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排放瓦斯制度(正式)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1. 简介矿井瓦斯排放制度是指对矿井瓦斯的排放进行规范和控制的制度。
矿井瓦斯是在煤矿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有害气体,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
为了防止矿井瓦斯的爆炸和对工人的健康造成危害,需要对矿井瓦斯的排放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2. 矿井瓦斯排放的危害矿井瓦斯是一种无色、无臭的气体,但却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气体。
矿井瓦斯具有可燃、易爆、窒息等特性,容易引发爆炸事故,造成极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同时,长期暴露在矿井瓦斯中还容易导致工人患肺病等健康问题。
3. 矿井瓦斯排放管理的目的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减少生产损失,对矿井瓦斯进行排放管理十分必要。
主要目的有:•预防矿井瓦斯爆炸,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降低排放量,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制定规范的措施及技术方案,提高排放效率,优化能源利用。
4. 矿井瓦斯排放管理措施4.1 排放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矿井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管理职责和管理措施,为矿井瓦斯排放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4.2 矿井瓦斯排放标准制定并实施矿井瓦斯排放标准,明确矿井瓦斯的排放限值,对超标矿井进行责任追究,以确保矿井瓦斯的排放不对环境造成过大的污染。
4.3 矿井瓦斯控制技术采用现代化的烟气净化技术,对矿井瓦斯进行控制,降低矿井瓦斯的排放量,控制对环境的影响。
4.4 矿井瓦斯排放处理定期对矿井瓦斯进行处理,如利用矿井瓦斯进行发电、热能回收等,从而实现矿井瓦斯的资源化利用。
5. 矿井瓦斯排放管理效果通过以上的矿井瓦斯排放管理措施,可以实现矿井瓦斯的有效控制和资源的具体化利用。
矿井瓦斯排放管理的关键是预防和控制矿井瓦斯爆炸事故,保障工人生命安全。
此外,矿井瓦斯排放管理对环境也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排放瓦斯的有关规定与要求1)凡与下列情况,必须进行排放瓦斯工作(1)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排放瓦斯,并且必须有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
(2)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停止运转,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超过 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专门措施。
(3)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排除瓦斯工作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停风区的瓦斯排放分为以下两个级别;一级排放: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但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因为停风区内需要排放的瓦斯量并不大,认真采取控制风流措施,完全可以做到安全排放,所以,一般情况下不必制定专门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但必须有瓦检、安检、电工等有关人员在场,并采取控制风流措施。
二级排放: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并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2)排放瓦斯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1)需要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时,必须根据不同地点的不同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
严禁使用“通用”措施,更不准几点公用一个措施。
批准的瓦斯排放措施,必须由有关领导负责贯彻,负责落实道人,凡参加审查、贯彻、实施的人员,都必须签字备查。
(2)排放瓦斯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其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向独头巷道送入有限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同时,还必须使独头巷道排除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
(3)排放瓦斯时,应有瓦斯检查人员在独头巷道排出的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经常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应指令调节风量人员,减少向独头巷道送入的风量,确保独头巷道排出的瓦斯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限。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撤人及限量的瓦斯排放原则和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严禁一风吹。
排放瓦斯时,其回风系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在相连巷道内设岗警戒;必须严格控制风量,确保在全风压风流第一交汇点瓦斯浓度不大于1、0%,二氧化碳浓度不大于1、5%。
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由瓦检员负责排放;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大于或等于3、0%时,由救护队负责排放。
二、必须采用控制风量的排放瓦斯方法(启封巷道时,由外往里逐段排放)。
排放瓦斯时,排放三通靠迎头端风量须由小到大逐渐增加;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应先开启出风侧的一级,需增加风量时再开启吸风侧的一级。
三、排放瓦斯必须由通风科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安全科、生产技术科会审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排放瓦斯措施应包括:巷道名称、排放方法、巷道长度、积存原因、积存体积、预计排放时间、停电撤人范围及设岗地点等内容,并附图说明。
排放瓦斯回风流经过的路线须用线条标记;设岗截人地点须用站岗截人符号标记。
为一个工作面服务的措施只能使用一次。
四、救护队排放瓦斯应符合下列要求:1、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贯彻,所有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必须学习、签字;2、救护队员由一名救护副小队长或以上指挥员带队,并在现场统一指挥;3、救护队到达现场后,指挥员必须组织瓦检员、安全检查人员、停电、撤人及设岗负责人和协助救护队排放瓦斯的人员学习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参与排放瓦斯人员必须服从救护队指挥员的统一指挥;4、回风系统的撤人工作由救护队负责;与回风系统相连巷道设岗及停电工作由队组负责,同时设岗地点须设置排放瓦斯,严禁入内警示标识;5、设岗工作完成后,站岗人员须在《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上签上可以排放瓦斯、姓名及日期6、停电、撤人工作完成后,停电、撤人负责人须在《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上签上可以排放瓦斯、姓名及日期,并向矿调度汇报;7、救护队指挥员在确认停电、撤人、设岗工作完成后向矿调度汇报;8、矿调度向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下达排放瓦斯命令;9、排放瓦斯前,需检查、确认排放三通靠迎头端风筒扎紧和排放三通短节打开后,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10.排放瓦斯时,两名救护队员负责控制排放三通,一名救护队员负责检查全风压第一交汇点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11、瓦斯排放结束后,瓦检员确认瓦斯浓度符合相关规定后,将数据汇报矿调度,矿调度汇报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确认瓦斯浓度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下令恢复正常工作等。
新旺煤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新旺煤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新旺煤矿瓦斯排放管理制度诱发矿井停电是停风造成矿井瓦斯隐患的主要源头,恢复通风、送电氮氧化物排放瓦斯是矿井通风瓦斯管理的关键所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现将管理制度制订如下:一、基本要求:1、凡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导致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所供风区域无风的,统称为预防性停风。
2、恢复临时性停风区的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停风区瓦斯浓度,若瓦斯浓度不已经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已经超过1.5﹪时,可直接重新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首屈一指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已经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牵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会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复。
3、停风区瓦斯浓度可根据传感器显示浓度确定。
确需进入停风区域检查瓦斯时,必须两人以上同行,一前一后,自保且必须携带化学氧自救器和氧气检测仪,一旦出现瓦斯浓度逾1.5%、氧气浓度低于20%或其它水蒸气不符合要求时,立即退出。
4、排放瓦斯措施中必须明确排出瓦斯风流所经过的区域(巷道),撤人、断电、警戒范围、指挥人员、操作方式监督及其注意事项等。
二、排放瓦斯责任划分:矿总工程师:塞克负责各类排放瓦斯措施的技术把关、审查及排放密闭的尾巷蒂卡、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等处的塞克时的现场组织排放。
通风副矿长:停风区瓦斯浓度超过3%时亲自指挥瓦斯排放其他工作,瓦斯浓度超过5%应塞克在现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
通风科长(副科长):参与拉辛组织任何情况下的瓦斯排放工作。
负责长期停风巷道、启封密闭的盲巷及瓦斯浓度超过3%时会场组织瓦斯排放工作。
瓦检队队长(副队长):负责瓦斯排放措施的贯彻钻研及现场组织瓦斯浓度在3﹪下述或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的卡德排放工作。
瓦检员:负责临时性停风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瓦斯排放。
临时性停风时间30分钟至8小时或虽未超过30分钟,但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温度达到1.5%时,由瓦检员电话汇报通风科、调度室,由瓦检队长或通风科值班人员提出书面上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人员(巡检员、瓦检员)进行排放。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摘要随着煤炭的不断开采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瓦斯的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加。
瓦斯是一种危险的可燃气体,对矿工和设备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对矿井排放瓦斯进行管控,建立完善的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对矿井排放瓦斯制度进行探讨。
瓦斯的危害瓦斯是一种无色、无臭的可燃气体,会严重影响矿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以下是瓦斯的危害:•爆炸:瓦斯爆炸是煤矿事故中最为常见的一种。
瓦斯浓度达到5%至15%时,一旦遇到明火、电火花等热源,就会引发爆炸,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和煤矿生产带来极大的危害。
•窒息:瓦斯浓度过高时,会使人窒息而死亡。
•毒性:瓦斯中还含有有毒气体,如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吸入会对人体造成损害。
矿井排放瓦斯的原因矿井排放瓦斯是由以下三方面原因导致的:1.煤层气的释放:随着煤炭的不断开采,煤层中的瓦斯被释放出来。
2.煤炭的运输、储存:煤炭的运输和储存也会产生瓦斯。
3.煤矿的采矿活动:煤炭的采矿会破坏煤层的结构,进而释放更多的瓦斯。
矿井排放瓦斯制度的建立为了避免矿井排放瓦斯的危害,建立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制度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预防为主:从源头上控制瓦斯的产生,保障矿工和设备的安全。
2.经济合理:制度建立需要考虑到煤矿的生产成本和效益,不能制定过于严格的规定,导致煤矿不能正常生产。
3.立法明确:相关法律应该对煤矿瓦斯排放进行明确的规定,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
4.全员参与: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全员参与,使制度建立和实施成为全员共识。
针对上述原则,以下是矿井排放瓦斯制度应包括的方面:1. 瓦斯检测与监测在矿井进口、出口、巷道顶板等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方,应设置瓦斯检测仪器,实现全程监测。
2. 瓦斯排放量的限制煤矿应该根据煤层中瓦斯的压力和倾向,设定瓦斯排放的限制,对煤矿的采煤和储存等环节进行严格的管控。
3. 瓦斯的处理和利用瓦斯排放后应该进行处理和利用,例如直接利用瓦斯发电等方式,发挥瓦斯的可再生能源价值。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5篇)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当利用主要通风机排放矿井瓦斯时,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否则应采取加大短路风量的措施。
在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当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风瓦斯情况。
矿井总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时,其他人员方可入井。
2、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在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由瓦检工对井下所有变(配)电所进行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在____%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3、井下局部地点出现瓦斯积聚时,瓦斯员负责将有害气体变化情况通知采掘队组跟班队长、班长和现场作业人员。
采掘队跟班队长和班长(安全员)负责断电和撤人工作。
4、排放瓦斯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巷道和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地点,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电源,并设专人进行警戒。
5、任何局部排放瓦斯都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的原则,严格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和高瓦斯浓度排放。
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____%以下、二氧化碳降到____%以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6、排放瓦斯时,风筒口往外巷道内瓦斯浓度严禁超过____%;排放出的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
7、顺槽开口未形成独立回风的地点,排放瓦斯时,全风压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____%,要切断瓦斯流经区域的全部电源,并撤出所有人员,停止其它工作。
8、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的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程序,首先应以进风方向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排出瓦斯所流经的地点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
只有第一台局扇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经检查瓦斯浓度降到____%以下时,下一台局扇方可送电,进行瓦斯排放。
二、矿井主要通风机(主扇)排放瓦斯9、矿井停电后,矿机电部门要立即汇报生产调度,值班长,分管电机的副总经理,主要通风机(主扇)必须在____分钟内启动,否则必须切断该主要通风机所服务矿井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矿井瓦斯排放安全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排放安全管理制度一、矿井瓦斯排放实行分级管理(一)矿井凡因局部通风机临时停止运转,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但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3%时,恢复正常通风前,矿必须制定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由当班瓦斯检查员、班组长现场负责,实行就地瓦斯排放工作。
(二)矿井凡因停电或检修,造成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停风区瓦斯浓度最高达到3%(含启封密闭的独头盲巷)时,恢复正常通风前,每个停风区或启封的独头盲巷,必须单独编制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由救护队按救护战斗条例有关规定,佩机执行瓦斯排放工作。
(三)排放措施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二、瓦斯浓度3%以下就地瓦斯排放安全技术规定(一)就地瓦斯排放安全措施,必须明确现场排放人员职责、控制排放的办法、警戒范围、瓦斯探头的监测位置等安全规定。
(二)就地瓦斯排放前,必须经请示矿调度值班负责人同意后,由当班瓦斯检查员、班组长现场负责,并由通风科(区)长或通风技术员指挥按安全措施的有关规定执行就地瓦斯排放工作。
(三)就地瓦斯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后,经瓦斯检查证实排放区内最高瓦斯浓度在1%以下,由当班瓦斯检查员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三、瓦斯浓度3%以上救护队执行瓦斯排放安全技术规定(一)瓦斯排放安全技术管理规定1矿井因停电或检修,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停风区瓦斯浓度最高达到3%(含启封密闭的独头盲巷)时,恢复通风前,必须制定排除瓦斯、恢复通风和送电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2、每个停风区或启封的独头盲巷瓦斯排放安全措施的编制,必须有排放前瓦斯浓度,计算停风区中的瓦斯排放量,排放时间,控制限量排放的方法,通讯电话,排放瓦斯的流经路线和方向,撒人断电及警戒范围,监测探头的安设位置,流经区域内的各种电气设备停送电等安全措施的有关规定。
并绘制排放风流流经区域完整系统图,标明人员搜索路线、撤人站岗点位置等要求。
措施中必须有审批人、贯彻人、指挥人、现场负责人、贯彻时间等,并严格执行。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1. 背景与目的矿井瓦斯是指地下矿井中产生的可燃气体。
为了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提高矿井内部的空气质量,减少瓦斯爆炸的风险,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体员工、承包商及访客。
矿井指全部地下采掘作业区域及相关生产设施。
瓦斯排放包含矿井废气的排放和瓦斯抽采过程中的处理。
3. 瓦斯排放管理职责3.1 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瓦斯排放制度的实施和执行,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监督瓦斯排放管理情况。
3.2 生产部门负责瓦斯排放相关工作的组织和执行,布置必需的瓦斯抽采和处理工作,确保瓦斯排放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3 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瓦斯排放管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参加瓦斯抽采设备的巡查和维护。
4. 瓦斯排放管理措施4.1 瓦斯检测4.1.1 确保在矿井中普遍安装瓦斯检测仪,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4.1.2 每位矿工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需进行瓦斯检测,确保工作面内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4.1.3 瓦斯浓度超出安全范围的工作面,必需暂时停止作业,采取相应措施排出瓦斯。
4.2 瓦斯抽采4.2.1 对于瓦斯丰度高、瓦斯压力大的工作面,必需安装瓦斯抽采设备,确保瓦斯安全处理。
4.2.2 瓦斯抽采设备必需进行定期巡查、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4.2.3 瓦斯抽采设备显现异常情况时,必需立刻停止使用,并进行维护和修理或更换。
4.3 瓦斯处理4.3.1 瓦斯抽采后的废气必需进行处理,确保排放气体符合相关废气排放标准。
4.3.2 废气处理设备必需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4.4 瓦斯排放监测4.4.1 每月进行一次瓦斯排放检测,记录排放数据并进行分析。
4.4.2 依据瓦斯排放情况,订立改进措施并及时执行。
5. 培训与教育5.1 新员工培训对于新进入矿井工作的员工,必需进行瓦斯排放制度的培训,包含瓦斯检测方法、瓦斯抽采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等内容。
5.2 周期培训定期开展瓦斯排放管理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瓦斯排放管理的认得和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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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排放瓦斯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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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瓦斯积聚。
瓦斯积聚就像定时炸弹一样,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发生矿毁人亡的爆炸事故。
一般来说,多数是采用排放瓦斯的方法来消除瓦斯积聚,所以排放瓦斯是矿井瓦斯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任何一个矿井都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制度。
排放瓦斯制度的内容有:
(1)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瓦斯积聚或其他原因需要排放瓦斯时,都必须编制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有组织地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排放回风系统内撤人、断电、警戒。
撤人及断电范围、警戒位置、断电及复电执行人都必须在措施
中明确规定。
2)排放中,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
3)设置排放基地,基地应设在进风侧的新鲜风流中。
4)排放方法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排放方法及步骤都必须在措施中作出明确规定。
5)排放必须采取在汇合风流口靠新风流一侧控风进行。
6)排放结束,只有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才允许向排放巷道内送电、恢复工作。
(3)排放瓦斯必须遵守下列程序:
1)由排放瓦斯组织指挥者组织参加排放瓦斯相关人员学习、贯彻措施,落实责任。
2)进人排放区,排放回风系统撤人,设岗警戒,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3)现场负责人下令按措施的
要求执行。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现场负责人向地面组织指挥者报告准备的情况,并请示开始排放,得到允许后,下令排放。
4)由排放人员按措施规定排放,排放时必须观察局部通风机是否是循环风,一旦出现循环风立即停止排放。
5)现场负责人组织检查排放效果,确认排放区内一切安全、正常后,向地面组织指挥者报告,得到指令后,下令撤岗,恢复送电,排放瓦斯完毕。
(4)不同情况下的排放瓦斯规定(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o%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排放瓦斯:
1)无批准的措施或措施与现场情况不相符;
2)排放措施未贯彻、未落实责任;
3)无排放瓦斯组织指挥人;
4)无排放瓦斯现场负责人;
5)应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不齐(当班瓦斯检查员应参加分工区域的排放);
6)排放瓦斯区域和受影响区段的停电、撤人、警戒范围、通风设施等没有或没有全部标注在排放瓦斯系统图上。
(6)无计划停电停风,无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都要作为未遂事故追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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