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连市海洋观测预报工作方案

合集下载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大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大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大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5.10.13•【字号】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号《大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业经2015年8月28日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2015年9月25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10月13日大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5年8月28日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5年9月25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御气象灾害,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和霾等所造成的灾害。

第四条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县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以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依法组织管理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防御等工作。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相关工作。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观测预报管理,规范海洋观测预报活动,防御和减轻海洋灾害,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海洋观测预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海洋观测预报事业是基础性公益事业。

国务院和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海洋观测预报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海洋观测预报工作。

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的海区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负责所管辖海域的海洋观测预报监督管理。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毗邻海域的海洋观测预报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海洋观测预报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培养海洋观测预报人才,促进海洋观测预报业务水平的提高。

对在海洋观测预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海洋观测网的规划、建设与保护第六条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国海洋观测网规划。

编制全国海洋观测网规划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后实施。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海洋观测网规划和本行政区毗邻海域的实际情况,编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海洋观测网规划,在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备案。

修改海洋观测网规划,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七条编制海洋观测网规划,应当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保障国防安全。

编制海洋观测网规划,应当将沿海城市和人口密集区、产业园区、滨海重大工程所在区、海洋灾害易发区和海上其他重要区域作为规划的重点。

第八条海洋观测网规划主要包括规划目标、海洋观测网体系构成、海洋观测站(点)总体布局及设施建设、保障措施等内容。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6〕75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6〕75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6〕7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大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7日大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58号)精神,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市场推动、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到2020年,全面掌握我市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及指标分解表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及指标分解表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及指标分解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6.01.16
•【字号】大政办发〔2016〕5号
•【施行日期】2016.0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
务及指标分解表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6〕5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及指标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16日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及指标分解表。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洋观测预报管理,规范海洋观测预报活动,防御和减轻海洋灾害,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海洋观测预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海洋观测预报事业是基础性公益事业。

国务院和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海洋观测预报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海洋观测预报工作。

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的海区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负责所管辖海域的海洋观测预报监督管理。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毗邻海域的海洋观测预报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海洋观测预报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培养海洋观测预报人才,促进海洋观测预报业务水平的提高。

对在海洋观测预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海洋观测网的规划、建设与保护第六条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国海洋观测网规划。

编制全国海洋观测网规划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后实施。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海洋观测网规划和本行政区毗邻海域的实际情况,编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海洋观测网规划,在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备案。

修改海洋观测网规划,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七条编制海洋观测网规划,应当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保障国防安全。

编制海洋观测网规划,应当将沿海城市和人口密集区、产业园区、滨海重大工程所在区、海洋灾害易发区和海上其他重要区域作为规划的重点。

第八条海洋观测网规划主要包括规划目标、海洋观测网体系构成、海洋观测站(点)总体布局及设施建设、保障措施等内容。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25•【字号】大政办发〔2016〕125号•【施行日期】2016.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12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25日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辽政办〔2016〕23号)精神,结合大连实际,制定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再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征集意见结束后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参与决策讨论。

(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围绕大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地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加大对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16年18项重点民生工程的通知-大政发〔2016〕4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16年18项重点民生工程的通知-大政发〔2016〕4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16年18项重点民生工程的通知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16年18项重点民生工程的通知大政发〔2016〕4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大连市2016年18项重点民生工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2016年1月20日大连市2016年18项重点民生工程1.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棚户区改造8071套(户)。

(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新增公租房补贴5000户。

(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2. 实施“暖房子”工程300万平方米,同时对老旧住宅进行改造,优化周边环境。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内四区政府)为1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房屋修缮。

(责任单位:市残联)3.推进住房维修计划“一二三”工程,维修有安全隐患的高层住宅电梯100部,维修老旧住宅失管失修下水管网40万平方米,实施老旧住宅维修工程4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城建局、市内四区政府)4.实施城市建设“五个一”工程,改造旧城区21万平方米,新建市民健身场所5.5万平方米,改造集贸市场3.75万平方米,综合整治路街及两侧建筑立面29公里。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局、市人防办、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5.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区各修建1座高标准山体健身公园。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大政发〔2016〕76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大政发〔2016〕76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正文:
----------------------------------------------------------------------------------------------------------------------------------------------------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大政发〔2016〕7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经专业组评审和评审委员会终审,市政府决定,授予“基于先进喷射器设计和系统优化的余热余能开发利用”等5项成果大连市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大飞机装配数字化车间”等13项成果大连市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基于计算机视觉的无接触式舌控鼠标系统”等13项成果大连市技术发明奖三等奖;授予“高比能量、大容量锂硫电池及电池组”等20项成果大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大型船舶防海盗技术”等38项成果大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TC4钛合金棒线材冷拉拔加工工艺”等57项成果大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获奖单位和个人学习,自觉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6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授奖项目名单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8日
——结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大连市海洋观测预
报工作方案
2016年3月
一、海洋观测
(一)海洋站观测
工作内容
在老虎滩、小长山、温坨子、长兴岛和皮口5个海洋站开展业务化观测,
具体工作内容见附录1。

(二)浮标观测
工作内容
老虎滩站1个3m浮标站位的观测工作。

小长山站1个1m浮标站位的观测工作。

温坨子站1个1m浮标站位的观测工作。

长兴岛站1个1m浮标站位的观测工作。

(三)雷达观测
(四)海冰观测
工作内容
开展大连沿海重点岸段的海冰观测
(五)备品备件库建设
工作内容
开展海洋观测系统备品备件库建设
(六)海洋站水准联测工作
工作内容
根据《全国海洋站水准连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海洋站水准连测
工作。

(七)运行管理
1、应急观测管理
开展海洋灾害响应期间的应急观测工作。

具体按照《北海区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及《大连市海洋预报台灾害应急预案》执行。

2、运行维护管理
按照观测业务运行管理规定和海洋观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责任制度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维护。

自动观测系统配件出现故障或损坏时,由预报台负责修复或更换。

岸基观测仪器故障后,正常情况下在7天内恢复正常使用,浮标等离岸观测仪器故障后,正常情况下在15天内恢复正常使用。

修复后的仪器必须经过检定/校准或检验,确认恢复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质量管理
观测系统要严格质量管理,在通过CMA认证基础上,重点在管理体系运行、仪器设备检定、观测资料审核、人员培训和资质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

所有在用的海洋观测仪器必须严格执行《海洋计量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在有效检定周期内使用。

海洋观测工作应严格按照有效标准或规范执行,严禁使用未经批准、备案的标准开展与计量有关的观测预报工作。

严格资料审核制度,所有自动观测资料要指定专人进行实时监控,非实时资料要经过预审和审核,保证第一手资料的准确规范有效。

4、运行监控管理
(1)海洋观测网管理信息系统运行
按照《海洋观测网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暂行管理办法》要求,对海洋观测网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和维护。

(2)开展海洋观测系统定期巡查和计量检定工作
将会同国家/海区海洋标准计量中心通过定期巡查,对管理体系运行进行检查,组织开展观测业务检查考核工作。

二、海洋预报
(一)常规海洋环境预报
全年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传真、印刷品等渠道,定期对外发布各类日常海洋环境预报产品。

具体产品名录详见附录2。

(二)海洋灾害预警
全年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向社会公众、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时发送海洋灾害预警信息。

(三)海洋决策服务
建立本单位的海洋灾害决策服务信息上报机制,按需向政府应急办和相关部门报送海洋灾害形势预测意见和决策服务信息。

海洋灾害影响期间,积极参加当地防指组织的灾害防御会商会,向相关部门报送海洋灾害预判信息,做好跟踪服务。

(四)海洋预报人机交互工作平台应用
开展海洋预报人机交互工作平台前期开发成果的示范应用,定期跟踪平台使用情况。

(五)海洋预警报产品检验
建立海洋预警报产品的检验工作机制,定期对发布的海洋预警报产品进行检验。

附录1:海洋站观测 1. 观测内容
组织部门序

海洋站
海水
温度
盐度潮位波浪
波浪观
测方式
海冰温湿度气压
风向
风速
能见度降水备注
大连市海洋预报台1 小长山√√√√浮标√√√√√√
2 老虎滩√√√√浮标√√√√√
3 温坨子√人工√√√√√√
4 皮口√√√√√√√
5 长兴岛√√√√√√√
2. 数据采集
按照《海滨观测规范》要求进行。

3.数据传输
实时数据传输流程
海洋站实时观测数据按照观测点→海洋站→预报台。

实时数据传输时次
所有自动观测数据实现实时传输。

人工观测要素在采集完成后30分钟内进行传输。

延时数据传输
海洋站观测延时数据每月传输一次。

按照海洋站→预报台。

4
海洋监测站月数据文件传输量统计一览表
序号站名T011 T012 T021 T022 T023 T031 T032 T041 T051 T052 T053 T054
1 小长山√√√√√√√√√√
2 老虎滩√√√√√√√√√√
3 温坨子√√√√√√√
4 皮口√√√√√√√√√
5 长兴岛√√√√√√√√√
5
附录2:常规海洋环境预报产品列表
产品名称发布渠道预报要素覆盖海区预报时

发布频

发布对象
大连沿海及大连市主
要港口海浪、潮汐、海
冰预报传真
海浪、潮汐、水
温、海冰
黄海北部、渤海海峡、大
连港、旅顺新港、皮口、
庄河、长兴岛、红沿河
24h 1次/日各级政府及港口
大连市主要海水浴场
海洋预报电视台、报纸
海浪、水温、潮

棒棰岛浴场、星海浴场、
付家庄浴场、夏家河浴
场、
24h 1次/日社会公众
大连市主要海水浴场
海洋预报网络
海浪、水温、潮

棒棰岛浴场、星海浴场、
付家庄浴场、夏家河浴
场、金石滩浴场、泊石湾
浴场、塔河湾浴场、仙浴
湾浴场、大黑石浴场
24h
夏季1次/

社会公众
大连市主要港口海浪、潮汐、海冰预报网络
海浪、潮汐、水
温、海冰
黄海北部、渤海海峡、大
连港、旅顺新港、皮口、
庄河、长兴岛、红沿河
24h 1次/日社会公众
大连市主要港口海浪、
海冰预报电视台
海浪、水温、海

黄海北部、渤海海峡、大
连港、旅顺新港、皮口、
庄河、长兴岛、红沿河
24h 1次/日社会公众
大连新港传真风向、风速、浪
高、浪向、潮汐
大连新港24h、72h 1次/日大连新港指挥部
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