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新政策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1•【字号】沪府规〔2020〕30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0〕3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1日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探索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凡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一)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三)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四)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管理部门)市医保局是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各区医保局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的管理工作。
市财政、卫生健康、教育、民政、公安、税务等部门和市红十字会、市残联等社会团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的管理工作。
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和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统称“经办机构”)负责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审核、结算等经办业务。
税务部门负责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征缴工作。
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实施城乡居民医保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
第四条(登记缴费)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每年10月至12月。
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上海内固定材料医保政策新规

上海内固定材料医保政策新规一、引言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内固定材料在骨科、口腔科等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高昂的治疗费用让许多患者承受着沉重的经济负担。
为了缓解患者负担,上海市政府近期出台了内固定材料医保政策新规,进一步优化医保支付政策,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本文将对这一政策进行简要解析。
二、上海内固定材料医保政策新规内容概述1.医保支付范围新规明确了内固定材料的医保支付范围,包括:骨折、创伤、关节置换、脊柱疾病等手术所需的内固定材料。
此外,政策还规定了部分非手术治疗的内固定材料也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如牙齿正畸等。
2.医保支付标准根据新规,内固定材料的医保支付标准分为两类:一是按项目付费,如手术费、麻醉费等;二是按病种付费,如关节炎、骨折等。
不同病种的医保支付标准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可根据病情、治疗方法等因素确定。
3.医保报销比例新规规定,患者使用内固定材料治疗时,医保报销比例将根据就诊医院等级和患者身份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较高,上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较低。
同时,患者在使用内固定材料治疗时,需遵循医保部门规定的报销上限。
4.医保限额新规设置了内固定材料医保限额,旨在控制过度医疗现象。
限额标准根据病情、治疗方法、医疗机构等因素制定。
患者在一家医疗机构就诊时,医保支付金额达到限额后,需自费治疗。
三、新规实施对患者的影响1.减轻患者负担内固定材料医保政策新规的实施,有助于降低患者治疗费用,减轻患者及家庭的经济负担。
特别是对于一些贫困家庭,新规的实施将极大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2.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新规鼓励医疗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在政策导向下,医疗机构将更加注重患者的病情评估、治疗方案制定和康复护理等方面,从而提高患者满意度。
3.规范医疗市场新规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医疗市场,遏制过度医疗现象。
医保部门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医疗服务合理、规范。
四、新规实施过程中的挑战与应对措施1.医疗机构适应新规新规实施后,医疗机构需调整收费标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适应政策变化。
上海市居民医保政策

上海市居民医保政策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医保?1.以下对象不属于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自由职业人员基本医保、小城镇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来人员综合保险以及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在沪军人的配偶及其子女(尚未报入本市城镇户籍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持有《B类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除外)、异地安置回沪定居,享受当地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老干部。
已参加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不再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2.除上述对象上述对象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医保:⑴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具体包括: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未纳入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目前仍在本市各类成人高校就读的本市城镇户籍的在册学生;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未纳入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的人员;本市非农“集体户口”人员中的无医疗保障人员;本市城镇户籍,在国外读书的学生;本市“蓝印户口”“自理口粮户”,且转为本市城镇户籍的人员;本市城镇户籍“袋袋户口”人员;缓刑、保外就医、假释人员;征地养老人员以及直接纳入居保的城镇高龄老人和城镇重残人员。
⑵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具体包括:①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人员,其中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的“外来媳妇(女婿)”的婚前子女或离异后归其抚养的子女;本市户籍在外省市或国外就读的学生;辅读学校的在册、在籍学生;具有本市户籍的18至20周岁的在各类中等学校就读的在册在籍学生(包括20周岁以上);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仍在进行大病医疗的辍学人员;在本市就读和在外省市就读的复读生。
取得本市户籍的事实抚养、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儿童以及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借读生也可参加居民医保。
②本市引进人才的子女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包括持《B类居住证》人员子女)的18周岁以下人员以及18至20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在册在籍学生。
③本市户籍人员与本市城镇“集体户口”人员的外省市户籍子女,已在本市就读尚未报入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
2023年上海医保新规定

2023年上海医保新规定2023年上海医保新规定从2023年1月1日开头,上海市将正式实施《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届时无论是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籍,都可参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此次上海市颁布的医保新政策,对对象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经办服务等都有了统一解释。
聘才网将为您介绍2023年上海医保新政策全文。
2023年上海医保新政策全文一、上海医保对象范围上海市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居民,均可以参与城乡居民医保。
二、上海医保筹资标准上海市医保筹资标准,主要可以分为70岁以上人员、60—69岁人员、19—59岁人员以及中学校生和婴幼儿四个档次,其中最高筹资标准3800元,最低900元。
此次上海市医保筹资标准从原来的人均筹资不足2000元提高到3000元以上,与城镇居民保持全都。
以下是上海医保筹资标准表:人群分类总筹资标准(单位: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单位:元)财政补助标准(单位:元)70岁以上人员3800340346060-69岁人员500330019-59岁人员25006801820中学校生和婴幼儿900100800 三、上海医保待遇水平实行城乡统筹后,农村户口医保人员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的住院费用还可以根据规定比例结算。
农村居民各级医院的住院支付比例有所提高,特殊是三级医院的医保支付比例比原来提高10%-20%,农村居民进城到大医院看病的负担减轻。
对城乡居民个人负担较重的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部分精神病治疗等四类疾病,规定可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再报销50%。
从2023年元旦起,上海就统一了城乡医保,无论是上海城镇还是上海农村户籍,都可以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但是由于参保人群分类许多,因此许多人都不清晰究竟交多少钱?报销比例是多少?所以,抓紧往下看看吧!1什么人员可以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刚刚说了,现在上海不分户籍性质,都可参保。
但是不代表全员参保,需要未参与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才可以参与城乡居民医保:1.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2.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学校生和婴幼儿;3.本市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一般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高校生、高职高专同学以及非在职讨论生;4.符合规定的其他人员。
上海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上海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近年来,上海市把健康保障作为重要的部分,加大了医保方面的力度,实施了个人医保账户划入标准。
让全体市民共享到更多更完善的医疗服务。
一、划入标准1、居民家庭收入根据上海市政府最新发布的《上海市居民家庭收入界限标准》,根据家庭人口数量的不同,划入分为四类:A类:家庭人口2人,月人均收入18000元以下;B类:家庭人口3人,月人均收入15000元以下;C类:家庭人口4人,月人均收入12000元以下;D类:家庭人口5人及以上,月人均收入10000元以下。
2、公共救助对象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上海市救助管理条例》,拥有不足以支付个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居民,可申请办理公共救助。
3、困难家庭上海市政府依照《上海市困难家庭管理办法》,对困难家庭的特殊情况下提供政府补贴和特殊救助,有条件的对家庭做全面考核,确认贫困情况,以判定困难家庭。
二、申报方式1、网上申报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上海市个人医保账户划入标准实施办法》,将上述划入标准规定,公布在上海市医保官网上,允许市民通过网站进行自助申报,申报方式很简单,市民只需提供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申报。
2、窗口申报市民如果遇到申报困难时,可以到上海市医保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将相关资料提供给服务人员,由专业人员进行登记和审核,完成申报。
三、划入后的限制及政策1、根据上海市政府出台的《上海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划入的市民只有根据公示规定,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按月或季度进行个人账户余额充值,才能拥有个人账户。
2、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上海医保费用标准》,涉及到费用方面,划入个人账户的市民有一定的优惠,医疗费用最高减免50%,药费最高减免30%,但需符合一定要求。
3、上海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医保服务政策》,对拥有个人账户的市民提供了更多的医保服务,包括外出住院的补助,体检的报销,甚至可以申请残疾人医疗补助,让市民拥有更好的医保保障。
综上所述,上海市实施了个人医保账户划入标准,让市民拥有更多更完善的医保服务。
上海大病医保报销新政策

上海大病医保报销新政策上海医保报销范围最新规定上海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上海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1、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诊察费;2、定点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床位费;3、门诊煎药费;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5、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医保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包括1、诊疗设备类: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检查治疗费;心脏及血管造影X 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DSA)检查治疗费;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检查费;高压氧治疗费(抢救治疗除外);体外震波碎石治疗费。
2、一次性使用和植入型人工器官和医用材料类:人工晶体材料费;心脏瓣膜材料费;冠状动脉疾病诊断与介入治疗使用的导管和腔内支架材料费;外周血管、神经血管介入治疗材料费。
上海外来工医保报销范围: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暂不享受门诊大病、家庭病床医疗待遇,以及各类医保减负待遇。
但其个人医疗账户仅限门诊,属于门诊专用,用来支付支付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以及至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
新农合报销范围: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大病减负补助(二次补偿)统筹基金支出。
【内容说明】门诊(含急诊)统筹基金支出:是指用统筹基金支付的对参合者门诊年累计符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基本药品目录范围5000元以下的补偿支出。
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是指用统筹基金支付的对参合者住院符合基本诊疗项目和基本药品目录范围费用,或5000元以上门诊大病的病种项目药品目录的补偿支出。
大病减负补助(二次补偿)统筹基金支出:是指用统筹基金对参合者享受住院统筹补偿或5000元以上门诊大病统筹补偿,其一次性自负医疗费用仍在家庭年收入50%以上者的补偿支出。
补偿标准同住院补偿,对民政确认的低保户、五保户,以及残疾人家庭可提高10-20个百分点。
不属于上海医保报销范围的有哪些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
上海医保政策规定

上海医保政策规定上海医保政策上海医保官方网站传出消息:自昨天开始,本市对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试行医保支付。
据悉,第一批试点药品种类共有24种,其中肿瘤分子靶向药物占比不小。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肿瘤内科主任医师常建华介绍,已进入试点目录的5种肺癌分子靶向药物,基本已在临床诊治领域应用10年左右,对基因检测突变患者疗效好、毒副作用小。
此前,部分分子靶向药物已大幅降价。
以晚期肺癌靶向药物易瑞沙为例,过去售价每盒5500元,降价后为2000元左右,而纳入医保后患者自负950元。
常建华说,这对患者来说是福音,对医生也是好消息,临床诊治方法也得到拓宽,但监管环节也是部分药物试行医保支付的重中之重。
上海医保官网对此明确,为规范试行医保支付的部分药品使用,本市实行“定医院、定医生、定指征”的“三定管理”。
具体说来,“定医院”是指定点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临床药师队伍参与药品的用药管理;使用肿瘤分子靶向药物的医疗机构,应既具有恶性肿瘤治疗医保大病登记资格,原则上还要具备基因检测能力。
“定医生”是指开具肿瘤分子靶向药物处方的医生必须是相关临床科室主治以上级别医师,具体名单则由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后,上报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备案。
至于“定指征”,则是为确保合理用药,实行处方医生责任制,处方医生必须严格根据药品使用说明书适应症和临床指征用药。
凡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使用试点品种部分药品发生的费用,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小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人员可参照。
关于本市试行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纳入医疗保险支付的通知沪人社医〔〕496号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办公室)、卫生计生委,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为深化本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妥善回应民生关切,切实减轻大病重病参保人员药费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年)〉的通知》(沪府〔〕45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人社医〔〕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本市对部分药品集中采购后试行医保支付。
上海内固定材料医保政策新规

上海内固定材料医保政策新规
一、背景介绍
1.1 上海内固定材料医保政策的重要性
1.2 上海内固定材料医保政策的调整背景
二、新规内容解析
2.1 限定使用范围
2.2 报销比例调整
2.3 材料种类和标准规定
2.4 申请和审批流程
三、政策影响分析
3.1 对患者的影响
3.2 对医疗机构的影响
3.3 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3.4 对内固定材料市场的影响
四、政策的优势与不足
4.1 优势分析
4.2 不足之处
五、应对策略
5.1 医疗机构的应对策略
5.2 患者的应对策略
5.3 保险公司的应对策略
六、经验借鉴与展望
6.1 其他地区的类似政策
6.2 对未来政策发展的展望
七、结论
以上是关于上海内固定材料医保政策新规的全面探讨。
本文首先介绍了该政策的重要性和调整背景,然后对新规内容进行了详细解析,包括限定使用范围、报销比例调整、材料种类和标准规定以及申请和审批流程。
接着分析了政策对患者、医疗机构、保险公司和内固定材料市场的影响,并对政策的优势和不足进行了评估。
针对政策调整带来的挑战,本文提出了医疗机构、患者和保险公司的应对策略。
最后,通过借鉴其他地区的类似政策和对未来政策发展的展望,总结了本文的主要观点,并得出结论。
总体而言,上海内固定材料医保政策新规在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控制医疗费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政策调整也会带来一定的挑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找到解决方案。
希望本文的讨论能为相关各方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促进医保政策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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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医保新政策
-上海市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保险新政市人社局、上海保监局,本市从2017年1月1日起将试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自愿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试点期间医保账户余额可用来购买上海住院自费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
2款专属产品。
首批5家销售资质机构:中国人寿保险、中国太平洋保险、新华人寿保险、平安养老保险、中国人民健康保险。
政策目的:完善上海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参保职工自费医疗费负担,补偿重疾期间的收入损失,将社保与商业保险相互结合,更好地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医疗保障作用。
两款保险分别保什么?
一、重大疾病保险,是改进型重大疾病,保费大幅低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
补偿重疾所造
成的巨额医疗康复及收入损失费用。
二、另一款是住院自费费用保险产品,为全国首款覆盖老年人群的住院自费费用个人健康
保险产品,客户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公立医院普通病房或质子重离子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自费医疗费用,按50%的比例进行赔付。
产品一:上海医保账户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作用:国家卫生部2008年6月公布的数据表明: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机会高达72.18%。
当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10万元以上(还不包括恢复费用和误工费用)。
重疾险的好处在于提前单独给付,无需发票报销,与医疗险不冲突,补偿重疾损失。
首次保险责任与保费:等待期90日后(意外伤害导致重疾无等待期),对被保险人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初次确诊发生合同所列45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保额给付保险金。
该产品提供10万、20万元两档保额可供选择。
首次投保和续保时各年龄段保费表(以10万保额为例):
平安区域服务专员: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