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模版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性,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矿井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矿井的瓦斯安全检查工作。
二、管理责任1. 矿井瓦斯安全检查工作由矿井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设立瓦斯安全检查组。
2. 瓦斯安全检查组由专职瓦斯安全检查员组成,负责定期检查矿井中的瓦斯安全情况,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3. 矿井负责人要确保瓦斯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督促各部门配合检查组工作。
4. 矿井员工要积极参与瓦斯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给瓦斯安全检查组。
三、瓦斯安全检查内容1. 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抽采机的工作状态、管道连接是否安全牢固等。
2. 瓦斯传感器的工作情况,包括检测器的灵敏度、报警功能是否正常等。
3. 瓦斯检测设备的使用情况,包括仪器的准确性、维护情况等。
4. 涵盖瓦斯检查防护设备及瓦斯检测设备等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正常使用。
5. 矿井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通风机的工作状态、阻力是否正常、风量是否合理等。
6. 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突出预报及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7. 煤与瓦斯突出的排查工作,包括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情况、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等。
8. 瓦斯爆炸事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瓦斯检测系统的使用等。
9. 矿井人员的瓦斯安全培训情况,包括瓦斯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等。
10. 其他与矿井瓦斯安全有关的问题。
四、瓦斯安全检查程序1. 定期巡检:瓦斯安全检查组按照计划进行定期巡检,对矿井中的瓦斯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 不定期抽查:瓦斯安全检查组可以随机选择一些矿井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即时整改。
3. 随时检查:瓦斯安全检查组在矿井发生瓦斯事故或有瓦斯异常情况时,随时进行检查,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五、瓦斯安全检查记录及报告1. 瓦斯安全检查组要对每次检查的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对问题进行分类、整理。
瓦斯监测管理制度(3篇)

瓦斯监测管理制度一、应建立瓦斯监测系统,设置瓦斯监测机构,按规定配备有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和工作人员,负责监测装置的管理工作。
二、必须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及局“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安装各类型传感器。
在设备不足的情况下,首先装备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等瓦斯涌出大的地点。
三、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和主机、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建立维护使用人员的责任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四、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应由通风区(科)提出安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和维护工作,使用单位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六、回采工作面安装的瓦斯传感器,有一处超过规定瓦斯浓度数值时,都应立即切断全工作面及回风顺槽内一切非本质安全电气设备的电源。
新投产的工作面,瓦斯监测装置不健全或不具备断电功能,不于验收。
七、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经过____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
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下井安装后要进行前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井下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
八、井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____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必须携带标准器样、空气样进行校正;调试完毕后,要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
九、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时的____%范围内,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
如人工监测平均值与装置监测值误差超过____%时,监测人员应及时下井进行校对。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五篇)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第一条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第二条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____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____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条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代班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第四条规定瓦斯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
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已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
第五条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
第六条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
第七条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第八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设备回收等工作。
防治瓦斯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模版(2篇)

防治瓦斯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模版1、安通科必须及时列出防治瓦斯培训计划,并保证培训效果,无培训计划或培训效果不好的,对安通科罚款____元。
2、生产技术科必须及时列出防治煤与瓦斯瓦斯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否则,对生产技术科罚款____元。
3、财务部门必须及时将防治煤与瓦斯瓦斯资金设立专账,否则,对财务部门罚款____元。
4、防治瓦斯专门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全矿井防治瓦斯管理制度,否则,对单位罚款____元,对负责人罚款____元。
5、科队长必须及时将下井检查出的防治瓦斯问题及时填写在安监大队专用记录本上,否则罚款____元/次。
6、安检员对井下防治瓦斯措施进行监督落实,没有落实措施而施工的,对安检员罚款____元,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7、安全大检查时,必须对防治瓦斯措施进行检查,否则,对领队人员罚款____元。
8、各有关部门没有按时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瓦斯专项检查的,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9、防治瓦斯专门机构没按规定检查防治瓦斯措施的,每次罚款____元。
10、各部门没有建立防治瓦斯管理责任制的,对部门罚款____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____元。
防治瓦斯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模版(2)防治瓦斯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加强瓦斯检查的监督管理,提高瓦斯治理的效果,制定了防治瓦斯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目的与依据、责任与任务、工作程序、监督与评估、制度执行与追责等。
一、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强化对瓦斯治理工作的监督,确保预防和治理瓦斯事故的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瓦斯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提高瓦斯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果。
制定本制度的依据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矿山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二、责任与任务矿山管理部门是瓦斯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并落实瓦斯监督检查工作。
其主要任务包括:制定瓦斯监督检查计划、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督促整改落实。
瓦斯检查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瓦斯检查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一)瓦检员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2、身体健康,无《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不得从事井下工作的病症;3、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一年以上,具有煤矿生产实践经验或技校毕业生在井下实习一年以上;4、经过专门的培训和实习(脱产专门培训1个月以上),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持证上岗等。
(二)瓦检员的职责:1、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严格执行放炮联锁制度,认真履行瓦斯检查制度。
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和假汇报,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2、瓦检员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
负责按规定进行所管辖区域内的通风及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与汇报工作;3、瓦斯检查工入井前必须对瓦斯检定器进行检查,不完好的严禁入井。
妥善保管携带的瓦斯检定器,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升井后交检修人员,并指出存在的问题;4、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运行不正常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并督促处理;5、必须随时检查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顶(底)板、采煤支架架间、上隅角等局部瓦斯,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处理;6、掘进工作面瓦检员还应检查局部通风机供风情况、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安装地点10米范围内瓦斯情况;7、严格执行瓦斯防治相关规定,一旦发现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部门相关规定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向矿调度汇报,按照瓦斯超限应急处置处理;8、瓦斯检查工要对本班巡检区域的各处通风设施、局部通风、喷雾、净化水幕、甲烷传感器、消防设施等“一通三防”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9、瓦斯检查工每班必须检查工作区域内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对比光学瓦斯检定器与传感器的数值,作好记录并将结果向监控信息中心值班员汇报。
10.瓦斯检查工每班必须检查瓦检牌板内容或其它通风管理牌板内容是否被水冲掉或人为擦掉,发现有这种情况及时汇报并立即整改。
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3篇)

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一、制度目的和依据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煤矿瓦斯巡回检查工作,确保煤矿瓦斯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运行,避免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1.2 依据本制度的依据是《煤矿安全法》、《矿山安全规程》、《煤矿瓦斯防治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的瓦斯巡回检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3.1 巡回范围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确定巡回范围,包括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设备、瓦斯监测系统等。
3.2 巡回要求3.2.1 定期巡回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检查,包括瓦斯抽采设备和瓦斯监测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仪器的准确测量。
3.2.2 不定期巡回检查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重点关注设备的维护情况、巡检记录的完整性和瓦斯浓度的变化趋势等。
3.3 巡回检查内容3.3.1 瓦斯抽采设备对瓦斯抽采设备进行全面的巡回检查,包括泵站、管道、阀门等的情况,确保设备没有泄漏和故障,保证瓦斯的及时抽采。
3.3.2 瓦斯监测系统对瓦斯监测系统进行全面的巡回检查,包括监测仪器的准确性、报警装置的正常运行等,确保能够及时发现瓦斯超标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3.3.3 其他设备和设施对其他与瓦斯相关的设备和设施也进行巡回检查,例如通风设备、防爆设备等,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运行的稳定性。
四、巡回检查流程4.1 安排巡回检查人员由煤矿负责人或瓦斯管理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巡回检查工作,并确保检查人员具备相关的瓦斯安全知识和技能。
4.2 制定巡回检查计划根据巡回范围和要求制定巡回检查计划,确保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检查。
4.3 巡回检查步骤4.3.1 到达巡回检查地点巡回检查人员按照计划到达巡回检查的地点,并由相关负责人陪同。
4.3.2 检查准备工作了解瓦斯设备和设施的基本情况,查看巡检记录和维护记录,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情况。
根据巡检内容,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的巡回检查,重点关注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故障情况。
矿井瓦斯管理规定

矿井瓦斯管理规定一、井下空气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向矿(井)长和公司调度汇报,进行处理。
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2、矿井中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一氧化碳<0.0024%;二氧化硫<0.0005%;氧化氮<0.0025%;硫化氢<0.00066%;氨<0.004%。
3、凡有人作业的地点及机电设备安装地点附近20m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
4、采掘工作面温度不超过26°C。
温度超过30°C,必须停止作业,机电硐室的温度不超过30°C,超过34°C时,必须停止使用,进行处理。
二、加强矿井通风管理:1、矿井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形成合理、可靠、完善的通风系统,以确保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及所有用风地点有足够的符合要求的新鲜空气和适宜温度。
若要改变矿井一异、一个水平、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有完善的通风设计,报西区煤管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设齐通风设施,主要风门、风筒、密闭、电气设备、主要电缆等应挂牌由专人经常检查、维护管理。
以确保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备和供电安全、可靠运行。
3、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保证能连续运转,故应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
4、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老塘通风,严禁微风、无风作业。
5、采掘工作面实行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次数不超过一次。
其措施是,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风流中设瓦斯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的规定。
6、严格局部通风管理:①所有局部通风机必须完好,必须实行风电闭锁。
风机安设位置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风筒吊挂做到平、稳、直、逢环必挂,拐弯用弯头,接头严密,有破损及时粘补。
一通三防十项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1、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应包括矿井及采区回风、所有采掘工作面、碉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以及有人作业的其它地点,规定巡回检查计划图表,并按生产进程不断修改。
通风科要根倨通风系统划分瓦斯区域,确定检查人员、路线、时间和内容,要求检查周期不超过4小时,每次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
2、对有人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钻场、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采掘工作面、维修作业点设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地点及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一次;防火墙(密闭)外栅栏处、挡风墙外临时密闭处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3、井下所有施工地点必须通风。
采掘工作面、机电碉室、采区和主要回风巷,以局扇通风的地点都必须设点检查瓦斯,回风流中的电器设备20米范围内必须检查瓦斯,临时停工的地点,停风密闭前必须检查瓦斯,按照巡回检查路线,均匀检查两次。
4、瓦斯检查员必须熟悉瓦斯知识和矿井通风系统,熟练掌握瓦检器使用方法,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业务知识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5、瓦检员按照巡回路线检查瓦斯,必须在指定地点交接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本区域范围的瓦斯,不得私自变更,不得空班漏检、假检、“检一填二”,如有瓦斯异常,无计划停风现象,必须在交接本内填清,并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6、检查瓦斯时,瓦检员必须将检查地点的CH4、CO2浓度和温度,及时记录在瓦斯手册和牌板上,数据必须清晰,发现瓦斯浓度异常时,必须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断电撤人,并向调度室汇报,等候处理意见。
7、瓦斯牌板设置位置:采煤工作面距切眼不得超过50m;掘进工作面距掘进头不超过100m;机电恫室设在回风流;盲巷墙栅栏、永久密闭设在巷口;回风巷电器设备、水泵等牌板,挂在附近20m 内。
8、区域瓦斯检查的内容包括:采煤工作面进、回风流,上、下隅角,工作面;局部空顶区;掘进工作面的进、回风流,工作面;机电恫室、密闭墙前、盲巷的栅栏处;此外还包括本区域的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的完好情况,巷道失修情况及积水程度,工作地点的风量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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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瓦检员的配备及管理:
①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每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其它矿井原则上每两个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检查系统的瓦检员的配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②瓦检员必须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③所有瓦检员必须是专职瓦检员,不得兼职。
④通风(区)队必须建立瓦检员管理档案。
瓦检员调离变动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2、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区域
①回采工作面
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巷(包括尾巷)风流、上隅角、下隅角、
②掘进工作面
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风流、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处风流。
③其它
矿井总回风风流、一翼回风风流、采区回风风流、硐室(仓库)、煤仓、钻场、高冒处、闭墙前、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及其它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点。
3、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规定:
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煤仓、钻场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②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③矿井、一翼和采区等回风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④井下其它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4、瓦检牌的内容及悬挂位置规定
①瓦检员必须认真及时填写瓦检牌板,其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检员姓名;闭墙前的瓦检牌应增加设施状况内容。
②瓦检牌悬挂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回采工作面:
进风流的瓦检牌设在进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20—30m范围内(采用二进一回通风方式时,靠近尾巷的进风巷风流的瓦检牌设在通风横贯的上风侧10—20米处)。
工作面风流及上隅角的瓦检牌设在回风巷内距工作面煤壁不大于30m的范围内。
回风巷风流瓦检牌设在回风巷内距回风巷口20—30m范围内(采用二进一回通风方式时,设在回风横贯两侧20m范围内的顺槽内)。
尾巷的瓦检牌设在尾巷口栅栏处。
⑵开掘工作面:
工作面风流的瓦检牌设在距迎头不大于50m的范围内。
工作面回风流的瓦检牌设在巷道内距回风巷口15--20m范围内。
局部通风机处的瓦检牌设在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处(井下所有局部通风机同)。
⑶闭墙、回采工作面顺槽与尾巷间贯眼挡风墙、临时停风区的瓦检牌设在栅栏或挡风墙前。
⑷机电硐室的瓦检牌设在其回风侧。
⑸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采区专用回风巷(回风巷)的瓦检牌设在其测风站内。
⑹无人工作,但却通风的其它局部通风地点瓦斯检查牌设在距风筒出风口处5—10m范围内。
⑺其它地点设在检查点附近不大于20米的范围内。
⑻所有瓦检牌必须悬挂在顶板良好,无淋水,位置明显的地方。
严禁两个工作地点共用一个瓦检牌。
5、瓦检计划图表的制定、审批与执行
①矿总工程师每月必须审查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
瓦检计划图表由通风技术员根据有关规定和矿总工程师的要求,结合井下实际每月制定一次,当月内原确定瓦斯检查区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
修改后的瓦检计划图表,必须经通风科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
当月结束时,要将本月的瓦检计划图表与瓦斯检查图表一并保存。
②瓦斯检查计划图表中各检查点规定的时间间隔要均匀,并确保在工作面开工前进行一次瓦斯检查。
③计划图表中必须明确电话汇报地点、汇报时间、交接班地点、开始执行时间等。
④瓦检员应按计划图表的规定时间进行检查。
在正常情况下,每个测点的实际测定时间与规定测定时间相差不得超过15分钟;特殊情况必须经通风调度值班长同意。
⑤瓦检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填写瓦斯检查图表及瓦斯检查牌板,严格做到瓦斯检查“三对口”(瓦斯检查图表、井下牌板和瓦斯台帐)“一提前”(提前入井检查瓦斯)。
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结果须经该工作面班组长在图表上签字确认,每检查完一个巡回要及时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
⑥瓦检员必须在井下现场指定地点进行电话双人汇报交接,交接地点要悬挂交接班牌板,交接班瓦检员必须在上面签字并填写交接班时间。
⑦瓦检员班后必须及时将检查图表送交通风调度,并汇报工作情况。
6、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检查图表,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一矿多井的必须同时送井长及井口技术负责人审阅。
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7、矿井各地点瓦斯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
当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临界值时,必须停产,并由矿总工程师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不能随意封闭巷道造成“瓦斯库”,对于确需封闭的巷道,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通风科必须建立封闭巷道管理台帐。
其内容包括巷道名称、断面、岩性、长度、走向、倾向、涌水情况、瓦斯涌出情况、支护方式、封闭日期等。
9、通风科在每月的工作总结中,必须对瓦斯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①对矿井(包括工作面)的瓦斯涌出及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和预测预报。
②根据井下瓦斯涌出量的变化情况对本月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进行分析总结,针对问题提出下步管理措施。
③其它瓦斯管理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