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治理检查考核办法

合集下载

煤矿矿井瓦斯检查办法

煤矿矿井瓦斯检查办法

煤矿矿井瓦斯检查办法1、瓦检员应由事业心强、身体健康、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在采掘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新调入的瓦检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领取特殊工种合格证,上岗后还应定期进行轮训和考核。

瓦检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合格的要及时调出,瓦检员的调出须经矿总工程师同意。

瓦斯检查仪器要定期校正、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及时维修,确保完好。

2、矿长、总工程师、技术员、采掘、通风区队长、班长下井时,应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器,进行瓦斯检查。

3、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和瓦斯涌出较大的掘进工作面(铺设风筒的另一侧)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查仪器,随时进行瓦斯检查。

4、矿井对各工作地点及巷道、不同室的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时间和瓦检员责任区域的划分、巡回检查的形式、交接班地点以及专职瓦检员的设置等按月编制计划,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瓦检员必须按瓦斯循环检查图表所规定的路线和时间,严格执行巡回检查、请示报告和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

通风调度实行跟踪调度。

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并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

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台帐“三对口”。

瓦斯超过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6、下列地点必须悬挂瓦斯检查牌:采掘工作面、机电酮室、回风系统内深度超过2米的绞车窝、泵窝、作业钻场、回棚处、独头、放炮作业及回风系统内的巷道维修地点处。

瓦斯检查记录牌悬挂地点:掘进巷道距迎头不超过50m;采煤工作面悬挂在回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不大于30m。

7、瓦斯检查牌板必须填写清楚,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等检查项目必须齐全。

瓦斯检查牌板除瓦斯检查人员进行改动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准随意涂改。

8、井下所有地点放炮,都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并有记录可查。

9、瓦斯浓度超过《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瓦斯治理考核制度

瓦斯治理考核制度

瓦斯治理目标考核制度为扎实有效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煤矿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考核评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和促进我矿瓦斯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1、每季度由总工程师组织安全、调度、生产、通风、机电、监控等科室按照《山西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考核评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一次验收并存档备案。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情况,达到一级标准(90分以上)的按照公司《风险抵押金管理规定》兑现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全部风险抵押金;达到二级标准(85分以上)的按照公司《风险抵押金管理规定》兑现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全部风险抵押金的80%;达到三级标准(80分以上)的按照公司《风险抵押金管理规定》兑现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全部风险抵押金的60%,低于80分否决风险抵押金的发放。

3、考核年度“一通三防”专业出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取消年度考核资格,否决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全部风险抵押金的发放。

4、考核年度“一通三防”专业质量标准化达到省二级标准,增加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风险抵押金10%,考核年度“一通三防”专业质量标准化达到省一级标准,增加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风险抵押金20%。

5、考核年度每月发生瓦斯超限1—3次的,否决通风部门人员50%风险抵押金;考核年度每月发生瓦斯超限超过三次的,否决通风部门人员风险抵押金额的兑现。

6、考核年度发生“一通三防”轻伤事故,否决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风险抵押金30%;考核年度发生“一通三防”重伤事故,否决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风险抵押金50%;考核年度发生“一通三防”死亡事故,扣除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及全体工作人员风险抵押金。

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范文(4篇)

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范文(4篇)

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瓦斯治理技术的管理和考核,提高瓦斯治理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两个层次。

第四条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考核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矿井瓦斯治理人员、奖金发放、职务任免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年度考核第六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以下部分:(一)瓦斯治理技术工作考核。

包括瓦斯抽放、瓦斯爆炸预测、瓦斯动态监测等技术工作的实施情况、煤矿瓦斯浓度的控制情况等。

(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考核。

包括瓦斯治理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违规情况,违规责任的认定等。

(三)事故处理能力考核。

包括对瓦斯事故、意外情况的处理能力,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防范措施的提出等。

(四)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考核。

包括与其他部门、班组的协调配合情况,与上级、下级的沟通协调能力等。

第七条年度考核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分别是上半年和下半年。

第八条年度考核的权重按照瓦斯治理技术工作考核50%,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考核30%,事故处理能力考核10%,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考核10%的比例进行权重安排。

第九条年度考核的评分标准由矿井瓦斯治理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并告知考核人员。

第十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优秀、良好、合格、需要改进和不合格。

第三章季度考核第十一条季度考核内容包括以下部分:(一)瓦斯抽放效果考核。

包括瓦斯抽放工作的实施情况,瓦斯抽放效果的达标情况等。

(二)瓦斯检测工作考核。

包括瓦斯检测仪器的使用情况,瓦斯浓度的监测结果等。

(三)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考核。

包括瓦斯治理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违规情况,违规责任的认定等。

(四)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考核。

包括个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的表现情况,危险源的识别和汇报情况等。

第十二条季度考核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分别是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和四季度。

瓦斯抽采效果达标考核办法

瓦斯抽采效果达标考核办法

瓦斯抽采效果达标考核办法为提高我矿井下瓦斯抽采效果,做到应抽尽抽,特制订瓦斯抽采效果达标考核办法。

第一节瓦斯抽放设备管理办法1、抽采泵站设备运行状态必须保证良好,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和维修,凡是出现故障的设备必须立即安排检修,直至修好。

备用设备和机械设备必须全部处于完好状态,确保随时投入使用。

发生一次抽放泵无计划停运,对责任人罚款2000元。

2、机电部门每旬对抽采泵站内各种电气设备、抽采系统、供水系统检查不少于一次,并有记录可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机电部门对泵房内的管路良好接地负责,要求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并且每六个月测定一次,作好记录。

4、抽采泵司机每小时测定一次抽放参数(正压端瓦斯浓度每小时检查一次)、观察各种电气设备运行参数(电压、电流和温度)和机电设备运行参数(轴温、水温、转速或声响),发现异常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根据情况向有关领导请示安排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检查罚款20元。

5、抽采泵司机应不定期观察抽放管路中的放水箱,发现水满及时放水,且每小班不少于三次放水。

6、抽采泵司机不定期观察真空泵供水情况,要求真空泵供水处于最佳状态。

7、抽放泵司机不坚守岗位或不在现场交接班,不按要求监测、填报抽放参数的,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300元的处罚。

8、综合瓦斯抽放泵运行工况参数和瓦斯流量测定数值,每月由通风科根据矿井实际情况下达抽放量。

每月抽放混合流量及抽放负压要达到要求。

每月抽放混合流量每低2%(不足2%不在此限)将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主管副队长200元罚款,连带正职200元罚款,抽放队1000元罚款。

9、泵运行工况绝对之压力应达到50~60kPa,瓦斯泵运行效率不得低于50%;每低2%(不足2%不在此限)将给予主管副队长200元罚款,连带正职200元罚款,抽放队1000元罚款;第二节瓦斯抽放管路管理办法第一条抽采管路设计1、凡安设直径大于159mm管径,长度达100米以上的抽采管路,由负责管路安装设计。

瓦斯检查员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瓦斯检查员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澄城有限公司澄合二矿瓦斯检查员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试行)瓦斯事故是煤矿五大灾害之一,它的发生对矿井的破坏性大,伤害人员多,社会影响坏。

在安全工作中,坚持“人人都是通风员”的指导思想,把瓦斯管理作为“一通三防”的重中之重来抓,是非常重要的。

为进一步夯实矿井安全管理基础,强化基层队伍建设,提升生产现场管理水平,特制定瓦斯检查员管理办法。

一、瓦斯检查员资质及配备要求1、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无职业病。

3、具有一定煤矿生产实践经验,热爱“一通三防”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并经培训合格,取得瓦斯检查员资格证。

(矿井执行自行考证制度)4、一年内出现三次“三违的”人员不得从事瓦斯检查员工作。

二、瓦斯检查员人数配备矿井瓦斯检查员配备必须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具体配备人数要根据采掘工作面个数来进行配置。

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盯面管理。

三水平、二水平外围巷道每天各配备一名巡回瓦斯检查员。

三、瓦斯检查员职责和权利(一)职责1、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按规定的检查时间、地点、检查次数对各采区、各作业地点进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温度检查。

杜绝空班、漏检及假检现象,按规定的地点进行井下交接班。

2、负责对分管区域内通风、防尘、防火、瓦斯抽采、安全监控系统及其它“一通三防”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和管理。

3、发现分管区域内的通风、瓦斯、煤尘和自燃发火等隐患时,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避灾路线,分管区域内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负责协助本工作面值班领导、跟班队长(班长)、组织遇险人员自救、互救,积极撤离灾区和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5、负责在矿井进行瓦斯等级鉴定、通风阻力测定等其它参数测定、鉴定时,协助做好资料汇总工作。

6、当井下从事电气焊作业时,每隔15-30分钟检查一次瓦斯,检查必须认真仔细,当瓦斯浓度达0.5%以上时,必须下令停止电气焊作业。

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制度一、瓦斯抽采管理办法㈠抽采达标指标的确定按照区域防突工作十六字方针“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和实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的要求确定瓦斯抽采指标:1、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

没有煤层始突深度瓦斯压力或含量的,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 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表压)以下。

控制范围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执行。

2、瓦斯抽采率达到的指标:①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临近层或围岩的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满足表1;②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开采层的采煤工作面前方20m以上范围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满足表2表1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的指标表2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煤的可解吸瓦斯量应达到的指标、预抽煤层瓦斯的吨煤钻孔量应达到以下要求:当采用顺层孔抽放时钻孔量应符合下表要求;吨煤钻孔量指标当采用穿层钻孔时,钻孔见煤点的间距可根据抽采难易程度决定:容易抽采煤层15-20m;可以抽采煤层10〜15m较难抽采煤层& 10m。

4、石门揭煤所达到指标⑴石门揭煤,钻孔控制范围内预抽的时间不得少于4 个月;⑵瓦斯预抽率不低于30%⑶利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效果检验,指标降到临界值以下。

⑷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以下,或煤层残存瓦斯含量低于始突标高的煤层瓦斯含量时(没有检验值的可按小于8ra/t计算),方可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煤。

5、采煤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应达到6个月以上,因接替紧张的工作面必须采取缩小钻孔间距、加大钻孔直径等有效措施,且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

6、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包括石门揭煤),在进行区域治理后,开采(掘)前必须对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价,矿各部门组织评审,报矿长审阅备案。

㈡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瓦斯员考核细则

瓦斯员考核细则

瓦斯员考核细则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评估:
1. 安全生产:评估瓦斯员实施煤矿瓦斯治理方面的工作,包括对煤矿通风系统的检查和维护,监测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的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以及应急疏散预案的执行情况等。

2. 矿井通风:评估瓦斯员对煤矿通风系统的管理和调整能力,包括对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对通风参数进行监测和调整,确保矿井通风系统能够有效地排除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

3. 瓦斯浓度监测:评估瓦斯员对矿井中瓦斯浓度的监测和分析能力,包括瓦斯浓度监测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对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4. 应急管理能力:评估瓦斯员在矿井瓦斯突出、瓦斯爆炸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管理能力,包括紧急疏散预案的执行情况,应急救援措施的采取和组织,以及事故现场的处理和调查能力。

5. 执法检查(如有):评估瓦斯员在煤矿执法检查中的表现,包括对瓦斯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情况,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与执法人员的配合和沟通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瓦斯员考核细则,具体的细则可以根据煤矿瓦斯治理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调整。

第 1 页共 1 页。

贵州湘能矿业集团煤矿瓦斯治理能力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

贵州湘能矿业集团煤矿瓦斯治理能力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

关于印发《贵州湘能矿业集团加强煤矿瓦斯治理能力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各矿井: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11]26号)和股份公司瓦斯治理专家会诊意见,提高集团公司瓦斯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集团公司组织制定了《加强煤矿瓦斯治理能力建设考核办法》,现随文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贵州湘能矿业集团加强煤矿瓦斯治理能力建设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国办发[2011]26号),整改集团公司瓦斯治理专家会诊提出的问题,提高集团公司瓦斯治理能理水平,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煤矿瓦斯治理能力建设的安全目标是:杜绝瓦斯人身伤亡事故,消灭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爆炸和瓦斯燃烧事故;严控瓦斯超限事故,力争实现零超限。

第三条加强煤矿瓦斯治理能力建设的工作目标是:理念先进、投入保证、技术可靠、管理到位、机构健全、队伍合格、治理达标、利用有效。

即按照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监局国能煤炭…2010‟235号文件《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专家指导纲要》和《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评分标准》评定,煤矿具备瓦斯治理能力。

第四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和所属矿井;《煤矿瓦斯治理能力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所有矿井。

第五条加强瓦斯治理能力建设总体工作分三年半进行,其中第一年度为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第一年度细分为四个阶段开展工作,分阶段进行检查考核。

以后每年度二季度末进行验收考核。

第六条加强煤矿瓦斯治理能力建设第一年度分四个阶段进行:(一)第一阶段:2011年7~9月。

宣传学习、树立先进理念、制订方案计划、完善机构和配备瓦斯治理专职人员阶段。

主要任务和目标:宣传学习和掌握瓦斯治理能力评估标准,各级领导和安全生产人员了解《贵州湘能矿业集团煤矿瓦斯治理能力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对照标准进一步查找差距,树立先进理念,制订整改方案、工作计划和“四区成套三超前”规划;完善技术、瓦斯、地质和安全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副总工程师和防突副矿长配备到位;具体整治措施的人、财、物及责任落实到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能源集团**煤矿瓦斯治理检查考核办法2012年5月目录一、建立机构,明确责任.......................................................................... - 4 -二、考核对象.............................................................................................. - 4 -三、考核要素.............................................................................................. - 4 -四、考核方法.............................................................................................. - 5 -五、奖励条件.............................................................................................. - 5 -六、奖罚标准.............................................................................................. - 6 -七、奖罚范围.............................................................................................. - 6 -八、奖罚操作办法...................................................................................... - 7 -九、附则...................................................................................................... - 7 -十、**煤矿瓦斯治理考核细则 (8)十一、**煤矿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14)为了综合治理矿井瓦斯灾害,提高防治瓦斯技术管理水平,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从根本上杜绝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煤矿瓦斯治理检查考核办法》。

一、建立机构,明确责任成立矿井瓦斯防治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各副矿长、通防工程师以及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矿井瓦斯防治办公室,通防副总任办公室主任。

矿井瓦斯防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煤矿瓦斯防治的法律、法规等要求,进一步构建煤矿“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实现矿井安全生产;每季度召开**煤矿瓦斯防治专业会议,研究解决瓦斯防治的重大管理技术问题;制定防治瓦斯规划;建立健全防治瓦斯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防治瓦斯工程、措施的落实;负责每季度组织人员对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兑现奖罚。

矿井瓦斯防治领导机构,由一把手统一负责,总工程师具体组织,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考核对象**煤矿下属相各部门。

三、考核要素(1)瓦斯灾害事故;(2)瓦斯区域治理规划目标完成情况;(3)瓦斯抽采量指标和抽采钻孔工程量;(4)是否发生采掘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现象;(5)《**煤矿瓦斯防治考核细则》规定内容。

四、考核方法1、**煤矿按照《**煤矿瓦斯治理考核细则》对所属各部每月进行考核,并进行总结(总结中要写明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月底前将考核结果和总结报****能源集团通防部。

2、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采用百分制,缺项科目按实际考核分的百分比折算计分;3、矿井要积极开展瓦斯治理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

根据取得成效的大小可对矿井酌情加1~3分;4、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季度内无瓦斯超限加2分。

5、瓦斯抽采利用率超30%加1分,进行瓦斯利用量的矿井加2分。

6、发生瓦斯事故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的扣15分;发生一级非伤亡以上瓦斯事故每起扣8分;煤巷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每起扣2分。

8、瓦斯抽放量、钻孔工程量及瓦斯区域治理工程没有完成能源集团下达的计划,扣8分。

9、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等瓦斯灾害事故时,延迟上报的一次扣2分,瞒报一次扣5分。

10、上级部门检查和能源集团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纳入考核结果。

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每项扣1~5分,未在限期内整改隐患,此项加倍扣分。

11、实行动态考核,每季度考评一次,季度兑现。

年终再综合考评,四季度与年终综合考评共同进行。

五、奖励条件1、矿井(1)杜绝重伤和一级非伤亡以上的瓦斯事故;(2)完成能源集团下达的瓦斯区域治理规划,实现抽、掘、采平衡;(3)完成能源集团下达的瓦斯抽采量和钻孔工程量指标;(4)杜绝采掘工作面煤与瓦斯突出现象;(5)根据《**煤矿瓦斯综合治理考核细则》考核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

2、目标(1)杜绝瓦斯死亡事故;(2)完成能源集团瓦斯抽采量和钻孔工程量指标。

(3)完成能源集团下达的瓦斯治理目标。

六、奖罚标准1、符合奖励条件的矿井,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低瓦斯矿井奖励5万元,技改矿井奖励10万元,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奖励15万元。

2、考核得分85-90分(含90分)的矿井,不奖不罚。

3、发生瓦斯死亡事故的矿井,按照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处罚。

4、考核得分85分(不含85分)以下,按照全额奖励标准对等处罚。

5、符合奖励条件的矿井,考核分数在95分及以上的全额奖励;考核分数在90~95分的,每少于95分1分奖励扣减5000元。

七、奖罚范围1、**煤矿主要领导、总工程师及负责生产、掘进、开拓、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副职;2、**煤矿具体分管负责一通三防的副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地质测量、生产、技术、掘进、开拓、科研、机电运输工作的副总工程师(根据各单位设置情况);3、**煤矿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通风部门负责人和部门有关人员;4、**煤矿负责安全管理、地质测量、生产、技术、掘进、开拓、科研、机电运输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和部室内与瓦斯治理工作有关人员;5、对瓦斯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报专题材料);八、奖罚操作办法1、根据考核结果,总工程师提出奖罚方案,行政主管批准,人事部门办理手续,财务部门打入个人工资卡(存折)或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九、附则1、对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在矿办公会上宣传其经验,并组织在矿内推广学习。

2、对发生一级非伤亡瓦斯事故、瓦斯死亡事故的矿井,在能源集团内进行通报3、各矿井要严格落实《**煤矿瓦斯治理检查考核办法》,制订详细实施办法,严禁部门、人员之间平均分配,确保奖要奖到有功人员,罚要罚到责任人。

4、本办法修改和解释权属于**煤矿。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煤矿瓦斯治理考核细则矿井名称:**煤矿(一)总分8910十一、**煤矿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及处罚办法为了加强瓦斯管理,确保我公司矿井安全生产,合理调节矿井通风系统,保证矿井风量分配合理,有效降低矿井瓦斯浓度,实现矿井本质安全化,有效控制瓦斯超限现象,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经过集团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制定了《**煤矿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1、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1)各煤矿开采布局必须合理,矿井从开工建设开始,必须按照政策要求布置工程,采面采用U形通风,掘进面采用大功率局部通风机、柔性阻燃大风筒送风。

(2)各煤矿必须配置相应的设备,瓦斯监控系统,合理配备各种探头,有效对矿井各个作业点、系统有效进行监控,保证瓦斯不超限。

(3)各煤矿建立瓦斯管理机构,配备足额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瓦斯管理制度。

(4)各煤矿配备足额的经过培训合格的瓦斯监控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发现瓦斯超限,必须及时汇报给相关人员,煤矿调度值班领导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5)瓦斯超限就是事故,一旦出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派人进行处理。

(6)瓦斯超限处理前,经过煤矿集体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编制瓦斯超限处理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处理瓦斯超限。

(7)瓦斯超限处理完成后,必须汇报瓦斯超限的全过程,煤矿调度室必须有详细的瓦斯超限处理记录并报公司总调度室。

(8)瓦斯超限处理完成后,监控室必须详细的瓦斯超限处理档案资料。

(9)出现瓦斯超限必须查明原因,查出超限地点、原因、持续时间并进行追查,查明问题到底出现在哪个方面,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要分清楚,将瓦斯超限的责任落实到相应部门、个人,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按照矿井处罚规定,对事件相关人员进行罚款。

(10)要认真吸取瓦斯超限教训,在调度会、进班会、安全学习日进行安全教育,使干部职工受到教育,杜绝瓦斯超限现象发生。

2、瓦斯超限处罚办法a、瓦斯超限事故的界定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矿井因瓦斯治理措施或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矿区以外的供电系统停电除外),造成井下任何地方瓦斯浓度超过公司瓦斯治理管理制度规定的现象。

b、瓦斯超限责任处罚和考核(1)因人为原因破坏通风设施或导致风流短路造成瓦斯超限,对事故责任人处罚1000元并开除矿籍,对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处罚2000元,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