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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单位:m2规模项目指标类型6班9班12班15班基本指标3610 5261 6924 8456 用地面积规划指标4543 6540 8477 10422基本指标20.05 19.48 19.23 18.79 生均指标规划指标25.23 24.22 23.54 23.16注:1.建筑容积率(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之比)按0.9计算。

2.室外活动场地按4㎡/生计算。

3.绿化用地:基本指标按2㎡/生计算,规划指标按4㎡/生计算。

物业安保培训方案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

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工作入口门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

2、培训要求1)保安理论培训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幼儿园建设用房标准

幼儿园建设用房标准

幼儿园园舍建筑标准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园舍建筑规划和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环保、节能的原则,园舍建筑设计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应根据各类标准、规范、使用功能和城市规划、镇规划、乡村规划要求确定.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衣帽及教具储藏室宜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

第三十条建筑设计在平面空间布置和立面设计等方面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要求。

第三十一条建筑层数.幼儿园活动室及辅助用房的层数应为三层及以下.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的层数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三十二条建筑结构。

建筑结构形式应根据园舍的使用要求、发展需要和当地抗震设防的要求确定.一、建筑结构应按防御各类重大意外灾害的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二、园舍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性能好的结构体系。

三、在抗震设防烈度6度及以上区域,严禁使用预制砼空心板及预制砼楼梯构件。

四、建筑材料的强度等级、型号、规格、质量等材料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设计要求。

第三十三条建筑防火。

建筑防火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建筑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

第三十四条室内净高。

园舍主要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活动室、寝室、兴趣活动室等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1m。

二、多功能活动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6m。

三、办公及辅助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

6m。

四、生活用房的室内净高宜根据使用要求及面积大小确定.第三十五条无障碍设施。

幼儿园的入口、道路、门厅、走廊和厕所等,应按照《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的规定设计.第三十六条门厅及走廊。

门厅、走廊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幼儿园的门厅宜宽敞,应有利于人流集散通行和短暂停留。

二、单面走廊净宽不应小于1。

8m,中内廊净宽不应小于2.4m。

三、寒冷和严寒地区、温和地区的北向走廊应加窗封闭。

四、厨房和幼儿就餐点不在同一幢建筑内时,应有雨篷连廊连接。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幼儿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

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应与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指标设置了低限和高限。

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低于面积指标低限,也不宜高于面积指标高限。

幼儿园可利用现有资源面向社区开展0岁~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

各地应根据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指标进行园区规划。

幼儿园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第七条幼儿园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并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九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表注: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

城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少于6班。

农村幼儿园宜按照行政村或自然村设置,办园规模不宜少于3班。

服务人口不足3000人的,宜按3班规模人均指标设办园点。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

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幼儿园的规划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营造适合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物质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幼儿园建设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

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应与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指标设置了低限和高限。

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低于面积指标低限,也不宜高于面积指标高限。

幼儿园可利用现有资源面向社区开展0岁~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

各地应根据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指标进行园区规划。

幼儿园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第七条幼儿园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并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

第九条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分类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幼儿园建设规模分类表注: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

城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少于6班。

农村幼儿园宜按照行政村或自然村设置,办园规模不宜少于3班。

服务人口不足3000人的,宜按3班规模人均指标设办园点。

国家教育委、创建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doc

国家教育委、创建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doc

国家教育委、建设部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使城市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合理的园舍和用地标准使城市新建设、扩建、改建幼儿园编审基本建设设计任务书、进行总体规划和单体建筑设计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定额。

第二条本定额从我国的国情和国民经济当前的发展水平出发。

本着既要保证幼儿保教工作及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要勤俭办园、提高回舍使用率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本定额依据城市幼儿园的规模、在园幼儿总数和教职工人数制定、城市幼儿园规模按6班、9班、12班三种,在园幼儿总数按180、270、360人,教职工人数按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四条本定额适用干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全日制幼儿或示范性、实验性等类幼儿园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提高定额。

寄宿制幼儿园可按附件一《城市幼儿园园舍面积定额分项参考指标》附注中的规定增加相应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第二章园舍建筑面积定额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筑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以及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活动及辅助用房(一)活动室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0平方米,供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活动以及幼儿午睡、进餐之用、如寝室与活动室分设,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4平方米。

(二)卫生间每班一间,使用面积15m平方为,内设大小便槽(器)、盥洗地和淋浴池。

(三)衣帽、教具贮藏室每班一间。

使用面积9平方米,供贮藏中型教玩具、衣被鞋帽等物之用、也可兼作活动室的前室。

(四)音体活动室全园设一个,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0、140、160平方米,供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集会、放映幻灯、电影和观摩教育活动之用。

第七条办公及辅助用房(一)办公室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75、112、139平方米,包括园长室、总务财会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休息更衣室等。

(二)资料兼会议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

幼儿园建筑面积指标

幼儿园建筑面积指标

附件1:
幼儿园各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表1—表4)表1:幼儿园园舍总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注:农村幼儿园不应低于一级指标,城镇幼儿园不应低于二级指标。

表2: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间、㎡
注:平面利用系数K=0.6。

表3: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表4:生活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嘿,伙计们!今天我们要聊聊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你们知道吗,这些指标可关系到我们小朋友们在幼儿园的生活质量呢!好了,不多说了,让我们开始吧!
咱们来聊聊幼儿园用地面积。

这个指标可是非常重要的哦!它决定了幼儿园的大小,也就是说,如果幼儿园的面积越大,那么我们的活动空间就越大,玩得也就更开心了。

当然啦,地盘大了也意味着成本更高,所以家长们在选择幼儿园的时候可要注意了。

不过,不用担心,我们国家的幼儿园用地面积标准是有规定的,家长们可以参考一下。

接下来,我们来说说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这个指标反映了每个孩子在幼儿园里所占的空间。

想象一下,如果一个幼儿园的孩子太多,那么每个人分到的空间就会很小,这样一来,孩子们的活动空间就会受到限制。

而一个好的幼儿园应该能够给每个孩子提供足够的空间,让他们自由地玩耍、学习和成长。

所以,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也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我们该如何衡量一个幼儿园的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是否合适呢?这就需要专业的人士来进行评估。

他们会根据国家的规定和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来判断这两个指标是否达到了合理的标准。

如果没有达到,那么幼儿园就需要进行改造,以提高孩子们的生活质量。

幼儿园用地面积及生均用地面积指标是非常重要的,它们关系到我们小朋友们在幼儿园的生活质量。

家长们在选择幼儿园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两个指标哦!我们也要感谢那些为我们付出辛勤努力的园丁们,是他们让我们的小天地变得更加美好。

好了,今天的话题就到这里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下次再见啦!。

幼儿园建筑面积指标

幼儿园建筑面积指标

附件1:
幼儿园各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表1—表4)
表1:幼儿园园舍总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注:农村幼儿园不应低于一级指标,城镇幼儿园不应低于二级指标。

表2: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间、㎡
注:平面利用系数K=0.6。

表3: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表4:生活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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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幼儿园各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表1—表4)
表1:幼儿园园舍总建筑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注:农村幼儿园不应低于一级指标,城镇幼儿园不应低于二级指标。

表2: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间、㎡
注:平面利用系数K=0.6。

表3: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表4:生活用房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指标表
单位:㎡
注:一级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7,二级指标和选配指标平面利用系数K=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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