交代自己的罪行。
三、法警运用心理学于看管犯罪嫌疑人警务活动中,必 须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 法警在看管犯罪嫌疑人时, 主动运用心理学知识, 在无形与不觉中开展心理攻势,不能独立于办案人员的计划 之外。
应该是整个审问方案及实施措施中的一个环节。
否则 会导致与核心背离的后果。
第二,看管警务中,运用心理学协助办案人员推毁犯罪 嫌疑人的拒供心理防线,一是要经过办案负责人的允许,不 泄及应该保密的问题,二是围绕犯罪事实,针对一些看似与 犯罪事实无关,实则埋伏着让其交代罪行目的的问题与其周 旋,在不知不觉中瓦解其拒供心理。
第三,运用心理学对犯罪嫌疑人发动心理攻势,法警本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编-6-工作交流第4期身要具备原则性、保密意识、观察能力、敏感性、判断力等 较强的素质。
要有相当的法律水平、政策说服力、心理学知 识及应用方法、善于摆脱纠缠、更换话题等能及时、灵活应 对的基本经验。
第四,在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对抗中,负责看管的法警 要注意不能对犯罪嫌疑人予原则上的承诺、许诺。
要把握好 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就事说事。
不要或者减少对犯罪嫌 疑人所说的问题发表议论。
严记少说多听,说是为了引导对 方更多的暴露自己的方法,目的是为了通过施加心理压力或 缓解心理压力(因犯罪嫌疑人拒供心理而定) ,迫使犯罪嫌 疑人作出交代犯罪事实的选择。
法警看管犯罪嫌疑人时,对方主要的心理活动过程属于 拒供心理。
拒供心理的形成有五种成因:一是畏罪心理;二 是侥幸心理;三是戒备心理;四是抵触心理;五是悲观心理。
拒供心理的前四种成因, 属于激烈、 嚣张形的对抗拒供心理。
因此,法警在与其对抗中应采取向其施加心理压力的方法, 推毁其拒供的心理防线。
拒供心理的后一种成因,是因心理 压力沉重所造成的。
因此,法警在与其对抗中,必须想办法 缓解其心理压力,引导其交代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在经历了拒供心理的后期,即将进入供述心 理过程,供述心理的初始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心理非常 容易出现动摇反复。
因此,法警在与其对抗中要善于从其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编-7-工作交流第4期现中掌握时机,适时的通知审问人员继续审问活动,以避免 错过机会。
四、 心理学在看管犯罪嫌疑人中的运用, “警检合一” 是 、 “警检无缝结合”在实践中的探索。
人民检察院以检察业务为核心工作。
作为检察院核心工 作的检察业务的顺利、高效、优质开展过程极为需要通过各 保障部门的协助、配合和服务的支持来实现。
司法警察就是 因应这种需要而成立的。
显然,司法警察的一切警务必须围 绕检察核心工作,服从并服务于检察业务工作。
为办案提供 安全保障等是法警的应尽义务。
所以, 追求最好的服务质量, 最大限度满足检察业务需求是法警必须思考的问题。
只提供 安全服务保障,只是满足了检察业务对法警的基本要求,法 警的作用和潜能也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和发掘,投入的 警力没能实现最大的“产出” 。
在检察核心业务工作程序中, 选准并确定适宜法警潜能、作用发挥的着力点,是克服“法 警不能直接办案”制约的不利限制,实现“警检合一”“警 、 检无缝结合”的现实、可行、高效、合法途径。
法警在看管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运用心理学,对犯罪嫌疑 人开展心理攻势,是一种在相同警力、相同时间内争取发挥 更大作用的警务活动。
这种在提供安全保障基础上,有利于 审问的警务活动,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