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厅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6.10•【文号】农办市〔2007〕21号•【施行日期】2007.06.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农办市〔2007〕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为规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确保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我部制定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办公厅二〇〇七年六月十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开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中的监督抽查是指农业部依法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生产和销售的农产品、可能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投入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进行处理和发布信息的活动。
第四条监督抽查包括定期的监督抽查和不定期的监督抽查。
第五条农业部负责监督抽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负责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和信息发布。
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符合条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接受农业部委托,承担监督抽查的抽样工作(以下简称抽样单位);符合条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接受农业部委托,承担监督抽查样品的检验工作(以下简称检测机构)。
第六条监督抽查的样品由抽样单位向被抽查人购买。
第七条监督抽查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农业部的规定。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贯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贯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4.12•【字号】•【施行日期】2021.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贯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兰考县畜牧局,厅直属有关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于2020年10月17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为做好《生物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生物安全法》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生物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健康、社会安定、国家利益的重要保障。
伴随着人类科学的进步,生物技术在造福人们生产生活的同时,也带来生物安全问题和威胁。
当前,我国生物安全形势严峻,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动植物疫情等传统生物威胁依然多发,生物技术误用谬用等非传统生物威胁也日益凸显。
面对生物安全领域的诸多问题,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方式应对生物安全领域的重大挑战和风险。
《生物安全法》作为生物安全领域基础性、系统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在生物安全领域的重要体现,将党中央关于生物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法律形式转化为国家意志。
其颁XXX 实施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有利于提升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有利于完善生物安全法律体系,是国家生物安全体系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为健全我国生物安全法律保障体系提供了基本遵循,为维护和塑造国家生物安全筑牢了法治基础,为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更好依法履职提供了法治保障,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正式进入有法可依、依法治理的新时代。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精选多篇)

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精选多篇)根据临州人大办电发[20**]27号《关于对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__》精神,康乐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查组,对我县《中华人民 __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上报如下: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首先,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农产品质量 __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现在,我就全区《中华人民 __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如下,请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审议。
根据20**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8月起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区人大先后召开了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制定出台了执法检查方案。
在区人大的统一安排下,我区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区农产品质量 __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强化责任落实,推进网格化监管。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
区政府明确由农委、市场监管、海洋渔业等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抓好农产品质量 __工作。
区农委与兽医站,区市场 __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区__与重点用海业主和重点养殖企业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二是健全监管体系。
实行区包镇、镇包村、村包片的监管人员包干负责制,健全区、镇、村、企业(基地)四级监管网络,形成“层层负责、网格到村(基地)、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
同时在各监管区域的显要位置予以公示,真正做到监管重心下沉、监管关口前移。
今年3月,盐城市在我区召开农产品质量 __工作现场推进会,对我区农产品质量 __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强化安全检测监管,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 __队伍建设,先后举办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4期、水产品质量安全集中培训4期。
同时创新形式,把农业法制培训由执法人员向农资经营业主延伸。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06.12.19•【字号】•【施行日期】2006.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及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农业局: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农业各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要求,现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农市发〔2006〕23号)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中原的要求,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强化监督,依法查处,全面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和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基本查清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及时消除隐患,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全面增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我省农业系统的执法监管能力、案件查处能力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推动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三、工作重点(一)开展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
以农药为重点,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管理,监督检查农业投入品登记、审定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档案、索证索票制度情况,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开展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公布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对非法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吊销生产、经营、产品登记等证照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2.15•【文号】农办质〔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质〔201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全国质量兴农推进会议精神,做好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部制定了《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
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2019年2月15日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2018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坚持以农业质量年行动为主线,统筹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5%。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为实现乡村振兴良好开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义重大。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要求,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推进标准化生产,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一)加大标准制修订力度。
新制定农药残留限量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
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清理一批不适应的标准,制定一批绿色、优质、营养方面的行业标准和生产规程。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针对性启动制定一批农村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方面的标准。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及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农业局,厅直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使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走上制度化、专业化,我厅特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办法》(试行)。
请结合当地实际,抓好具体实施,并将贯彻中创造的经验、遇到的问题,在年底之前及时反馈至省厅市场信息处。
要把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作为后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点抓好,重视源头管理,把紧“基地准出”关口,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加快农业标准化推广步伐,争取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一个新的起色。
二○○八年六月五日河南省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生产过程,加强农产品生产记录管理,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农产品包括种植业产品和水产品。
第三条河南省农业厅负责全省农产品生产记录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生产记录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支持农产品生产记录的科学研究,推广科学的记录方法。
第五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进行年度检查评比。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农产品生产记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食 物 安 全 ・ OOD A E Y F S F T
贯彻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提 升农 产 品质 量 安 全水 平
许 淑桂 , 福 广 孙
(. 台 市农 业 技 术 推广 中心 环保 站 , 1 烟 山东 烟 台 2 40 ; . 台市 农 业 局 , 6 0 1 2烟 山东 烟 台 2 40 ) 6 0 0
的对策 , 进行 了有益 的探索。
关 键词 : 产 品 ; 量 : 全 农 质 安
文章编号 :05 44 (0 70 —0 5 0 10 — 9 4 20 )5 0 5 — 3
《 产 品质量 安全法 》 布 以来 , 农 颁 山东 省烟 台市 按 照 国家农 业 部 、省农 业厅 和地 方政 府 的统 一部 署 , 把 贯 彻实施 《 产 品质量安 全法 》 农 列人 工作 的重 要 E程 , l 以大力 推 行农 业 标 准 化 、 实行 无 害 化生 产 、 障农产 保
深入开展了“06 20 农业普法年” 宣传活动。将《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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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 作规范 ”在栖 霞 、 阳 、 , 海 牟平 、 口、 龙 蓬莱 、 阳 6市 莱 区建 立 了 40h 2“ 台出 口苹 果 良好生 产操 作示 范 0 m 烟 区” 4万 h 台苹果 标准 化生产 基地 。在 此基 础 和 m烟 上。 市县两 级农业 主管部 门层层 举 办无公 害农 产 品生 产技 术培训 班 。 烟 台市 无公 害农 产 品生 产技 术得 到 使 了广 泛的普及 和推广 , 高 了农产 品质量安 全水平 。 提 () 2 建立农 产 品质量 检验检 测体 系 。成立 了烟 台 市农 产品质 量检 验检测 中心 。 负责对 烟 台市农 产 品质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方案
一、宣传重点
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三农思想”、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等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相关知识,注意突出宣传主题,紧扣法治与安全两大宣传主线。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研讨交流、教育培训,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监管执法水平。
引导农产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推进农产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安全关系你我他。
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氛围。
二、活动安排
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可利用墟天开展集中宣传。
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标语、设咨询台、农产品展示台等,向社会公众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判断能力,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同时,各村应利用换届选举工作布置会进行大范围的宣传培训,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进”活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活动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不少于2个的标准,扎实开展“三进”活动。
以上就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方案的大致内容,目的是提高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和意识,提升农产品的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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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厅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方案
字号:
颁布日期:2006/07/24
实施日期:2006/07/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文号:豫农市[2006]20号
颁布单位:地方其他机构
各省辖市及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农业局:
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要求,现将《河南省农业厅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河南省农业厅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方案
河南省农业厅
2006年7月24日
河南省农业厅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管理中的一件大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里程碑。
为做好这部法律贯彻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06〕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政策为指导,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精神实质,全面提高对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认识,抓紧做好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
工作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强化逐级培训、完善配套制度、加强队伍建设、理顺工作机制等五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广泛深入宣传
9月下旬以省政府名义召开“河南省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视频会议”,总结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全省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工作。
9月25日至10月25日配合农业部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月活动,集中进行宣传。
活动期间,省厅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邀请主管副省长将在《河南日报》上发表关于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署名文章;在《河南日报》农村版刊登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综述文章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典型事迹;在河南卫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竞赛活动;在河南农业信息网开辟《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专栏等。
各要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做到“电视报刊能看到,广播电台能听到,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里能见到,网络上能查到,各责任主体都知道”,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家喻户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逐级培训
省厅将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监督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培训班,届时将邀请农业部的有关领导或专家讲课。
要求各地要针对各责任主体的特殊性,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培训,送法到基层、到市场、到基地。
通过积极有效的培训,确保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明确责任、权力和义务,确保各行为主体学法、懂法、守法。
(三)完善配套制度
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着手清理现有法规和行政规章,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不一致的,要及时修订或废止。
要加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和制度。
我省将尽快把《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
省厅将着手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认可、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标准、农产品生产区域有毒有害物质监测等规章。
各级农业部门要开展农产品产地调查的准备,建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监测、监督抽查、信息发布、生产记录等相关制度,确保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同步实施。
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基本法,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先进、适用的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四)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抓紧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规划,理顺职能,整合力量。
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推广服务体系。
要充分利用现有力量,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执法体系,加强执法人员思想作风教育,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与技术支撑。
(五)理顺工作机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负责相关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与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质检、工商、环保、商务等部门联系,建立健全沟通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率。
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衔接工作,明确各自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三、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贯彻实施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
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加强领导,扎实推动。
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健全组织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组织实施。
(二)转变职能,依法行政。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了农业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主体地位,解决了有法可依、规范管理的问题。
各级农业部门要尽快转变职能,推动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推进农业领域的依法行政,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精心准备,加大投入。
各省辖市要精心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培训专项资金,保证宣传培训工作落实;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顺利实施。
(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各地要着重掌握在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对策,针对倾向性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并注意发现典型经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