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及划分办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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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及划分办法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及划分办法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及划分办法文章发布时间:2004-2-19 文章来源:事故调查分析及评价过程中另一必不可少的内容是明确事故的严重程度。

我国过去一直主要根据事故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程度将事故划分为:1.轻伤事故:导致受伤害者损失一个或一个以上工作日而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事故。

2.重任事故:使操作者脑、眼、四肢、躯干等部位受到严重伤害而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事故。

3.死亡事故:造成受害者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或其后的抢救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还因一次事故中死亡人数多寡之别而被定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人数1~2人)和特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3人)。

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人们发现,仅用“轻伤”、“重伤”、“死亡”来衡量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过于笼统而含糊,难以明确而清楚地反映出各种伤害事故、尤其是重伤事故到底使受害者遭受何种损害、伤愈后劳动能力的恢复程度如何等等。

故GB6441—86《工伤事故分类标准》中采用了按伤害后果或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事故分类的办法。

(1)死亡:任何由工作伤害导致的死亡,无论其伤、死亡间的时间有多长。

(2)永久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非死、但使受伤害者永不可能再从事可以获取报酬的职业,或在一起事故中导致下列三种情况中任何一种残缺(或未残缺但功能完全丧失):两眼,一只眼和一手(臂、脚、腿),不在同一侧的下列肢体中的任何两个:手、臂、脚、腿。

(3)永久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上述不同,此处指的是身体的某肢体或肢体的某一部分残缺或失去作用,或者全身或部分功能遭到永久性损坏,不管该肢体或身体功能在受伤前的情况如何。

(4)暂时性丧失劳动能力:不导致死亡或永久性损伤,但导致一天或更多天不能上班工作。

暂时性丧失劳动能力可分为暂时性部分和暂时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两种。

不仅如此,GB6441—86中还明确规定损失工作日低于105天的失能伤害为轻伤,等于或超过105天的失能伤害为重伤。

至于损失工作日的多寡,则根据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计算或选取。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与响应级别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与响应级别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与响应级别1、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怎么分的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百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度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知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道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专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中,事故造成的属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2、安全生产事故的等级怎么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百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度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版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权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3、应急预案中事故分级、预警分级、响应分级是不是一一对应?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Ⅳ)级、严重(Ⅳ)级和特别严重(Ⅳ级)级四级,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Ⅳ级响应:当事故级别为一般(Ⅳ)级,或事故预警级别为较重(Ⅳ)级以下情形的响应。

 Ⅳ级响应:当事故级别为较大(Ⅳ)级,或事故级别为一般(Ⅳ)级,但预警级别为较重(Ⅳ)级情形的响应。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摘要:一、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概述1.事故严重程度的定义2.分类标准的重要性二、我国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1.事故等级划分2.事故等级对应的影响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在实际应用中的作用1.指导事故处理和救援2.促进安全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四、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的改进与完善1.结合新技术和实际情况更新标准2.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正文:在我国,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是衡量事故危害程度的重要依据。

对事故进行准确、快速的评估,有助于指导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和救援,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事故严重程度的划分主要依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因素。

我国将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在实际应用中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它为事故处理和救援提供了依据。

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可以根据事故等级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提高救援效率。

其次,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有助于促进安全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

通过对事故进行评估,可以发现事故发生的规律和潜在风险,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预防事故的发生。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也需要不断地改进与完善。

一方面,应结合新技术和实际情况更新标准,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及划分办法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及划分办法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及划分办法
事故调查分析及评价过程中另一必不可少的内容是明确事故的严重程度。

我国过去一直主要根据事故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程度将事故划分为:
1.轻伤事故:导致受伤害者损失一个或一个以上工作日而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事故。

2.重任事故:使操作者脑、眼、四肢、躯干等部位受到严重伤害而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事故。

3.死亡事故:造成受害者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或其后的抢救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还因一次事故中死亡人数多寡之别而被定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人数1~2人)和特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3人)。

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人们发现,仅用“轻伤”、“重伤”、“死亡”来衡量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过于笼统而含糊,难以明确而清楚地反映出各种伤害事故、尤其是重伤事故到底使受害者遭受何种损害、伤愈后劳动能力的恢复程度如何等等。

故GB6441—86《工伤事故分类标准》中采用了按伤害后果或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事故分类的办法。

(1)死亡:任何由工作伤害导致的死亡,无论其伤、死亡间的时间有多长。

(2)永久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非死、但使受伤害者永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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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是为了对各类事故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和处理,以确保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五个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一、事故严重程度的划分1.轻微事故:指对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2.一般事故:指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伴有人员轻伤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指对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伴有人员重伤或死亡,以及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对生产、生活造成特别严重影响,伴有较大人员伤亡或死亡,以及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5.特别重大事故:指对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伴有重大人员伤亡或死亡,以及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的目的和意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有助于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对事故的重视程度,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强化安全生产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

通过对事故进行分类,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事故的及时处理和有效防控。

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的具体应用1.事故调查与处理: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明确事故责任,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2.安全生产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防范事故的发生。

3.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与实施:政府和企业可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四、我国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的发展与完善1.现状分析:我国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如分类不够细化、部分标准与实际需求不符等。

2.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实用,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3.发展趋势:随着我国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事故严重程度分类标准将不断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工作。

事故等级怎么划分标准表

事故等级怎么划分标准表

事故等级怎么划分标准表以下是一份事故等级划分标准表的示例,仅供参考:一、事故等级划分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程度,将事故划分为四个等级: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人员伤亡程度1. 死亡人数: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造成30人以上、10-29人、3-9人、1-2人死亡。

2. 重伤人数: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造成100人以上、50-99人、20-49人、1-19人重伤。

3. 失踪人数: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造成10人以上、5-9人、3-4人、1-2人失踪。

三、直接经济损失1.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 重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 较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 一般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四、社会影响程度根据事故对社会的影响程度,分为较大社会影响和一般社会影响两个等级。

较大社会影响包括:1. 造成了较大范围的社会关注或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恐慌;2. 引发了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了较大的社会不稳定;3. 需要政府或有关部门出面进行解释或安抚的事故。

一般社会影响包括:1. 引发了一定的社会关注或引起了一定的社会不安定;2. 引发了轻微的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了轻微的社会不稳定;3. 需要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解释或处理的事故。

事故等级表doc

事故等级表doc

事故等级表.doc事故等级表在工业和日常生活中,事故是一种常见的风险事件。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各个国家和地区通常会制定不同的事故等级表来对事故进行分类和评估。

以下是一份典型的事故等级表,包括了一般性的事故分类和评估方法。

一、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中,造成特别重大的人身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

这些事故通常会对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需要采取特殊的事故处理和应对措施。

具体标准如下:1.人身伤亡:死亡人数超过50人,或受伤人数超过100人,或失踪人数超过50人。

2.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

3.社会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需要采取特殊的事故处理和应对措施。

二、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中,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

这些事故需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以减少对相关方的影响。

具体标准如下:1.人身伤亡:死亡人数在10人以上,或受伤人数在50人以上,或失踪人数在10人以上。

2.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

3.社会影响:引起当地政府和媒体的关注,需要采取相应的事故处理和应对措施。

三、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中,造成较大的人身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

这些事故需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以减少对相关方的影响。

具体标准如下:1.人身伤亡:死亡人数在3人以上,或受伤人数在10人以上,或失踪人数在3人以上。

2.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

3.社会影响:引起当地政府和媒体的关注,需要采取相应的事故处理和应对措施。

四、一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中,造成一般的人身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

这些事故需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以减少对相关方的影响。

事故级别的划分标准

事故级别的划分标准

事故级别的划分标准是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对人员、财产以及环境的影响来进行评估和分类的。

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下面是一般情况下事故级别划分的一些常见标准。

一、人员伤亡方面的划分标准:1. 轻微事故:造成轻微伤害或者无人员伤亡。

2. 一般事故:造成一定数量的轻伤或者少量人员受伤。

3. 重大事故:造成大量人员受伤或者导致数人死亡。

4. 特大事故:造成大规模人员伤亡或者导致大量人员死亡。

二、财产损失方面的划分标准:1. 轻微事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可以快速恢复并不影响正常生产。

2. 一般事故:造成一定范围内的财产损失,需要一定时间和资源来修复。

3. 重大事故:造成较大规模的财产损失,需要较长时间和大量资源来修复。

4. 特大事故: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可能需要数年甚至更长时间来恢复。

三、环境影响方面的划分标准:1. 轻微事故:对环境造成轻微污染,污染物容易处理和清理。

2. 一般事故:对环境造成一定范围内的污染,需要一定时间和资源来修复和恢复环境。

3. 重大事故:对环境造成较大范围的污染,需要较长时间和大量资源来修复和恢复环境。

4. 特大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和广泛污染,可能需要数年甚至更长时间来恢复环境。

四、其他因素:除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外,还有一些其他因素也会被考虑在内,例如事故的发生地点(城市、乡村、工厂等)、事故的规模(小型、中型、大型等)以及事故的持续时间等。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事故级别划分的一些常见标准,具体的划分标准可能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和细节,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

正确划分事故级别对于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事故损失和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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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及划分
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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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分析及评价过程中另一必不可少的内容是明确事故的严重程度。

我国过去一直主要根据事故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程度将事故划分为:
1.轻伤事故:导致受伤害者损失一个或一个以上工作日而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事故。

2.重任事故:使操作者脑、眼、四肢、躯干等部位受到严重伤害而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事故。

3.死亡事故:造成受害者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或其后的抢救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还因一次事故中死亡人数多寡之别而被定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人数1~2人)和特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3人)。

但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人们发现,仅用“轻伤”、
“重伤”、“死亡”来衡量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过于笼统而含糊,难以明确而清楚地反映出各种伤害事故、尤其是重伤事故到底使受害者遭受何种损害、伤愈后劳动能力的恢复程度如何等等。

故GB6441—86《工伤事故分类标准》中采用了按伤害后果或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事故分类的办法。

(1)死亡:任何由工作伤害导致的死亡,无论其伤、死亡间的时间有多长。

(2)永久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非死、但使受伤害者永不可能再从事可以获取报酬的职业,或在一起事故中导致下列三种情况中任何一种残缺(或未残缺但功能完全丧失):两眼,一只眼和一手(臂、脚、腿),不在同一侧的下列肢体中的任何两个:手、臂、脚、腿。

(3)永久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与上述不同,此处指的是身体的某肢体或肢体的某一部分残缺或失去作用,或者全身或部分功能遭到永久性损坏,不管该肢体或身体功能在受伤前的情况如何。

(4)暂时性丧失劳动能力:不导致死亡或永久性损伤,但导致一天或更多天不能上班工作。

暂时性丧失劳动能力可分为暂时性部分和暂时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两种。

不仅如此,GB6441—86中还明确规定损失工作日低于105天的失能伤害为轻伤,等于或超过105天的失能伤害为重伤。

至于损失工作日的多寡,则根据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计算或选取。

(1)死亡和永久性伤害按表定天数,而不管实际歇工日数为多少。

(2)不存在延月统计问题。

如某人死于5月份,则该月该人的损失工作日数为6000天。

(3)身体不同部位负有创伤的患者,其总损失工作日数为各部位对应的损失工作日之和。

但须注意,对同一肢体,表中伤害部位所对应的数字即该伤害之数值,不能将该部位对应的数值再同该部位前端对应的数值相加。

以手指为例,某一手指某关节截断,按关节位置查表定天数,无相加问题;但不同手指不同
关节截断,则将相应的天数相加。

(4)暂时性失能伤害的损失工作日,按实际歇工天数(指医疗部门诊断同意休工的天数)计算,受伤害当天不计,但包括其后直至重新上班前的所有日历天数(即包括星期天、节假日和厂休日等)。

“损失工作日”的计算,轻、重伤的确定正确与否对事故严重程度分类及评价影响甚大,故在事故调查及统计分析过程中决不可随意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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