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_____(单位名称)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应急预案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的原则。

二、应急预案的分类与编制(一)应急预案的分类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对本单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安排和综合性应对措施,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等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某一类特定突发事件制定的专项应对方案,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3、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场所、装置或设施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车间火灾现场处置方案、配电室故障现场处置方案等。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1、成立编制小组由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2、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编制小组应当对本单位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并对本单位现有的应急资源进行调查,包括人员、物资、设备、技术等方面。

3、编制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根据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结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总则:包括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应急组织机构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3)预防与预警:包括风险监测、预警发布、预警行动等。

(4)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响应程序、处置措施等。

(5)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理、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

(6)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装备、资金、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应急预案的管理,确保对突发事件能够做出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保障公民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应急预案管理中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应坚持科学、统一、规范、灵活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预案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应急预案管理的核心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其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赋予责任主体,明确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七条应急预案是为了解决在突发事件中可能发生的各类问题,而合理编制、科学组织行动的指导性文件。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型和严重程度,分别编制专项预案、综合性预案和基础预案。

第九条专项预案是指针对特定类型的突发事件,进行专门防范和应对的预案。

第十条综合性预案是指对多类突发事件进行综合防范和应对的预案。

第十一条基础预案是指对全体公民进行基本防范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的预案。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建立科学的预测、研判和评估机制,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根据地域特点和资源禀赋,制定符合实际的应急措施。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考虑社会的参与和配合,积极倡导公私合营的应急机制。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构建科学化、标准化的应急指挥体系,并保证其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十六条应急预案实施的前提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的预警,确保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启动预案。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应强化指挥,确保指挥体系的有效运作。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实施应充分发挥各方力量的作用,形成合力。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实施应根据事件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实施应及时共享信息,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准确性。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实施应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实施效果,并进行改进。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完善和修订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的完善和修订应利用实践中的教训和经验,不断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管理,提高应急响应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制定应急预案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应急预案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所制定的预先确定的组织措施、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管理要坚持科学规范、统一标准、依法依规、分类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要依据突发事件的类型、规模和地域特点等进行定制,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六条应急预案的编制由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负责。

第七条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程序包括信息收集、风险评估、方案设计、预案草案的起草、论证和修改,最终形成正式预案。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组织架构、分工职责、应急资源配置、信息报告和处置流程等内容。

第九条应急预案要设定合理的预警指标和预警级别,以及相应的响应措施。

第十条应急预案的编制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评审论证。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与应急救援演练相结合,不断完善预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实施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的实施要做到科学规划、精确调度、高效协同、快速响应。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的实施要及时、准确地把握突发事件的发展动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应急预案的实施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化利用。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实施要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协调,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管理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的管理由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管理。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包括预案的存档、备份、更新、修订和下发等工作。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的管理要定期开展评估和演练,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的管理要加强与其他管理体系的衔接,实现资源的有机整合和高效调度。

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有效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旨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评估和修订等工作。

第三条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救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四)依法行政,科学管理。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五条综合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风险分析;(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三)应急响应程序;(四)应急物资和装备;(五)应急培训、演练和评估。

第六条专项应急预案应针对特定类型事故,包括:(一)火灾、爆炸、泄漏等;(二)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三)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七条现场处置方案应针对具体事故,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组织,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应提高警惕,严密防范,确保应急预案的落实。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减少损失。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评估和修订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实施后,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评估内容包括:(一)应急预案的实用性;(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运行情况;(三)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情况;(四)应急培训和演练的效果。

第十四条发现应急预案存在不足时,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进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应急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为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损失,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四)科学决策,规范运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审批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三)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四)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保障措施。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一)组织编制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应急预案编制计划;(二)编制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研、评估、论证等工作;(三)编制单位根据调研、评估、论证结果,编制应急预案初稿;(四)编制单位将应急预案初稿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五)编制单位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六)编制单位将修改后的应急预案报送审批。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审批程序:(一)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将应急预案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二)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应急预案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三)审批通过的应急预案应当予以公布。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实施与演练第七条应急预案的实施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严格执行应急预案;(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职责;(三)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演练:(一)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二)应急预案演练应当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进行总结评估,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应急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国应急事件应对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事件,是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事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应急事件应对工作中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评估和修订。

第四条应急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应对;(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快速反应,协同配合;(四)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应急预案体系第五条应急预案体系由以下部分组成:(一)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二)专项应急预案;(三)部门应急预案;(四)地方应急预案;(五)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急预案。

第六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应当明确应急事件的分类、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专项应急预案应当针对特定类型的应急事件,明确应急响应措施、救援力量、物资保障、信息报告等。

第八条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针对本行业或领域的应急事件应对措施。

第九条地方应急预案应当结合地方实际,明确地方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响应措施、救援力量等。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响应程序、救援力量、物资保障等。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组织调研,确定编制依据;(二)明确编制目标,制定编制方案;(三)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初稿;(四)专家评审,修改完善;(五)批准发布,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实施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明确应急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二)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物资供应;(四)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五)强化应急宣传,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精选)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精选)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精选)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和应用,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参与应急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第三条应急预案的主要编制单位应为事故发生单位或责任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确保预案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五条应急预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测和信息报告机制;2. 应急组织体系和分工;3. 应急资源调配和保障;4. 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法;5. 社会救助和心理疏导措施;6. 应急演练和培训计划;7. 应急预案的修订和管理。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管理责任单位应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职责,主要包括:1. 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2. 确保应急预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3. 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活动;4. 做好应急预案的档案管理工作;5.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应用第七条发生突发事件时,有关单位应按照应急预案确定的分工、措施和方法,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有效处置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应用范围应涵盖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卫生事件等。

第九条应急预案的应用过程中,有关单位应做好应急指挥、信息报告、资源调度和社会救助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有序进行。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监督和评估第十章对应急预案的编制、管理和应用进行监督和评估,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

第十一章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第十二章应急预案的修订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确保预案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三章应急演练是应急预案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变能力。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等工作。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应对、快速处置”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本单位成立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分类和编制第五条本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类。

综合应急预案是本单位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性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专项性预案,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场所、设备设施、岗位等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科学合理;(四)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危害,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五)与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七条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专门人员成立编制小组,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经过评审和修订后,形成预案草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审批和发布第八条综合应急预案由本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

专项应急预案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现场处置方案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发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和《张家口市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更好地适应法律好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足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情况本企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或加工厂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具体组织框架图如图1、图2.图1:公司总部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框架(略)图2:工程项目经理部或加工厂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框架图(略)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组成㈠、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⑤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⑦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①抢救现场伤员;②抢救现场物质;③组建现场消防队;④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及职责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合理的、准确的依据;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及职责①根据各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定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的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6、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及职责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互矛盾;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①保护事故现场;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8、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①协助制定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资源数据储备;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㈡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1、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①所有施工现场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②现场事故评估;③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④控制紧急情况;⑤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2、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能及职责①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②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物资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①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②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4、消防灭火组的职能及职责①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②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5、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及职责①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②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6、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①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②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③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④迅速组织后勤必须共给的物品,并及时输运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㈢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的领导下由各职能股室、加工厂、项目部的人员分别兼顾构成。

1、应急总指挥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2、应急副总指挥由公司的副总经理担任;3、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公司的各工程项目经理担任,项目部组成人员为成员;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公司的总工担任,总工办其他人员为成员;5、技术处理组组长由公司的技术经营股股长担任,股室人员为成员;6、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的工会、办公室负责人担任,股室人员为成员;7、后勤供应组组长由公司的财务股、机械管理股、物业管理股长担任,股室人员为成员;8、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的质安股股长担任,股室人员为成员;9、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由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或加工厂负责人担任;10、现场伤员营救组由施工队长担任组长,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11、物资抢救组由施工员、材料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12、消防灭火组由施工现场或加工厂电工,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13、后勤供应组、施工现场或加工厂由后勤人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㈠、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公司总部、施工项目部及加工厂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2、二级应急组织每一项目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3、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主要培训以下内容:①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②施工安全保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作业;③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辨识;④事故报警;⑤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⑥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㈡演练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总部人员、加工厂人员每年演练一次。

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

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公司的质安股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电话:质安股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公司每年从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公司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

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公司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恢复施工生产。

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修改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八、其它本预案制定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正式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