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家庭变迁的两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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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家庭之变化

现代中国家庭之变化

现代中国家庭之变化作者:孟宪范来源:《北方人》2014年第01期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的家庭经受了三次冲击:20世纪初指向家庭制度的批判,1949—1976年间指向家庭情感的政治运动,30年来从结构、制度、价值观指向家庭的全面侵蚀。

在三次冲击和经济社会剧变的背景下,家庭问题需要进入国家的视野,需要建立支持家庭的政策体系。

回顾过去的百年,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家庭制度、家庭价值遭到一波又一波的冲击,家庭功能经历了逐渐弱化的过程。

近30年来,伴随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中国家庭又经受着第三次冲击,发生了从结构、制度到价值观的全方位的变化。

在家庭结构上,表现为规模小型化、稳定性下降;在制度上,以2011年的婚姻法解释三为标志,推进了家庭财产制度的资本主义化;在价值观上,自我中心式个人主义发酵,深深腐蚀着家庭的传统价值支柱。

在第三次冲击的浪潮下,当代家庭在结构、制度、价值观上呈现出危险的劣质化的苗头。

对家庭结构的侵蚀30多年来,我们经济社会的急剧变化带来了百年来对家庭的第三次冲击。

这次冲击首先表现为家庭结构的深刻变化。

家庭结构的变化可以从结构特点和结构稳定性两方面看。

在家庭结构特点上,第一,家庭规模变小。

30多年来,我国家庭的人口规模越来越小。

家庭人口规模从1982年的4.41人下降到五普的3.44人,至2010年的六普,这个数据又下降为3.10人。

目前,我们家庭的户均人口规模已经与发达国家的一般户均人口3人左右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了。

家庭规模变小,意味着家庭内调整资源配置的弹性减少,功能弱化,抗风险能力降低。

第二,家庭模式多样化。

从负面影响的角度看,家庭模式多样化问题最大的是流动人口群体,也即户籍农村人口家庭居住实际形态的多样化。

多年来,我们实行的人口流动政策是反家庭的。

这造成农村人口政策性的家庭空间分离。

现行人口流动的系列政策,包括劳动制度和面对他们的社会保障制度排斥家庭团聚。

它只要流动人口在城镇贡献出自己的劳动力,而拒斥他们作为人的全面需求,造成了大量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由此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甚至人道悲剧。

中国家庭的变化

中国家庭的变化

中国家庭的变化篇一:中国家庭的主要变化中国家庭的主要变化默认分类 20xx-12-11 07:17:53 阅读17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文/薛素珍本文根据调查资料,综述中国家庭近年的主要变化。

华人家庭分布在许多国家和地区,但它的变化基本上与大陆的家庭相仿。

中国家庭变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家庭形态的变化。

家庭结构形态主要是指家庭的规模和类型,是家庭的外在形式。

社会的各种因素、家庭内部的人口流动,如家庭人员的诞生、婚配、死亡以及家庭人员的角色变换都直接影响着家庭形态的变化。

家庭规模缩小,户均人数减少。

分布在各地区的华人家庭,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城乡家庭的规模和人数均呈缩小趋势。

我国“六五”规划重点项目之一的“五城市家庭研究”,对京、津、沪、宁、蓉五大城市中4385户的抽样调查,户均人数为4.08人。

这一统计与1982年中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数字基本相同。

香港户均人数也由1971年的4.5人减至1981年的3到4人。

农村家庭的规模也缩小。

据四川社科院社会学所对2035户农民家庭的调查,户均人数为4.52人。

家庭结构类型的变化。

为研究工作需要,一般把家庭结构分为单身家庭(配偶死亡,一人独住的家庭)、核心家庭(一对夫妻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主干家庭(两代以上,每代有一对夫妻)、联合家庭(同一代人中有两对或两对以上夫妻)、其他家庭(以上四种类型以外的家庭)五类。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家庭结构类型也趋向小型化。

我国五城市抽样调查:单身家庭占2.44%,核心家庭占66.4%,主干家庭占24.29%,联合家庭占2.30%,其它类型家庭4.56%;台湾的核心家庭数量也在上升,据统计,1965年核心家庭41%,1980年为53%;香港核心家庭上升更快。

香港单人家庭数字也庞大,1981年统计有18万余户,约占总数的15%。

新加坡1966年的一项全国家户调查,核心家庭占华人家庭的60%。

农村核心家庭数也上升。

四川调查的2035户农民家庭,核心家庭占52.66%,主干家庭23.24%;费孝通教授在江村的调查,核心家庭占56.3%,主干家庭43.2%。

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动与家庭变迁分析

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动与家庭变迁分析

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动与家庭变迁分析一、引言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浪潮下,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动对家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深入探讨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动以及这些变动对家庭的影响。

二、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动1. 城乡差距的拉大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越来越明显。

城市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教育资源,吸引了大量农村居民前往城市谋求更好的生活。

这导致了城乡人口结构的扭曲,农村的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

2. 职业结构的转变传统的农业劳动逐渐被工业与服务业取代,职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涌向城市,从事技术和服务行业的工作,而传统的农业工作面临人力短缺的问题。

3. 中产阶级的崛起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脱离了贫困,成为了中产阶级。

这个群体在中国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他们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影响着整个社会。

三、当代中国家庭变迁的主要表现1. 结婚观念的变化在传统观念中,结婚是人生的必经之路。

然而,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推迟结婚,或者选择单身。

家庭结构的单一化和多样化成为了新常态。

2. 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医疗条件改善,平均寿命不断延长。

但由此带来的问题是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家庭承担起了照料年长亲属的责任。

3. 亲子关系的变迁抚养子女的方式也随着社会的变化而改变。

传统的大家庭方式逐渐被核心家庭所取代,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更加密切。

同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更加便捷,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

四、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动与家庭变迁的关联1. 经济因素经济的发展带动了社会结构的变动和家庭变迁。

城乡差距的拉大导致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就业机会的增加,家庭更加稳定。

同时,经济独立的能力也让年轻人有更多的选择,推迟结婚或选择单身。

2. 教育因素随着教育的普及和提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可以获得良好的教育机会,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家庭变迁的基本走向和主要原因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家庭变迁的基本走向和主要原因

有力地推动了广大农村夫妻关系的革命性 儿子 对公 婆 ( 父母 )的依 赖 性 , 为她 ( 他) 们 独 立 生 活 创 造 了有 妻关系的行为准则,
利条件。 又如, 伴 随社 会 转 型 , 代 沟 现 象 目益 突 出 。 再如 , 与老 变 革 。

代人相比, 年轻一代更加重视家庭生活中的夫妻感情, 这种
不管是开展何种生产经营, 还是购 买大型家俱和耐用消费 致。 由于大量农村青 年离乡并在城 市建立了小家庭, 这就在很 权 , 往往都是夫妻共 同讨论的结果, 而 不再完全由丈夫做主。 大程度上消除了建立农村联合家庭 或主干家庭的可能性 , 使留 品,
在农 村 的父母 不 得 不成 为 核 心家 庭 乃至 空 巢 家 庭 。
的普遍化 。“ 分家 ” 往往会使一个大家庭分解为两个或者更多 的伴侣, 在 家庭 中地位平 等;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 自己姓名的权 都有互相扶 养的义务 , 都有参加 生产、 工作、 学习和社会 的 核 心家 庭 , 从 而 导 致 了核心 家 庭 的 增 多 , 同时 也导 致 了联 合 利, 夫妻 在婚 姻关系存续期 间所得的财产, 归夫妻 共 家庭 的瓦解。 但若进 一步探究分家 的深 层次原因则是多方面 活动的自由;
与夫妻关 系的变革趋 向相一致 , 我 国农 村的亲子关系亦 即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变迁也具有平等 化的发展走 向。 众所周
感情的表达也促使年轻夫妻更加倾 向于独立生活。
在漫长 的封建社会里 , 父家长对子女有绝对权威 , 而子女 此外, 农 村 青 年大 规 模 外 出务 工 经商 , 也在 一定 程 度 上使 知,
பைடு நூலகம்
变 迁具有平 等化的发展走向。 当然 , 也应该看到 , 由于几千年

浅析当代农村家庭中的转变现象

浅析当代农村家庭中的转变现象

浅析当代农村家庭中的转变现象内容摘要:家庭作为社会的根本组成单位,其开展和变迁必然受到社会经济开展的影响和制约。

本文以笔者家乡的农村社会为蓝本,着重分析了自改革开放以来,当地农村的家庭构造、婚姻习惯、家庭关系和家庭功能发生转变的现象,旨在说明农村家庭在近年来经济开展和社会变迁的影响下,由旧的家庭模式开场向新的家庭模式的转变。

这一转变是传统农村家庭对现代社会开展的一种适应性转变。

了解当代农村家庭的现状及转变进程,采取积极的方式进展引导,对于解决农村社会中的一些不和谐现象,实现农村男女平等、农村的现代化建立和构建和谐社会,都有着巨大的意义。

关键词:家庭构造、婚姻习惯、家庭关系、家庭功能正文:?社会学简明词典?释“家庭为一定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组合起来的社会生活根本单位,在通常情况下,婚姻构成最初的家庭关系,这就是夫妻之间、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

〞在传统的“家本位〞文化有着强大影响的中国,尤其在是中国的广阔农村地区,大多数人扔把家庭看成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局部。

但在受到市场经济、现代文化价值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传统的农村家庭面临着巨大的转变。

一、农村家庭根本构造的转变1、家庭构造的变化家庭构造是家庭的组成方式,即家庭由哪种或哪几种家庭关系组成。

在一夫一妻制之前提下,家庭关系主要是婚姻关系与血缘关系。

现阶段,我国农村的家庭类型主要可以分为核心家庭、主干家庭、联合家庭和其他家庭四种。

核心家庭一般是由一对夫妇及未婚子女生活在一起而组成的家庭。

核心家庭人口较少,规模较小,以夫妻关系为核心。

家庭中父母与子女构成稳定的家庭三角,并且以婚姻和血缘两条纽带直接联结。

主干家庭是由一对夫妇与父母和未婚子女聚居生活的家庭。

主干家庭是以直系亲属为主的几代同堂的家庭,他核心家庭纵向扩大的结果。

联合家庭是指有父母和几个已婚子女以及X子女组成的家庭。

联合家庭是多代多偶家庭几代男性血亲及其配偶都在一个家庭里生活。

其他家庭又可以分为直系单亲家庭、隔代家庭、男性单身家庭、女性单亲家庭和特殊家庭等五种。

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分析报告

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分析报告

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分析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变动呈现出三种状态:1.相对稳定的家庭类型。

三代直系家庭是其代表;城镇三代直系家庭的维系得益于家庭内部管理的松弛,在农村则与独子比例增大有关。

2.明显上升的家庭类型。

夫妇核心家庭提高幅度显著,实行20余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是这一家庭类型的主要推动力量;隔代直系家庭增长率最高,它既是中国社会转型阶段的重要现象,又是社会发展具有缺陷的反映;单人家庭也有增长,青年人晚婚和老年人口预期寿命延长、老年丧偶比重提高是主要影响因素。

3.以下降为表现形式的家庭类型。

缺损核心家庭明显减少,标准核心家庭有所下降。

后者的降低主要是夫妇核心家庭上升所致,或谓核心家庭内部不同类型调整的结果。

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的家庭结构总体上将持续这种状态,一些家庭类型将发生进一步的变动。

当代家庭的结构简化和规模缩小使家庭功能及家庭成员关系方式发生改变,将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

关键词:"五普"长表数据;家庭结构;夫妇核心家庭;三代直系家庭;隔代直系家庭作者:王跃生,1959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北京100732)。

*感谢匿名审稿人对本文的评论和建设性意见。

伴随着中国社会已经或正在发生的深刻变革,中国的家庭结构也在发生变动,不同类型家庭成员的生存条件和关系方式亦产生了相应的变化。

社会及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只有跟上和适应这种变化,才能通过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满足家庭及其成员的基本需求,从而使家庭真正成为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

本文即以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基础,并结合对第三、四次人口普查数据的比较,揭示当代社会变革背景下中国家庭结构的状态、特征和趋向。

一、简单说明家庭结构分析为不少学者所关注,但其研究尚存在一定困难,主要是相关数据获取不易。

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对家庭结构总体状况的了解。

以往一些学者有的通过具体调查一个或几个村落、社区的家庭类型,进而对区域等大范围的家庭结构状况加以把握①「费孝通:《三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乔健主编《中国家庭及其变迁》,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院暨香港亚太研究所,1991年;王跃生:《华北农村家庭结构变动研究——立足于冀南地区的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沈崇麟、杨善华:《当代中国城市家庭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

当代中国家庭结构的变迁及其社会影响

当代中国家庭结构的变迁及其社会影响

2015年第6期第36卷N orthwest population一、引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它是由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而产生的社会生活组织,是最亲密的社会群体[1][2]。

家庭内部的组织方式或结构类型发生变化,会促使家庭功能以及家庭成员的关系模式发生改变,从而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的婚育观、养老观发生变化,当前中国的家庭结构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特征。

我国家庭结构的变化趋势如何?家庭结构的变迁又会带来哪些社会问题?这方面问题的研究对我国当前人口管理政策的制订,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理论参考价值。

人口学家、社会学家一直非常关心家庭结构的发展问题。

早期的研究多是通过直接调查一个或几个小地区的家庭类型,进而对大范围的家庭结构状况加以推测[3][4]。

也有少部分学者采用历史档案汇总的方法,去研究某一时期的家庭结构特征[5]。

随着近些年全国人口普查内容的细化,尤其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数据库中包含了较为详尽的家庭成员关系方面的信息,为大范围研究家庭结构的发展特征奠定了基础。

而最新的“六普”数据还首次纳入对外籍人口的登记,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普查力度,在长表中还与时俱进地考虑到老龄化、房屋安全等问题。

因此,对历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对比分析,是揭示当前我国家庭结构发展特征的重要途径。

本研究则主要以近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分析为基础,并参考既往研究中与我国家庭结构分布有关的数据,通过各家庭结构类型的纵向比较,把握当代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化趋势,同时就家庭结构的变迁对我国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展开讨论。

二、我国家庭结构的主要变化趋势1.家庭小型化是中国现代家庭发展的基本趋势我国家庭的小型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家庭户规模大幅下降。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以及人们婚育观的转变,我国的生育率持续下降,家庭户规模大幅缩减。

“五普”、“六普”两次调查的数据显示,我国的总和生育率分别仅为1.22和1.18。

中国家庭的变化

中国家庭的变化

中国家庭的变化篇一:家庭结构的变化及原因《社会学概论》家庭结构的变化及原因家庭结构的变化及原因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的家庭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家庭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迁。

家庭子女减少,家庭规模减少,家庭结构简单化,空巢家庭增多等都是家庭结构变迁的突出表现。

就以南京为例,1979年实施独生子女政策以来,城市中涌现出一大批父母与孩子组成的两代人家庭,并且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每户的平均规模明显缩小。

(见下表)1982年-2005年南京家庭户规模的构成(%)1982年1990年2000年合计100100100一人户11.858.4612.12二人户12.4314.2723.51三人户20.6733.539.58四人户23.2224.114.31五人及五人以上户31.8319.6710.48资料来源:1982年、1990年、2000年南京市人口普查资料、2005年南京市人口抽样调查资料。

2005年10014.1328.6737.5711.118.52从家庭人口数的变化和分布看:1982年在家庭总户数中所占比重前三位的依次为5人及5人以上户、4人户、3人户。

从1990年开始,3人户的家庭数量一直位居家庭户的第一位。

至2005年,在家庭总户数中所占比重居前三位的已演变成3人户、2人户和1人户。

与此同时,4人及以上户所占比重明显下降,其中尤以5人及以上户所占比重下降幅度最大,已由1982年家庭规模构成中第一位降为第五位。

1人户、2人户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说明,空巢家庭、丁克家庭、单身家庭、单亲家庭等,正在构成南京家庭结构的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家庭规模在经历了几次升降起伏的变化后,从1973年开始进入较长时间的持续缩小过程。

1973年,全国家庭户规模为4.81人,1990年缩小到3,97人,到2000年缩小到3.44人。

按人数划分,三人户和四人户最为常见,2000年两者合计已超过总户数的一半。

中国家庭规模缩小的原因如下:一是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妇女的生育率下降,家庭中的子女数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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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家庭变迁的两大趋势
沈崇麟
父系夫权制家庭是单系偏向(丈夫)的家庭,家庭的建立、延续、家庭事务和亲属往来都以男性家庭成员为轴心。

根据笔者以往和最近的调查发现,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单系偏向的家庭制度正在逐渐被双系并重的新型家庭制度所替代。

本文将用笔者最近一次调查的数据对这一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本次调查的三个初级抽样单位是北京市、河北省易县和江苏省太仓市,三个调查地的选择是非随机的。

在三个调查地中,北京市的样本是所谓城八区(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和石景山区)年龄在60岁以下的城市已婚人口,而河北易县和江苏太仓,则是60岁以下的已婚农村人口。

北京、易县和太仓三地样本容量分别为800(人/户)、400(人/户)和400(人/户)。

本次研究发现了当代中国家庭变迁的两大趋势。

婚后居处变迁:从夫居转向从愿居
所谓婚后居处是指婚姻当事人在成婚之初的居住形式。

在夫方父系的家庭制度下,只要条件具备,一般来说都从夫居,即在结婚之初,夫妻一般都随男方的父母居住,尽管有时也会有从妻居(招女婿),但这通常被看做是例外。

这种情况在当今的中国城乡社会似乎正在发生变化。

调查数据显示,在三个调查地,无论是希望的婚后居处还是实际的婚后居处,住男家已不是婚姻当事人对婚后居处的唯一选择。

调查对象在婚后希望居处的选择中,选择住男家、住女家、自立门户的百分比分别为46.98%、5.66%、46.73%;在婚后实际居处上,选择住男家、住女家、自立门户的百分比分别为59.34%、8.8%、30.72%。

由此可看出,无论希望的婚后居处还是实际的婚后居处,选择独立门户的婚姻当事人的比例都已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与此同时,无论是希望的居处还是实际居处,住女家也都占到了一定的比例,其中比例最高的太仓,希望的居处和实际居处的住女家百分比,分别为13.1%和14.39%。

总的来说,在各调查地,婚姻当事人在婚后居处的选择上,呈自立门户、住男家和住女家三花齐放的态势。

进一步对数据进行分析,笔者发现:调查对象中,希望的婚后居处中自立门户的比例明显高于实际居处,而希望居处中的从夫居和从妻居,则低于实际居处。

这反映了希望和现实之间的差别。

从调查的实际情况看,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首先是住房条件,即婚姻当事人希望自立门户(主要指城市),但是没有住房,其次是双方父母的意愿。

尽管如此,调查数据至少表明,当今的中国社会,婚后的实际居处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是婚姻当事人的一种主动选择。

在三个调查地,地区间和城乡间在婚后居处选择模式上存在着差异,之所以存在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是受传统的“从夫居”影响,但主要取决于婚姻当事人的意愿、当事人本人和双方家庭的实际情况(婚姻当事人和双方家庭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双方父母的身体情况等)和当地的婚俗或亚文化。

地区间和城乡间虽有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新房主要由男方准备,即使婚后选择独立门户,新房大多亦由男方准备,在这里,男方是指未来的丈夫和他的家庭。

正因为如此,
无论是希望的居处还是实际居处,住男家比例往往都高于住女家。

必须指出的是,这样的住男家已非传统意义上的住男家。

从调查的实际情况看,现在住男家的新家庭都存在比较高的自主性,并不隶属于男方的家庭。

而且,通常在婚后若干年后,他们都可能脱离男方父母的家庭,成为与男方父母家庭毗邻而居的独立家庭。

综上所述,有理由说,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婚后居处的选择已经是婚姻当事人根据自身和双方家庭的实际情况作出的一种策略化选择。

从夫方单系转向夫妻双系
在中国社会,很长时间以来,夫方父系的主干家庭是中国社会中家庭结构的基本模式。

在这种家庭中,父母为其儿子娶妻生子,绵延自己家庭之干,将其女儿嫁到婿家,在婿家相夫教子,绵延婿(夫)家的家庭之干。

这一过程是由长而幼有序进行的,通常在兄弟成婚后,兄长便与父母分家另过——于是一个中国式的核心家庭便诞生了。

也就是说,在以往的中国社会,核心家庭是由主干家庭派生的。

而当今的中国社会,这种情况正在变化。

调查数据显示,三地与丈夫父母同住的比例都高于与妻子父母同住的比例,但在三地,调查对象家庭与妻子父母同住的人数都已经达到了相当的比例,其中比例最高的太仓已达到20.5%,最低的易县也达到了7.25%。

北京、易县、太仓主干家庭比例分别为28.14%、37.75%、86.75%,太仓的比例非常高。

这一事实说明,在调查地,基本家庭结构并不存在家庭核心化的趋势,从某种意义上讲,主干家庭仍是三地社会的基本家庭结构形式。

但数据显示,妻系的主干家庭,即与女方父母或已婚女儿组成的主干家庭,在北京、易县和太仓的百分比分别为10.13%、9.5%和28.25%。

而妻系主干家庭在主干家庭中的百
分比,在北京、易县和太仓三地分别达到了36%、25.17%和32.56%。

这就是说,在主干家庭中,有1/3左右是妻系主干家庭。

这说明,在当今的中国社会,传统的夫方单系的主干家庭,已经转变为今天的夫妻双系的主干家庭。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1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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