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泽一生个人护理保险
守护一生保障计划(英国保诚)

可跌,並不會於保單內累積滾存。特別紅利不會永久附 加於保單的價值上。 • 紅利亦擁有非保證的現金價值。該現金價值根據可能更 改的現金價值折扣率而釐定,因此紅利之現金價值並非 保證。 • 當保單退保或終止時(因受保人身故除外),紅利之非 保證現金價值(並非面值)將被發放。 • 您可要求從保單套現累積歸原紅利及其相關的特別紅 利之現金價值,惟此舉會減少保單的長遠價值。 • 我們可全權釐定紅利率、現金價值及公佈紅利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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險保單,而毋須向我們提供任何健康證明文件(須 受保單文件內之條款所限)。該新壽險保單之保額 可高達守護一生保障計劃保額的三倍或500,000美 元/4,000,000港元/3,000,000人民幣(根據保單貨 幣釐定),以較低者為準。
有關身故賠償之詳情,請參閱「守護一生保障計 劃的詳細資料」章節。
失業保障
假如您的年齡為19至65歲(下次生日年齡),於 保費繳付期內非自願失業連續超過30日,您可以 申請延期繳付保費以紓緩財政壓力,最多可延期 365日。如欲得到此保障,您的保單須最少已生效 180日,並只可獲此保障一次。
自選附加健康保障及其他保障
我們提供一系列可以附加於守護一生保障計劃的 自選附加保障,包括危疾、意外、醫療保險及其他 適合您子女的保障。部分附加保障在發出前須核 保,同時亦設有年齡限制。自選附加保障只適用 於港元及美元保單。
由於產品特點和風險水平不同,各產品投資於固定收益類別及股票類別的證券之比例亦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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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ςᚐɓ͛ڭღࠇྌ的美元、港元及人民幣基金現時之貨幣組合的長期目標分佈
我們以美元、港元及人民幣基金的資產分別支持以美元、港元及人民幣結算的保單。
财富一生终身护理保险条款

财富一生终身护理保险条款
财富一生终身护理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个人提供终身的财富保障和护理服务。
该保险条款包含了广泛的保险责任和福利,确保保单持有人在面对意外事故、疾病和老年护理需求时能够获得全方位的经济支持和专业护理。
首先,该保险条款提供了意外事故保险责任。
无论是意外伤害还是交通事故,保单持有人都能获得一定的理赔金额。
这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丧失收入补偿等。
这样,即使遭受了不幸的事故,保单持有人和其家人也能够获得安心。
其次,该保险条款还涵盖了疾病保险责任。
无论是常见的疾病还是严重的重症,保单持有人都能够获得一定的理赔金额,以应对高昂的医疗费用和生活开支。
这种保险责任可以保证保单持有人在面临疾病时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照顾,减轻了经济负担,使其能够更加专注于康复和恢复。
此外,该保险条款还包括了老年护理保险责任。
老年护理是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人需要长期护理。
财富一生终身护理保险提供了专门的老年护理保险责任,为保单持有人提供长期护理的费用支持。
无论是在家庭环境还是医疗机构,保单持有人都能够获得专业的护理服务,确保晚年生活的
舒适和尊严。
最后,该保险条款还包含了其他附加福利,如紧急救援服务、健康咨询、康复护理等。
这些福利可以帮助保单持有人和其家人获得更全面的保障和支持。
总之,财富一生终身护理保险是一种全面的保险产品,旨在为个人提供终身的财富保障和护理服务。
通过提供意外事故保险责任、疾病保险责任和老年护理保险责任,以及其他附加福利,该保险条款确保保单持有人在面对各种风险和需求时能够得到全面的经济和护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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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保额=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 1、生存保险金:满一年后,每年按照有效保额的10%给付。 2、满期保险金:生存至88岁,按有效保额给付。3、身故高残保险金:无息返还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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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公司长期护理保险条款

ⅩⅩ康顺长期护理保险条款【重要提示】本公司确认本商品条款内容已符合保险法律的规定。
本公司业务员将主动出示保险单条款,耐心引导您明白得条款要紧内容及合同两边的权利与义务。
为使您明白得商品特点并依照自身需要选择适当商品,在购买本商品前您仍应详细并认真阅读保险单条款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
您在阅读本商品条款时,可由条款前的《目录》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并在条款最后的《索引》中轻易的找到想进一步了解的条款内容,另外条款中画底线或是黑体的文字专门关系着您的重要权益,请您务必详细阅读。
《阅读以下内容能够帮忙您快速把握本条款的核心》《保险责任》一、疾病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二、长期看护复健保险金三、长期看护保险金四、满期保险金《责任免去事项》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故意犯法、抗捕、自伤躯体;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醉酒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七、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兵变;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发的疾病;九、被保险人因意外损害事故致使身故。
《犹豫期》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并再次确认您已选择了适合的保险商品,在您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的第二天起十日内为犹豫期。
若是以为本合同确实不适合您,您能够在犹豫期内撤销本合同,并取回全数已交的保险费。
《退保的损失》犹豫期事后退保,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假设您未交足两年保险费的,那么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退保后实际退还的数额很有可能小于您所交的保险费。
条款目录第一条保险合同的组成第二条投保范围第三条保险责任第四条责任免去第五条合同的撤销第六条保险责任的开始第七条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劳的中止第八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第九条合同效劳的恢复(以下简称“复效”)第十条如实告知第十一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置第十二条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效第十三条失踪处置第十四条保险金的申请第十五条保险金的给付第十六条减额交清保险第十七条保险合同借款第十八条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第十九条保险合同转换第二十条保险金额的减少第二十一条年龄的计算及错误的处置第二十二条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第二十三条居处或通信地址的变更第二十四条争议的处置第二十五条批注第二十六条释义附表:第一级残疾程度表索引条款内容第一条保险合同的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和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书、变更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事故通知书、专门承保同意书等其他约定书面文件一起组成。
我国人民健康保险有限公司医诊无忧日常看护个人护理保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医诊无忧日常看护个人护理保险(A款)条款1 被保险人范围1.1 被保险人范围凡投保时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已参加投保所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2.1 保障档次本保险的保障分为三档(见附表)。
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被保险人的保障档次,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障档次一旦确定,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2.2 保险责任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5年。
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护理保险金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本公司按附表中各档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护理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如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没有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2.3 责任免除因下列任一情况引起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2) 犯罪、拒捕、自杀、自伤、斗殴、醉酒,以及吸食、服用或注射毒品、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3) 战争、军事行动、内乱或武装叛乱及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上述情况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现金价值。
3 合同效力3.1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本公司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时成立。
投保人按照约定交纳保险费后,本合同自载明于保险单上的生效日零时起生效。
合同生效后,本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3.2 犹豫期 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之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
如果投保人在此期间内向本公司书面申请撤销合同,本合同不产生效力,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投保人犹豫期内撤销合同,本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的保险费。
3.3 合同解除 保险期间内,如被保险人未发生本合同以及附加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可以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
福泽一生(万能型)条款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泽一生个人护理保险(万能型)条款1 被保险人范围1.1 被保险人范围凡投保时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身体健康的个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2.1 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经被保险人同意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投保时的基本保险金额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
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生效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2 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可变更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增加本合同生效一年后,投保人可随时向本公司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申请一次。
投保人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被保险人60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申请;2)以前各期和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已交纳。
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投保人须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经本公司同意后,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自下一个结算日零时起生效。
基本保险金额减少本合同生效一年后,投保人可随时向本公司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申请一次。
经本公司同意后,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自下一个结算日零时起效力终止。
2.3 保险责任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护理保险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它原因,被保险人在75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丧失日常生活能力且持续至观察期结束(观察期结束时被保险人未满6周岁的,则须持续至被保险人年满6周岁之日),本公司按下列方式给付护理保险金:1)若观察期结束日在75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前,在观察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按观察期结束日次日的账户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2)若观察期结束日在75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当天),在观察期结束后,本公司按被保险人75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账户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护理保险金,但须扣除已领取的老年关爱保险金。
一生长期护理保险推荐
一生长期护理保险推荐
1.附加乐享一生长期护理保险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产品特色: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特别护理保险金二、全残保费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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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全残保费豁免:有
∙ 2.特别护理保险金:有
2.生命附加全佑一生长期护理保险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终身
适合人群:个人
∙产品特色:保险责任包括护理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达到护理状态豁免保险费、被保险人达到护理状态豁免保险费。
保障项目:
∙ 1.护理保险金给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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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
3.生命附加富贵一生长期护理保险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至81周岁
适合人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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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 1.被保险人达到护理状态豁免保险费:有
∙ 2.疾病身故保险金给付:有
∙ 3.老年关爱护理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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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年度 部分领取费用扣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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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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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及以后 0%
7、部分领取--优势解读
• 前三年领取超过帐户价值30%部分公司征收5%-2%支取费用, • 一定程度上要求客户不要动用万能帐户,这是为了保证客户的 帐户资金最大化,缩短个人账户回本的时间,在单位时间内提 升账户的收益,保障账户的长时间运转,保证客户满期能拿到 可观的满期养老金。
•领取后的帐户价值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限额1000元,
否则只可申请解除合同,不能申请部分领取
部 分 领 取
优势解读 (七)
指投保人部分领取时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用。 当一个保单年度内累计部分领取金额低于该保单年度初个人账 户价值的30%(含)时,本公司不收取部分领取费用; 当一个保单年度内累计部分领取金额超过该保单年度初个人账 户价值的30%时,超出的部分本公司将按照部分领取费用扣除比例 收取部分领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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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保险费 部分领取
初始费用 追加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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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当时未发生保险事故
•每笔领取的金额不得小于500元
5、期交保险费缓交--优势解读
• 在每年客户交费压力较小的情况下,强制要求客户交费≧5年, 保证客户满期帐户收益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业务伙伴第 2-5年的续期收入。 • 保险费的缓缴打破了传统期交产品2个月宽限期的限制,只要客 户的账户价值足以支付各项费用,客户可以在2年内任意时间段 申请补缴当期保费。
福泽一生个人护理保险
福泽一生个人护理保险(万能型)增值计划7105.国华附加意外伤害保险C款7106.国华附加意外伤害保险D款7107.国华附加意外伤害保险E款7108.国华附加定期寿险B款7109.国华0号终身寿险(万能型)7110.国华0号增强版终身寿险(万能型)7111.国华1号增强版终身寿险(万能型)7112.国华创富人生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7113.国华创富人生1号增强版终身寿险(万能型)7114.国华理财宝两全保险(万能型)一、保险责任:由三个保险条款组成。
1、福泽一生个人护理保险(万能型)保险利益·护理保险金被保险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按账户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在扣除已领取的老年关爱保险金之后给付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原因身故,按身故日账户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老年关爱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5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按当时的账户价值给付老年关爱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2、附加福泽一生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身故日账户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轮船、客车或轿车意外身故保险金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轮船、客车或轿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火车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乘坐火车(含高铁、地铁、轻轨)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火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对本附加险的轮船、客车或轿车意外身故保险金、火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的额外给付金额均以人民币300万元为限。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福泽一生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福泽一生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条款1 被保险人范围1.1被保险人范围本附加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范围与主险合同相同。
2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2.1 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与主险合同相同。
若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变更,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随之相应变更,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单独变更。
2.2 保险责任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一致。
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意外身故保险金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本公司将按身故日主险合同账户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轮船、客车或轿车意外身故保险金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轮船、客车或轿车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本公司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轮船、客车或轿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火车意外身故保险金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含高铁、地铁、轻轨)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本公司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火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自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时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的,本公司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公司对本附加险的轮船、客车或轿车意外身故保险金、火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的额外给付金额均以人民币300万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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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泽一生个人护理保险(万能型)增值计划
7105.国华附加意外伤害保险C款
7106.国华附加意外伤害保险D款
7107.国华附加意外伤害保险E款
7108.国华附加定期寿险B款
7109.国华0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7110.国华0号增强版终身寿险(万能型)
7111.国华1号增强版终身寿险(万能型)
7112.国华创富人生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
7113.国华创富人生1号增强版终身寿险(万能型)
7114.国华理财宝两全保险(万能型)
一、保险责任:由三个保险条款组成。
1、福泽一生个人护理保险(万能型)保险利益
·护理保险金
被保险人丧失日常生活能力,按账户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在扣除已领取的老年关爱保险金之后给付护理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疾病原因身故,按身故日账户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老年关爱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75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按当时的账户价值给付老年关爱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2、附加福泽一生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身故日账户价值与基本保险金额之和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轮船、客车或轿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轮船、客车或轿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火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乘坐火车(含高铁、地铁、轻轨)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火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除给付上述意外身故保险金外,再额外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对本附加险的轮船、客车或轿车意外身故保险金、火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或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的额外给付金额均以人民币300万元为限。
3、附加福泽一生个人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险合同及其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按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金额同时等额减少。
若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则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重大疾病保险金申请日主险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同时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若主险合同已给付护理保险金,则本公司不再给付本附加险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二、合同效力
1、保险期间:至75周岁
2、犹豫期:10天
3、宽限期:个人账户价值不足以支付保单费用的,自结算日起60天
4、效力中止: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
5、部分领取:领取理财帐户价值<30%,免费。
>30%,各年度按比例扣除
三、保险费
1、初始费用
2、风险保险费:结算日扣除,依据费率表
3、保单管理费:不收取
4、持续奖励:交费满四年,当期期交保险费的2%
四、个人账户
退保费用
五、投保规划
投保保额
保额最低为1万元,且须为1000整倍数;最高投保保额100万元。
单独投保“福泽一生”时,保额限制为期缴保费的60倍(含)以内;
如同时投保附加“附加福泽一生个人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高于主险“福泽一生”的保险金额,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六:福泽一生个人护理保险(万能型)增值计划特点
保险投资双收益更享受
投资收益有保底更放心
持续投资有奖金更收益专家理财好赚钱更自在保险功能多样化更全面保障时间不固定更灵活投资时间自己定更方便领取时间自由选更随意临时用钱随时取更自由不是基金赛基金更稳健
以保险条款为准。