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要求
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要求

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要求前言为了确保公众在使用和观赏烟花爆竹时的安全,以及保护生产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1. 企业资质所有从事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企业,必须具备国家有关规定的资质,同时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生产或销售烟花爆竹。
2. 厂房和场地生产企业必须保证生产场地的安全和卫生,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3. 设备和工艺烟花爆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和工艺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和安全。
4. 原材料的选择和管理生产企业必须选择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原材料,严禁使用过期、损坏或者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
同时,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并严格控制储存环境,避免发生火灾或爆炸等安全事故。
5. 生产过程的管理生产企业必须采用科学的生产工艺和先进的生产技术,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和安全。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并定期进行自检和互检,确保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6. 产品质量的监测生产企业必须建立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测制度,对所生产的产品实行质量跟踪和追溯,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7. 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对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及时处理,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8. 产品包装和标识生产企业必须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包装和标识,标注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以及注意事项等信息。
同时,要求生产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必须显著标注“禁止私拉私卖”等警示语。
结语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产品的生产安全是极为重要的,保护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必须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注重从业人员培训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为公众提供安全放心的烟花爆竹产品。
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的安全

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的安全
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因为它们在不正确使用或暴力冲突中可能引发事故和伤害。
对于这一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安全。
首先,要加强对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法律监管和管理。
政府部门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对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市场的监测和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其次,要加强对民众的安全教育和意识培养。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广告宣传、媒体报道、教育活动等形式,向公众宣传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正确使用方法,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
同时,加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让孩子们了解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危险性,远离危险物品。
另外,要加强对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销售渠道的管理。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销售店的监督检查,确保销售店合法经营,不售卖假冒伪劣产品或者超过安全标准的产品。
同时,要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危险品销售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总之,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安全是一项关乎公众安全的重要工作。
只有加强法律监管和管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加强对销售渠道的管理,才能确保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安全使用。
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
最后,我们应当强调,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每个人都有责任做好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杜绝不正确使用或暴力
冲突带来的风险。
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全和美好。
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要求

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要求在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过程中,生产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要求,可以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对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的要求。
一、合法合规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
生产企业应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证件,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所有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对老化、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同时,应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三、原辅材料采购和质量管理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原辅材料采购和质量管理制度。
采购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进行质量检验。
对不合格的原辅材料,要及时进行整改或退货处理。
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四、生产工艺控制和操作规范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工艺控制和操作规范。
工艺控制要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特点,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进行适时更新和修订。
操作规范要包括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能力和安全意识。
五、作业场所安全管理生产企业应建立安全、整洁、有序的作业场所。
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设计,确保作业场所通风、照明、防火防爆设施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良好运行。
同时,要制定和落实各项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六、职业卫生保护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保护制度。
要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评价,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员工的生产操作和作业环境符合职业卫生标准。
同时,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评价,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管理。
七、应急管理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
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要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要求

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要求为强化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公布《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管理规定,提出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应满足以下安全生产要求:(1)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①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③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证制度、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和安全评估制度、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以及原材料、辅助材料购买、检验、使用和保管制度。
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④符合有关规程要求的安全操作规程。
(3)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符合以下要求:①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②民用爆破器材按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l%以上且至少有1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③配备相当数量的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
烟花爆竹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等工序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其他岗位从业人员须经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6)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设施应当符合以下安全生产条件:①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生产设施应当符合:a.具有与生产规模、产品品种相适应并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厂制定安全规范》(GB1389 1998)要求的生产厂房和储存仓库;b.生产厂房、储存仓库、燃放试验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厂房布局、建筑结构、生产工艺布置、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以及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厂制定安全规范》(GB 589 1998)的要求;c.生产区域应有显然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语,危险工序现场应牢固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d具有确保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的设备、仪器和工艺装备;e.电器设备及机械加工设备中的电器部分应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厂制定安全规范》(GB 589 1998)的要求;f.特种设备应定期检验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条件;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设施应当符合:a.具有与生产规模、产品品种相适应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厂房和储存仓库;b.生产厂房、储存仓库、燃放试验场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厂房布局、建筑结构、生产工艺布置、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以及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符合《烟花爆竹工厂制定安全规范》(GB 50161)的要求;c.危险品生产区与办公区(生活区)、有火源区与禁火区、生产车间与仓库(中转库或收发室)、危险工序与一般工序应当分开;d.不得改变工厂制定方案规定的厂房、仓库的功能和用途;e.A1级建筑物应设有安全防护屏障;f.A2级建筑物应单人单栋使用;g.A3级建筑物应单人单间使用,并且每栋同时作业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人;h.C级建筑物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5 m。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和社会的安全,维护社会秩序,防范和减少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国土范围内的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所有相关主体都应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共同维护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爆炸物品的分类与等级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按照其危险性质、用途和特点,分为以下几类:(一)炸药:包括炸药药剂、电雷管等。
(二)烟花爆竹:包括烟花制品、爆竹制品等。
(三)火工品:包括焰火、烟雾制品等。
(四)爆破器材:包括爆破用具、火箭发动机等。
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按照其危险性质和安全要求的不同,分为特种民用爆炸物品和一般民用爆炸物品两个等级。
(一)特种民用爆炸物品:具有较高的爆炸威力和危险性,需要特殊管理和审批,包括特种炸药、特种烟花爆竹等。
(二)一般民用爆炸物品:具有一定的爆炸威力和危险性,需要符合标准和规定管理,包括常规炸药、一般烟花爆竹等。
第三章生产、储存、运输安全管理第六条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生产,并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
第七条生产、储存、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在必要时进行演练,确保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可控。
第八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和标准,配有专门的运输容器和安全设施,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和安全意识。
第九条生产、储存、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和管理。
第四章销售、使用安全管理第十条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资质,在销售过程中要对购买者进行安全告知,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使用指导。
第十一条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获得相关的使用资格和许可,按照产品说明书和安全要求进行使用,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84.01.06•【文号】国发[1984]5号•【施行日期】1984.01.06•【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发布日期:2006年5月10日实施日期:2006年9月1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发[1984]5号一九八四年一月六日国务院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破坏活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民用爆炸物品,是指非军用的下列爆炸物品;(一)爆破器材,包括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起爆药和爆破剂;(二)黑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和烟花爆竹;(三)公安部认为需要管理的其它爆炸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名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布。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以下简称爆炸物品)是一种危险物品。
对爆炸物品的生产、储存、销售、购买、运输、使用,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严格管理。
第四条生产、储存爆炸物品的工厂、仓库,应当建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地段,禁止设立在城市市区和其它居民聚居的地方及风景名胜区。
厂、库建筑与周围的水利设施、交通要道、桥梁、隧道、高压输电线路、通讯线路、输油管道等重要设施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的规定,在规定的安全距离内,不准进行爆破作业,不准增建任何建筑物和其它设施。
现有生产、储存爆炸物品的工厂、仓库的设置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限期解决。
第五条生产、保管、使用和押运爆炸物品的职工,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能和操作规程。
新录用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必要的技术训练和安全教育。
第六条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各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爆炸物品单位的主管领导人负责。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1.符合当地产业结构规划。
2.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3.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4.厂房和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5.生产设备、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6.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7.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8.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lO.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向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审查申请,20日内提出安全审查初步意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进行安全审查,从事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条件1.具有企业法人条件。
2.经营场所与周边建筑、设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3.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经营场所和储存仓库。
4.有保管员、仓库守护员。
5.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6·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条件1.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2.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3.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零售的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20日内审查.受理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交回也是3日)内对托运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焰火晚会等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许可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法律责任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二)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的处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基本安全技术(三篇)

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基本安全技术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是广泛应用于庆典、节日和庆祝活动中的积极因素,然而它们也是一种具有潜在危险的物品。
为了确保人们的安全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以下是关于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基本安全技术的介绍。
一、存储和运输安全技术:1. 存储: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在存放时应选择干燥、通风良好、防火阻燃的地方。
存放区域应远离人员密集的地方,离明火、高温、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距离。
2. 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的集装箱、包装袋等进行包装,并采取防静电措施,防止静电引起的火花。
运输时应注意放置稳固,防止因碰撞、摔落等造成爆炸事故发生。
二、使用安全技术:1. 购买合格产品:选择购买合格、有生产许可证的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购买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明显的破损、变形、露天存放、泄露等情况。
2. 学习使用方法:在使用前,应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并接受相关培训,熟悉操作要领和安全注意事项。
不得自行改装、拆解、修改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结构和性能。
3. 使用场所选择:在使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时,应在开阔空地或专门场所进行,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建筑物和人群密集地区。
严禁在室内、近水源、易燃物堆放区等危险地点使用。
4. 点火操作安全:正确选择点火方法和工具进行点火,并保持安全距离。
不得将点火工具放置在燃烧区域内,离开后及时清理点火残留物。
5. 保护眼睛和皮肤:使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时,应戴上防护眼镜,并尽可能使用防护服和手套等防护装备,以防止爆炸碎片、火星等对人体造成伤害。
6. 预防火灾:使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时,应保持周围环境清洁,避免干草、枯叶等易燃物堆积,防止火源引发火灾。
7. 特殊人群禁止使用:未成年人、老年人、酒驾者和身体不适的人禁止使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
同时,严禁在饮酒状况下使用,以免因酒精影响而导致意外发生。
8. 保持警惕:在使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时,应保持警惕,及时发现问题和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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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_______ 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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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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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管理要求为加强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国家有关部门相继颁布《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管理规定,提出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应满足下列安全生产要求:
1.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投入应当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考核合格。
烟花爆竹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等工序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其他岗位从业人员须经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6.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设施应当符合生产厂房、储存仓库、设备仪器和工艺装备等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7.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和厂址、厂房、储存仓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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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的设计与测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8.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采取职业危害预防措施。
10.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11.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订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12.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建设、生产和经营中,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基本安全技术火药燃烧的特性及炸药爆炸三要素
火药燃烧的特性包括如下5方面。
(1)能量特征标志火药做功能力的参数,一般是指1kg火药燃烧时气体产物所做的功。
(2)燃烧特性表明火药能量释放的能力,主要取决于火药的燃烧速率和燃烧表面积。
(3)力学特性火药应具有一定的强度,保证在高温下不变形、低温下不变脆,并能承受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力的作用。
(4)安定性火药在储存过程中必须保持其物理化学性能的相对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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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5)安全性火药在配方设计时,必须考虑火药在生产、使用和运输过程中安全可靠。
炸药爆炸3大特征主要体现在如下3方面。
(1)反应过程的放热性在炸药的爆炸过程中,其化学能转变为热能。
热的释放是爆炸变化过程发生和自行传播的必要条件。
(2)反应过程的高速度爆炸过程以极快的速度进行,通常为每秒几百米或几千米。
(3)反应生成物必定含有大量的气态物质。
危险物质的燃烧爆炸敏感度及其影响因素
(1)起爆器材、工业炸药和烟花爆竹药料的燃烧爆炸敏感度火炸药在外界(热、电、光、冲击波、机械摩擦和撞击等)作用下引起燃烧和爆炸的难易程度,称为火炸药的敏感度,简称感度。
一般有火焰感度、热感度、机械感度(撞击感度、摩擦感度)、电感度、光感度、冲击波感度、爆轰感度等感度指标。
烟花爆竹药料在某种程度上比炸药更易燃烧和爆炸,受热、撞击、摩擦等都易发生燃烧,一定条件下转化为爆轰。
(2)火炸药爆炸影响因素影响炸药爆炸的因素主要有:炸药的性质、装药的临界尺寸、炸药层厚度和密度、杂质及含量、周围气体介质的压力、环境温度和湿度等。
火炸药燃烧爆炸事故的分类及特点定压燃烧:其特点是燃烧产物能及时排放,其压力始终与初始环境压力相平衡;燃烧过程较慢,直接危害不大,但可诱发火灾或爆炸。
爆燃转爆轰型的爆炸:其特点是爆轰过程传播速度快,能量高,危害的形式是爆炸产物的直接作用、冲击波的作用、碎片飞散破坏作用等。
爆炸冲击波的破坏作用和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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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储存爆炸物品的工厂和仓库的厂址应远离城市,并与周围的水利设施、通讯线路、交通枢纽、桥梁、高压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2)生产爆炸物品的工厂应根据生产性质及功能划分各分区,各分区与外部目标、各分区之间保持必要的外部距离。
(3)合理进行工厂平面布置:根据工艺流程、安全距离对主厂区加以区划;总仓库应远离工厂住宅区和城市,有条件的最好布置在单独的山沟或其他有利地形处;销毁厂应选择在有利的自然地形,如山沟、丘陵等地。
(4)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销毁场等区域内的建筑物之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销毁场等与区域外的村庄、居民建筑、工厂住宅、运输线路、输电线路等必须保持足够的的安全防护距离。
(5)工艺布置符合安全要求:实现机械化、自动化,做到人机隔离、远距离操作;在生产工艺流程中,需区分危险生产工序和非危险生产工序,并分别设置厂房;厂房内工艺布置时,根据生产工序危险性的大小,将生产工序分区布置;抗爆间按安全规范要求设置,厂房设计要考虑人员的紧急疏散;危险品厂房和仓库应设计成简单的矩形空间。
(6)电气设备的选用和装设符合防爆要求:对于Ⅰ类场所,即炸药、起爆药、击发药、火工品储存和黑火药制造加工和储存的场所,不应安装电气设备;当生产设备采用电力传动时,电动机应隔墙传动,照明采用安装在建筑物外墙壁龛灯或装在室外的投影灯。
对于Ⅱ类场所,即起爆药、击发药、火工品制造的场所,电气设备应采用密闭防爆型、隔爆型、正压型等,且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20℃。
对于Ⅲ类场所,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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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分析成品试验站,应选用密封型、防水防尘型设备。
(7)采用自动快速雨淋灭火装置。
由于烟火药和火炸药燃速极快,在数秒内就能造成难以扑救的火灾及爆炸事故,因此,烟火药和火炸药生产工房,需采用自动快速雨淋灭火装置。
该设备由光敏探测系统和雨淋管网组成。
(8)保证火灾报警系统的灵敏可靠。
根据火灾酝酿期和发展期陆续出现的烟、火光、气味等火灾信息,通过感温报警器、感烟器、光电报警器等发出声、光警报。
预防燃烧爆炸事故采取的主要措施
烟花炮竹制造过程中的防火防爆措施是:烟火药原材料应符合质量标准;粉碎应在单独工房中进行,筛选时不得使用铁制、塑料等工具;粉碎和筛选原料时应做到“三固定”(工房、设备、最大粉碎药量),所有粉碎和筛选设备应接地,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要做到远距离操作,工房应注意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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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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