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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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年)及线网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规划单位: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地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五年九月

一、规划基本情况

(一)规划背景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成都市规划部门开始进行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确立了由十字骨架构成快速轨道交通线网形态,2000年编制完成第一版《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05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2008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2004-2015年)》,2011年在原有轨道交通线网基础上重新编制新一轮的《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12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2-2017年),2015年编制完成《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20年)调整方案》。

随成都城市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引导支撑天府新区规划发展、支持“双核共兴”规划目标、进一步完善中心城线网、缓解中心城拥堵、城乡统筹发展、支持外围新城的发展需求,对《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20年》进行修编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二)规划概况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及线网规划》方案新建项目为:8号线一期、9号线一期、10号线二期、11号线一期、17号线一期,修编后规划共新建线路124.2km,其中地下线78.1km,高架线46.1km,规划新建车站66座,车辆段4处,停车场4处,主变电所9座,工程总投资774.6亿元。

表1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年)线路站位规划情况汇总表

二、规划实施的环境制约因素

(一)环境敏感区

本规划方案涉及的环境敏感区详见表2。

表2 成都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年)与环境敏感区位置关系表

(二)规划实施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规划实施的有利因素

(1)节约环境资源

轨道交通在节约土地资源和能源方面较其它交通方式优势明显,且有利于土地资源整合与改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减少大气环境污染

轨道交通使用电力能源,实现大气污染物零排放,且通过替代部分地面汽车交通可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有利于降低空气污染负荷。

(3)规划实施有保障

成都市规划、国土部门在新一轮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修编中对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了调整和控制,可保障本规划的顺利实施。

2、规划实施的环境制约因素

(1)影响沿线地区声环境和振动环境

轨道交通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会产生噪声和振动污染,对沿线一定范围内的居民可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可减轻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

(2)影响沿线环境敏感区

本规划10号线二期线路下穿黄鹤楼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根据初步分析,在采取选用合理的施工方式、合理布局生产工艺、严格控制征占地、加强地下线路运营减振等措施后,规划线路对其影响有限。

(3)影响地下水

轨道交通地下敷设方式对地下浅层水会产生一定程度的阻隔或改变流向影响,导致局部地下水位下降,引起地面沉降;局部地下水壅高对邻近建筑物安全会产生一定影响。若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施工方式,可减少对地下水的影响和地质灾害的发生。

(4)居民动拆迁产生社会影响

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要动迁居民和拆迁房屋,会对居民心理状态、就业安置以及生活方面造成干扰,从而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规划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一)规划相容性与协调性分析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修编(2016-2020年)及线网规划》贯彻了《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提出的目标和要求,与成都市(包括天府新区、双流县、温江区、新津县)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总体相协调,与相关规划具有较好的相容性和协调性。

(二)规划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振动环境影响评价

(1)振动影响

轨道交通振动由列车运行时轮轨间相互撞击所产生,经轨枕、道床向线路两侧扩散传播。轨道交通振动所形成的振动波是由横波、纵波、表面波等构成的复杂波动现象,影响因素复杂,传播形态变化不定,其影响须通过实验统计结果定义分析。相关实验结果表明,轨道交通振动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车辆条件、轮轨条件、轨道结构、隧道结构、隧道埋深、地质条件、地面建筑物类型及距离等。根据成都市既有轨道交通线路振动影响现场测试统计,地下线和地面线振动影响范围较大,高架线路振动影响范围较小(振动通过桥梁桥墩传播振动至地面后,经由地面向四周扩散)。

(2)振动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建议选择合理的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和隧道埋深,尽量避免直接从敏感点正下方下穿,同时考虑“达标距离表”要求,控制线路两侧用地;重点从车辆条件、轮轨条件、轨道结构、隧道结构等方面综合考虑减轻振动环境影响。对下穿学校、医院、文物等特殊建筑物,应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采取轨道工程减振、敏感保护目标支撑结构加固、基础加固等防护措施。

2、声环境影响评价

(1)声环境影响

根据轨道交通噪声预测结果,高架线路噪声影响较地面线路噪声影响范围大得多,夜间噪声影响尤为显著;地下线路噪声影响来自于地面风亭和冷却塔噪声。

在设置声屏障条件下,距离线路30米外即可满足4a类区标准要求,因此,建议线路高架段根据线路两侧现状或规划用地情况预留声屏障设置条件。

地下段的风亭和冷却塔作为地下车站附属配套设施,是主要的噪声源。风亭和冷却塔一般置于轨道交通车站两端。通过类比分析可知,风亭、冷却塔噪声影响很小,与居民楼距离达到10米时采取风口背向建筑物即可满足环境要求。

轨道交通车辆段与停车场噪声影响情况基本类似,段(场)内主要噪声源为出入段场线走行列车。由于列车在段(场)内走行速度一般低于20公里/小时,厂界噪声一般可满足2类区厂界标准。此外,虽然段(场)内还存在检修、洗车等作业噪声,但只要合理布局,影响均可控制在厂界标准范围内。

(2)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根据《地铁设计规范》要求,位于4a类区的高架线路应距离两侧敏感点30米以上,对规划道路宽度不满足要求的线路,建议调整轨道交通线路规划或道路宽度,并合理规划线路两侧土地功能。

②设置声屏障或隔声窗

本规划中部分线路敷设方式调整后,其高架线路基本沿城市主干道中心敷设,建议结合声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在高架线两侧均设置声屏障,具体设置方案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根据两侧建筑情况具体研究。对线路两侧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在设置声屏障仍无法达到其功能区标准要求时,可设置隔声窗降噪,以保证室内声环境达标。对个别零星敏感点,在设置声屏障不经济的情况下也可仅采用隔声窗降噪。

3、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1)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轨道交通电磁辐射主要来自于主变电站变电器因高压或强电流形成感应形成的电磁辐射和架空接触网与列车受电弓之间不均匀摩擦和瞬间离线产生火花放电所形成的电磁辐射。

(2)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地面设置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所宜远离居民区等敏感建筑,其边界与敏感建筑物的水平间距宜大于30m,且不应小于15m。

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和挖土、运土、回填、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大气的主要因素是粉尘、NO x、SO2、CO,其中粉尘污染最为严重,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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