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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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

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

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一、建立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公开透明制度1.制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统一程序和标准,从源头上确保公正公平。

确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方案,明确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并公开宣布。

2.设立独立的领导干部选拔委员会或采取其他公平公正的选拔方式。

成立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选拔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和选拔,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透明和权威性。

3.公布干部选拔任用的结果和理由。

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结束后,公开宣布被选拔的领导干部名单,并解释背后的原因和考虑,接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二、建立权力运行透明化制度1.打破权力信息壁垒,规范权力运行程序。

建立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程序,明确权力运行中的各个环节和责任,并对外公布权力的运行流程和决策机制。

2.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的建设。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度,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职责清晰,责权统一,使监督成为日常运行的常态化机制。

3.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

通过建立各类举报渠道,加大对公众监督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途径,让公众参与权力运行的监督和评议。

三、建立决策部署公开制度1.充分开展政策决策的征求意见。

对重大政策决策,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多元参与,并将意见和建议作为重要参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公开解释决策的目的和依据。

对于已经通过的决策,要公开解释决策的目的和背后的依据,向社会公众说明决策对于公众利益的正面影响。

3.揭示决策的执行情况。

公开决策的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的实施效果,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同时也要公开决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展示对于问题的积极解决态度。

四、建立预算执行公开制度1.公开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标准。

制定明确的预算编制程序和标准,确保预算编制的公正公平和合理性,并将其向社会公开透明。

2.公开预算的执行情况。

及时公布预算执行的情况,包括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执行进度和效果,并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四议两公开”实施步骤

“四议两公开”实施步骤

“四议两公开”实施步骤
一、理论学习
二、深入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是“四议两公开”的重要环节,可以通过开展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组织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调查研究的重点是发现和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并真实地反映基层党的群众路线实施的情况。

三、个别谈心
个别谈心是指对党员干部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通过谈心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群众诉求等。

个别谈心要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原则,帮助干部认识到问题,做到正确对待问题,引导干部改正错误,提高工作能力。

四、集中讨论
集中讨论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形式之一,可以通过召开党支部会议、工作会议、专题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集中讨论的内容主要包括解决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问题、交流群众心声、统一思想、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等。

五、公开透明
公开透明是“四议两公开”的核心要求,通过公开工作情况、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公开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实现干部工作透明、权力公开、责任公开和结果公开。

公开透明的目的是增强干部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和阳光化。

六、整改落实
整改落实是“四议两公开”的重要环节,通过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工
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等方式,解决调查研究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

整改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务实有效,确保“四议两公开”活动取得实际
成效。

总之,“四议两公开”活动的实施步骤包括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个别谈心、集中讨论、公开透明和整改落实等环节。

通过这些步骤的有机
结合和有序推进,可以使“四议两公开”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为推进党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达到实效起到关键作用。

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

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

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为了促进乡村民主建设,推进农村产业升级,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我村决定推行“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

一、四议1. 议事规则每个村组定期召开村民议事会议,制定议事规则,规定议事程序、议事范围、议事方式等。

确保参会村民平等、公平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2. 财务收支议事定期召开财务收支议事会,公开村庄收支情况,听取村民意见,分析和研究如何更好地支持村庄的发展,提高村庄的基础建设,扩大村庄公共服务。

3. 规划议事组织议事会讨论乡村发展战略、规划,听取村民对内容的建议和意见,并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修改,最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4. 重大决策议事对重大事项(例如开展重大项目、改变乡村发展方向等)进行议事,听取村民的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两公开1. 经济公开定期公开村庄的收入、支出、财务管理情况,包括年度预算、年度审核、收支公告等,让村民了解村庄的财政状况,监督村庄的财务管理。

2. 村庄信息公开包括村民代表、村干部联系方式、村庄规划、村庄干部任免名单等信息,让村民知道有关村庄的事情,方便他们了解问题并给出建议。

三、实施在推行四议两公开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宣传教育对该方案的内容、目的、意义、流程等进行宣传教育,促进村民理解和支持,同时向村民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培训,以提高村民的参与度和维护方案的有效性。

2. 落实人员明确落实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的责任人和部门,使村委会和工作人员定期地宣传、组织、协调议事会和公开村庄信息。

3. 实行公示在村委会和必要的场所进行公示,让村民知晓、了解村庄各项工作的进展,同时建立起村民反馈机制,及时修正问题,确保四议两公开的实施的正常运行。

四、总结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的推行,将有助于提高乡村居民的民主素质、增强村民对村庄的治理力度,提高乡村治理能力,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和升级。

同时,我们也需要不断地反思、调整实施方案,以期逐步做到更加有针对性、完善的实施效果。

2023年关于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方案

2023年关于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方案

2023年关于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深入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越来越近,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党和国家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以及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参与度,我们决定在____年开始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方案。

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涵与目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指:议事民主、议政民主、议法民主和议决民主,以及公开决策与公开执行。

(一)议事民主:注重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的集体决策,促进各种事情的充分讨论和民主决策。

(二)议政民主: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代表与人民的联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

(三)议法民主:强化法治思维,推动法律的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提高法律法规的质量和透明度。

(四)议决民主:加强党群关系,提高党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公开决策:加强政府的决策透明度,拉近政府与公民的距离,通过公开决策提高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六)公开执行:加强对政府决策的跟踪和监督,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和公正性。

三、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原则和方法(一)原则:1. 科学决策:推动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遵循客观、公正和可行的原则。

2. 民主参与:发挥民众的主体作用,加强社会各界对政策的参与和评议。

3. 依法决策:推动决策依法进行,注重程序的合法性和决策的合规性。

4. 透明公开:增强政府决策的透明度,提高公开决策的信息量和质量。

5. 跟踪监督:建立健全跟踪监督机制,确保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滥用职权和权力寻租。

6. 促进协商:加强各方的协商和沟通,形成共识和稳定的决策结果。

(二)方法:1. 加强党内民主: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大会等形式,加强党内的集体决策和民主监督。

2. 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民主化改革,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和沟通。

3. 提高法律质量和透明度:加强对法律制定的民主程序和质量监督,确保法律的科学立法和透明程度。

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细则

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细则

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流程化和规范化,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在村级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解决农村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健康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通过规范化管理,实现全乡村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廉洁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重大事项、重点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村级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村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具体要求 (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 1、农村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报告,年终收益分配方案; 2、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3、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设施、机械等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流转;4、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投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承包、组织、实施与管理;传统文化庙会的资金筹集、实施,自行举办的文化活动;村级组织的党员干部外出考察;村级组织系统干部工资、村民务工补贴标准由两委会议商议后,将商议结果及时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通报;6、村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原值5000元以上)、集体借贷;7、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规划、报批;8、农村低保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9、政府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分配、发放;10、村集体大额资金的使用、支出,单笔、单项金额10000元以上(电费除外);11、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发展稳定应当民主决策事项。

法规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村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村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村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1. 引言村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是指村级机构在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四议两公开的工作方式。

四议即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决策、村民代表小组议事决策、村民代表座谈会议事决策和村民广泛参与讨论决策。

两公开即决策过程公开和决策结果公开。

本制度的目的是提高村级决策的透明度、民主性和科学性,促进村民的参与和监督,推动村级治理的良性发展。

2. 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决策2.1 村民代表大会的组织村民代表大会是村级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村民代表组成。

村民代表的产生应当通过普选的方式进行,确保代表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应当定期进行,至少每年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临时召开。

2.2 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主席宣布会议开始,并说明会议议程;•代表发表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进行辩论和讨论,形成共识;•主席总结发言,进行表决;•公布表决结果。

2.3 决策结果的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决策结果应当及时公开,通过公告、宣传栏等方式向全体村民公布。

同时,应当将决策结果报送上级机构备案,并向上级机构和村民代表小组报告。

3. 村民代表小组议事决策3.1 村民代表小组的组织村民代表小组是村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

村民代表小组的成员应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代表各个阶层和利益群体。

村民代表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村级决策的讨论和决策的执行监督。

3.2 村民代表小组议事程序村民代表小组议事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主席宣布会议开始,并说明会议议程;•村民代表发表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村民代表进行辩论和讨论,形成共识;•主席总结发言,进行表决;•公布表决结果。

3.3 决策结果的公开村民代表小组的决策结果应当及时公开,通过公告、宣传栏等方式向全体村民公布。

同时,应当将决策结果报送上级机构备案,并向上级机构和村民代表大会报告。

4. 村民代表座谈会议事决策4.1 村民代表座谈会的组织村民代表座谈会是村级机构与村民代表之间进行沟通和交流的平台。

乡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

乡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

乡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内容摘要】xx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xx年5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在村党组织(总支、支部)的领导下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村级重大事项,第四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由各村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群众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二)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党员干部群众不发表意见或违背个人意志发表意见,(三)对于未经“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有关程序出台的重大事务的决策意见,党员干部群众有权拒绝执行,镇会计服务中心不得预支或支付该项目的费用,不得进行财务报支,第二章内容及程序。

X X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 (xx年5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贯彻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农村基层组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和镇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四议两公开”和村级重大事项流程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在村党组织(总支、支部)的领导下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村级重大事项。

“四议”即:党支部(总支)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群众)代表会议或村民(群众)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过程和结果公开。

第三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本质是党领导下发扬基层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新机制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实现形式,关键是用严格明晰的程序确保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的健康运行,根本是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精髓是实现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统一。

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范本)

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范本)

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篇一: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2 ‎X XXX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自治区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进一步提高建设‎新农村的水平,结合全‎乡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深‎刻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四议两公开”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

‎“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这种方法既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又实现了党的领导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

全乡各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加强基层党建、‎夯实执政基础,服务和‎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提升村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村级‎“两委”班子合力的重‎要途径,作为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作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载体,作‎为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方法,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

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2、‎坚持依法办事。

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农‎村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3、坚‎持发扬民主。

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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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街道科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高各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区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所有村(居)重大事项必须在村(居)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

“四议”:即村(居)党组织会提议、村(居)“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第三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本质是党领导下发扬基层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新机制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实现形式,关键是用严格明晰的程序确保村(居)事务决策、管理的健康运行,根本是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精髓是实现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统一。

第四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应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党员干部群众不发表意见或违背个人意志发表意见。

第五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各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内容及程序第六条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都须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策、实施。

具体包括:(一)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二)村(居)集体大额资产购建、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集体资本股份变更、城中村改制改造;村(居)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设施、机械等的开发、经营、立项、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

(三)村(居)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四)村(居)建设规划、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享受误工补贴人数及标准、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规划报批;计划生育、低保优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扶贫款物的分配、发放。

(五)区、街道、村(居)中心工作的落实,特别是涉及基础建设、违法违规建设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等。

(六)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村级重大事项。

第七条在具体操作中,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实施:(一)村(居)党组织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居)党组织通过充分征求意见、认真调查论证,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提议意见。

重大提议事项报街道审核把关。

1、提议必须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内容范围内,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本村(居)实际及群众意愿,提议前应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2、党员、村(居)民代表和群众可就本村重大事项联名向支部建议“四议两公开”议题。

其中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联名建议人数不少于5名;群众联名建议人数不少于10名。

联名建议要以书面形式提交支部议定。

对建议议题不能列入“四议两公开”的,支部应在1周内给予建议人答复。

3、支部会议由村(居)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体成员参加,街道包村(居)领导参加。

支部书记就提议事项进行专题介绍,支部委员就提议事项分别发表意见和看法,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经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形成提议意见。

4、支部提议意见经包村(居)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备案。

(二)村(居)“两委”会商议:召开“两委”会议,组织“两委”成员对提议意见充分酝酿讨论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形成商议意见。

1、村(居)“两委”会召开前,支部书记就支部提议意见与村(居)委主任进行沟通,并将提议意见发至“两委”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商议。

2、村(居)“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通报支委会提议意见,“两委”全体成员参加,街道包村(居)领导参加。

参会人员应对提议意见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商议专业性较强的事项时,应邀请专家参与,进行可行性论证。

根据“两委”成员的意见,对支部提议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提议意见和实施方案进行表决,经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后形成商议意见。

3、“两委”主干做好未同意的“两委”成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并将村(居)“两委”商议意见书面材料在党员大会审议前报街道党工委备案。

(三)党员大会审议: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对“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

到会党员达到应到会党员2/3以上会议有效,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审议表决有效。

1、支部在党员大会召开前三天将“两委”商议意见传达到全体党员,并让党员带着议题进行思考斟酌,充分了解村民意愿,提高审议质量。

2、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村(居)委委员列席会议,村(居)委主任通报“两委”商议事项的意见以及制订的实施方案。

党员大会上,党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表决,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后形成审议意见。

3、村(居)“两委”根据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报街道党工委备案。

4、支部组织党员深入群众作好方案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为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奠定基础。

(四)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委会主持召集村(居)民代表会议,没有村(居)民代表的召开村(居)民会议,讨论表决党员大会审定事项。

参会人数须符合法律规定,经应到会2/3村(居)民代表或应到会村(居)民半数以上同意决议有效。

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1、村(居)委会在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前三天将决议事项进行公示,并征求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意见。

村(居)委会要提前召开预备会,通报决议事项及相关背景,做好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的准备工作。

2、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由村(居)委会主任主持,支部成员列席会议,村(居)委主任通报决议事项和实施方案,接受村(居)民代表或村(居)民的咨询。

对代表们或村(居)民的意见建议要做详细记录,作为完善决议、充实实施方案的参考。

3、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村(居)民代表会议所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2/3村(居)民代表同意决议有效,村(居)民会议所作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村(居)民半数以上同意决议有效。

4、表决结束后,广泛宣传决议通过事项,并做好跟踪问效工作。

(1)对决议事项有不同意见的,要进行针对性地走访了解,弄清不同意见的原因,做好解释说明,确保顺利实施。

(2)对表决未能通过的事项,要深入剖析,如果决策确实错误则及时中止;如果思路正确,但是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决的事项,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待条件成熟后再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五)决议的公开: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通过的决议,一律在村(居)党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栏公告。

1、对决议事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在村(居)党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栏内公示7日。

2、公示期间,村(居)“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

公示期满后可组织实施。

公示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六)决议的实施: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形成的决议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居)委会组织实施。

1、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村(居)委会严格按照决议结果,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

2、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党员、村(居)民代表、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决策的执行进度、账目、预算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村(居)委会能解释的即行解决,不能解释的提交党组织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4、对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突发情况须变更决议应及时向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会议通报。

重大变更须再次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议。

(七)实施结果的公开:决议事项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居)委会组织实施。

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实施结果的审核审查并由村(居)委会及时进行公示。

1、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审查实施结果。

2、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并设立意见箱。

3、对收集到的意见,村(居)委会3日内给予解答。

4、对村(居)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居)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组织党员大会审核后提交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第八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原则上每季度运用一次,可一事一议,也可多项内容一次商议、逐项表决。

第三章相关制度第九条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居)党组织每名党员都要联系一定数量的群众,登记造册后报街道党工委备案。

党员要对所联系群众进行党的有关政策宣传,在联系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要加强与所联系群众的交流,充分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以及对村(居)事务的意见、建议。

第十条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村(居)民代表要加强与所联系户的沟通,并定期组织座谈、征集联系户对村(居)事务决策的意见、建议。

要支持村(居)“两委”工作,组织所联系群众积极响应参与村(居)事务。

要向所联系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带头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一条街道领导包村(居)制度包村(居)领导干部要做好所包村(居)“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组织实施,要全程参与指导工作法实施流程及会议相关文件的起草修改完善存档上报工作。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议事决策档案,详细记录“四议两公开”各环节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妥善保存。

第十三条民主监督制度全面落实以村(居)财务委托代理、村(居)委会主任和支部书记“两笔会签”等为重点的《农村十一项制度》。

健全完善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并发挥好监督、评议、审核等职能作用,确保议事决策程序到位、落实到位、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要在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并向党员大会通报。

凡村(居)重大事务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决策的,决定决议均为无效,村(居)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经由街道组织评估后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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