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的零数分数和倍数
古汉语“数”的表示法

十有五: 十五 十犬又五犬: 十五犬 一百五日: 一百零五日 二百单五年: 二百零五年
总结:
①整数和零数间嵌入一个“有”字或“又”零”; ③整数和零数直接连用。
二、表序数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一曰治亲,二曰报功,三曰举贤,四曰使能,五 曰存爱。”
“再、三”后省略了动词“鼓”,“一、再 (古代“再”是两次的意思)、三”序列性数词列 举,所以是序数。“曰”前“一、二、三、四、五” 五个数字按序排列,故为序数。除此而外,古汉语 中也有用“第+基数词”表序数的,如“此印者才
毕,则第二版已具”(沈括《梦溪笔谈》)。
三、表分数
a.分母+分+名词+之+分子。 如“方今大王之兵众不能十分吴楚之一”。 “不能十分吴楚之一”即不足吴楚的十分之一。 b.分母+名词+之+分子。 如“大都不过三国之一”。 “三国之一”即国都的三分之一。 c.分母+之+分子。 如“然民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 “十之一二”即“十分之一”至“十分之二”。
五、表约数 约数是表示和实际数目相差不远的 大概数目的,上面例子里的“父去里所, 复还。”这里的“里所”就是一里左右。 除了“所”,基数词后加“许”、“余” 等也表约数。两个临近的数词连用也可 以表示约数,如“十之一二”。
d.分母+分子。 如“盖予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 “其实皆什一也”。 f.“分母+分+之+分子” 如“秦地,天下三分之一”(班固《汉书地 理志》)。
四、表倍数
古汉语倍数表达与现代差别不大,一般是在 基数后加“倍”字,如果是两倍则单用“倍”表 示。如“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 则分之……”。“十、五”后省“倍”,在具体语 境中容易看出。此外古汉语中还有并举两数,以 其乘积表数。如“三五之夜,明月半墙”。“三 五”之积为十五,“三五之夜”指阴历每月十五 的夜晚。“二八少女”指十六岁的少女,“三七 岁月”指二十一年,也是同样的道理。
古代汉语语法专题六

古代汉语语法专题六第六讲词的分类及其划分标准(二)第四节数词一、基数及其表示方式1、整数后直接加零数。
①太公二百二十七篇,谋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
(《汉书•艺文志》)2、整数与零数之间加“有”字(有在这里是连词)。
①旬有五日而后反。
(《庄子•逍遥游》)②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
(《孟子•万章上》)3、整数与缺位零数之间不加“零”字。
①凡诗赋百六家,千三百一十八篇。
(《汉书•艺文志》)4、除零数外,凡是“一”,则经常被省去。
①今齐地方千里,百二十城。
(《邹忌讽齐王纳谏》)②右纵横十二家,百七篇。
(《汉书新注》)5、用两数相声表示实数。
①女乐二八。
(“女乐二八”即“女乐十六人”,《左传•襄公十一年》)②三五二八时,千里与君同。
(鲍照诗)二、序数词及其表述方式1、在数词前加“第”字。
2、直接用数词表示。
①十年春,齐师伐我。
(《左传•庄公十年》)②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
(《毛诗序》)3、用甲、乙、丙、丁或者太上、次之、其次、次等表示。
①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三、分数及其表述方式1、母数与子数之间有“分”字和“之”字。
①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四分度之一。
(《汉书•律历志》)②法一月之日,二十九曰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
(《汉书•律历志》)*注意量词的位置。
表示分数还有省略量词的。
③故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
(《史记•货殖列传》)④若复数年,则损三分之二也。
(《出师表》)2、母数和子数间无“分”字或“之”字。
①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
(《郑伯克段于鄢》)②子一分,丑三分二,寅九分八,……(《史记•天官书》)3、母数与子数之间无分无之。
①会天寒,士卒堕指者什二三,遂至平城。
(《史记•高祖本纪》)②藉弟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
(《陈涉世家》)四、约数及其表述方式1、用整数表示约数。
①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年。
古汉语数量表示法

古汉语数量表示法古汉语数量表示法一,基数表示法基数就是表示事物多少的最基本数目的数、古代汉语的基数表示法与现代汉语相比较,主要有三点不同:1,整数与零数之间加"有"字、"有"就是"又"的假借,读作yòu、2,缺位处一般不用"零"补位、3,百,千,万前面的"一"通常不用、例如:①吾十有五而志于学、(《论语·为政》)②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诸葛亮《出师表》)③至于孝平,郡国百三、(《后汉书·郡国志序》)④今齐地方千里,百二十城、(《战国策·齐策一》)二,序数表示法序数就是表示事物次序的数、现代汉语中的序数表示法就是在基数之前加"第","初"等,古代汉语中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表示方法、1,基数前加"第"字、这种序数表示法古今一致①萧何第一,曹参次之、(《史记·萧相国世家》) ②云有第三郎,窈窕世无双、(《孔雀东南飞》)2,用"太上","首","冠"等字表示第一,用"次","其次","次之","次者"等表示第二以下序数、①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棰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司马迁《报任安书》)②管子一匡天下,九合诸侯,为五霸首、(《战国策·齐策一》)③陵先将军功略盖天地,义勇冠三军、(李陵《与苏武书》)3,记年月不加"第"字,这与现代汉语一致、例如:①赵惠文王十六年,廉颇为赵将、(《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②太元八年,秋七月、(《资治通鉴·淝水之战》)4,省略"第"字,只用"一,二,三…"等表示,如:①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左传·庄公十年》)②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晁错《论贵粟疏》)5,用"伯(孟),仲,叔,季"表示兄弟排行次序、"季"单用时,意思就是"最小的",不一定排行第四、如: ①天帝之季女、(《水经注·江水》) 三,分数表示法分数就是表示事物就是某个单位的几分之几的数、1,分母与分子之间有"分"字与"之"字,形成"分母+分+名词+之+分子"的格式、这就是文言文中分数表达最完备的格式、例如:①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汉书·律历志》)②冬至,日在斗二十一度四分度之一、(同上)"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即"八十一分之四十三日","四分度之一"即"四分之一度"、2,有时,分母与分子之间的名词也可以省略,形成"分母+分+之+分子"的格式、这与现代汉语就是一致的、例如:①故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一、(《史记·货殖列传》)②若复数年,则损失三分之二也,当何以图敌(《后出师表》)3,分母与分子之间只有"分"字而无"之"字,形成"分母+分+分子"的格式、①丑三分二,寅九分八,卯二十七分十六、(《史记·天官书》)②黄钟长八寸七分一,宫,大吕长七寸五分二,太簇长七寸十分二、(《史记·律书》)4,分母,分子之间只有"之"字,而无"分"字,形成"分母+之+分子"的格式、例如:①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左传·隐公元年》)②今行父虽未获一吉人,去一凶矣,于舜之功二十之一也、(《左传·文公十八年》)5,分母就是整十,百,千,万时,分母分子连写,形成"分母+分子"的格式、如:①其实皆什一也、(《孟子·滕文公上》)②藉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史记·陈涉世家》)四,倍数表示法倍数就是指一个数的若干倍的数、古汉语的倍数表示法与现代汉语差别很大,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1,用专字表示固定的倍数、两倍用"倍",五倍用"蓰"、例如:①种豆三亩,粟倍之、(宋濂《王冕传》)②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或相倍蓰,或相什百,或相千万、(《孟子·滕文公上》)2,只用数词直接表示倍数,而省略"倍"字、例如:①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什,不易器、(《商君书·更法》)②人之性情,未能相百,而其智有相万也、(《潜夫论·赞学》)3,表示几倍于某个数时,往往两数连写,前面的数表示倍数,后面的数表示基数,形成"倍数+基数"这种格式、例如:①三五明月满,四五蟾兔缺、(《古诗十九首》)②有神人二八,连臂为帝司夜于此野、(《山海经·海外南经》)"三五"即"五的三倍(十五)","四五"即"五的四倍(二十)","二八"即"八的二倍(十六)"、五,约数表示法约数又叫概数,就是表示大概的不确切数目的数、古汉语中的约数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示方法: 1,用整数表示大约数目、例如:①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②以德服人,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孟子·公孙丑上》)《诗经》本三百零五篇,孔子弟子三千人,通六艺者七十二人,"三百","七十子"都就是就其整数约略而言、2,用相连的两个数字表示约数、例如:①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论语·先进》)②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孔雀东南飞》)"五六","六七","二三"都就是表示大约之数、3,在整数后加"余","所","许","有余"等词表示约数、例如:①邹忌修八尺有余、(《战国策·齐策一》)②良殊大惊,随目之、父去里所,复还、(《史记·留侯世家》)③转入巴蜀,往来二十许年、(《后汉书·申屠刚传》)④轻骑一日一夜行三百余里、(《资治通鉴·赤壁之战》)4,在基数前加"将","几","且","可"等副词,表示近似数、例如:①历载将百、(沈约《谢灵运传论》)②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贾谊《论积贮疏》)③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列子·汤问》)④章小女,年可十二、(《汉书·王章传》)六,虚数表示法虚数就是表现夸大或缩小意思的数、它与约数不同,约数与实际数目相差不大,而虚数则与实际数目关系不大或根本无关、1,表示数量多的虚数、古汉语中,表示数量之多,常用的虚数有:三,九,十二,三十六,七十二,百,千,万等、例如:①其存君兴国而欲反复之,一篇之中,三致意焉、(《史·屈原列传》)②则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史记·货殖列传序》)③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木兰诗》)④檀公三十六策,走就是上计、(《南齐书·王敬则传》)⑤管子曰:"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焉、"(《史记·封禅书》)以上加点的数字都就是极言其多的虚数、2,表示数量少的虚数、古汉语中,表示数量少一般常用"半","一","三","一二"等表示、例如:①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值、(白居易《卖炭翁》)②尝试为陛下陈其一二、(王安石《本朝百年无事札子》)③夜阑扶策绕中庭,云罅三三两两星、(陆游《剑南诗稿》)以上例句中加点的数字,都就是极言其少的虚数、需要注意的就是,常在文言文里瞧到的用数字组成的成语,都就是虚拟之辞,而不就是实有其数、例如:一知半解,一刻千金,一呼百诺,一唱三叹,一岁三迁,一饭千金,三令五申,三番五次,五风十雨,九牛二虎,百发百中,千山万水,千秋万代,万紫千红,千变万化,千篇一律,千虑一得,千门万户、七,物量表示法物量词就是表示人或事物的单位的词、汉语的物量词起源很早,甲骨文中已有之,但很不发达,还没有天然单位的量词、在上古,天然单位的表示方法就是数词之后再加同样的一个名词、例如甲骨文中就有这样的记载:①羌百羌、②人十又六人、天然单位的物量词,先秦时代已出现,汉代之后才逐渐增多起来、1,不用量词,数词直接放在名词之前,表示物量、例如:①一言以蔽之、(《论语·为政》)②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论语·述而》)"一言"即"一句话","三人"即"三个人"、这就是古汉语中常见的物量表示法、2,不用量词,数词直接放在名词之后,表示物量、例如:①牛一,羊一,豕一、(《尚书·召诰》)②齐为卫故,伐晋冠氏,丧车五百、(《左传·哀公十五年》)"牛一,羊一,豕一"就就是"一头牛,一只羊,一口猪","丧车五百"就就是"丧失五百辆战车"、这种物量表示法,古汉语中比较少见,但起源很早,甲骨文中已经有了、3,数词带量词放在名词之后,表示物量、例如:①于就是为长安君约车百乘,质于齐、(《战国策·赵策四》)②令民入米六百斛为卿、(《汉书·王莽传》)4,数词带量词放在名词之前,表示物量、例如:①一箪食,一瓢饮、(《论语·雍也》)②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火也、(《孟子·告子上》)古汉语中的这种物量表示法,一直延续到现代汉语之中、需要注意的就是,这种物量表示法,如果就是表示单个物体,往往可以省去数词,只用物量词、例如:①晋人败秦师于崤,匹马只轮无返者、(《公羊传·僖公三十三年》)"匹马只轮"就就是"一匹马一只车轮"、八,动量表示法动量词就就是表示动作,行为的数量的词、汉语的动量词产生较晚,上古时期表示动作,行为的数量往往不用动量词,而就是直接把数词放在动词之前、据初步考察,汉语的动量词,汉代以后才逐渐出现,宋代以后才逐渐增多、1,数词直接放在动词之前表示动量、这就是动量词产生之前,古汉语中最常见的动量表示方法、例如:①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孟子·滕文公上》)②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韩非子·五蠹》)"三过"就就是"三次路过","三战三北"就就是"三次交战,三次败北"、2,不用动量词,只把数词放在"者"字短语之后,强调动作行为的数量、①范增数目项王,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史记·项羽本纪》)②盖一岁之犯死者二焉、(柳宗元《捕蛇者说》)3,数词带动量词放在动词之前,表示动量、这就是动量词产生之后出现的动量表示方法、①人间能得几回闻、(杜甫《赠花卿》)②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柳永《八声甘州》)4,数词带动量词放在动词之后,表示动量、这种动量表示方法,古今就是一致的、例如:①吾于书读不过三遍,终身不忘、(韩愈《张中丞传后序》)②一柱观头眠几回 (杜甫《所思》)。
文言数量的表达

二、文言文使用数量词词序与现代汉语同。
1、文言文中使用数量词修饰,限制名词,可以置前也可 以置后,而更多的是放在所修饰,限制的名词后面。数量 词如果放在名词前,它和名词之间又往往用结构助词“之” 连接。
例如:
(1)收天下之兵,……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 (《过秦论》)──“金人十二”,就是“十二个金人”。 文言把数量词放在所修饰,限制的名词后面。翻译时,要 按习惯,把数量词提到名词前面。
(2)大王遣一介之使至赵,赵立奉璧来。(《廉颇蔺相 如列传》)──“一介之使”,就是“一个使臣”。数量 词放在名词前,中间加了结构助词“之”。此外,象“三 寸之舌”、“七尺之躯”、“百亩之田”也是这一类用法。
3、表分数时,分子分母数间可不用“分、之”, 如“戍死者固十六七”(《陈涉世家》)(译: 去守边也要死掉十分之六七。)
4、表倍数时,一倍说“倍”,五倍说“蓰(xǐ)。 如“或相倍蓰”(译:有的相差一倍或五倍。)
5、表约数时,尾数不定用“余”,如“一 车炭,千余斤”(《卖炭翁》);近似数加 “且、几、将”,如“年且九十”(《愚公 移山》)(译:年纪将近九十岁);估计数 加“可、许、所”,如“从弟子女十人所” (《西门豹治邺》)(译:跟随她的女弟子 有十个人左右)。
6、表虚数时,“三、六、九、十、十二、 百、千、万”等极言其多,“一”极言其少, 如“三令五申”(译:多次命令和告诫), “一知半解”(译:知道得很少,理解得也 不透彻)。
文言文中“三、六、九、十、十二、百、千、万” 等数词虚用的现象较普遍,并且它们常常指数量 多(“三”有时也指数量少,如上例“三人行, 必有我师焉”可译为“几个”)。在判定时,我 们可以用实数来翻译,看它文意是否通顺,是否 合乎情理;若不通,不合情理,可考虑是虚指。 如“(晏)婴闻之,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愚人 千虑,必有一得。”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有谁会
古汉语数量词的用法特点

古汉语数量词的用法特点
古汉语数量词是古代汉语中表示数量的词语,具有一定的用法特点。
首先,古汉语数量词的使用较为灵活,可以用于表示人、物、时间、距离等方面的数量。
其次,古汉语数量词的词义不仅包括基数词,还包括序数词、分数词、倍数词等。
例如,“三十”就是基数词,“第五”就是序数词,“三分之一”就是分数词,“双倍”就是倍数词。
此外,古汉语数量词在表示数量时还会有一些特殊的构词方式,如“千万”、“亿亿”等。
最后,古汉语数量词在使用时还需要注意搭配的语法规则,如“一人”、“两只”、“三条”等。
总之,古汉语数量词的用法特点是多样而灵活的,需要通过实际运用和学习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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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的零数分数和倍数

二 、 分 数
现在汉语表示分数常说“几分之几”。 古代汉语中也有这种格式,
如: (1)若复数年,则损三分之二也, 当何以图敌。 (诸葛亮《出师表》)
“
“
“
总结:
此三句中的数字 之间均没有“之”字 作为标志,而是直接 连用。这是古汉语中 最常见的分数表示法, 翻译时要把相连的数 字译成现在的分数。 方能理解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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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倍 数
古汉语中,倍数常常用数词直接连用 来表示,一般是前面的数表示倍数,后面 的数表示一倍的基数,这两个数词一般都 是个位数。
⑴秋公回头看时,乃是一个女子,年约二八, 姿容美丽,雅淡梳妆,却不认得是谁家之女。
姓名:韩俊逸
学号:201001010115
专业班级:10级汉语言文学1班
(1)徐偃王处汉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割地而朝 者三十有六国。 (《韩非子•五蠹》)
“三十有六国”即“三十六国”
一 、 零 数
(2)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 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诸葛亮《出师表》)
“二十有一年”即“二十一年”
(冯梦龙《灌园叟晚逢仙女》)
古代数字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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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约数 约数是表示与实数数目相差不远的大概数目的,古汉语中常见的约数表示方式有以下 几种: 1、用十百千万等成数来表示约数。如: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 《诗经》实际上有三百零五篇,这里说“诗三百”,取其约数。 2、用两个邻近的数表约数,这也是现代汉语约数的基本形式之一。如: 若止印二三本,未为简易。(沈括《梦溪笔谈》) 3、基数词后加“许”“所”“余”等表约数。如: 未至匈奴陈二里所,止。(《史记"李将军列传》) “二里所”即“二里左右”》 4、在基数词前面加“且”“将”“约”“几”“盖”“可”等表约数,这种约数往 往是表示比实际数略少的近似数。如: 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列子"汤问》) “年且九十”,即“年龄将近九十岁”。 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贾谊《论积贮疏》) “几四十岁矣”就是“差不多四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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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数 古汉语分数表达形式灵活多样,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1、分母+分+之+分子。如: 秦地,天下三分之一。(《汉书"地理志》) 这种形式沿用至今,成为现代汉语的分数表达式。 2、分母+分+名词+之+分子。如: 方今大王之众不能十分吴楚之一。(《史记"淮南衡山王列传》) “不能十分吴楚之一”就是“不足吴楚的十分之一”。 3、分母+名词+之+分子。如: 大都不过三国之一。(《左传"公元元年》) “三国之一”就是“国都的三分之一”》 4、分母+之+分子。如: 然民遭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洪亮吉《治平篇》) “十之一二”就是“十分之一”到“十分之二”。 5、分母+分子。如: 盖予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这种形式极易跟现代汉语基数词相混,但结合语境还是不难区别的,因为这 种分数形式绝大部分出现在表比较的语境,且多数分母为“十”或“什”。
古汉语数量表示法
记·封禅书》)
• 以上加点的数字都是极言其多的虚数。
• 2、表示数量少的虚数。
• 、“一”、“三”、“一二”等表示。例 如:
• (白居易《卖炭翁》)
• 朝百年无事札子》)
《本
• (陆游《剑南诗稿》)
• 的虚数。
• 需要注意的是,常在文言文里看到的用 数字组成的成语,都是虚拟之辞,而不 是实有其数。例如:
• ③至于孝平,郡国百三。(《后汉书· 郡国志序》)
• ④今齐地方千里,百二十城。(《战国 策·齐策一》)
二、序数表示法
• 序数是表示事物次序的数。现代汉语中的序数表示 法是在基数之前加“第”、“初”等,古代汉语中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表示方法。
• 1、基数前加“第”字。这种序数表示法古今一致 ①萧何第一,曹参次之。(《史记·萧相国世家》 ) ②云有第三郎,窈窕世无双。(《孔雀东南飞》)
• 2、不用量词,数词直接放在名词之后,表示 物量。例如:
• ①牛一,羊一,豕一。(《尚书·召诰》)
• ②齐为卫故,伐晋冠氏,丧车五百。(《左 传·哀公十五年》)
“牛一、羊一、豕一”就是“一头牛、一 只羊、一口猪”,“丧车五百”就是“丧失五 百辆战车”。这种物量表示法,古汉语中比较 少见,但起源很早,甲骨文中已经有了。
• ②人之性情,未能相百,而其智有相万也。
•
(《潜夫论·赞学》)
• 3、表示几倍于某个数时,往往两数连写,前 面的数表示倍数,后面的数表示基数,形成“ 倍数+基数”这种格式。例如:
• ①三五明月满,四五蟾兔缺。
•
(《古诗十九首》)
• ②有神人二八,连臂为帝司夜于此野。
•
(《山海经·海外南经》)
• “三五”即“五的三倍(十五)”,“四五” 即“五的四倍(二十)”,“二八”即“八的 二倍(十六)”。
文言文中数词的表示法
文言文中数词的表示法作者:毛润才来源:《作文周刊(初二版)》2007年第25期文言文中数词的用法与现代汉语中的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
一、零数表示法。
整数与零数之间用“有”(读yòu,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又”)字来连接。
如:①为字共三十有四。
(《核舟记》)②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出师表》)二、分数表示法。
1.与现代汉语一样,用“几分之几”表示,如:秦地,天下三分之一。
(《汉书·地理志》)2.与现代汉语不同的表示法。
如:①近塞之人,死者十九。
(《塞翁失马》)——“十九”即“十分之九”,省去了“分”与“之”,翻译时应补上。
②盖余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
(《游褒禅山记》)——“十一”是“十分之一”的意思。
③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郑伯克段于鄢》)——“参(三)国之一,五之一,九之一”分别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三分之一,五分之一,九分之一”。
中间均省略了“分”,翻译时应补上。
三、虚数表示法。
虚数是带有夸张的数字,用来突出数量的“少”或“多”,与实际数目关系不大,有的甚至全无关系。
1.用数词“一”表示“少”。
如:若九牛亡一毛。
(《报任安书》)——“一”,极言其少。
2.用“三”“九”“十二”“百”“千”“万”及其倍数作虚数,一般表示“多”。
如:①绕树三匝,何枝可依?(《短歌行》)②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
(《公输》)③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
(《木兰诗》)但这类数词并非都表虚数,要根据上下文内容辨其虚、实。
如:船头坐三人。
(《核舟记》)——此处的“三”即为实数。
四、概数表示法。
概数,即约数,表示与实际数目接近的数目。
1.用“十”“百”“千”“万”等整数表示概数。
如:①有大石当中流,可坐百人。
(《石钟山记》)——“百人”不是具体数。
②《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论语·为政》)——《诗经》实际上有三百零五篇,这里说“三百”篇,是取其概数。
文言文中数字的用法
个人收集整理-ZQ一、零数表示法:用“有(又)”字,连接整数与零数.1、为字共三十有四. (《核舟记》)2、尔来二十有一年矣.(《出师表》)二、分数表示法、“天下三分之一.”(《汉书·地理志》)省去“分”与“之”:、近塞上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马》)、盖予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游褒禅山记》、脱逃者未及百一.(百分之一)三、虚数表示法虚数是指不实在地数字,一般用来突出数量地少或多.、用数词“一”表示“少”:若九牛亡一毛.(《报任少卿书》)、用“三、九、十二、百、千、万”及倍数表示“多”.①绕树三匝,何枝可依?《短歌行》②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 《公输》③策勋十二卷,赏赐百千强. 《木兰诗》④将军百战,壮士十年归《木兰诗》四、概数表示法概数表示与实际数目接近地数目.、用“十”“百”“千”“万”等整数表示约数.①有大石当中流,可坐百人.(《石钟山记》)②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用两个邻近地数字表示.①由山以上五六里,有穴窈然.(《游褒禅山记》)②择其一二扣之.(一两块石头)③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伤仲永》、在基数词前加“且、将、约、几、盖、可”等表示.①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②潭中鱼可百许头. (《小石潭记》)、在基数词后加“所”“许”“余” ”、“有余”、“有奇òī ”等表示.①一车炭,千余斤.(《卖炭翁》)②其巫老女子也,已年七十,从弟子女十人所.《西门豹治邺》③舟首尾长约八分有奇,高可二黍许.(《核舟记》)④邹忌修八尺有余. (《邹忌讽齐王纳谏》五、序数表示法1、在基数前加“第”.这种情况较少见.此印者才毕,则第二板已具.(《活板》)2、不用“第”而直接用数字表示.这种情况较常见.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曹刿论战》)个人收集整理-ZQ六、两数相乘表示法有时两个数字相连,表示两者相乘.1、三五之夜,明月半墙.(农历每月十五)《项脊轩志》2、一个女子,年约二八.(十六岁)《灌园叟晚逢仙女》明代另一位才子、广东南海地状元伦文叙为苏东坡所画地《百鸟归巢图》题写地诗:天上一只又一只,三四五六七八只.凤凰何少鸟何多,啄尽人间千万石.“天上一只又一只”是两只;“三四”为十二只,“五六”乃三十只,“七八”为五十六只,四组数字相加,恰为百只,正好暗合了画中地“百鸟”之数.此诗构思奇巧,令人读之拍案叫绝.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另:古代汉语表示行为数量时:、一般不用量词.、数词一般要放在动词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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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 月耳。 (张溥《五人墓碑记》)
“十有一月”即“十一个月”
(4)对联、题名并篆文,为字共三十有四。 (魏学 咿《核舟记与零数之间常常用 “有”(通“又”)字相连。这个“有” 字,跟我们现在常说的“一百零五”的 “零”字、“一又三分之一”的“又” 字意思相近。
(冯梦龙《灌园叟晚逢仙女》)
“年约二八”即“十六岁”
⑵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 景动,珊珊可爱。 (归有光《项脊轩志》)
“三五之夜”就是“十五的夜晚”
( 完 )
姓名:韩俊逸
学号:201001010115
专业班级:10级汉语言文学1班
(1)徐偃王处汉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割地而朝 者三十有六国。 (《韩非子•五蠹》)
“三十有六国”即“三十六国”
一 、 零 数
(2)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 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诸葛亮《出师表》)
“二十有一年”即“二十一年”
二 、 分 数
现在汉语表示分数常说“几分之几”。 古代汉语中也有这种格式,
如: (1)若复数年,则损三分之二也, 当何以图敌。 (诸葛亮《出师表》)
“
“
“
总结:
此三句中的数字 之间均没有“之”字 作为标志,而是直接 连用。这是古汉语中 最常见的分数表示法, 翻译时要把相连的数 字译成现在的分数。 方能理解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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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倍 数
古汉语中,倍数常常用数词直接连用 来表示,一般是前面的数表示倍数,后面 的数表示一倍的基数,这两个数词一般都 是个位数。
⑴秋公回头看时,乃是一个女子,年约二八, 姿容美丽,雅淡梳妆,却不认得是谁家之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