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和农业信息服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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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8.09•【文号】农办市[2012]20号•【施行日期】2012.08.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机关工作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农办市〔2012〕20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相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为全面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我部决定于10月下旬在江苏召开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文件和全国农业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应用模式,认真分析农业农村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准确把握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面临的挑战和机遇,进一步明确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和推进举措,推动《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

二、会议内容会议将采取典型交流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期一天半。

(一)典型交流。

会议将安排6个省级农业部门交流工作经验,侧重选择在农业农村信息化总体推进、农业信息服务、农业物联网应用及可持续发展机制建立等方面成效突出的单位。

(二)现场考察。

会议将组织参观首批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无锡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

(三)认定示范基地。

会议将认定全国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示范基地,以鼓励近年来积极投身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并起到良好示范带头作用的有关地区和机构。

(四)专题研讨。

会议将分别以农业物联网应用、农业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追溯和“三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主题举办专题研讨,组织有关部委、专家、企业和部分农业部门介绍发展形势、推进策略和工作经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1.25•【字号】豫政办〔2017〕23号•【施行日期】2017.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2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25日河南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省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四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的关键时期。

谋划我省“十三五”农业经济发展思路,对深入实施我省中原经济区等国家战略规划,保持全省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树立发展新理念,厚植发展新优势,开辟发展新境界,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强省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十二五”现代农业发展主要成就“十二五”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以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建设为契机,紧紧围绕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创新发展思路,自我加压奋进,强化科技支撑,推进产业融合,保护农业生态,顺利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

1.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全省粮食总产连续跨越550亿公斤、600亿公斤两大台阶,2015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606.71亿公斤,实现历史性的“十二连增”。

优势经济作物产量持续提升,设施蔬菜面积达到350万亩,油料、蔬菜及食用菌、水果总产量分别达到599.7万吨、7456.5万吨和930万吨,分别比2010年增长10.91%、12.56%、16.83%。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03•【字号】豫政办[2009]109号•【施行日期】2009.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09〕109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农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七月三日河南省农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9〕18号),设立河南省农业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承担的乡镇企业管理职责划给省农业厅。

(三)增加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职责。

(四)将原由省农业厅承担的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给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五)加强农产品产需调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总量平衡、结构合理。

(六)加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七)加强对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八)加强推进农业产业化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拟订全省种植业、渔业、乡镇企业、农垦等农业有关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全省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

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以农业信息化助推特色农业现代化

以农业信息化助推特色农业现代化
( 一) 领导 推动

企业合作 ,利用社会资金整合资源 , 开 展农业信息技术推广示范应用 。 ( 四) 管理促动 是制定了《 农业信息服务厅 ( 站、 点 、室)建设标准》 、 《 农业信息服务厅 ( 站、 点、 室) 服务规范》 、 《 农村信息员工

话、 统计分析等功能的语 音平 台。二是 联合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咨询平台、 农业 科技咨询平台、 农村党风 廉政建设咨询

谋发展 、 转方式 。 为 农 业 信 息化 稳定 发展 提供 有 力保 障


农业信息进村 、 入户、 到企业是 农业 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和难点 , 需要采 取综合 措施 , 整合 社会资源 , 集 中力量 突破 。三门峡市采取资源整合、 优势互 补、 部 门联 动的方 式 , 有力促进 了信息 化的加快发展。
( 三) 部门联动

是与移动 、联通等 通讯公 司合
大力开 展农业信息体 系建设 ,通过调 好、 调优 、 调 强农业信息服务平台 , 总结 出“ 三电一厅 ” 农业信息服务模式 , 即电 脑网络 系统 、 电话语音 系统 、 电视 节 目 制作系统及农业信息服务大厅 , 全方位 开展农业信 息服务 。 ( 一) 建设信息高速公路 , 开展网络 覆盖式服务 是构 建“ 市有中心 , 县有 平台 , 乡 有信 息站 , 村 有信息员 ” 的现代 农村信 息服务体系。 二是建成以《 黄河农网》 为 主 的果 品、 畜牧 、 蔬菜 、 食用菌等 9 大专 业网站 , 指导农民专业 合作组织 、 农 民 经纪人、 龙头企业等建立 特色农业网站 3 2 0 家, 与 中国农业信息 网等6 0 0 余个
河南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主 办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40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40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40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6.17•【文号】农办议〔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404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农办议〔2024〕14号郑思敏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全方位培育涉农新质生产力、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建议收悉。

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推进农业数智化,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聚集资源、细化措施,务实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不断提升农业信息化发展水平。

一是开展农民数字技能培训。

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建设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不断丰富在线学习功能,提高农民教育培训精准度和智能化水平。

二是建设农村信息基础设施。

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加快农村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发展。

三是加快智慧农业发展。

持续推进智慧农业建设项目,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精准播种、变量施肥、精准饲喂、植保无人机等加快推广应用。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突破技术制约,强化典型引领,健全管理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

二、关于升级农业产业结构,强化产业融合,助力行业迭代升级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是推进全链加工。

制定《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引导大型农业企业重心下沉,建设加工专用原料基地,着力推进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

二是发展多元业态。

持续实施休闲农业精品工程,认定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推介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村BA”、“村晚”等活动成为有影响力的乡村文化品牌。

三是培育知名品牌。

深入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分品类分年度培育一批产业优势领先、市场空间潜力大、文化底蕴深厚的农业品牌。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6.16•【字号】•【施行日期】2022.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农业农村局(农委)、财政局,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农委)、财政局,漯河市、兰考县畜牧局,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业农村实际,现就我省做好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重点围绕粮食生产稳面积提产能、产业发展稳基础提效益、乡村建设稳步伐提质量、农民收入稳势头提后劲,调整优化存量、统筹安排增量,强化政策引导、改革完善实施方式,做到政策总体保持稳定、重点任务保障充分、重大试点落实有效,助力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项目资金安排突出三个导向:一是突出重点领域,着力支持提升粮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促进乡村产业融合,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是突出统筹衔接,根据项目各自政策目标和功能属性,科学推进政策统筹、任务统筹、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促进衔接配套,提高资金效益,形成政策合力,集中资金办大事。

三是突出创新引导,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强化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项目和资金安排机制,压实地方投入责任,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引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参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2.02•【文号】农市发[2013]1号•【施行日期】2013.0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市发[20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农机、乡企、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事业单位:为鼓励、引导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及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创新,引领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的通知》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的意见》,我部制定了《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农业部2013年2月2日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引导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及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创新,引领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国发[2012]4号)、《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农市发[2011]5号)、《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07]8号)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工作的意见》(农市发[2008]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是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农业经营水平、农业行政管理能力和为农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地(市)、县(市、区),农业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教学、科研机构,有关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7.01•【文号】农办议〔2024〕74号•【施行日期】2024.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066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农办议〔2024〕74号楼向平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拓展农业大数据应用场景精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建议收悉。

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气象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协同机制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

在《“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对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进行了部署安排,重点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十四五”数字农业建设规划》,明确了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的重点任务和建设内容。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

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加快农村光纤宽带、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国行政村通5G比例超过80%。

不断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累计建设益农信息社46.8万个,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各类信息服务超过10.8亿次。

三是推动数据互联互通。

以“全农码”为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农户、承包地块、宅基地宗地等对象赋码。

建设国家农业遥感应用与研究中心,绘制农业农村用地“一张图”,开发可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使用的大数据公共平台基座。

目前,粮、棉、油、糖、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全产业链大数据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政策体系,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和“十五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中,明确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的具体任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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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和农业信息
服务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河南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1.09.27
【实施日期】2011.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和农业信息服务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农业局(农委):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和农业信息服务试点示范工作,大力推进物联网、3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中的应用,鼓励各级农业部门、涉农企业、IT企业开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试点示范,提升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省厅决定组织开展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和农业信息服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业农村信息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和途径。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发展农业信息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

陈晓华副部长在全国农业市
场信息工作会议讲话中强调,今年农业农村信息化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加快启动农业信息化示范工作。

近期,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农业信息化建设需求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以大田作物、设施农业园艺蔬菜和果树、特色经济作物等为对象,重点利用电子信息、精准作业及物联网、3G等现代信息技术,围绕农情监测、精准施肥、智能灌溉、设施农业生产、温室智能管理、病虫草害监测与控制等方面的信息化需求,组织农业生产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单位编写调研报告,并经省级农业部门审核后上报农业部。

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生产经营信息化和农业信息服务试点,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强化引导,整合资源,扎实推进,以信息化试点示范为抓手和切入点,推动我省农业农村信息化再上新台阶。

二、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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