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交接和验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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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交接验收制度

器械交接验收制度

设备(器械)交接验收管理制度
1、采掘新工作面安装所需要设备由机运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设备布置图,经机电主管批准后到设备组办理手续,领取设备。

2、安装单位领取设备后按原设计进行安装,不得随意改变计划,如有变动必须经机电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

3、工作面安装完毕移交时,由主管领导召集安装接收及设备检修等有关单位会同机电科设备组进行现场验收,并进行设备试运转,设备必须台台完好,否则接收单位有权拒绝接收,由安装单位(检修单位配合)进行限期整改。

4、新工作面移交必须办理“机电设备验收移交单",填写设备保管手册,并由双方签字方可生效,以后按保管手册回收消帐。

5、生产过程中损坏更换的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交回(按使用制度办理),生产过程中撤下来的设备部件由使用单位集中到指定地点交给运送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由运送单位运送到副井井口交还给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负责交至检修单位,并开具收据。

凭收据到设备组消帐。

6、安装单位要严把三关(地面验收试验关、安装交接验收关、设备回收关)。

7、其它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进行试运转,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8、工作面采完回收时按设备移交单进行回收,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负责回收,另安排组队回收的,根据移交单进行移交。

设备交接管理制度

设备交接管理制度

设备交接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企业内部设备交接流程,有效管理设备资源,提升设备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设备交接的管理。

二、定义1.设备:指公司各部门使用的办公设备、生产设备以及其他与业务相关的设备。

2.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统一管理、分配、维修保养等工作的专职人员。

3.设备使用者:各部门指定的设备使用人员。

三、设备交接流程1.设备领用1.设备使用者向设备管理员提出领用设备的申请。

2.设备管理员审核申请,确认设备使用需求和合理性。

3.设备管理员根据申请情况,安排设备使用者领取设备。

2.设备交接1.设备使用者在领用前,与原设备使用者进行设备现状检查。

2.设备使用者与原设备使用者进行设备交接手续。

3.设备使用者需要核对设备上的相关记录,包括设备清单、保养记录等。

3.设备归还1.设备使用者申请归还设备。

2.设备管理员接收设备,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或故障,设备管理员将记录并通知相应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3.设备管理员在设备归还记录上签字确认,并将设备交接给新设备使用者。

四、设备管理标准1.设备清单1.设备管理员对公司内部所有设备进行清单管理,包括设备名称、编号、归属部门、责任人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2.设备清单应在公司内部进行备份,并保持安全可靠。

2.设备分配和使用1.设备管理员根据各部门设备需求调配设备,确保设备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设备使用者在领用设备时,需签署设备使用合同,并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保管设备。

3.设备维护和保养1.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设备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设备管理员报告,由设备管理员协调维修人员进行修复。

4.设备报废处理1.设备管理员负责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提出设备报废处理建议。

2.设备管理员将报废设备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并提出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以确保设备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范文(4篇)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范文(4篇)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投入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

第三条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是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性能和质量满足要求。

第四条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的任务分工:设备供应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设备使用方负责设备的验收移交工作。

第二章设备安装调试第五条设备供应方应在设备到货后与设备使用方共同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第六条安装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备基础和支撑系统的搭建和调试;(二)设备的各项部件的安装和调试;(三)设备的电气接线和调试;(四)设备的工作流程和各项指标的调试;(五)设备的软件调试;(六)设备的保护装置的调试。

第七条设备供应方应制定安装调试方案,并与设备使用方签订安装调试协议。

第八条设备供应方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工作,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九条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记录,并通知设备使用方处理。

第十条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设备供应方应与设备使用方共同进行设备性能测试。

第三章设备验收移交第十一条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进行。

第十二条设备使用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设备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设备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备性能和指标的测试和检验;(二)设备外观和设备附件的检查;(三)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查阅;(四)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五)设备交接手续的办理。

第十四条设备使用方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验收工作,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十五条设备验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记录,并通知设备供应方处理。

第十六条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使用方应与设备供应方共同办理设备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设备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备交接单的填写和签字;(二)设备使用方对设备的确认和接收;(三)设备供应方对设备使用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验收管理制度(精选20篇)

验收管理制度(精选20篇)

验收管理制度(精选20篇)验收管理制度 11、设备和设施的选型由机电和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选用的.设备、设施必须是国家或本公司定点厂生产的性能先进的合格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购或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和零部件等,否则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2、新购置和经大修后的设备和设施,投入使用前由机电和运输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使用单位要提前提出验收申请。

3、设备和设施安装前,安装单位要提出安装申请和计划,编制施工规程并经运输、机电等单位审查会签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

安装必须严格按设计和作业规程、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4、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并试运转,合格后方准移交生产使用,并要有书面的验收记录。

5、对运输设备(矿车、人车、机车)的报废,由矿机电科长负责组织,机电机运队、机电机运队、机电科、经营部、调度下管参加,建立鉴定验收制度,由区队和专业建挡备查。

验收管理制度 21、仓库必须制订危险化学品入库验收质量标准,报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2、本公司危险化学品产品入库时,保管员按产品入库验收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产品......1、仓库必须制订危险化学品入库验收质量标准,报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2、本公司危险化学品产品入库时,保管员按产品入库验收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产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技说明书、安全标签、产品合格证、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

产品质量和安全要求不合格的产品,退回生产车间。

3、外购的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按订货合同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货源、生产规格、技说明书、安全标签、产品合格证质量、数量、包装要求、有无泄漏,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

物品质量和安全要求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

4、对于包装破损、包装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及时经过安全处理,并作退货处理。

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范文五份

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范文五份

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范文五份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 1第一条:检修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二条:检修人员要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操作、会检查、会维护、会排除障碍经常向运行人员了解设备状况,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第三条: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制度,严格执行维修标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第四条:严格检修技术设备的交接验收工作,重点检修项目要进行试运行。

设备改造后要写出书面报告。

第五条:认真做好检修技术记录,积累各种技术资料。

第六条:对发生事故和异常情况,要认真调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工作。

第七条:要节约各种原材料,爱护工具、设备,提倡修旧利废,反对铺张浪费。

设备管理交接班制度 21、凡是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帐、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

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了解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

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仪器设备(包括说明书)必须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灵配件,未经设备科检验不得任意丢弃。

4、凡属临床科室的仪器,科室间需调剂使用时,一定要经所属科室科主任批准。

5、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

6、各种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设备科建立档案,并负责保管。

各科室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

有关科室如因操作、日常维护需经常使用的,可以复印副本。

7、仪器设备属于公用资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作为私有财产垄断使用。

对于使用率低或使用不当,仪器设备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设备科有权报告院长收回。

8、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检查、关机。

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

设备运输、交接、验收、保管管理制度

设备运输、交接、验收、保管管理制度

设备运输、交接、验收、保管管理办法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华北院包头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设备运输、交接、验收、保管、保养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事项。

1.2 本标准适用于包头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建设设备运输、交接、验收、保管、保养管理。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设备运输3.1.1. 根据设备进场计划时间,专业工程师应提前向设备制造厂取得联系,通知设备制造厂确切发货时间。

每批货物发出24 小时内,将发运货物名称、重量(体积)、件数等通知总包方。

3.1.3. 设备制造厂负责设备尤其是超限设备(或大件设备)装载、运输计划,对于重大关键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押运。

3.2 设备交接3.2.1. 根据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供货方在设备发运前及时对发运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外观、包装等进行清点、检查。

并办理交接手续。

3.2.2 .设备到达现场交接3.2.2.1 设备发运后,根据设备到货的情况, 供货方应做好设备接收准备工作:3.2.2.1.1 卸车准备3.2.2.1.2 卸车机具和运输工具准备齐全。

3.2.2.1.3 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通道和存放场地。

3.2.2.1.4 准备足够的道木(或垫块)。

3.2.2.1.5 准备好维护保养所需物资。

3.2.2.2 设备运到目的地,专业工程师和供货方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运输过程中设备有受潮、丢失、损坏等现象,禁止卸车,立即通知业主、监理公司、供货厂家和安装部门,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或货运部门进行现场勘测,索取商务记录和拍照取证,妥善解决后方可卸车。

3.2.2.3 设备到达现场后, 专业工程师指定地点卸车,根据设备定置管理要求,按专业、划分区域,分别存放,对设备要作明显标识。

3.2.2.5 运输员、保管员和起重运输人员等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取得相关资格证后方可上岗,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对于重要或者大件设备在现场卸车一定要在货物运到现场之前制定出卸车作业方案,并提请总包方和监理公司审核,保证设备卸车安全。

工程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设备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备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水平,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设备的验收管理。

第二章工程设备验收的基本要求第三条工程设备验收应当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在设备交付使用前进行,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四条工程设备验收应当由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五条工程设备验收应当按照公正、公平、严谨的原则进行,不得违规接受或索取任何利益。

第六条工程设备验收应当建立完善的验收记录,记录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设备、验收结果等内容。

第三章工程设备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第七条工程设备验收的程序应当包括以下步骤:(一)确定验收标准: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定工程设备的验收标准。

(二)准备验收材料: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和工具。

(三)组织验收人员:确定验收人员,包括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

(四)实施验收:按照验收标准和要求,对工程设备进行验收。

(五)记录验收结果:记录验收过程中的信息和结果,形成验收报告。

第八条工程设备验收的要求包括:(一)工程设备的性能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二)工程设备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工程设备的安全性能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九条工程设备验收的结果应当是合格或者不合格,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如需对验收结果进行争议解决,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诉或复核。

第四章工程设备验收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负责组织工程设备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过程和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合工程设备验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十三条工程设备供应单位应当保证设备质量和性能,配合工程设备验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十四条工程设备验收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验收工作,如实如查记录验收结果。

设备工程管理验收制度

设备工程管理验收制度

设备工程管理验收制度设备工程管理验收制度是对工程项目中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行等各个环节进行系统检查的过程。

该制度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验收准备在验收前,项目负责人需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所有设备均已安装完毕,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同时,应准备好验收所需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清单、安装记录、调试报告、操作手册等。

二、验收组织验收工作应由专门的验收小组负责,该小组应由业主代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等组成。

验收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三、验收程序验收程序通常包括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两个阶段。

初步验收主要检查设备的安装质量和功能是否符合要求;最终验收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认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性能指标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四、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当明确具体,涵盖设备的性能指标、安全要求、环保标准等各个方面。

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五、问题处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对于存在的缺陷和不符合项,应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在整改后进行复验。

六、验收报告验收完成后,验收小组应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验收过程、结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内容。

报告一经确认,即可作为工程交付的依据。

七、后续跟踪验收并不意味着管理的结束,业主或管理单位应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通过以上七个方面的规范操作,可以确保设备工程管理验收工作的严谨性和有效性。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工程质量,还能够减少后期运营中的安全隐患,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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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涧设备交接和验收管理制度
本制度编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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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批准人:
1总则
1.1为了保证电站设备通过检修、消缺之后,确保设备通过严格的程序、按既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交接验收,把好设备的检修质量关,特制订本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响水涧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检修设备的交接和验收工作。

2引用标准
2.1 DL/T838-2003《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2.2 DL/T 507-2002《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
2.3 DL/T 817-2002《立式水轮发电机检修技术规程》
3 管理机构和职责
3.1 生技部是我厂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参与全厂设备的重大技改项目、重大异动项目、重大缺陷处理的质量验收及主设备大、小修后的整体调试。

3.1.1负责全厂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工作的全过程,提出意见并做出评价。

3.1.2负责参与全厂设备检修质量分段验收、整体验收,提出意见并做出评价。

3.1.3参与全厂设备分部试运行,整体试运行,提出意见并做出评价。

3.2运行分场是检修设备交接和质量验收工作的分管部门,负责编制检修质量验收标准,对全厂或部分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工作负责。

3.2.1 负责设备检修及质量验收工作的全过程管理,提出意见并做出评价。

3.2.2 负责设备检修现场的质量跟踪、监督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提出意见并做出评价。

3.2.3 负责参与全厂设备检修质量分段验收、整体验收,提出意见并做出评价。

3.2.4 负责参与全厂设备分部是试运行、整体试运行,提出意见并做出评价。

3.3设备质量的交接验收应确保实行三级验收管理,即公司、分场和班组三级交接验收制度。

验收实行一级否定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

班组负责零星验收,分场负责分段验收,公司负责整体验收。

3.4验收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检修,主动帮助检修人员解决质量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做好验收工作,把好质量关。

3.5 验收人员对不符合检修工艺的操作方法有权否决,对未达到检修质量标准的项目或未填写“检修质量验收卡”的有权拒绝验收。

3.6检修质量管理必须按系统、分层次、程序化、责任制,做到“四个凡事”,
即“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加强全过程管理。

3.7根据设备检修质量的优劣,验收人员有权向厂领导建议予以奖惩。

4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办法
4.1 质量检验实行检修人员的自检和验收人员的检查相结合;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良好的工艺,确保检修质量。

在每项工作后,要按照《检修规程》(或调试、校验规程等)的质量标准进行自检,合格后才能申请正式验收。

4.2所有验收项目均应填写“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卡”。

“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卡”的内容应有设备名称、验收等级、检修项目、检修具体日期、质量标准、检修记录、验收意见(质量评价及检修人员与验收人员的签名)。

“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卡”必须在验收之前填写好,其中除验收意见由验收人员填写外其余均由检修人员编写。

4.3检修部件不是十分重要、检修工艺比较简单的工序及辅助设备的检修及其故障处理,一般维护分场或专业组自检后,再由运行分场二级验收。

4.4对于较为重要的工序、辅助设备的大修及其故障处理,检修工艺复杂的重要工序,特殊项目的检修,机组大修及事故处理,应实行维护分场或专业组、运行分场、生技部三级验收制度。

其验收程序是:首先维护分场或专业组自检,进行一级验收;合格后申请二级验收;二级验收合格后再申请三级验收。

验收完毕,验收人员应在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卡上认真填写质量评价并签名。

4.5有关各技术监督的验收项目,应由各监督专责代表公司参加验收。

4.6设备的分段验收、分部试运行、总验收和整体试运行,由负责检修的单位会同电站运行进行,由电站有关部门主持,生技部专工必须参加。

在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技术记录和有关资料无漏项并均合格后,进行分部试运行。

4.7主要设备大修后的总验收和整体试运行,由总工程师主持,指定有关人员参加。

根据质量检验、分段验收和分部试运行以及现场检查结果,由总工程师决定起动和整体试运行。

试运行内容包括各项冷态和热态试验以及带负荷试验。

4.7.1试运行前,维护人员应向运行人员交待设备和系统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中应注意事项。

在试运行期间,维护和运行人员应共同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

4.7.2机组经过整体运行,并经现场全面检查,认为情况正常后,由总工程师批
准正式向电网调度部门申报检修竣工。

4.8须进行投产试验或试运行的设备由公司生技部组织,运行分场、维护分场、设备分管班组参与,技术交底后共同在设备投产试验、试运行确认单上签字后方能进行设备的投产试验或试运行。

4.9运行人员交接验收,应以下列内容为重点:
4.9.1检查设备运行情况,部件动作是否灵活,设备有无泄漏;
4.9.2标志、指示、信号、自动装置、保护装置、表计、照明等,是否正确、齐全;
4.9.3核对设备系统的变动情况;
4.9.4检查现场整齐清洁情况。

4.10备品配件和主要材料要按图纸和技术协议严格进行质量把关,不合格的不得签字入库,必要时可进行技术鉴定。

4.11 对于委外承包的检查项目,一般均应实行三级以上验收制度。

验收程序是:检修单位自检合格后,会同电站维护分场进行一级验收;一级验收合格后,依次申请二级或三级验收。

每一级验收之后,均应认真填写好“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卡”。

4.12“设备检修质量验收卡”应作为附件附在“检修技术总结”后面存档。

4.13由于检修质量和验收不严造成事故者,应分别追究检修人员和验收人员的责任。

4.14检修后试运的组织工作要明确责任制,在现场必须明确试运行现场指挥、运行操作、事故处理、设备抢修等职责分工。

4.15各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要主持机组的冷态验收,重点是对检修项目的完成情况、质量状况、分段试验、分部试运和检修技术资料进行核查,并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冷态验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机组的整体试运。

4.16机组的整体试运由分管生产的领导主持,内容包括各项冷(静)、热(动)态试验以及带负荷试验。

经过整体试运行并经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向调度报服役。

4.17机组各级检修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及时报告;检修结束后三日之内,应向新源公司填报“机组检修竣工报告单”(格式见附件四)。

4.18设备检修技术记录、试验报告、质检报告、检修文件包、质量监督验收单、检修管理程序或检修技术文件等资料应按规定归档,并修编有关规程。

5 附则
5.1本规定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者,则以上级规定为准,本制度由生产准备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5.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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