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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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1、坚持定期对科室相关设备进行维护,及时发现设备隐患。

2、每日开机后应先对设备的各种应急开关有效性进行检查,同时对设备的运动运转及操作完整性进行检查,注意有无错误提示等,如有必须先进行排除后方可对患者进行检查。

3、设备开机后需先进行暖机15分钟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使用。

4、日常使用中如发现设备出现错误提示或异常声响等应立即停止操作,同时撤离患者,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5、设备使用结束后应先关闭机器上的电源开关,然后再切断电缆上的空气开关。

6、每日工作完后,需清洗机器上的脏物和血迹等。

6、按相关规定定期接受有关部门的电器性能及辐射剂量检测。

(二)、辐射剂量安全操作规范

1、按相关规定配齐各种防护器具,在醒目位置张贴放射警示标志。

2、对进行检查的患者尤其是育龄妇女和儿童,应在告知其射线的危害并经患者同意后才进行检查。

3、对进入检查室的医护人员、患者等除暴露相关的检

查部位外身体其他部位许用护具进行辐射防护。

4、检查中,在清晰检查病灶的同时应尽量缩短暴光时间,减少辐射剂量。

5、医护人员应随身佩带相关剂量检测工具,并定期交由职业病防治中心进行检测。

6、医护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进行治疗。

福州市妇幼保

健院

放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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