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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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记住这句话“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要有“义”先要有充实的“利”做基础。

你先查查义和利分别代表什么意思?能和社会的什么地方联系起来,另外还有个

重和轻的关系,你应该把题目悄悄改成在义和利之间权衡后,哪个更重要,并不是要义不要利了,找出在很多个特定的条件下义比利更重要的例子,希望能帮到你,呵呵

?我方认为,人类社会应当重义轻利,主要是指:义与利同时存在时以义为先,并不是舍弃利。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义为“公正合宜的道理”。这“公正合宜”一词便决定了‘义’字的地位。而利是指“利润或利息”,将利放在错误的位置会令人走入歧途。将义与重结合,取利和轻配搭便是我方认为的正确途径。? 远在春秋时期,我国伟大的思想教育家孔子就提出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观点,而他老人家并未说君子不能求利,而是认为求利之心人皆有,但一定不能“放于利而行”,求利应以义来制约,即把义放在重要的位置上。?? 人是具有社会性的动物,从降生这世上的那刻起,我们就在承担责任与享受他人的责任中成长。我们上学、工作、成家、养育儿女、赡养老人。。。人生的每一个步伐都是我们的责任,而这责任就是义!如果哪个人放弃了义,也就失去了做人的意义,就是老百姓口中的“禽兽不如”。如此看来,任何时候的我们都应该义字当头,活得像个样!刚刚结束的两会上,各级人大代表纷纷发自内心的提出了有益于百姓的一件以及备受关注的民生问题,人民代表为人民就是重义的表现,当然,这也是作为老百姓的我们所希望看到的!!!? 以八荣八耻为代表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其中明确了“以见利忘义”为耻,这足以说明重义轻利是处在社会主义发展时期的中华民族最需要的精神品质,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崛起并屹立不倒。? 如果商人能做到先予后取;从政之人能做到为百姓着想,咱老百姓又能不忘做人之本--义,那我们便利和谐社会不远了!在我们国家创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追求人余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我们又怎能将利置于义之前呢?!当感动中国人物的事迹在我们耳旁一次次想起时,我们心潮澎湃,我们双眼朦胧,我们发自内心的敬意油然而生,他们的灵魂与我们相遇,存在于我们心中的正义之声和他们产生共鸣,义是为人之本,人之初,性本善,此善,便是正义之感!要立足于社会,不义不行,忘义更不行;急功近利,见利忘义,目光短浅,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自绝于社会;只顾自身利益巧取豪夺的结果必然是多行不易必自毙的!解放前,国民党为了自身利益,不顾百姓死活,乱收苛捐杂税,这杀鸡取卵,见利忘义的行为加速了国名党统治的垮台;而共产党在最艰苦的条件下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成为正义之师,侠义之士,最终收取江山。可见先义后利,重义轻利其利长远而牢固。因此,巩固和发展人类社会更要重义轻利!!!

不是要发展和谐社会吗?当然以义为重啦,<箫伯纳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

古人云:义与利,人之所良友也。人字的结构就好像义与利相互支撑一样。正义,在个人层面其端正行为,符合道义。在社会层面,其建立公正公平道义的制度。谋利,即谋取利益。做为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前者是人性光辉所在,后者是生命延续所据。我方认为,正其利当谋其义,就是以义率利,义利兼得。这一立场,可以从义利关系的理性认识和义利取舍的社会实践两方面得到证明。首先,从义利关系的理性认识来看,第一,义利关系是辩证的,利是义的存在基础,义是利的价值导向。正义而谋利就是强调,即没空洞的义,所谓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第二,义利关系是动态发展的。谋利,促使人们既谋生存之利,更谋发展之利,既谋个人之利,更谋天下公利。正义,推动人们谋利有道,取舍有至,利已利人,共谋发展。无义之利,就会危害个人发展,社会进步。无利之义,必然是空洞的悬谈,从正其义不谋其利到正其义当谋利的认识飞跃,证明了这一点。其次,从义利取舍的社会实践来看。第一,正义而谋利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旋律。一方面,人类一直以谋利为生存奠基,以治恶成为历史动力。另一方面,人类一直以正义战胜邪恶,使得谋利的效率的追求被正义的道德规则所规定,所推动。从传统到现代,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从封闭社会到开放世界,谋利的个人财富积累与社会总财富增加总是处于正义追求的总目标之下的。现代化史就是正义而谋利史。第二,正义而谋利,是中国社会变迁的大方向,中国问题的实质,是生产力水平低下,不适应物质文化的需求,中国发展的关键,是为全国民众提供一个公正公平道义基础上,共谋发展的局面。前者,要求谋利,后者,推动正义,前者,是实际目标,后者,是远大目的,不正义的谋利,短视短浅,不容于法律与道义,正义而谋利,长远长期,是中国希望之所在,对此,我方认为,正其义当谋其利。谢谢。

很遗憾指出方同学对义和利的概念没有弄清楚。对方同学认为义是什么?就是人民群众的利益。那么,我想请问了,信义,仁义,情义,忠义,算不算义呢?对方其实义是一种适当的,适宜的,符合道德理想的状态。对方同学将义的概念缩小,得出的只能是虚假命题。什么是利,对方同学将利的概念又无限扩大,他们认为一切精神的,物质的,推动人类进步的东西都是利。的确,在不同的范围,利的含义有所不同。相对亏损而言,利就是指利润,但是,当利和义做为一对对立的概念出现时,利就只能是一已之利,即人欲之私。从西汉董仲舒的正其利不谋其利,到清代严元的正其利当谋其义,所指的利都是私利。什么是谋,谋就是图谋,蓄意追求,是当义和利矛盾,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时的取舍追求。所以谋是低价值判断,是根本目标,和最终追求。我方从来不反对人们谋利,在当谋利就就谋利,但是,在正义的时候,就不能谋利。因为如果以个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必然无法有效的为天下人谋利,实现高尚的道德理想。利强调个人所得,而义却要求放弃个人所得,满足社会需求,讲求奉献。若立足于一已之利,必然会被义而贪利。第二,动机与行为辩证统一,这正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逐利只能得利,而逐义才能正义。若正义而谋利,只会南辕北辙,动机与行为背道而驰。

第三,谋利就是以个人的利益做为根本出发点,无法有效的实现正义,当今社会中国需要利,但是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伦理道德范畴而非经济范畴,得利并不等于谋利。第四,当今社会正其义不谋其利,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在社会与经济巨大变革的今天,人们逐渐因为重利而变得人心浮躁,倘若这个时候,再来倡导人们谈利私利,只会让人们偏离正义的方向越行越远。法国人卢梭说的好,爱人类,首先就要爱正义。谢谢。

正方三辩:那么很显然对方辩友只看到了义利矛盾对立的一面,却没有看到他们统一的一面,请问在他们统一的时候,为什么正其义不该谋其利呢

反方三辩:因为在他俩统一的时候正其义当谋其利那个利就已经不再是利了,如果他俩始终统一的话,为什么义利之争还延续了几千年呢?

正方三辩:如果他们始终是对立的,我们恐怕也不用研究了几千年了。请问对方辩友,为什么在公利、他人之利在对方辩友的谋求之下就不是利了,对方辩友能不能解释一下这个转化过程呢?

反方三辩:很简章呀,我们说义是什么,义是公利和私利之间,舍弃自己的私利而谋求这个公利,这就叫做义。而这个过程当中呢,我们说国家的,集体的,他人的,这些和我个人的相比,都是一个义字,而当义和利两者在对立起来谈的时候呢,我们说,应该正其义不谋其利。

正方三辩:那对方辩友是不是说在正义的前提这下,我们当谋公利,他人之利,而不当谋个人之利,这算不算正其义当谋其利呢?

反方三辩:今天对方辩友最大的错误就是把义利概念界定不清。那么请问了,太原两个中学生溺水身亡,农民组成的打捞队漫天要价,扬言要是拿不够钱,就把他们的尸体扔回河里去,请问,这是不是谋利?

正方三辩:莫非对方辩友认为这种行为是一种正义的行为吗?很显然这是一种谋利而不正义的行为,是我们双方都应该唾弃的行为呀。

反方三辩:好,对方辩友,为什么他不是正义的行为,就是因为他自己谋了自己的私利,那么请问,谋了自己的私利就不正义,是不是符合了我方的辩题,正其义不能谋其利呢?

正方三辩:对方辩友一直向我们论证的是,正其义的时候有些利当谋,有些利不当谋,但是你不能只看到不能谋之利而看不到当谋之利,更何况,对方辩友反复举出的例子都是在这正义的情况下谋利,谋利不正义,人人当唾弃,这是我们双方都应该达成的共识呀。

反方三辩:对方辩友说了这么半天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今天对方辩友的第二个错误就是把义的概念无限缩小,我想请问,陈毅元帅回家为他母亲洗脚尽孝道是不是义呢?

正方三辩:这是忠孝呀。

反方三辩:忠孝是义还是不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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